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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妖连姜

1

师父闭关第五日,胤都出事了。

婳婳不见了,王宫防守森严,不知她是如何跑出去的。

起初我们都没做他想,直到胤王派人封锁了城下尸水河,我的脑子轰地炸了。

尸水河,饕餮锁,钟离公主。

师父闭关时,司宫除了几个年龄小的师弟,只有我和五师兄在,听闻此事,立刻去了地下城。

一件可怕的事终于发生了,婳婳被人投进了饕餮锁。

那人,是她深爱着的王叔钟离岄。

我们也是后来才知,真正的钟离岄早就死了,师父所说的饕餮锁里发现的尸骸便是他。

两年前回来的不是钟离岄,冒充他的人叫申周,曾是大秦天官申柳公的师兄。

此人心术不正,修的邪门歪道,已经坠魔。

五年前,钟离岄被他所擒,投了饕餮锁,但不知什么缘故,饕餮没有醒。

钟离岄死在结界,申周冒充了他,将目光对准了胤王室最正统的公主——钟离婳。

我不知婳婳知道这些的时候有多绝望,幼年时的九王叔早就被人所害,凶手化身他的模样,带着目的接近她,哄骗她。

那目的,是将她投锁喂兽。

哦不,婳婳永远没有机会知道这些了。

二人那场以失败告终的私奔,令申周失去耐性,他没想到婳婳会为了一个奶娘的性命偷偷回去了。

异妖册即将诞生,留给他的时间不多了,他要在慕容昭引渡妖兽之前,开启结界,搅乱尸水河。

我师父说得对,世上最复杂的便是人心,申周后来被他所杀,但从始至终,师父都没有问他为何这么做。

在我不知被柳公带回大秦的第多少年,天宫尸水池清亮,旁边的那棵枫树红了又青,青了又红,轮回交替……偶有枫叶飘落在池子里,鲜艳怒红。

那时我趴在池子里遥遥望着天上那轮皎月,问了柳公这个问题。

「申周何故如此?」

柳公很喜欢躺在树下摇椅跟我聊天,月光下,苍苍老者白衣白发,身形镀上一层银辉。

他说:「申周他啊,与我师出同门,曾是天詹师尊门下最受瞩目的大弟子,其龙章凤姿,乘御四海,天质自然,不在你师父之下。」

天詹,是周王室时期的大宗伯,往上追溯,算是姜太公之徒。

但那又如何,我一听这话就不高兴了,嗤之以鼻:「如何能跟我师父比呢,还不是被他一剑戳穿了。」

柳公老儿叹息:「可是慕容昭杀他不久,就形神俱散了。」

我沉默了,他又接着说:「其实申周与慕容昭何其相似,他们那样的人,本是皎如明月,无人可敌,你师父克己慎独,守心明性,申周却入了歧途。」

「他争强好胜,为追求更高的造诣,违背师令偷练邪术,最终坠入魔道,被师门驱逐……连姜你要记住,人生的路只有一条,走错了,是永远回不了头的。」

柳公说了半天,其实他也不知道申周为何要作死,无人知道他到底经历过什么。

他已经死了,那些都不重要了。

我只是偶尔会想起婳婳,那个要带她私奔的人,雨夜闯入房中在她颈间落泪的人,说出那句「我知道你是婳婳,但没有你我活不下去」的人,与她缠绵亲吻的人……温柔的眼神下,竟是恶魔披着的囊衣,每每想起,令我不寒而栗。

我还记得婳婳那双含泪的眼睛,她看着我笑,说:「可是连姜,我不后悔。」

在饕餮锁的结界里,巨兽被唤醒,婳婳拼命地跑,惊惧交加,撕心裂肺地爬,被妖兽拖拽,玩弄,撕咬,嚼食……

没人去救她,哪怕所有人都听到了她的惨叫声。

胤王目光阴寒,只因申周狂妄的言语,淬毒的眼神:「哈哈哈,钟离公主不过如此,风流起来连自己叔叔的床都上。」

说完这些,申周就跑了,哦不,他还说了一句:「胤王陛下,你听,博弈开始了,你女儿在哭,你们还不知道吧,她可是怀有身孕的人了。」

我和五师兄赶到城下尸水河的时候,申周已经跑了,那些话我没有听到,我只看到了胤王室的无动于衷。

慕容氏能力出众的袾子都去了,但他们没有去救公主,只是守在一旁等着封印妖兽饕餮。

尸水河上空,乌云密布,阴气压顶,黑色的河水汹涌起伏,回荡着婳婳撕心的叫声。

她喊的是——连姜。

「——连姜!」

十岁那年,我们在司宫玩娶亲游戏,我是玉郎,她是花娘,她头戴花环,看着我的眼神亮晶晶,比天上的星星还要好看。

可我的花娘婳婳,就这样怀着身孕,被最心爱的人一掌推进饕餮锁,喂了兽。

不怪钟离氏,也不怪慕容氏,并非他们见死不救,因为谁都知道,饕餮已被唤醒,他们有比救人更重要的事要做。

我站在尸水河边,于半空之中听到妖兽的撕咬声,绝望的婳婳,最后唤的是——连姜。

我尝试过去救她,然而可想而知,代价是异常惨痛的。

那时我叫连姜,隔着两千年的时空,我如今叫王知秋,张大头问我,如果重来一次,还会不会去救婳婳?

