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姐姐,别走,求你。」
范哲坐在床上,抱着枕头,大眼睛忽闪忽闪,巴巴望着我。
我穿好衣服,抹上口红,揉揉他的脑袋,语重心长:
「弟弟,玩归玩,闹归闹,都是出来嗨的,动心就是你的不对了。」
咚咚咚,手机响起,弹出好几条信息。
「哪个男的又给你发微信了?」范哲扔掉枕头,扑上来要抢我手机。
我避开他,面露不悦,「忘了姐姐这儿的规矩了?身子,随便看。手机,不能看。」
范哲清澈透亮的眼仁里,一瞬间闪过几千层复杂情绪。失望,难过,冷漠,再到决绝。
很快,这些情绪都归于平静。他直起脊背,漠然问我:
「项奈儿,你非要离开我?」
哟,全名都叫上了,小奶狗真生气了?
敢跟姐姐我龇牙,这号算是废了。
我拿上包包,火速出门,下个场子还等着我呢。
「项奈儿,你会后悔的!」范哲的怒吼被关在屋内。
后悔?我不认识这个词。
范哲,一个十八线小演员,我愿意跟他玩,无非图他漂亮乖巧,图他善解人「衣」。
可他不清楚自己的定位,玩着玩着居然想上位当我正宫男友,以为这样就能独占我的宠爱。
姐姐我像是一棵树上吊死的人吗?
当断则断,我打开微信,把他拉黑。
我不是海之王,我只承包鱼塘。
鱼塘面积有限,总有鱼被挤出局。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显然,范哲不是条适合我的鱼。
刚出电梯,我妈的电话追来了。
「给你发了十几条微信,为什么不回?人家欧阳医生在饭店等了你一个小时了,你起码的尊重懂不懂?天天就知道在外面鬼混,多大的人了,能不能让人省点心?」
欧阳医生,我妈给我安排的相亲对象。具体叫欧阳啥,我也忘了,我不喜欢记男人的名字,他们都是我生命里的过客。
「马上马上,两分钟就到了。」我挂掉电话,走进停车场。
空旷阴暗的停车场里,只有我高跟鞋的回响。
我边走边回微信。半天工夫没看手机,男朋友们的问候都泛滥成灾了。
不经意抬头,感觉怪怪的,好像有人跟着我。
回头,啥也没有。
唉,可能是亏心事做多了,容易疑神疑鬼。
我坐进我的小跑车,车里放着 Lily Allen 的歌 Friday Night,歌词很合我的心境。
You can play this game with me
but you know you’re gonna lose.
……
快到相亲地点时,我脑中突然有个声音问我:为啥要去相那个破亲?你连范哲都不嫁,还会想嫁别人吗?
「说得对,姐姐我才不结那个破婚!」我咒骂一声,方向盘往左打满,调头,一脚油门轰到底,飞驰而去。
二十分钟后,夜店。
迷离的灯影,拥挤的人群,狂躁的音乐,又是一个不眠的夜。
侍应生带我来到预订好的二楼卡座,开了我常喝的香槟。
我整个人陷在沙发里,翘着二郎腿,高跟鞋半挂在脚上。高脚杯在指间转悠。
有人想来搭讪,被我用眼神制止。
舞池里的男男女女忘情舞动,青春的荷尔蒙浓郁炽烈。
我想,在孤独中放纵糜烂才是最适合我的生活。我还是不要结婚去祸害好人了。
不知是今天的酒过于醉人,还是今天的我不太抗打。一瓶香槟还没喝完,我断片了。
二
我是被冻醒的。
这是在什么鬼地方啊?太平间吗?
我发现我躺在一张破草席上。
眼前,漏雨的茅草屋顶,透风的纸糊窗户,黑乎乎不知什么材质的墙壁。
我从小到大头一次见到这种奇怪的屋子,我这是到哪里来了?
我一个激灵。草,不会被拐卖到大山里了吧……
「二百五十六,还睡呢?要挨打了!」
有人在背后推了我一下。
我回头一看,是一位又脏又丑的女士,看上去跟我年纪差不多,梳着奇怪的发型,衣着也很古怪。
「你谁啊?我在哪里?」
她看我像看精神病一样,「魔怔了吧?走,赶紧干活去吧,再磨叽真的要挨打了。」
……
我浑浑噩噩跟着那女人走出破屋,眼前出现了一群忙忙碌碌的古装男女,还有中式房屋和园林。
这,啥情况?咋回事?玩啥呢?
我掐着太阳穴,复盘昏迷之前的事情:
从范哲的公寓出来,接了我妈的电话,开车去相亲。路上临时改主意,独自跑去夜店喝酒,喝多了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一觉醒来,居然穿越到古代来了?
太狗血了,我认识的最牛逼的编剧都不敢这么写。
况且,这跟电视上的穿越剧不太一样。
别人都是穿到皇宫当个宠妃啥的,我却来到了一个叫大虚的奇怪朝代,成了海州城主府里一个干粗活的女家奴。
连名字都不配有,就叫二百五十六,意思是第二百五十六号奴婢。
再往前挪六名,我就是个二百五。
我醒来时见到的那个又脏又丑的女人,叫一百二十八,等级比我高了整整一倍,导致我心里极不平衡。
我们这几百号奴隶,都受司奴房的管理。他们给我们分派任务,监督我们干活。
今天,我和一百二十八的任务是洗衣服,每人分了两大桶,必须在日落前洗完,不然没饭吃。
我很绝望。没有洗衣机和洗衣液,谁能告诉我衣服怎么洗?
「你不想干活?」一百二十八指着水塘对面,「就是她们那样的下场。」
对面,几个奴婢正在被吊打。那可是真的吊在树上,拇指粗的鞭子啪啪往身上抽。
血腥的画面,配着一百二十八声情并茂的解说:
「左边那个,干活偷懒。中间那个,想逃跑。右边那个,勾引少城主……」
我顾不得心疼自己刚做好的美甲了,纤纤玉指拈起一件脏衣服,扔进水里。
古代衣料都是麻布的,又糙又硬,蘸了水很重,拧起来贼费劲。
只洗了两件,我的手指就疼得伸不直了,长指甲也劈了。我边洗边嚎,惨得一匹。
一百二十八实在受不了我了,帮我把剩下的衣服洗了。
三
终于熬到晚上,可以干饭了。
一块又干又硬的饼子,一根又瘦又蔫的萝卜。我看着自己的晚饭,陷入沉思。
「我们辛苦了一天,就吃这?卡路里不够啊!」我又对一百二十八嚎起来。
「什么不够?」一百二十八啃着饼子,嘟嘟囔囔,「要不是我帮你把衣服洗完,你连这点东西都吃不上。」
天啊,这是个什么世界?人与人之间剥削起来这么没下限吗?
