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急什么?先吃饱了饭,一会儿才有劲儿。」
一个美艳的女人坐在客厅沙发上,轻轻推开董大庆的手,对他盈盈一笑。
「秀娥,看你这话说的,在你面前哪个男的还有心思吃饭哦!」董大庆坐在她旁边,对茶几上丰盛的饭菜连看都没看。
她半推半就地躲闪了一下,抛着媚眼,简直把他的魂儿都勾走了。
「说正经的,你到底有多少存款?该不会都是吹牛骗我的吧。」
「吹牛?你也太小看我了。」他一脸豪气,拿起沙发上的公文包,拉开拉链,抽出一本银行存折,打开以后递到她面前,「看到没?你跟着我,好日子还在后头呢。」
她死死盯着存折上的两万多块钱,一下子眼睛发亮,不由得屏住了呼吸——这在九十年代的东北绝对算得上一笔巨款,毕竟她一个月的房租也才 50 块。
就在这一刻,注定了这个男人半个小时后,将迎来无比凄惨恐怖的命运。
「我就知道,董哥最会疼人了。」她绽开笑容,站起身朝厨房走去,「你等着,我去拿啤酒,咱们好好喝两杯。」
「行,都听你的。」
她闪进厨房,拿出一包事先藏好的白色粉末,倒进其中一杯啤酒中,用筷子搅匀了,直到粉末完全溶解,她才端着两杯啤酒走进客厅,将动了手脚的那杯递给董大庆。
他完全没有觉察任何异样,早就被她迷得七荤八素。在她的殷勤劝酒下,他很快把整杯都喝了下去。
「我……我好像……」董大庆嘴里含糊着,手一抖,筷子「啪」的一声掉在地上。
一阵无法抵挡的强烈睡意朝他席卷而来,他有气无力地歪在沙发上,竭力想要看清自己的女朋友任秀娥,眼皮却像灌了铅一样沉重,眼睛迷迷瞪瞪的,睁也睁不开。
「没事儿,困了就睡会儿。」她起身走到厨房,打开橱柜门,抽出一把锋利的砍骨刀,走向倒在沙发上的董大庆,居高临下俯视他瘫软的身躯,对他盈盈一笑:
「想睡多久都成,反正也没必要醒过来了。」
「什……什么?」董大庆惊愕地看着她,想要爬起来,却手脚发软使不上劲儿。
又一阵黑甜的困意袭来,当他的眼皮艰难合上时,最后看到的画面,就是她妩媚动人的微笑,与她手中闪烁寒芒的砍刀。
有时候,娇香软玉的温柔乡,也会变成碎尸万段的销魂窟。
直到临死前一刻,他都不知道,这位相亲认识的高挑美女「任秀娥」,真名叫马艳红,是一个早就背着几条人命的分尸连环杀手,号称「东北第一女恶魔。」
罪恶的第一次
马艳红第一次以身犯险时,还不满二十岁。
1967 年,她出生在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下属的桦川县,父亲是当地农行的一名审计科科长,母亲是印刷厂的工人,家中五个子女中,马艳红排行老三。
她 16 岁中学毕业后,学习了一年珠算,随后在父亲的帮助下,进入银行成为一名营业员。
按理说,她这样的家庭条件和工作,在八十年代的县城里,假如安分守己过平淡日子,绝对算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可惜,上天给了她一张不平凡的皮相,和一颗蠢蠢欲动的心。
她在银行当营业员,每天经手的人民币不计其数,一叠叠储户的存款和取款「哗啦啦」从点钞机里流过,也在她的心里激起汹涌澎湃的欲望浪花。
她瞧着那些来开户的大款,也不是人中龙凤,凭什么他们就能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而自己却只能每天累死累活,守着这么点死工资过活?