我说:「你想听真话还是假话?」

张大头沉默了下,说:「假话。」

我笑了笑,眼中有氤氲的雾气,热灼烫人:「会,我会不惜一切代价去救她,哪怕万劫不复。」

婳婳有没有后悔我不知道,但我后悔了,在我做妖的前一千年,我一遍又一遍地告诉自己:「连姜,你没有错,你是对的。」

后一千年,我悔了:「连姜,你错了,大错特错。」

为了救她,我站在尸水河狂涛巨浪之上,眼神疯魔,起了咒引,试图开启尸水河的第二道封印——凤凰神咒。

凤凰是上古神鸟,作为第二道封印,一旦开启,尸水河魂会失去牵制,怒火冲天。

但凤凰鸟和鸣锵锵之音,可使饕餮不再暴动。

师父曾告诉过我,他们共给尸水河加了三道封印,如果前两道都开启了,那么第三道天雷咒的作用就是引雷神之怒压制。

我在赌,赌这雷神之怒可以抗衡尸水河,赌它可以坚持到我师父出关。

但是,慕容氏和钟离氏不会允许我这么做,一个钟离公主而已,不值得冒这么大的风险。

慕容氏的袾子们跃上尸水河,准备擒拿我。

与我同一战线的,只有我的五师兄。

我也是隔了很长的岁月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那时,我为的是我的花娘子婳婳,五师兄为的是自幼爱慕、藏于心中的姑娘。