我最终还是把这难以下咽的食物吃掉了。
吃完饭,我们往住处走。迎面过来一队带刀士兵,看样子是巡逻的。
等等,为首的那个士兵,好生眼熟。
嘿,这不是韩勋吗?他也穿越了?
韩勋是我的搏击课教练,退役散打运动员,当过武替,一个精神小伙儿,穿衣显瘦脱衣有肉,别问我是怎么知道的。
我狂喜,终于找到同志了!
「韩教练!」我扭到他跟前。
韩勋却好似不认得我,一脸戒备:「你谁?」
「我啊,项奈儿。」
他上下打量我的衣着,「是个奴婢?」眼神立即冷下来,语气不善,「不要命了?滚开。」
我呆了。他凶我,他居然敢凶我,心里连他葬哪都想好了。
我使出搏击课上他教我的招数,一个左摆拳直攻他下巴。
可他反应贼快,攥住我拳头,反向一拧,我的胳膊被别到背后,动弹不得了。
「啊!」我只能用这个字表达我的感受。
以前韩勋只有被我打,从来不还手。现在我可以确认,这个人他肯定不是韩勋。
「下不为例,再敢冲撞府卫军,打死你。」
「韩勋」松开我,丢下这句话,带队走了。
我没精打采地回到住处,躺在破草席上。我想,这可能是个噩梦,睡吧,醒来也许就回到原来的世界了。
四
可我怎么也睡不着,难受。
受惊加着凉,半夜我开始流鼻涕,嗓子疼,打哆嗦,身上越来越烫。
第二天早上,我估计自己起码烧到三十九摄氏度了。
一百二十八硬生生把我扯起来,「这点小病算什么,不干活没饭吃,还会挨打,坚持坚持吧。」
靠靠靠,这个世界,毫无人权可言。
我今天的任务是扫地,日落前要把后院的落叶全扫干净。
我拖着笤帚,在地上瞎胡噜。
又饿,又困,又病,没有力气干活,全靠一口仙气吊着。
糊弄了一天,太阳快落了,整个院子才扫了不到三分之一。一百二十八也没来帮我。看来我今天吃不上晚饭了。
生无可恋,生无可恋。这噩梦什么时候才能醒?
忽听有人喊道:「少城主回来了!」
周围干活的奴婢都跟提前说好了似的,迅速退避到一边。只有我,没明白怎么回事,愣在路中央。
嘚嘚几声马蹄。内院大门口,一匹黑马莽莽地冲进来,直直撞向我。
就在马蹄子快要尥上我脑袋时,马儿及时刹住,扬起前蹄,嘶吼一声,转了个圈。
差一点点,我的脑袋就要被踢开花了。
我可能是烧糊涂了,居然没有害怕的感觉,只呆呆望着马背上那个少年。
我看错了吗?我看错了吗?他不是范哲吗?
古装范哲,如假包换。
黑劲装,红披风,长发用暗紫色的绸带绑着。左手执缰绳,右手握马鞭,英姿飒爽,威武风流。
没想到小奶狗穿古装这么好看。
有了韩勋的前车之鉴,这次我没敢贸然相认,只一脸痴呆地望着他。
他也注视着我,神情诧异。
「韩勋」赶过来,对范哲抱拳道:「少城主请恕罪,属下没看好这个奴婢,冲撞了您。」
少城主?我的嘴角抽搐了两下。
所以,在这个世界里,范哲是海州少城主,也就是……我的主人咯?
之前的世界我把他踩在脚下,这个世界他却翻身做了主人,这个因果报应我不服不行。
从这位少城主的表情里,我感觉出来他并不认得我。
「韩勋」见少城主不发话,就命令身后的卫兵:「把这个奴婢拖下去,打死。」
「慢着。」少城主用鞭子指着我,对「韩勋」说,「把她带到我书房来。」
五
「我好像在哪见过你,一见到你,心里就有种说不出的感觉。」
豪华书房里,「范哲」斜靠在阔椅上,若有所思。
我心说,那必须的,在我那个世界,你可是我最黏人的小奶狗。
「可能是因为,咱们有眼缘吧。」我先试探他。
「咱们?」他皱起眉头,像是有被这两个字冒犯到。
我这才反应过来。对哦,在这个世界,一个奴婢敢跟主人称「咱们」,简直就是活腻了。
「你这奴婢,太不懂规矩。」果然,他眯起眼,目光如刀。
完了,我完了。
「不过,我喜欢。」他咧嘴一笑,眼睛弯了下去,刀子变月牙。
啊,这弯弯的笑眼,让我想起了曾经的范哲。每次我一逗他,他就这样笑,洁白整齐的八颗牙齿,大眼睛弯成两道月牙,少年感爆棚。
「刚才你为什么站在路中央不避让?」
「因为……因为我发烧了,脑袋昏昏的,没反应过来。」
「哦,是病了吗?那去好好休息吧。」
「可是……」我叹气,「我的活儿还没干完。」
「没事,今天的活儿都免了,等会儿我派个大夫去给你看病。」
哇哦,这么棒。
我对范哲投以崇拜的目光。原来,在这个世界,他依然是个小暖男。
「行了。」他故意摆起少城主的架子,「别在这杵着了,回去歇着吧。」
六
我回到住处,刚躺下,大夫就来了。
大夫叫葛阳,不是想象中的白胡子老中医,而是个斯斯文文、白白净净的年轻男子。
我一看到他,又觉得眼熟!
肯定是我在以前世界见过的人。
又一时想不起来具体是谁。
他看上去有点紧张,草草给我把完脉,木讷地说:「着了风寒,吃点驱寒升阳的药就行。」
从怀里掏出一个瓷瓶,倒出几颗黑乎乎的药丸,羊屎球似的。
我有气无力道:「不用给我仙丹,给我两粒新康泰克就行。」
「新康什么?」葛大夫没听懂。
我绝望。以后如果有机会穿越回去,我要劝劝那些爱看穿越小说的姑娘们,古代一点也不好,感冒发烧连药都吃不上,活受罪。
「我的药很管用。」葛大夫说,「一日三次,一次两颗,保你三日内好转。」
唉,也没别的法子,死马当活马医吧。
于是就着水吃了两颗。
葛大夫看我吃过药,干坐了一会儿,实在无话可说,就说了句「好好休息」,然后离开了。
很快,我困劲儿上来。迷迷糊糊的,开始胡思乱想。
这座城主府,真是好奇妙,聚满了我养过的鱼。少城主「范哲」,府卫军「韩勋」,还有这个眼熟的葛大夫很可能也是我以前不经意钓过的小鱼。
可在这个世界,我不再是钓鱼的姜子牙了,而是时刻会被大鱼干掉的小虾米。
我终于信了那句话:苍天饶过谁!