渐渐地,她的心态开始失衡。
那是一个深秋的傍晚,早就过了下班时间,银行的卷帘门也放下了。
马艳红还和两个同事守在空荡荡的营业大厅里,等待运钞车到来。
累了一天,她的肚子早就饿扁了,天气又冷飕飕的,眼巴巴地等着,这滋味实在不好受。
终于,她听到后门大院的铁门一响,运钞车开进院子,停在营业厅后门的出口。
一个挎着冲锋枪、穿着防弹衣的安保人员,从后门走进来,站在拉了一半的卷帘门旁边,朝马艳红他们招了招手。
这意思很明显了,运钞车随行的安保人员只负责维持秩序,搬运钱箱的苦差事,必须由营业员自己来干。
马艳红重重叹了口气,和同事一起抬起一只钱箱,吃力地朝后门走去。
这钱箱是铁制的,里面装满了一捆捆钞票,有好几十斤重,她抓着钱箱的一侧把手,走得踉踉跄跄、摇摇晃晃。
「哎哟!」
她突然发出一声惨叫,脚上传来一阵钻心的疼痛。
原来,她早就饿得头昏眼花,手一滑,没抓稳钱箱的把手,沉重的钱箱正好砸在她的脚背上,肯定淤血红肿了一大片。
同事连忙扶着她坐下休息,她疼得眼泪都流出来了,盯着那死沉死沉的铁皮钱箱,心里却陡然生出一股恶气——
她白天累死累活当柜员办业务,下了班还要干苦力搬铁箱,数的、算的、搬的、扛的都是别人的钱,没有一分是属于自己的,与其白白眼馋,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先下手为强。
很快,她利用职务之便,从储户的存款中偷偷拿钱,一开始只拿了一张百元大钞,过了两天没人发现,她胆子就大了起来,一下子拿了一千块,当天晚上就去县城的服装店买了好些高档衣服。
她穿着新衣服,搔首弄姿,无限陶醉地看着镜中的自己。
本来嘛,她这样年轻漂亮的女人,就该穿这些好看的衣服,才不算暴殄天物。
可惜,虚荣的肥皂泡在现实面前一戳就破。
银行很快发现账目不对,一查之下,马艳红东窗事发。
全靠她父亲以审计科科长的职务,到处托关系竭力保她,再加上数额不大,这才没有追究她的法律责任,只是开除了她。
丢掉铁饭碗的马艳红,这时还不到二十岁。
她在家里的帮助下开了一家小吃店,认识了正在部队服役的阎斌。
阎斌长得高大帅气,在他的热烈攻势下,她很快缴械投降,两人没过多久就结婚了,此后生育了一个儿子。
然而,在激情的冲动退却后,平淡的婚姻生活无法满足她那颗躁动的心。
更重要的是,她经营的小吃店不景气,没过多久就关门大吉。
阎斌的经济状况也一般,他退伍复员后,找了份开出租车的活儿,挣的那么点儿钱,应付吃穿还行,但和她想要的奢侈生活相去甚远。
丈夫开出租车,跟同事轮值白班和夜班,经常十来个小时不在家。
而此时二十出头的马艳红,在饱经人事后,已经出落成别有韵致的少妇。
很快,她找到了新的敛财方式。
红杏出墙的风流帐
1993 年的一个夏夜,马艳红从县城一家宾馆里出来,在门口打了个车,径直往家里开去。
跟她幽会的王朋远是一个富商,本来说要开车送她回去,她没同意,万一在家附近被人看见,风言风语一下就传开了。
她耳垂上挂着一对金光闪闪的高奢耳环是王朋远今晚送她的礼物。
就为这个,她跟年过半百、又丑又肥的王朋远一直保持着关系。
很快她就到家了。
家里一片黝黑的寂静,今晚阎斌值夜班,要到明天早上才回家。
四岁的儿子早睡下了,每次她出门跟王朋远幽会前,总会给孩子喂少量安眠药,让他一觉睡到天亮,免得夜里哭闹没人哄,引得邻居猜疑。
她在黑暗中摸索着,「啪」地打开玄关的灯,隐隐看到客厅的沙发上坐着一个人,她猝不及防,浑身的汗毛一下炸开,脱口而出:
「谁!」
「老子是你男人。」黑影慢慢从沙发前站起身。
其实,她刚才话一出口,就反应过来这是怎么回事了。
她沉住气,打开客厅里的灯,果然看到阎斌一脸阴沉地盯着她。
「今天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她在门口换了拖鞋,故作镇定地走向卧室。
「我倒要问你,」他大步上前拦住她的去路,恶狠狠地瞪着她,「这么晚了,你不在家带孩子,跑到哪儿去发浪了?」