我那傻傻的五师兄,喜欢婳婳久矣。

人在愤怒之中,潜力是无穷的。

那日,我耗尽了全部修为,内力震碎,一口鲜血喷在了凤凰印上,然后神奇地打开了封咒。

可怕的是,天雷咒没有引出雷神之怒。

更可怕的是,我和五师兄都不知,婳婳竟然怀有身孕。

饕餮是食子之兽,哪怕凤凰神鸟已出,它仍是将婳婳给吃了。

一切都在申周的算计之内。

申周他,弑神了。

倾覆尸水河,是一场不知长达多久的阴谋,为此,他不惜一切代价,弑杀了雷神。

这样的变故,带给我的震撼竟比恐惧更甚。

可是一切都来不及了。

尸水河将我吞噬,我自高处跌落,戾气千刀万剐,欲将我凌迟处死。

我闯下弥天大祸,尸水河发怒,异妖伺机而出,纷纷涌出封印,踏平胤都。

那一日,胤都大乱,死了很多人。

天际残阳如血,红云层峦叠嶂,将胤都笼罩在腥风血雨之中,不见天日。

我的五师兄,杀红了眼,最终死于异妖猼訑之手。

九尾、山狸、魑魅、患鬼、娘媪……无数我叫得上名字的,叫不上名字的妖,狞笑着露出阴森森的牙,垂涎欲滴,大开杀戒。

还有如虬褫、山魈之类的妖,逃出胤都,再也没有露面。

所幸,慕容昭提前出关。

覆灭之际,他一身白衣,如天神降临,将异妖册展于胤都之上,遮云蔽天,铺盖了整个城。

慕容昭眼眸阴寒,眉宇之间杀意弥漫,异妖册金光刺眼,胤都被镀上一层光,亮如白昼。

那些作恶的妖,覆于白光之下,但凡没有逃出胤都的,都被吸进了册子。

我在即将落入尸水河底时,师父如一道投入水中的光,在惊涛骇浪中抓住了我的手臂。

隐约之中,我记得他被戾气所伤,白衣被血染透,开出一朵朵花,衬着他无比苍白的脸,眼中映着颤动的微光。

我被他捞了出来,意识昏迷时,听到他摸着我的脸,声音平静又令人心安:「连姜,别怕,有师父在。」

那是,至此一生,他与我说的最后一句话。

后来我死了,尸水河的戾气没能让我破碎,但那一系列的操作,震怒了河魂。

不久之后,他们将我祭了河。

很多事我都不记得了,我的记忆仍停留在慕容昭那句——

「连姜,别怕,有师父在。」

当我醒来的时候,已经不知在尸水河里待了多少年,我被河底的五浊河童吃了,我与它争夺一具妖体,它不敌我,泯灭了。

我在河底蛰伏,不知今夕何年,亦不知自己是什么东西。

我的眼皮很重,感官是模糊的,意识也是模糊的。

从前的连姜像是睡着了,如今的连姜是河底的妖,被妖囊包裹着,分不清是在梦里还是现实。

尸水河已经平静了,河底不再有封印的妖怪,我喜欢趴在青苔石缝里,眯着眼匍匐,捕捉河底的虾鱼生物。

有时水草会缠住我的头发,若当时我还看得清颜色,那头发是可怖的白。

水底的生物都怕我,但我隐约记得有一只特别大的灵龟,我趴在它的背上,脸贴着它的壳,睡得很沉,很安心。

然后它就驮着我,慢吞吞地游。

有时睁眼看到了水草在飘,睡醒一觉,看到水草还在飘。

大龟很慢很慢,不知游了多久,直到有一日终于浮出水面,我在岸边看到了一道熟悉的影子——申柳公。

柳公将我带回了大秦,还专门在天宫为我造了个大池子。

他说:「水是胤都水,就叫尸水池吧。」

那时我不知道,胤都已经消失很久很久了。

在我慢慢恢复点人的思想后,柳公才告诉我,胤都没了,我师父慕容昭也没了。

他终于,还是没能走出胤都,与那座城一同覆灭了。

我为了救婳婳,触怒了尸水河,在师父拼尽全力将我救出不久,我陷入长长的昏迷之中,生死不自知,而尸水河魂开始怒吼,欲吞没胤都。

师父用尽一身修为,可惜没有压制住那怒火。

很久以后我才知道,为了维持我那生死不自知的状态,慕容昭付出了多少代价。

那时胤都百姓已经平安迁城,钟离王族被瓦解,归入大秦。

自此天下再没有胤都这座城,历史也不会有任何记载,它的存在是机密的,消失也是悄无声息。

归入大秦后,慕容氏和钟离氏族人自然不肯放过我,胤王上表,要我祭河平息祸乱,否则尸水河的怒火怕是要烧到大秦来。

秦王下了懿旨,我师父接了。

他们都没有错,错的是我,谁都明白,尸水河要的是我的命,只有我才能平息它的愤怒。

师父说得对,人都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

自我沉入尸水河,河怒终于平息,淹没了胤都的河面不再咆哮嘶吼,再也没有掀起过千丈巨涛。

慕容昭拼尽全力救下的徒儿,被人逼着祭了河,那一日,他立于尸水河岸,面如白纸,吐出一口血来。

柳公说,在我被祭河的第七年,慕容昭陨灭了。

他生于胤都,梦想着有一天能离开那束缚了他的城,然而城没了,他还在。

他守了七年的尸水河,中间见到不知因何目的又来胤都的申周。

慕容昭杀了申周不久,形神俱灭了。

在他形神俱灭前夕,托人给远在大秦的柳公带了封信,信上只有一句话——

「七月初七,尸水河畔,吾将爱徒连姜,托于柳公。」

柳公说,后来他终于知道,在我祭河时,慕容昭以一魂一魄为引,为我镀身挡了尸水河的戾气,自此我才没死。

他知道后,是震惊的。

而我知道他的死讯时,已经成了妖,没有泪腺,心肠僵硬,想为他哭一哭都是做不到的事。

慕容昭陨灭于他的执着,他是那样自负,守了七年,等我破茧而出。

可惜上天没有给他机会,我碰上了五浊河童,他碰上了申周。

故事的结局,我成了妖,他形神俱灭。

我还记得他在司宫所的玉榻上支颐浅睡的样子,穿着玄色长袍,发如泼墨,肤白如玉,鼻梁高挺,薄唇微抿,闭着的眉眼衿傲、高贵、又疏离。

他那样的人,一身傲骨,冰清玉洁,强大镇定如仙人之姿,将来得道高升也是有可能的,可我害苦了他。

我还想起他闭关前日,与我缠绵,眼波潋滟,薄面如霞。

我唤他:「……师父。」

他轻声引诱我:「连姜,叫夫君。」

我抿着唇,难得地脸红了,他还在哄我:「叫一声好不好,我想听。」

「哎呀,太难为情了,师父,我叫不出口。」

他笑了,近在咫尺额头相抵:「好吧,不急,连姜,我们来日方长。」

可是夫君,我们再也没有来日了。

2

「魈,长舌怪也,人面兽身,好惑人,莫能逢之。」

——摘录《祩子笔记》

张大头问我,做妖是什么感觉。

我从前嘻嘻哈哈地告诉他:「美得很,不会饿,不会累,不会老,永远精力充沛,活蹦乱跳,不是我吹,现如今这天下,我是最厉害的妖了。」

张大头给我插刀子:「所以申柳公才会在册子上加上你的名字吗?」

我立刻不太高兴了:「说好的要做彼此的天使,中国人不骗中国人,结果糟老头子坏得很。」

柳公确实骗了我,公元前二百年,老头子占了三次龙骨卦,连声哀叹。

后来他从尸水池里捞出了我,对我说:「孩子,大秦气数将尽,你走吧。」

他给了我那卷异妖册,我们俩在那棵枫树下唠嗑,他叨叨的意思大概就是我师父那时提前出关,导致异妖册不完善,有很多 bug。

然后他这个大秦大史天官耗时十年,呕心沥血,终于将 bug 修复完善,但是大秦快完蛋了,那些逃窜在外的妖还没来得及抓进册子。

异妖册共有一百零七种妖,现如今逃窜在外的还有二十九种,尸水河的祸事当年因我而起,现在烂摊子交给我自己去收拾。

大意就是这些。

他还说那本异妖册叫「大史异妖册」。

我那时幽幽地说:「异妖册明明是我师父的杰作,为何叫大史异妖册,怎么不叫慕容异妖册,或者叫胤都异妖册?」

老头子尴尬地咳嗽一声:「孩子,不要计较这些细枝末节。」

我就计较。

他可真损呢,当年尸水河满打满算也就封印了一百种妖,结果他把飞头獠子那种通缉名单上的也给算上了,说什么一共一百零七种妖。

这还不是最重要的,我一路揣着异妖册升级打怪,打到半路发现一个让人头皮发麻的事,异妖册的隐藏卷轴里,还有一个名字。

第一百零八名异妖——河妖连姜。

异妖册作为炼妖容器,比不上尸水河如寒冰地狱一般,然而却比尸水河更坑爹。

慕容昭当年的设定是,异妖册里的妖,每一个都有独立单间,独立封锁。

那是一个完全空白,寂静的世界,在里面的妖不用受任何痛苦,甚至可以完全幻化成自己想要的世界,想玩就玩,想睡就睡,想跑就跑。

听起来很美是不是,但聪明如我,觉得完全就是自我欺骗。

在梦境里不死不灭,亘古不变,你以为的活着,其实都是一场空,永无止境。

庄子曾经说过——「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

这样的无涯,这样的活着,有什么意义呢?