出来混,迟早要还。我这个养鱼专业户,终于有一天,掉进自己的鱼塘,快被淹死了。
七
别说,葛大夫的仙丹还真管用。第二天我就退烧了,嗓子也没那么疼了。
我坚持一天三次,一次两颗,又过了一天,精神倍儿棒。
原来古代中医真的很厉害!二十一世纪打着中医旗号洽烂钱的骗子太多了!
不过我还想再装病两天,这样就不用干活了。反正少城主发话让我养病,司奴房也不敢为难我。
一百二十八却说我太天真。
「装病偷懒,被老城主知道,会挨打的!」
我诧异,「老城主管得这么细?」一城之主,日理万机,一个奴婢干活偷懒,都要亲自过问?
「可不是嘛,那天我帮你洗衣服,就被老城主责罚了,以后再也不敢帮你干活了。」
「老城主怎么知道你帮我洗衣服?有人告密?」
一百二十八小心翼翼环顾四周,凑近我,低声说:「这个地方,没有秘密。你做的一切事、说的一切话,都在监视之下。老城主是个很能干的女人,最不喜欢养懒人,你前两天干活偷懒,老城主都记小本本上了。」
真瘆得慌,这里是集中营吗?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我还是乖乖跟着一百二十八去干活吧。
今天的任务,照旧是洗衣服。
我强打起精神,手浸在冷水里,揉搓粗糙的衣物。没一会儿,手就又僵又麻。
为了转移痛苦,我跟一百二十八瞎聊:「在我家那边,有一种东西叫洗衣机。就是一个箱子,把衣服扔进去,倒上洗衣液,按下按钮,就什么都不用管了。三十分钟以后,衣服全洗白白。」
「哦。」一百二十八埋头干活,对我说的神奇玩意儿完全不感兴趣。
夏虫不可语冰。我闭了嘴,低头专心洗衣服。
过了一会儿,司奴房又把一大堆脏衣服扔到我们跟前。我发现最上面那件,衣服领口露出一小块白布。
「咦,这是什么?」我伸手去摸。
一百二十八突然抢到我前面,夺过那件衣服,捂在怀里,「这件衣服我来洗吧。」
行,你愿意多洗一件,我求之不得。
虽然今天很努力了,可是到了日落时分,我还是没完成任务。
司奴房管事把我大骂一通,告诉我今天晚上没饭吃,继续洗,什么时候洗完什么时候休息。
夜色深了,我一个人坐在水塘边搓衣服。
肚子饿得咕咕叫,手指冻得通红肿胀,从小到大就没吃过这种苦,更没受过这种辱。
我一边搓衣服,一边掉眼泪,这种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我那曾经灯红酒绿、糜烂放纵的青春啊,往后却要在这里干枯凋零?
八
身后传来脚步声,有人来了。
我心跳加速,却装作什么也不知道。我期待这人从后面把我迷晕,等我醒来,就发现自己躺在落地窗卧室的两米大床上,沐浴着晨光,范哲从后面搂着我,如同每一个慵懒的清晨。
可这次,啥也没发生,那人走到我身边,一屁股坐下来。
我一看,哦豁,居然是少城主。
从一百二十八那里我已经知道,少城主名叫司徒骄。
他并不是范哲。
不过,看着他这张脸,我就忍不住把他当范哲,说起话来也没个分寸:
「弟弟是来找我的吗?想我啦?」
他一愣,显然又被我的无礼冒犯到了。
「我每天晚上都会来水塘边坐一会儿。」他说,「倒是你,扰了我的清净。」
「哦,哦。」我撇嘴,「马上就洗好了,洗完就走。」
「不过,没关系。」他突然向我绽出笑容,珍珠白的牙齿,月牙弯的眼睛,迷死人不偿命。
我心中却五味杂陈。
「少城主,你很像我以前认识的一个人。」
「谁呀?」
「他叫范哲,一个小我六岁的男孩子,可爱单纯,很会心疼人,对我巨好无比。」
「那你很喜欢他吧?」
我想了想,「确实,算是最喜欢的一个。但我最后还是和他分开了。」
司徒骄疑惑,「既然喜欢,为何分开?」
「因为他要的东西我给不起。」
「他想要什么?钱吗?很多嫁妆?」
「哈哈,钱不是问题,问题是他想和我结婚。」
「嫁得良人是每个女人都想要的归宿,怎么还成了你的负担?」
我长叹:「男人,只会影响我拔剑的速度。」
九
「你会剑术?」司徒骄抓了一个很奇怪的点。
「以笔为剑。以前我是个作家兼编剧,笔名剑盘侠。」
「哦……」他似懂非懂。
我觉得这个司徒骄很不错,没有少城主的架子,还挺细腻一人儿。
「那少城主你呢?你有喜欢的人吗?」我干脆也挖一挖他的八卦,跟他拉近一下感情,日后好给我当靠山。
「我没有。」他干脆答道,「在这里,我喜欢谁,能跟谁结婚,都是老城主说了算。」
我心说,这老城主真是闲得蛋疼,啥都管。
「好了,夜深了,你把衣服洗完就回吧。」他站起身,「我先走一步。」
我有点失望。所以衣服还是要洗吗?我还等着他发话把我的活儿免掉呢。
「对了,明天开始,你就来我书房伺候吧,不用做粗活了。」他的语气轻描淡写,背影平静如山。
留下我在原地高兴得跳蹦子。贵人啊,这位老弟真乃我的贵人!好歹把我从最底层的泥沼里往上拽了拽。
这时,我看到司徒骄坐过的地方,放了一个油纸包。
我把油纸包打开,是一只烧鸡,扑面而来的香气差点把我熏晕。
我狼吞虎咽,终于吃上了穿越过来的第一顿饱饭。
所以,司徒骄知道我饿肚子,就专门给我带了一只烧鸡吗?
我忽然又想到了范哲。
以前,我忙写作的时候,范哲就会来给我送他亲手做的肉夹馍;我姨妈痛的时候,也是范哲陪在我身边,当我的出气筒。
那么好的一个男孩子,我竟要抛弃他,真是瞎了我狗眼。
第二天,司奴房送来了高品级的丫鬟衣服,面料是那种软软的缎子,正适合我这身娇嫩的皮肤。
我穿好衣服,在众女奴的面前转了个圈,仿佛自己穿的是香奈儿春夏高定。
我料想她们应该惊讶、羡慕、嫉妒,可她们个个表情麻木,心不在焉,好像一切都在意料中。
我拍拍一百二十八的肩:「好姐妹,以后我罩着你,在少城主面前多给你说好话,帮你升职加薪。」
「谢谢二百五十六。」一百二十八不卑不亢,「往后日子还长,你加油。」
十
我想,在少城主书房里当丫鬟,至少比扫院子洗衣服轻松吧?