「我有个小姐妹身体不舒服,我买了点儿药给她送去。」她不耐烦地睨了他一眼,想要推开他。
「姐妹?」他一把扯住她的手臂,不让她走,「你哪个姐妹是住在宾馆里的?」
她一听这话,心下一沉,看来阎斌不光听到她的风言风语,就连她和王朋远在宾馆幽会的事也知道了。
也对,这县城本来没多大,她每次去宾馆,来回都是打车,难保什么时候被他那些开出租车的同事看见了。
既然如此,反正阎斌的身上也没什么油水可捞,只会妨碍她和王朋远的关系,干脆顺水推舟,趁早了结了这件事。
「废话少说,」她一把甩开他的手,翻了个白眼,「明天就去民政局,把离婚手续办了。」
「什么玩意儿?」他惊讶地瞪大了眼睛,「你他妈这事儿就这么算了?」
「那不然呢?」她鄙夷地瞥了他一眼,「难不成你还想搞得人尽皆知?」
阎斌一下愣住了,没有说话。
她观察他的神色,冷哼了一声,看来她果然没猜错。
所谓「捉奸捉双、捉贼见赃」,他已经知道她在宾馆幽会,但既没有破门抓奸,也没有守在宾馆门口人赃俱获,这就说明,他绝不希望把事情闹大,更不想一辈子顶着绿帽抬不起头来。
「你好好想想,」她刻意缓和了语气,「那个人有权有势、只手遮天,你又斗不过他,还不如爽快退出,还能保持几分体面。」
「你这臭婊子……」他的脸在怒意中涨得通红,攥紧了拳头,狠狠瞪着她,却再也找不出话来反驳她。
「斌哥,」她胜券在握,对他妩媚一笑,「你就听我一句劝,离了婚也是为你好。」
「好个逑!老子真他妈……」他咬牙切齿、骂骂咧咧,粗暴地抓扯着她,一把按在沙发上,像恶狼一样扑到她身上。
金丝雀没有「金」
马艳红离婚以后,正式成为王朋远的情妇。
早在他们刚勾搭上的时候,她就知道王朋远是有家庭的生意人,以她的资质根本不可能转正,只能当一只养在笼子里、衣食无忧的金丝雀。
果然,王朋远在县城里给她租了一套房子,找附近一个钟点工每天上门给她买菜做饭打扫卫生,她只负责貌美如花,闲来看看电视、做做面膜,等他上门的时候,以饱满的身心状态好好服侍他就行。
听起来,这种养尊处优的生活似乎很惬意,但她很快发现,她想得太天真了。
最大的问题在于,她没有钱。
这似乎有些不可思议,都傍上大款了怎么会缺钱?
事实上,王朋远对她很大方,住的房子、吃的东西、穿的衣服,样样都为她置办得很上档次,远远高于他们这个县城的水平。
每次去逛街,只要是她喜欢的,他付钱的时候连眼睛都不眨,回回都是大包小包满载而归,着实满足了她的虚荣心。
然而,王朋远只会为她花钱,但不会直接给她大额现金。
的确,房租不用她操心,采购饮食日用品的花销,他每月都提前交给钟点工。
她要买衣服首饰,王朋远就时不时陪她逛街,真要找他要钱,他就打着哈哈哄着她,说她要什么都给她买。
以至于她的账户上始终都只有少量的零用钱,算得上名副其实的「金丝雀」。
这时候,她才真正回过味来——
他这种白手起家的生意人,能混到如今的地位,简直精明透了。
像她这种养在外面的情妇,整天无所事事,又不可能随时盯着她,假如她兜里有了几个钱,难保不会找一两个小白脸。
到时候,他就成了不光养情妇、还要养情妇小白脸的冤大头。
既然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那么,只要他捏紧她的钱袋子,她的吃穿用度一切仰仗于他,就只能规规矩矩生活在他的囚笼中,终日专为他承欢取乐。
对于这种生活,她虽然感到不满,却无力改变。
然而,她万万没想到的是,她这段短暂的金丝雀生涯,会以充满血腥与暴力的方式画上句点。
那是 93 年冬天的一个下午,她在家看电视的时候,电话突然响了。
王朋远叫她去清晖路,也就是他跟正牌老婆的家。
王朋远说是自己老婆去海南了,无聊,叫她去陪陪他。
马艳红挂上电话,故意慢条斯理地梳妆打扮。
她清楚地知道,很多时候就是要吊着男人的胃口,越是馋得慌,吃起来才越香。
等她磨磨蹭蹭地收拾好出门,打车到清晖路时,天已经擦黑了。
这是一片高档住宅区,她按照王朋远给的地址,来到一栋独门独户的二层小楼前。
奇怪的是,王朋远明明在家,但整栋楼都没有开灯。
难道他等得不耐烦,已经自己睡了?