在我成为妖的很多很多年,我十分伤心。

祸事是我闯下不假,我也在积极补救,没有逃避。

可是连柳公也不肯给我机会。

他难道不知我已经是妖了,妖是有邪性的,没有例外。

与同类相残,屠灭他们,克制着体内那股嗜血的冲动,忍受着千年的孤独与寂寞……结果他想挖坑给我埋了。

就不怕我妖性大发尥蹶子吗?

有一段时间,我极其消极,对异妖册之事很不上心,知道我的名字也在上面,还罢工沉睡过。

我睡了一百年,醒来后发现有妖物在我睡觉期间冒了头,作了恶。

柳公临别时曾摸着我的头说:「连姜,你是好孩子,待你收录完了妖,将册子送去不周山,阿公给你安排了一个最好的去处。」

我信他个鬼,他给我安排的去处是异妖册,并且永远地将我镇压在不周山下。

我伤心过后,消极怠工地睡了一百年,醒来后突然觉得无比寂寞无比孤单。

长生不老,不死不灭,真的是好事吗?

我看过朝代变更,沧海桑田,人间百态……永生的意义是什么呢?

我是白发白身的妖怪,我的脸是鱼鳞状,身体像恶心的泥鳅一样滑,手是蹼状的,还有一条光秃秃的白尾巴。

我没有跟大头说实话,做妖一点也不好,我的眼里没有色彩,看到的全是黑白。

我的鼻子闻不到花香,舌头尝不出味道,感知不到痛楚。

只有附身在人类身上,才有活着的感觉。

所以后来我有了很多的名字。

叫过春香、秋月、菀宁、温卿、简云兮……

还叫过赵小娟、卢小果、张红霞……

有过朋友,有过家人,最终都是生老病死一捧灰。

后来我越来越孤独,越来越寂寞,更习惯附身于那些父母双亡无牵无挂的人身上。

比如这个王知秋,从小在福利院长大,孑身一人来到陌生城市上学,又死于一场车祸,被我附了身,延续她的人生。

除了慕容昭,我后来也差点爱上过别人,就像他曾经说的——疗饥于附子,止渴于鸩毒。

人生太漫长了,我太寂寞太孤单,当有一个男人看到过我的真身,没有被吓跑,而是坚定地去拉了我的手,我感动了。

但那又如何呢,他会老,会死,会消失于轮回。

我于是更加寂寞了。

张大头说:「那有什么,你可以去找他的轮回转世,继续跟他在一起。」

这想法很傻,他不知阴曹地府六道轮回究竟是什么,入了转生道,生死受胎,洗干抹净,再也不是当年人。

现实就是这么残酷,我曾经也以为可以去找慕容昭的轮回,可笑的是我寻遍了六道,翻遍了四海,终于意识到柳公说的形神俱灭是什么意思。

慕容昭,和历史长流中的胤都一样,永永远远地陨灭了。

没有轮回,什么也没有,千秋万代,四海列国,永远不会再有慕容昭这个人。

后来,我明白了柳公的用心良苦。

沉睡在异妖册,镇压在不周山,是河妖连姜最好的下场。

妖总是在不断成熟的,我已经活得够久了,在幻境中回到大秦胤都,回到司宫,回到慕容昭和师兄师弟身边,是我最好的归宿。

从前我对这种自欺欺人嗤之以鼻,在我成为一个历经沧桑,心态成熟的老妖之后,迫不及待地想回胤都了,哪怕一切都是假的。

3

那个运气有点衰的池骋最近经常来殡葬店。

他老爹的身体好多了,度假山庄项目虽然不做了,但是把地皮卖了出去。

据说是低价卖给了相关部门,准备搞个英烈公墓。

不得不说,经商之人,脑子总是异常好用。

经过这一连番的糟心事,他家算是元气大伤,但瘦死的骆驼终究比马大。

我问他:「你妹最近忙啥了?」

他道:「婷婷加入了什么古筝协会,担任了副会长,每天忙着各处指导参赛,我都不知她什么时候学会的古筝,以前对她关心实在太少,现在想坐下来聊聊都没机会,她太忙了。」

我心道,呦呵,这小日子过得还挺滋润,也没说来感谢我一下,可见是个没良心的。

我和池骋一人一张小板凳,坐在店门口晒太阳、嗑瓜子、聊八卦。

从鬼怪文学,聊到党的十九届会议精神。

我觉得这小子不错,有「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麋鹿兴于左而目不瞬」的气势。

他说:「王知秋,我看你第一眼就知道你不是普通人。」

我有些高兴:「从哪看出来的,气质还是美貌?」

他说:「从你敢把一个盒卖五万看出来的。」

我吐了嘴里的瓜子壳:「肤浅,要不是我那个盒,地中海早就被趴在他背上的那个女鬼弄死了。」

「所以你到底是什么人?」

这家伙长得很不错,脸部轮廓干净,线条分明,浓眉微挑,眸子漆黑,此刻正一本正经地看着我。

我想了想,道:「你妈妈没教过你吗,不要去深究别人的隐私,这样不礼貌。」

他于是没再追问,沉默了一会儿。

我觉得他怪怪的,但又说不出来哪里怪,反正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晒了会儿太阳,他又跟我说起另一件事。