然而并没有。
这位少城主,是个黏人精。
从他早上一睁眼开始,就必须看到我。
我要给他端水洗漱,帮他穿衣服,伺候他吃早餐。一通忙完,送他到书房,为他铺纸、研墨。
终于把他安排好,我就得守在书房外,随时听候他的吩咐。
「二百五十六,我渴了,端点菊花茶来。」
「二百五十六,我饿了,要吃点心。」
「二百五十六,有本书找不到,你进来帮我找一下。」
「二百五十六,我肩膀疼,来给我揉揉。」
……
整整一天,他都不出门,就是各种使唤我,把我当老妈子。
直到傍晚,下人来报,老城主召少城主议事,他才离开。
我终于能放松一会儿了!
闲坐无聊,我开始在他的书房里转悠。
书桌上,我早上替他铺的纸还是崭新洁白,替他找的书也原封不动放在案边。我就纳闷儿了,在书房坐了一整天,一个字没写,一页书没翻,他在干吗?
过了一会儿,司徒骄回来了,脸色凝重。
「怎么了?遇到不开心的事了?」我问他。
「嗯,是关于你的。」
「我?」
「有人跟老城主告状,说我把一个二百多级的奴婢提用到书房,破了府里的规矩。」
「啊,该不会要把我发配回司奴房吧?」
「有可能。」
我要哭死。好不容易飞上矮枝头,又要被打回泥潭里!
我目光盈盈,态度诚恳:「少城主,你自己觉得,我的服侍,让你满意吗?」
司徒骄面色一缓,轻声道:「特别满意。」
「那你能不能跟老城主争取一下,让我继续留在你书房?」
「好,我尽力。」
有司徒骄护着我,后面几天,我依旧安安稳稳在书房里做事。
这司徒骄是个事儿妈,每天伺候他忙得我脚不沾地。但这些我都能忍,别让我回司奴房就行。
起码现在我能睡床,能吃饱肚子,不用泡在冷水里洗衣服,不用担心被打死。
那个神秘的老城主,也没有再找碴儿。
我问过司徒骄,老城主和他是什么关系,是否母子。
司徒骄说:「不,我跟你一样,替她卖命而已。」
我说:「如果有一天,她让你离开我,你会照做吗?」
「你怕我会离开你吗?」
「当然怕。」
「为什么?」
「在这个世界里,我只有你可以依靠。」
「好。」他嘴角牵起一个不易察觉的笑容,手指轻轻蹭了蹭我下巴,「我不会离开你的。」
十一
又过了几天,司徒骄的几个朋友来府里拜访,他为他们准备了丰盛的酒宴。
酒过三巡,这群贵公子玩起了古人最爱的游戏:作诗。
一直在旁服侍的我,本来都快睡着了,一听这个瞬间来了精神。
机会来了!我一鸣惊人、扬名立万的机会来了!
我深深地知道,在这等级森严的城主府,要想获得尊重,被人刮目相看,进而往上爬,就得展现出能力与才华。
洗衣做饭伺候人,我干啥啥不行。但要作诗,嘿嘿,作为一个受过九年义务教育的现代人,谁还背不出几句唐诗?
那些穿越剧里的主角,不都靠背唐诗开外挂的嘛。
第一轮的主题是「酒」。在场宾客以「酒」为题,各自作诗一首。
等大家都献上自己的作品,我举起手来:
「请示少城主,奴婢能否狗尾续貂,即兴创作一首?」
司徒骄吃了一惊:「你要作诗?」
我不等他同意,迫不及待开始了我的表演: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慨当以慷,忧思难忘。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我念得慷慨激昂,现场鸦雀无声。
我猜他们肯定被震撼到了,要慢慢消化回味。一代枭雄曹操老人家的经典大作,还不得吓死他们。
可我等了很久,也没有等来预想中的满堂喝彩。众人的反应很平淡,似乎没有 get 到此诗的美妙之处。
司徒骄低头喝酒,也没给我一句评价。
擦,真尬。
第二轮的主题是「月」。
宾客们作完诗,我决定再搏一把,祭出了李白的千古名篇:
「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我想,只要读过一点书的人,都能体会到此诗的妙处,这次他们不至于不给面子了吧?
结果,大家还是没反应。
现场气氛诡异,宾客们有的低头喝酒,有的表情深沉,有的在干坏事。
干坏事的那位,是个油腻男,咸猪手正伸向身旁奴婢的屁股。
他自以为做得隐蔽,可从我这个角度,看得一清二楚。
整场宴会下来,他一共摸了五次,每次长达四五秒。
我 TM 最烦的,就是骚扰女性的痴汉。
看到这种男的,我就想把他往死里干。
「那位大叔,请把你放在姑娘屁股上的手拿下来。」我指着那男人,吆喝道,「对,不要左顾右盼,说的就是你。」
众人的目光都聚焦在油腻男身上。油腻男胖脸涨红,「你胡说什么呢?」
「你作为一个男人,有本事就让人家姑娘喜欢你,心甘情愿给你摸。咸猪手算什么本事?恶不恶心?呸呸呸!」
「草!」油腻男暴跳如雷,「你知不知道我是谁?」
「好了!」司徒骄打断他,瞪我一眼,「二百五十六,你好大的胆子。」
「我……」
「来人,把她拖出去,关进柴房,听候发落。」
「你们这群封建体制下的衣冠禽兽!」我被人往外拖,口中叫骂不停,「人民群众迟早会站起来反抗你们!」
十二
我蹲在柴房里,画圈圈诅咒这万恶的封建社会。
画到第一百个圈圈时,有人进来了。
我抬头一看,是司徒骄。
我低头继续画圈圈,不理他。
他凑上来,蹲在我跟前,「饿不饿?给你带了糖果。」
我背过身去,我是用几颗糖就能哄好的女人吗?
「别生气啦,今天你当众放大招,差点坏了事,我那么做,也是权宜之计,这不,来给你道歉了嘛。」
我翻了个白眼。
「那个男人已经被老城主赶跑了,你可以消消气啦。」
我小嘴噘得高高的。
「哎,那你怎样才能不生气?」
我略一思忖,起了坏心:「叫姐姐。」
他顿了一下,轻轻唤道:「姐姐。」
这声「姐姐」,声音不大,吐字温软,还有点呆萌,瞬间把我融化。
以前,小奶狗范哲就是靠一声甜甜的「姐姐」,俘获了我。
司徒骄继续攻陷我:「姐姐,真没想到,你还挺有正义感的。」
我有点不好意思,「我这人,缺点一大堆,总得有点长处嘛。」
「不管姐姐什么样,我都喜欢。」他柔声说。
我深刻地怀疑,我陷入了玛丽苏的剧情里。
虽然好狗血,完全不合逻辑,但是真的好爽,好上头,无法自拔!