她来到大门口,正打算敲门,却发现门虚掩着,根本没有锁。
这一下,她的直觉告诉她,事情有些不对劲。
她慢慢推开门,走进玄关,到处黑漆漆的,什么也看不见,暖气充足的干燥空气中,弥漫着一股说不出来的怪味。
她伸手在墙上摸索了半天,也没找到电灯开关。
「远哥?」她试探着轻轻喊了一声,黑暗中没有传来回应。
她继续朝前走去,突然,她的脚尖绊住了什么东西,一下摔倒在地,膝盖撞在实木地板上。
「哎哟!」她疼得龇牙咧嘴,蹲下身,正打算抬手揉一揉膝盖,指尖却碰到一条软呼呼的东西。
她借着窗外的路灯一看,竟然是王朋远的腿。
他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双目圆瞪,嘴唇大张,胸前的浅色毛衣被大片血迹染成了近乎黑的颜色。
显而易见,他已经死了。
她看到王朋远的尸体,并不觉得害怕,只是觉得有些惊讶。
他是什么时候死的?他下午的时候不是还给她打过电话吗?难不成是撞鬼了?
这时,她盯着客厅暗处的角落,一股突如其来的寒意攀上她的背脊。
看他的样子,显然是被人杀死的,凶手或许还在这间屋子里?
她猛地打了个寒颤,嚯地站起身来,慌不择路地从大门跑出去。
生怕慢一点,那个杀人不眨眼的凶手,就会拿着刀子从黑暗中扑过来,在她背上捅上几刀灭口。
她匆匆忙忙回到家,把家里所有的门窗反锁了,这才安下心来。
她当然不会报警,更不想平白无故把自己牵扯进去,惹得一身骚。
即便如此,第二天她打开电视,王朋远的凶案还是赫然出现在当地新闻里。
没过几天,凶手就落网了。
原来,那天王朋远跟她打完电话,他的弟弟和侄儿就带着两个男人,来到他清晖路的家里。
此前,他们找王朋远借钱,被他拒绝了,这回正是想吓吓他,逼他拿出钱来。
双方争执中,他侄儿拿出刀来,往他胸口捅了好几刀,他当场毙命。他们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把王朋远家里翻个底朝天,将现金和存折洗劫一空,扬长而去。
多亏她阴差阳错正好去晚了,否则的话,落到这伙人手里,只怕现在已经跟王朋远一样死于非命。
想到这里,她不免有些得意,看来她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只是眼下失去了王朋远这个靠山,没了生活来源,必须尽快找到新的冤大头。
她不再满足于停留在这个小县城,打算到佳木斯市去闯一闯。
在走之前,她把王朋远送她的项链、戒指和手镯送到金店里,打算卖掉后作为启动资金。
没想到,金店的老板拿着高温喷枪,把她送来的金首饰全都融了,却发现王朋远当初声称的 999 纯金饰品,只不过是些不值钱的合金玩意儿。
她气得咬牙切齿,暗骂这些做生意的老家伙,个个都猴精,敢情她舍出一身白花花的皮肉,除了几件好衣服以外,什么都没捞着,白忙活一场。
她吸取经验教训,把她的下一个狩猎目标,瞄准了经济条件适中的普通男人。
然而,她没料到的是,这次死里逃生的惊险经历,在她的心中埋下了金钱与谋杀的罪恶等号。
名副其实的「杀」猪盘
94 年 8 月的一天,马艳红身穿一条黑色紧身连衣裙,走进佳木斯市良缘婚介所的包间。
「杨哥,你好,初次见面,我叫任秀娥。」她一边说着,一边朝老杨伸出涂着红指甲的纤纤玉手。
「你……你好。」老杨连忙站起身,紧紧握住她的手,「你比照片上看起来更漂亮。」
她露出矜持含蓄的微笑,没有说话,在抽回被他握住的手时,用长长的红指甲,装作无意间,在他手心里轻轻搔刮了一下。
果然,他咽了一口唾沫,盯着她的眼睛一下直了。
她心中冷笑,今天这场相亲开场还不到两分钟,就已经成功了大半,又一只「肥羊」落入了她的掌心。