说是他大一那年过生日,随朋友出海游玩,半夜在游轮上看星星,发现深海里有东西在游。

当时夜色浓重,海里那一抹白像一道荧光,他拿出望远镜,看到那东西很像人的雏形,但又不像人,因为沉浮入海时,它有一条长尾巴。

后来那东西似是注意到了他的窥探,竟然将头浮出水面,直勾勾地盯着他笑。

那是一张苍白诡异的脸,翻着阴森可怖的白眼珠,冲他龇牙咧嘴,露出一口尖牙。

池骋说他后来经常做噩梦,梦到那东西变成一个尖牙利嘴的女孩子,盯着他笑,然后张开满嘴的牙,每次醒来都是冷汗淋淋。

他说:「你见多识广,知道那是什么东西吗?」

「你认真的吗?」

「当然,我确定真的看到了那东西。」

「中国古代传说中的鲛人实际上已经灭绝了,你说的这个海底生物如果真的存在,可能是某种未知海怪吧。」

池骋深以为然,又问我:「那个梦是怎么回事?」

我盯着他笑得意味深长:「日有所思夜有所梦,你一定是口味太重,垂涎人家美色来着,你爱上它了。」

「……王知秋,你很幽默。」

「……呵呵,我这人除了嘴损了点,性格是蛮幽默的。」

又是一阵冷场,我寻思自己是不是真的太损了,于是转移话题,问他那个跑了的女朋友追回来没。

他看了我一眼,没说话。

我于是了然,又劝他:「男人嘛,要想生活过得去,头上必须有点绿,有道是海纳百川有容乃大…..」

话未说完,大概是把他戳痛了,他无奈地起身,站起来看我。

嚯,好家伙,一米九的身高,身材挺拔,背对着光,浑身散发光芒。

更重要的是他身上的衬衫少扣了两颗扣子,露出小片光洁诱人的皮肤。

我王知秋活了两千多年,什么样的没见过,于是咽了咽口水,嚷嚷道:「干啥啊,把我当什么人了,赶紧坐下,挡我光。」

他没理会我的胡咧咧,看了一眼街上,道:「王知秋,天气这么好,我带你去游乐场玩吧。」

我低头看了眼脚上的拖鞋,灰不溜秋的牛仔裤,闻了闻连续穿了三天的卫衣,又透过玻璃门看到自己随手挽起来的头发。

额前散乱的碎发,被太阳晒得发红的脸,迷离的眼神。

虽然很邋遢,但架不住他眼瞎呢。

我怀疑道:「你女朋友跑了,所以你想泡我?」

「……没有。」

「你想睡我?」

「……不是。」

「你想跟我探讨人类的起源,生命的奥义,情感的真谛?」

「……就不能有点别的目的吗?」

「你骚气外露,我想不出还能有什么目的。」

池骋很无语,起身去了路边停着的那辆据说很值钱的豪车,开走了。

我跷着二郎腿,嗑着瓜子,眯着眼看太阳,现在的年轻人,太轻浮,远没有我们那时候纯情。

说起纯情,记忆恍惚了下,倒令我想起一道青衫玉立的影子,那眼神纯粹的少年郎,眼睛下有一颗小小红痣,分外鲜活艳丽。

干净与妖冶的撞击,每每想起,眼泪不争气地从我嘴里流了出来……

哎呀,不能再想了,有点馋。

我咽了咽口水,没人跟我聊天了,有点无聊,索性关了店门去另一条街的古玩店找张大头去了。

周末,街上还挺热闹。

到了古玩店才发现店里更热闹。

张大头正和几个年轻漂亮的妹妹围在柜台,有说有笑,嘴都快咧到耳门子了。

笑声隔老远都能听到,十分放浪,令我鄙夷。

推门而入的时候,大头眼前一亮,挥了挥手,遣散了那几个妹妹。

「不聊了不聊了,我来生意了。」

几个女孩心有不甘,其中一个黄头发妹妹还撒娇地晃了晃他的手:「张润泽,晚上跟我们一起去吃火锅吧,我好久都没见到你了。」

大头模棱两可地将她们送出了门:「再说吧妹妹,我最近有点忙。」

等人都走了,我坐在柜台里面,捏着嗓子学黄头发撒娇:「大头哥哥,最近忙啥呢都没时间去看人家。」

他咧着嘴笑,挤坐在我旁边,勾肩搭背,神神秘秘:「姑奶奶,你跟那小白脸发展到哪一步了?」

啥?