那就,让我继续沉沦下去吧。
十三
从这以后,我就多了个磨人的弟弟。
「姐姐,我渴了,要喝茶。」
「姐姐,我饿了,想吃点心。」
「姐姐,我头疼,帮我捏捏。」
不过,他除了使唤我,也会关心我了。
「姐姐,你冷不冷?夜里给你加床被子吧?」
「姐姐,累不累?坐下来休息会儿吧?」
「姐姐,你怎么了,脸色不太好?」
我摆摆手,「没事,来例假了,肚子痛。」
「肚子痛啊,那我让葛阳来给你看看吧?」
葛大夫来了,也没问我为啥肚子痛,就给我开了十来颗黑色药丸,嘱咐我早上一颗,晚上一颗。
经过上次感冒发烧被他治好,我对他的医术十分信任,晚上睡前吃了一颗,果然,一夜安眠。
十四
我天生是只四处乱飞的小浪鸟儿,可自从穿越到这里,一直被困在这城主府内院的小小天地,不知今夕何夕,不知风云变幻。
有一天,我试探性地问司徒骄,能不能放我出去,让我看看这个世界。
司徒骄骤然变脸,「姐姐想干什么都可以,唯独不能出海州府。」
「为什么呐?」
「因为,姐姐你是我的。」
「我出去了也是你的呀,我不会离开你的呀。」
他却笃定:「不,离开了这里,姐姐就不属于我了。」
我无语,也不好再哔哔,毕竟把他惹急了我也没有好果子吃。
虽然,他口口声声说我属于他,却有一点特别神奇,那就是他从来不对我做越轨之事。
我们天天黏在一处,但身体接触仅限于拉拉手,抱一抱。非常标准的「发乎情止乎礼」。
只有一次,他喝多了,我把他扶到床上,他凑到我耳边,用非常非常低的声音说:「好姐姐,我想要你。」
换作以前,范哲敢跟我说这句话,我立时就把他推到床上给办了。
我正犹豫该怎么回应司徒骄,司徒骄却主动放开我,轻轻把我推开,「姐姐去睡吧,不用管我。」
啧,这位弟弟,定力可以。
这可把我给憋坏了。我是水做的人儿,竟碰到了水泥做的他,教人如何纾解这燥热的夜?
十五
第二天,司徒骄有事出门去了,说要三天后才能回来。
司徒骄刚走没多久,一个看上去很贵气的女孩子找上门来。
「给你二百两黄金,离开我的未婚夫。」
她开门见山,说了上面这句话。
我望着这位年轻小姐,她妆容贵气,衣裙华美,头发乌黑,皮肤雪白,真正一朵人间富贵花。
而我,一个老阿姨,好久没有认真打扮过,就像一株又土又俗的喇叭花,不,狗尾巴草。
我想,原来,我也会被渣男连蒙带骗啊。
司徒骄从来没告诉过我,他还有个未婚妻,就好比我也从来没告诉过范哲,我除了他还有别的好弟弟。
小姐的仆人把一个沉甸甸硬邦邦的大包裹扔在地上,当啷一声巨响。
包裹散开,露出黄澄澄的金块。大晚上的,我眼睛都被亮瞎了。
我说:「金子收回去,晃到姐姐的眼了。」
小姐柳眉一掀,「嫌少?」
我呵呵一笑。抢男人?抱歉,我早就不玩这种无聊的游戏了。
以前我打字速度快,一天聊微信就能绿好几个,她算老几。
我把自己的战斗力跟小姐大致描述了一下,最后总结道:「妹妹,你觉得你配跟我斗吗?」
小姐小脸一板,小脚一跺:「等我去告诉老城主!」
十六
小姐离去的背影,焦急却不失优雅。她身后的我,却呼吸不稳了。
我不是怕她给老城主告状,我 TM 是极度生气。
在我这里,我可以绿渣男,渣男不可以绿我。我可以有好多个弟弟,但弟弟如果有了别的姐姐,那对不起,不玩了。
没错,我就是个驰名双标。
我想,与其在这受委屈,何不潇洒离开?出去看看这个名叫大虚的古代世界,也许未知的汪洋大海里,我还能掀起我的一朵小浪花。
是成是败,是生是死,也不枉此生来一遭。
正好,今天司徒骄不在,府里的人也出奇地少,于我来说,恰是跑路的好时机。
我不动声色,该干吗干吗。等到半夜,月黑风高,我已收拾好细软。
其实也没啥细软可收拾。以前我的衣服鞋子堆得卧室迈不进脚,而今,只有可怜的两套破褂子。
我特地把葛阳给我的各种仙丹装上了。这玩意儿是真神奇,有的能退烧,有的治感冒,有的还能止痛经。出去以后还不知道会遇到什么状况,备点儿神丹,危急时刻能救小命。
离开前,我看了看司徒骄的书房,心里对他有一丢丢不舍,但也不会留住我离去的脚步。
也许,等姐姐我看遍了大千世界,还会回来找他。
我挎着小包袱,趁着夜色,抄上小路。一路上没遇见任何人,顺利走到内院大门口。
越靠近大门,我心跳越快。穿越到这里,记不清多少天了,我从没走出过这道门。而未知的自由,现在咫尺可及。
就在我要迈过这道门时,有人从后面把我拉住了。
「别出去。」那人说。
竟然是大夫葛阳。
奇了怪了,他这是什么情况,大半夜的,不知从哪条地缝里杀将出来,就为坏我好事?
我暴躁,「不要拦我,我要自由。」
他却拉着我不放开,「听我的,你不能出这个门。」
「为什么?」
「外面有危险。」
有危险吗?可能吧。毕竟我还不了解这个新世界。
但具体有什么危险,我也得亲身试验。我昂首挺胸,还想往外冲。
葛阳却说什么也不肯撒手。我急了,跟他拉扯起来。
扯来扯去,包袱给扯散了。
噼里啪啦噼里啪啦——包袱里的仙丹撒了一地。
给我心疼的,赶紧去捡。
其中有一粒大仙丹摔碎了,碎裂的药囊里,露出点奇奇怪怪的东西。
我把它拈出来,拿近了研究。嘶,我莫不是眼花了吧……
这咋像是一粒布洛芬胶囊?