我反应了一下,知道他说的是池骋,弹了他的脑门:「我都一把年纪了,别给我制造绯闻啊。」

「别装了,我看到好几次了,你们俩坐在一起嗑着瓜子聊着天,我都没好意思打扰,他看你的眼神都不对,肯定是有情况。」

我认真地想了想,又结合了今天发生的事,深以为然:「可能吧,他想勾搭我来着,被我义正词严地拒绝了。」

「……怎么勾搭的?」

「想约我出去玩,去游乐场。」

「你怎么不去,我记得你挺喜欢去那种地方的。」

「淦,怎么不去你心里没点数吗,上次咱俩一起去玩大摆锤,下来后你吐得呀,我恶心得三天没吃饭,一想到那种地方就浮现出你作呕的样子……」

话未说完,大头应该是面子挂不住,突然一拍桌子,严肃道:「我就知道那小白脸没安好心!觊觎你的美貌!」

「…….」

柜台有个小镜子,我拿起来照了照自己的脸,早上没洗,也没化妆,眼角有粑粑,脸上有雀斑。

我很不自信地问大头:「真的美貌吗?」

大头伸手把我的眼屎扣了下来:「要相信自己知道吗,你是最美滴。」

我很感动,一把搂住他的脖子,险些勒死了他:「不愧是我亲手养大的孙子!」

大头原名叫张润泽,确实是我亲手养大的孩子。

4

一九六七年,南方乡下农村,我俯身在一个上了吊的女孩身上。

那女孩叫张红霞,二十岁,父母早亡,有个哥哥相依为命。

哥哥叫张红兵,大她十岁,是个木匠。

兄妹俩从小吃尽了苦头,张红霞特别能干,养鸡喂猪,下地插秧,晒得一张脸又红又糙。

因她手脚麻利,性格又好,早早地有媒人上门说亲,是同村唯一的大学生赵家齐。

赵家齐才十七岁,还在上大学,长得眉清目秀,内敛老实。

之所以提亲,说得好听点是因为他娘李翠萍喜欢张红霞。

说得难听点是因为他家太穷,张红霞能干,哥哥又是村里唯一的木匠,指望他们帮一把赵家齐。

为什么帮呢,因为赵家齐年幼丧父,李翠萍一把屎一把尿地拉扯大,好不容易供他读了大学,她这个当娘的不争气,去山地里采棉花摔了个半身不遂。

李翠萍躺床上无人照顾,赵家齐请了几个月的假,最后实在没办法,给他娘说打算退学不念了。

李翠萍又哭又骂,打了他几巴掌,嫌自己拖累了他,要喝农药自杀。

母子俩闹了好几天。

那时候张红霞家和他们家是邻居,自从知道这个婶子摔伤了不能动弹,时常过去帮忙照看。

赵家齐是大学生,握惯了笔的手又要做饭又要洗衣,有几次李婶子拉在了床上,一身屎尿,都是红霞帮忙。

后来李翠萍和儿子一商量,托媒人上门说了亲。

一举两得,如果张红霞成了她们家的儿媳妇,赵家齐可以继续去读大学,李翠萍也有人照顾。

这样的亲事,哥哥张红兵反对了。

他劝张红霞不要犯傻,且不说后半生要一直照顾个瘫痪的婆婆,他们家一穷二白,吃苦受累守出个有本事的大学生也就罢了,万一人家到时候出人头地嫌弃她呢。

哥哥的劝她听不进去,少年眉清目秀,与村里那些粗糙小伙子都不同,赵家齐还私底下找了她,拉着她的手说:「红霞姐,你放心,我绝对不是那种没良心的人,等我大学一毕业,咱们就结婚。」