布洛芬,常见的止痛药,我以前痛经的时候爱吃,早晚一次,一次一粒。
我拾起另一枚仙丹,掰开,里面是一粒感冒灵胶囊。
又掰开一枚药丸,露出一粒维生素 C 片……
Hmm……我蹲在地上,扒拉这些仙丹,陷入沉思。
一个不知道活在几百年前的古代中医,居然有各种现代药物,以为用糖衣包着,就能骗过我的法眼。当然确实是骗过去了。
我好像明白了什么。
我站起身,定定望着葛阳,严肃地问他:
「葛大夫,老实交代,你也是穿越过来的?」
葛阳的表情,一时间难以形容。先是无措,接着被我的话震惊到,然后像看傻子一样看着我。
「对对,我是穿越过来的,你也是?」他还挺平静的。
我却激动万分,上前握住他的双手,哽咽道:「是的!俺们是同志!」
十七
葛阳还想说什么,我身后爆起一声怒喝:「你们在干什么?」
我回头,司徒骄出现在大门口,眉头锁着冰,眼里喷着火,俨然一条愤怒的小狼狗。
完蛋,他怎么提前回来了?我怕是走不了了。
司徒骄快步走上来,用力拍掉我握着的葛阳的手,冷冷道:
「葛大夫,请回避一下,我有话要跟二百五十六说。」
葛阳松口气,开开心心就走了……
司徒骄长臂一伸,将我拦住,「你想跑,嗯?」
「和你有关系吗?」
「为什么要离开?我不好吗?」他眼中腾起愤怒的小火苗。
我想了想,祭出我的经典语录:「宝,你是个好人,我配不上你。」
噌地一下,小火苗变成了火灾现场。男人咬牙切齿:「你真以为我不会把你怎么样?」
「你想把我怎么样?」
他双眸一眯,恶狠狠道:「我想,加倍宠你,加倍爱你,让你对我上瘾、中毒,再也离不开我。」
我瑟瑟发抖:「你,好狠啊。」
「还有更狠的。」他一把将我拽到怀里,低头吻住我的嘴。
这该死的、坏透的温柔啊,简直要了我的老命。
吻过之后,我乖了很多,埋头在他怀里,史无前例的小鸟依人。
他一字一句,抑扬顿挫:「项奈儿,我想对着全天下宣布,我爱你。」
我抬起头,仰望他,娇羞:「司徒骄,我有个问题,想知道答案。」
「我真的爱你。」
「哦,我不是想问你真的爱我吗,我是想问,你刚才叫我什么?」
「姐姐?」
「不对。」
「好姐姐?」
「不对。你刚才叫我项奈儿。你怎么知道我叫项奈儿?」
我应该没听错,他说「项奈儿,我想对着全天下宣布,我爱你」。
对,我是叫项奈儿。但我来到这个世界,从没告诉过别人我的真名。
我好像又明白了什么。
我直截了当问他:「你,也是穿越过来的?」
他僵住,表情和刚才的葛阳如出一辙——看我像看一个傻子。
还没等到他的回答,静谧时刻被突如其来的爆炸声打破。
「砰砰砰砰」,天边几道炸雷,吓得我一哆嗦。
接着,喊杀声响起。韩勋带着一帮人从大门冲进来,手里拿着明晃晃的武器。
「奉老城主之命,杀了司徒骄!」韩勋亢奋地高喊。
司徒骄把我挡到一边,兀自迎上去,扛住「韩勋」的进攻。
两人难分难解打在一处,招招凶险,跟看电视剧一样。
一旁观战的我只能「嚯,嚯嚯」地惊叹。
几个回合下来,司徒骄略占优势。「韩勋」后退几步,司徒骄没有继续进击,而是回头看了我一眼。
可他高估了对方的武德。
咻的一声,「韩勋」射出一道暗器,正中司徒骄的后颈。
他身子一顿,向前倒去。我惊呼一声,上前抱住他,却被他沉沉的身子带着一起跌倒。
他望着我,眼中浮光闪烁,星星点点都是不舍。
「你就是范哲对不对?你就是范哲对不对?」我使劲摇晃他,「弟弟不要死啊!我把你从黑名单拉回来!我立你为正宫皇夫!我再也不离开你了!你不要死啊!」
他却不听我的话,缓缓闭上了眼。
忽然,我也后背一疼。大概是暗器射进了我身体。
失去意识前,天空又炸起了雷。这次我看清了,那是几道烟花在绽放,姹紫嫣红的,如同过年一样。
十八
我是在医院醒来的。
我的主治医生说我两个月前在夜店喝太多,酒精中毒,伤到了脑神经,差点成植物人。
这些我都不想管,我只想说,这位医生,怎么跟葛阳长得一模一样?
我问他:「葛大夫,咱俩一起穿越回来了?」
他不解:「什么穿越?穿越什么?」
我跟他描述这两个月的穿越经历。
我激动地叨叨了半个小时,葛阳一直耐心倾听,没有插话。
终于等我闭上嘴,他身边的实习医生低声问道:「欧阳医生,看这情况,要不要转精神科?」
「欧阳医生?」我头都要惊掉了,「你就是欧阳医生,我妈给我介绍的那个相亲对象?!」
对了,我想起来了,以前我看过他照片。所以在「海州府」第一次看到他的时候,我就觉得眼熟,又想不起来在哪见过。
他推推眼镜,略显拘谨:「嗯,我叫欧阳葛,项小姐,咱们终于见面了。」
十九
苏醒之后,很多人来医院看望我。我躺在病床上,谁都不想见,手机都不开。
脑中充斥着海州府的回忆,一点一滴,汇聚成深海,将我溺得透不过气。
他们都跟我分析,应该是昏迷时做了场梦。
我想呵呵他们一脸。真会有这么真实具体的梦?简直比 AR 技术还先进五十年。
我在想司徒骄,一直在想,止不住地想。我问自己,为什么会对「梦」里的角色产生幻想?我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幼稚了?妈的。
虽然,这个世界上没有司徒骄,但另一个人却绝对真实存在,那就是范哲。
可范哲一直没来看过我。
我打开手机,登录微信。好久没上线,手机一顿狂颤,弹出几十条未读。我一条都不看,直接翻到范哲,把他从黑名单拉出来。
也许他会给我发信息,毕竟曾经那么黏我,那么离不开我。
可是,等了一整天,他一直保持安静,完全不理我。
他从我的世界消失了,就像司徒骄一样消失得彻彻底底。
终于按捺不住,我鼓起勇气,给他发了条微信:「在?」
下面弹出一个提醒框:「弟弟范儿开启了好友验证,你还不是他(她)好友。请先发送好友验证请求,对方验证通过后,才能聊天。」
擦,非但不理我,还胆敢把我删了?
我把手机摔出去。啪叽,手机发出哀鸣,也是我心碎掉的声音。
二十
我出院了,没跟任何人说。自己大半夜叫了辆滴滴快车,从医院直奔夜店。
好久没放纵,憋死我了。
坐在后座,脑袋靠着车窗,眼前闪过的灯火荧煌、广厦高楼,那么熟悉,又那么陌生。我想到一个很俗的词:恍如隔世。
路过三环的 CBD 时,楼顶的巨幅广告牌把我惊到了。
广告牌上,范哲笑容清朗,双眸清澈,又纯又欲地看着这个城市。
这个地段、这种广告位,只有一线当红才能露脸。范哲那种十八线小咸鱼,咋接到的这种代言?
我从口袋里摸出手机。
一年前我得罪了某猥琐男导演,被他雇水军人肉。那之后我就注销了微博,很少再关注娱乐圈八卦,平时最多玩玩微信和知乎。
这些天连手机都不看,微信里的未读呈现三位数。
我随便点开一个聊天,对方贱贱地说:「老项,可以啊你,亲自献身捧红范哲。」
另一个聊天,男人酸酸的语气:「奈儿姐,恭喜新剧大火,你和范哲挺有 CP 感呢,呵呵。」
我没有再往下看,我想,肯定不是我疯了,而是这个世界疯了。
顺手打开知乎,排在热榜第一的提问是:
「如何看待穿越网剧《坏弟弟》里范哲和项奈儿的表现?」
穿越网剧?《坏弟弟》?范哲和项奈儿的表现?
我愈发怀疑我陷入了一场精心设计好的大型游戏。
我正犹豫要不要点开那个问题,前排的司机师傅忽然问我:
「姐姐在搜我呢?」
我:「!@#¥%……&」
他鸭舌帽压得低低的,还戴着口罩,我上车时心不在焉,哪里注意到,开车的竟是范哲?
我:「哎,弟弟转行开滴滴了?」
他:「姐姐的专车弟弟,只为姐姐而滴滴。」
我:「弟弟辛苦了。你这好像走错路了,请跟着导航走,谢谢。」
他:「咱先不着急去夜店。」
「去哪?」
「民政局。」
干吗,用这种手段图谋上位?弱水三千,我取三千瓢饮,想做我法定上的唯一,等下辈子吧!
「范哲,别闹了,我没带户口本。」
「我帮你拿了。」
「……民政局这会儿还没开门,先回家再说。」
「今天是 520,领证的人特多,咱早点儿去门口排队。」
「范哲你 TM……」
「我记得姐姐说过,只要我不死,就立我为正宫皇夫,再也不离开我。」
「我啥时候说过?」
「戏里。」
戏里?我一脸懵逼。
通过后视镜,我与他目光交战。
范哲和司徒骄的模样,在我视线里反复交叠,最后重叠。
我闭上眼,认命,不得不感慨一句:戏如人生,人生如戏。
(正文完)
番外
一
「衣服的商标都没剪掉!」
副导演吴思思拿着一件古装外袍,训斥场务:「你们能不能仔细点?差点穿帮了。」
吴思思回想当时的情形,依然心有余悸。
当时,她和女主在水塘边洗衣服,女主看见了衣服后领的白色标签,还没等她反应过来,吴思思眼疾手快,把衣服抢走了。
有惊无险。
吴思思不止一次跟导演项红雨表示,这部剧是她参与的最心累的一部。因为女主被蒙在鼓里,不知道自己在拍戏。而男主又特别喜欢临场改剧本。
这部剧的拍摄,本身就是个极其大胆的试验。
两年前,喜欢剑走偏锋的项红雨导演,突然有了一个很 cult 的创意:拍一部言情穿越剧,而女主不知道自己在拍戏,会不会很好玩?
说干就干,她开始找投资、组团队、搭影棚。
到了最关键的选角阶段,犯愁了,主角选谁呢?
让任何人当女主,貌似都太不人道。项导演决定牺牲一下,把女儿贡献出来。
她的女儿项奈儿,确实很适合这个角色,妖艳贱货一枚,不太聪明的亚子。
并且,项导演对女儿私生活之混乱、作风之懒散非常不满,想借这部剧,好好治她一治。
男主的人选,不能是大明星,项奈儿一眼就认出来了,容易穿帮。
最后,项导演定了欧阳葛做男主。
欧阳葛是圈外素人,形象不错。项导演选他是有私心的,她想让欧阳葛做她的真女婿,安排了几次相亲,项奈儿连见都不乐意见。
项导演只能安排两人在剧里培养感情。
男配则选了个十八线小演员,范哲。
范哲是在开拍半年前接到本子的。看过剧本以后,他非常感兴趣,表示会全力以赴,开出的片酬也很低。
导演要求他开拍前不能在女主前露面。范哲表面答应得好好的,一转身却搞到了项奈儿的微信号。
他四次申请加她好友,四次石沉大海。
第五次,他在好友验证里写了四个字:姐姐,加我。
验证通过了。
他明白了,原来她喜欢弟弟。
他就扮作乖弟弟去接近她。果真惹得姐姐欲罢不能,一时对他无尽宠爱。
姐姐漂亮野性,有钱有事业,又爱犯傻,活脱脱一匹小野马。弟弟倒也对她十分喜欢。有时竟分不清几分做戏几分真心。
不过,每每想到剧里的男主将会是欧阳葛,他就嫉妒得发狂。
戏开拍前一天,范哲半真半假地说:「想做姐姐的正牌男友。」
姐姐登时就变了脸。
他终于意识到,自己这是遇上真海王了。
虽然他也初心不纯,但知道真相的时候眼泪还是差点掉下来。
既然如此,好姐姐,那咱们戏里再战。
二
戏如期开拍。被迷晕的女主在海州府后院的茅草房里醒来,首先见到的是一百二十八。
一百二十八由副导演吴思思亲自扮演,她的任务是对女主洗脑加 PUA,让她接受这个世界的设定,从而在心里认定自己穿越了。
女主果然好骗,加上麻药的副作用,前几天都浑浑噩噩没有判断力,后面药劲儿过去了,她也被洗脑成功了。
整个海州府,是剧组花重金打造的封闭影棚。各处安装了隐蔽摄像头,拍摄画面同步到指挥中心,导演通过显示屏观看演员的一举一动。
项导演,就是所谓的老城主,幕后终极大 BOSS,掌控剧情的基本走向。
可是,男配司徒骄与女主的第一场对手戏,范哲就擅自改了剧本。
按照剧本大纲,司徒骄和女主第一次见面,女主挡了司徒骄的马,司徒骄当场下令惩罚她。
然后男主葛阳出手帮助女主,让女主对他产生了好感。
可司徒骄却说:「把她带到我书房来。」
导演:?
没办法,女主已经得到这样的信号了,只能临时按照司徒骄给的方向往下发展。
女主来到司徒骄的书房,导演在耳麦里叮嘱他:「按照我给你的台词来说。」
司徒骄说:「我总觉得我以前见过你。」
女主说:「可能是咱们有眼缘。」
「咱们?」司徒骄按照导演在耳麦里的吩咐,对女主说,「你这奴婢,太不懂规矩。」
接下来,导演让他发怒,把惩罚女主的戏码接续上。
可司徒骄脸一变,笑眯眯对女主道:
「不过,我喜欢。」
戏从这里开始,他司徒骄才是真正的男主。
「老城主」项导演大发雷霆,让范哲老老实实按照剧本来演。
范哲懒懒道:「有本事换人。」
导演没了脾气。这样的戏,一旦开拍就不可能换人。何况是边拍边播,前两集已经播出了,收视率节节攀升。范哲的话题热度也上去了,投资方和经纪公司期待很高。
第二天是书房戏。司徒骄在书房里「读书写字」,女主在外面候着。他拿出手机开了一把黑,然后藏起手机,叫她进来奉茶。
一整天,他开黑,开完黑就唤她进来伺候。看她为了生存假装小绵羊的样子,他真是扬眉吐气!