张红霞的脸瞬间红了,心如小鹿乱撞。

后来谁劝都没用,赵家齐去了城里上大学,暑往寒来,张红霞数年如一日地照顾着准婆婆。

任劳任怨,无悔付出,赵家齐的学费也是她攒了卖猪钱交的。

就像你们看到的电视剧一样,张红霞是个淳朴单纯的傻姑娘,有一年冬天她给赵家齐缝了新棉袄,又因赵家齐有段日子没回家,第一次去了城里大学找他。

她大包小包,好不容易找到了家齐的学校,操着乡下口音问东问西,终于站在了赵家齐的面前。

张红霞高兴地去拉他的手,告诉他带了很多吃的给他,还包了饺子,还有她亲手缝的棉袄,可暖和了。

可赵家齐将她拉到了偏僻的地方,面色不善让她赶紧回去,还把那棉袄塞进了她的蛇皮口袋里,推着她出了校门。

张红霞看了看自己身上的棉袄、棉鞋,为了来看他,她特意穿的红色,鲜艳且俗气,跟那些面容白净穿着洋气的女大学生比,实在丢人。

她很听话地准备回去了,并且暗下决心再也不去城里找赵家齐,免得给他丢脸。

可是有个长得很漂亮的女学生看到了她,热情地跑来问赵家齐她是谁。

赵家齐说:「是我姐。」

……

哎呀,接下来的事儿我实在不想讲了,小说电视剧大家都看过吧,艺术来源于生活。

赵家齐毕业后留在城里工作,娶了城里大学生老婆,还把瘫痪的李翠萍接走了。

他给了张红霞一笔钱,说是这些年照顾他娘的辛苦费,反正是薄情郎痴情女,邻里议论纷纷,张红霞上吊自杀了。

她前脚刚咽气,我后脚就上了她的身,在房梁上翻了个跟头,把脖子从绳圈里取了出来。

别问我为什么不救她,且不说我活了千多年,看透人情冷暖,生命轮回。

像你们不插手动物界的食物链一样,酆都鬼城也是有规矩的,我们不能插手人类的生老病死。

总之我成了张红霞,从屋里走出去的时候,谁都不知道皮囊之下是一只妖。

村里人都说张红霞自从被赵家齐抛弃后,性格变得孤僻,古古怪怪。

实际上那群爱嚼舌根的老娘们,都被我借机整过一遭。

借用了她的身体,总要帮她做些事情的。

她哥哥张红兵后来很发达,赶上改革开放的好年代,从一个给人打家具的木匠,成为地方最大的家具厂老板。

我成了张红霞后,在村里待了一段时间,后来去城里饭店给人打工,好巧不巧地还遇到过赵家齐和他怀孕的太太来吃饭。

那场景叫一个尴尬,我素来是恩怨分明的人,于是出手给了赵家齐一点小小的教训。

这教训就是,张红霞伺候了他娘三年,我让他也瘫了三年。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然而人性总是经不起考验的,他瘫了才几个月,那个有钱的城里老婆就抱着孩子,义无反顾地回娘家了。

绝望之下,他似乎又想起了张红霞的好,竟然托人来找我。

我冷笑着骂了他一句——「狗 ri 的。」

如此过了几年,张红霞始终一人,终身未嫁。

哥哥张红兵也被我渐渐疏远了。

他对张红霞来说是个好哥哥,但对我来说不是,三番四次地来骚扰我,逼我相亲嫁人。

我搬了几次家,终于在四十岁那年彻底摆脱了他,断了联系。

无语的是,在张红霞五十岁这年,她那不靠谱的哥哥又找到了她,看她日子过得不错,塞给她一个三岁的男孩。

那男孩叫张润泽,是张红兵的孙子。

家里有钱了也不见得是好事,张红兵成为家具厂大老板后,依旧艰苦朴素,但娶了个败家子老婆,生了个败家子儿子,又娶了个败家子儿媳妇。

三人合力把他的家具厂败没了,然后媳妇跟他离婚了,儿子因打架斗殴抓进了局子,儿媳妇也改嫁走了。

唯一的孙子张润泽才三岁,而张红兵已经六十多,还欠了一屁股家具厂的债。

辗转找到了妹妹,把小孩一塞,说托她照顾一段时间,结果没再接回去。

一九八五年,土地资源贫乏,东三省灵异事件层出不停,火葬开始推行。

那时我在城里开了第一家殡葬店——红霞殡葬。

刚开始生意惨淡,到了一九九七年火葬全面实施,我的生意好得一塌糊涂,不得不坐地起价,被人骂黑心老板。

九九年,三岁的张润泽来到我身边,胆小、生疏、敏感。

他很有礼貌,奶声奶气地叫我红霞姑奶奶。

他是被我养大的,因刚来的时候营养不良,头比较大,我唤他——大头。

我们一起生活了十五年,在他十八岁时,张红霞六十七。

我寻思着他已经长大成人,而且张红霞六十七了,一直不老也不是个办法,所以在一个清晨,不声不响地脱身了。

我从不会在一座城市久留。

后来我来了现在这座城,四处游荡,在街上看到因车祸死亡的女大学生王知秋,她倒在血泊中,瞪着眼睛看着我。

我帮她合上眼睛,遂上了她的身。

大学毕业后我留在了这里,又开了一家殡葬店——知秋殡葬。

诡异的事情发生了,在我来到这座城市的第七年,一个如往常一样的早晨,拎着豆浆包子来店里开门,大老远就看到一个板寸头、单眼皮、痞里痞气的帅小伙,背着大背包,双手插兜,百无聊赖地踢石子。

我一看那阵仗,二话不说,撒腿就跑。

他一看那阵仗,二话不说,撒腿就追。

我跑,他追,我插翅难飞。

也不是跑不过,主要是大白天在街上不好施展消失术,二来他腿长。

张大头从小就是体育尖子生,当然也不排除是被我拿拖鞋追出来的。

总之那天,我累成了狗,他背着大背包,一脸兴奋地在我面前原地跑步。

「姑奶奶,跑呀,继续跑呀。」

那副贱兮兮的得意样子,不愧是我养大的孙子。

我原是大意了,大头跟我生活十五年,从前总觉得他年龄小,很多事不避讳,让他小小年纪就见过鬼,打过黄鼠狼精,还处理过一次尸变……那时候手机还不流行,他有时候缠着我一起玩,我就把他扔进镜台看「电视剧」。

我们还一起去舞厅跳恰恰、吃肯德基、喝哈啤、打游戏……

我从前说慕容昭是个教育跟不上的师父,而我恰恰与他相反,我是教育太超前的姑奶奶。

我家大头从小见多识广,历史学得甚好,古玩文物鉴别手到擒来,就是学习成绩不行,每次考试倒数第一。

他考了倒数第一的那天,我会拿着拖鞋追打他一天,次数多了,导致他学校的体育竞跑回回拿冠军。

后来他高考结束,成绩也是一塌糊涂,我问他将来有什么打算,他说在我店附近开个古玩店,然后给我养老送终,等把我熬死了再继承我的殡葬店。

为了给他个惊喜,我第二天就死了。

现在的孩子太难搞了,我甚至不知道他怎么找到这里来的,又是怎么找到了「知秋殡葬」,又是怎么一眼就认出藏在陌生皮囊下的我的。

其实他早知红霞姑奶奶不是普通人,毕竟我那时候六十多了还很年轻。

总之大头又留在我身边了,还在隔壁一条街开了家古玩店,生意出奇地好。

张大头长得痞帅痞帅的,又能说会道,喜欢他的女孩子很多。

隔壁大学的漂亮女学生、旁边开服装店的女老板、有过一面之缘的客户姐姐……看到他都是两眼放光。

大概是他身上有种随遇而安的懒散气质吧。

虽然讨女孩喜欢,我家大头却不是渣男,这一点应该跟我的教育有关。

在他很小的时候我就告诉他,感情是很可贵的东西,不可糟践。

他也认真谈过一个女朋友,我记得那个女孩叫周妮妮,本地人,家境殷实,长得也漂亮。

他们俩谈了一段时间,女孩特别喜欢他,家长也比较开明,提出要见他一面,还要给他们房子车子结婚用。

普通人梦寐以求的事,他竟然拒绝了,接着就跟人家分了手。

周妮妮哭得眼睛都肿了,我知道后有点摸不透,上门去问他。

我说:「大头,你要搞清楚,你的身世跟孤儿也没区别了,这么好的女孩子都不要,你想什么呢,可不要做令自己后悔的事。」

结果他说:「姑奶奶,谈恋爱可以,但我是单身主义者,这辈子不打算结婚的。」

我坐在地上抱住他的腿:「我的侄孙呦,你可不能跟姑奶奶学啊,咱们老张家的香火不能断在你身上,你可以不结婚,但你得生孩子,不然我对不起我那死去的大哥……」

「行了王知秋,打住吧。」他说。

我立刻起了身,拍了拍屁股走人了。

我一个活了两千年的妖怪闲得淡疼关心人类的繁衍问题。

我一向要求自己少和人类产生羁绊。

张大头谈不谈恋爱,结不结婚,压根不重要,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活法,生老病死,人生几十载,开心最重要。

很简单的道理是不是。

如果能顺利找到那头魈,我就会真的走了,大头届时是我在这世间唯一的牵挂。

你看,这就是与人类产生羁绊的后果,我吃了那么多的教训,仍是不长记性。

漫长的岁月里,往往留下的那个才是最难过的。

张大头是我养大的,平日里再装得没心没肺,与我感情也是深厚。

我有一年愚人节想跟他开个玩笑,故意在店里装死,还留了张纸条——恭喜大头喜提第二家殡葬店。

结果他来了,看到纸条脸都白了,跪在地上抱起我的「尸体」,身子抖,声音也抖,眼泪蹭到我脸上。

他说:「……姑奶奶,这次我要去哪儿找你呢,我去哪儿找你,你告诉我。」

哽咽,失声痛哭,绝望……那感情丰富得令我心头一颤,我顿觉心塞,这小子太重感情了,对我而言并非好事。

当时他哭着哭着,擦了擦眼泪,惶恐如孩童:「你别想丢下我,我明天就把店盘出去,我能找到你,七年不成就找十四年,十四年不成找一辈子。」

我特么立刻翻了个白眼:「别爱我,没结果,除非你能活过我。」

张大头喜极又泣,那么帅的一张脸,哭成了狗,差点将我勒死。

「你下次再想走,好歹打声招呼,提前说一声,搞得我都没给你准备寿衣。」

这次是真翻白眼了。

我想改天还是要劝劝大头找个女朋友结婚生子的。

谁知我还没开口劝,他反倒先劝我了:「以后别跟那个池骋走这么近了,我感觉这家伙有点邪门。」

「哪里邪门?」

「咱们才认识他多久,通过他抓了条虬褫,又抓了个飞头獠子,敢情妖怪都跑他身边去了,我觉得不对劲,世上男人千千万,没见过他这种吸妖体质。」

我开心地说:「好事啊,这么看来池骋是我的福将,我之前一百年都等不到一个正经的妖,如今一口气抓了俩,如果通过他能抓到最后一只魈,我该给他送个锦旗,锦旗上写三个大字——么么哒。」

大头看我侃侃而谈,眼神微动:「姑奶奶,你能等我死了再去抓那只魈吗?」

「为啥?」

「我又不打算结婚,也不生孩子,将来没人给我送终怎么办。」

「是啊,我最近也一直在琢磨,你要不还是成个家吧,不然我走得也不安心,总觉得你老了以后会像门口的龅牙哥在街头乞讨。」

龅牙哥是个精神有点问题的流浪汉,平时固定在这条街乞讨,我每次来找大头,总能看到他,有时大头会买碗面给他吃。

不过最近两次没看到他了,我顺口问了一句:「怎么最近没看到龅牙哥?失踪了?」

大头看了一眼门外,不明所以:「不知道,没注意。」

接着又起身要出去:「姑奶奶,我去给你买奶茶,要粑粑味的吗?」

我随手捞起桌上一个摆件砸他,他预料之中似的蹦跶老高,笑得猖狂——

「哈哈哈,说错了,是啵啵味,不是粑粑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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