但也就戏里爽一下,回到现实中,他大概率还得是她的小奶狗。
三
拍这种戏,对演员要求相当高。
没有 NG 的机会,必须一遍过,遇到什么情况都不能尬住,不能笑场。
其中有一场戏,可把群演们给难死了,就是那场酒宴诗会。
本来设计这场戏,是为了水时长,凑够五十分钟一集。女主也没太多戏份,只需要在男主的引导下倒倒酒、一边待着就行。
可让人万万没想到,女主自己给自己加戏,现场来了个诗朗诵。
语文课本里万年不变的篇目《短歌行》,竟被她说成是自己「即兴创作」,等着大家对她五体投地。
在场的演员们这就很为难。笑也不是,不笑也不是,只能尴尬沉默。
第二首《静夜思》朗诵完,已经有几个演员憋不住笑了,赶忙喝酒掩饰。
关键时刻,王学明挺身而出。
王学明是资方塞进来的人,导演给他安排了一个纨绔公子的龙套角色,这家伙也是本色出演,现场就骚扰女群演。
这种事圈里见得多了,没看到的就没看到了,看到的也当没看到。
谁知偏偏被女主看到了。
以前,她就因为手撕某猥琐男导演,在圈子里一战成名。
那个男导演在酒桌上摸二线女演员的大腿,被一旁的项奈儿看到了,一杯红酒泼到男导演脸上,说要帮他清醒清醒。
男导演恼火死了,扬言要整死项奈儿。好在项奈儿老妈是名导,在圈子里有点分量,这事后来不了了之。
而这回,轮到王学明倒霉,被正义女郎现场逮住,狠狠羞辱了一番。
当时那场面,王学明都快绷不住了,眼看就要穿帮。
好在范哲反应快,让人把女主拉去柴房。
之后他再去柴房里给女主「道歉」。两个人「姐姐」「弟弟」了一番,狂撒狗粮,把导演看得一愣一愣。
这一集播出后,收视率彻底爆了。
四
于是范哲更加肆无忌惮,开启无脑宠妻模式,硬是把导演原先设想的渣女变形记,玩成了玛丽苏沙雕甜剧。
原本饰演男主葛阳的欧阳葛,一到镜头前就紧张,跟女主的几场对戏尬得不行,成了看病送药的工具人。
导演有一次实在忍不了了,跟范哲说:「给葛阳一点戏份好不好,不能一直是你霸屏吧,甜得太过,齁死我了。」
范哲勉强同意,安排「葛阳」来帮女主治了一次痛经。
「葛阳」给女主开的布洛芬,也是范哲安排的。他说:「她姨妈痛的时候,吃布洛芬很有效,这个我知道。」
以前都是他把热水和药端到她床头,哄着她吃下去,再抱她入睡。
「葛阳」可没这个撩妹手段,给女主开过药之后,也不知该说啥,匆匆退场,把戏份留给了司徒骄。
所以天注定,这个世界的姐姐,只能属于司徒骄。
她偶尔会有走出海州府的想法,但都被他坚决扼杀。影棚之内,她专属于他。影棚之外,那个现实中的花花世界,他只配存在于她的黑名单里。
他多么想一直留在戏里,独家占有她。
不过,戏也有戏的局限。
比如不能跟她亲热。
到处都是摄像头,导演和观众在镜头那边观看着他们的一举一动。他总不能当众把爱情片演成爱情动作片吧。
好几次,他多么想把她按倒在床上,不顾一切吞食她的美味。他本是个衣冠禽兽,却偏要扮演正人君子。
戏快杀青时,经纪公司给范哲安排了一场粉丝见面会。他现在人气持续上升,要趁热增加曝光度。
见面会在外地,他需要临时离开影棚三天。
就在他离开的档儿,导演玩起了幺蛾子。
看久了男女主的甜蜜日常,观众难免审美疲劳,需要加一些爽点来刺激观众胃口。
于是,司徒骄的「未婚妻」出场,和女主上演夺夫大战。
导演设计了多层套路。如果一开始女主拒绝了黄金的诱惑,后面还有好几关等着她,不怕戏不够精彩。
又是一个万万没想到——女主不玩了,要跑路。
她跑的那晚是除夕夜。剧组大部分人都回家过年了,只有几个值班人员坐在监视器前打盹。以至于女主通过了好几道关卡,快要接近影棚大门,才被发现。
值班人员在耳麦里大喊:「谁在附近?快去把人拦住!」
正好,饰演葛阳的欧阳葛在附近的亭子里看病历。他听到耳麦里值班人员的嘶吼,扔了病历,狂奔追上女主,在她马上要迈出影棚时,将她拉了回来。
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劝她,只能一个劲儿说「你不能走」「外面有危险」之类的。
谁承想扯破了她的包袱,药丸掉出来,穿帮了。
欧阳葛心说,完了,她肯定发现一切都是作假了。
可女主来了一句:「你也是穿越过来的?」
啧,这妹子不是很聪明啊。
欧阳葛赶紧顺着她的思路说:「对对,我是穿越过来的,你也是?」
这时,提前赶回来的范哲救了欧阳葛。
除夕之夜,范哲本想陪姐姐一起度过,却看到她和男配拉拉扯扯。
他赶走男配,宣告他对她的独家占有。
夺走她在这个世界的初吻之后,他对着隐藏的镜头,魅惑一笑:「项奈儿,我要向全天下宣布,我爱你。」
他确实是对着「全天下」宣布。剧一播出,成百上千万的点击量,全世界都知道他范哲爱项奈儿。
可也就是这番骚操作,导致穿帮了。
姐姐难得聪明一回,捕捉到他话里的漏洞,反问他:「你怎么知道我叫项奈儿?」
他僵住,没法接这台词儿了。
导演下令:「韩勋,出场。」
韩勋做过武替,这场打戏演得十分逼真。和范哲几个回合之后,他突然放大招,向范哲射出了麻醉剂。
这是导演的安排。导演计划把剧完结,又怕男主不配合,干脆把他麻倒,强行剧终。
剧播完了,范哲也彻底火了。
无论过程如何,这本来就是他想要的结局。
当初第一次看到剧本时,他就断定,此剧必火。
只是他那会儿没注意到,剧本封皮下方,署着极小的一行字:
「编剧 剑盘侠」。
(番外完)
* 龙子椒图:性情温顺,忠于职守,又有极强的占有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