她就是用这一招,采取多个化名,这几个月横扫佳木斯市的各个婚介所。
她再也不会像之前那么傻,把筹码全压在一个金主身上,而是采取广泛撒网、多点布控的方式,与多个相亲对象轮番约会,伺机敛财。
她跟老杨见了几次面以后,就确定了男女朋友的关系。自然而然,当老杨约她在宾馆见面时,她没有拒绝。
在一番云雨过后,她小鸟依人般靠在老杨的怀里,开始对他吹枕边风:
「上回我跟你说的那个投资项目,你到底想好没有?」
「这个吧,」他面露难色,「主要我不太懂这个,就这么把钱投进去,要是亏了——」
「怎么可能嘛,」她娇声打断他,「这是银行的内部项目,原本只有本行员工才知道,全靠我朋友透露给我的,稳赚不赔。」
老杨闷头抽烟,没有搭话。
她见状从皮包里抽出一张银行存折,故作随意地递到他面前,「原先我也不信,心想哪有这么好的事,就试着投了几百块钱,没想到翻了好几倍,后来我把赚的钱全投进去了,这不,几万块钱轻轻松松到手。」
他接过她的存折,的确,在户主「任秀娥」的名字下面,赫然排列着五位数的存款金额。
这张存折当然是假的,她凭借之前在银行工作的经验,找人私刻了存款印章,又去印刷品店印制装订了存单的页面,看起来还挺像那么回事。
「我这都是为了咱俩以后的生活考虑,」她怕他细看之下瞧出端倪,从他手里收回存折放进包里,「你想啊,这种稳赚不赔的机会,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等我们结了婚,守着这么多钱,那日子过起来才叫滋润,正好让以前那些瞧不起你的亲戚开开眼。」
「我没钱。」老杨语气生硬,将燃尽的烟头捻灭在床头柜的烟灰缸里,抓起散落在床脚的裤子,匆匆忙忙套在身上。
「你要是不放心,就跟我以前一样,先拿几百块试试水嘛。」她看他一副提起裤子不认人的架势,忍着心中不悦,勉强挂着笑脸。
「我真没有,身上就几十块烟钱,钱都被我老娘收着,从她那儿拿钱,比拿她的命还难。」
他说完以后,连看都没看她一眼,打开房间的门匆匆离开。
她一口恶气堵在喉咙管,呼不出也咽不下。
以前那些相亲认识的男人,起码还会顾及刚才的露水情缘,多多少少给一些,再顺口敷衍几句,说些什么周转不开、下次再拿之类的场面话。
她还是第一次遇上这种一毛不拔的铁公鸡,简直气得手脚发麻。
她穿好衣服,气鼓鼓地回到租房的小区。刚走进小区大门,就看到一个穿皮夹克的男人站在单元楼下。
她认出这是她的房东徐学礼,眼下到了月底,显然是来收房租了。
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她今天不光没捞着钱,碰了一鼻子灰不说,难不成还要蚀一笔?
她眼珠子一转,计上心来,从包里掏出纸巾,一边装模作样地擦眼泪,一边朝他走去。
「大妹子,这是怎么了?」徐学礼果然一脸关切地迎上来。
「还不是我那挨千刀的前夫,」她抽噎着,长叹了一口气,「我就想着到月底了,该交房租了。可我刚来这儿不久,一直没找到工作,所以就回老家一趟,想找我前夫救救急,没想到被原先那个小三给打出来了,我真是命苦啊……」
她悄悄观察他的神色,他果然露出怜悯的神情。当初租他房子的时候,她就是以这套「丈夫出轨、自己被赶出家门」的卖惨说辞,让房东夫妻主动将房租降了一半,从 100 一个月,降到 50。
「你先别着急,」他轻言细语安慰她,「我也是因为要跟你刘姐去外地进货,估计有好长时间都回不来,这才顺便来这儿看看。房租的事你千万别急,等你找到工作以后再给也来得及。」
他说完以后,打开手提包,从厚厚一沓百元大钞中抽出两张递给她,「你先拿着,把这段时间应付过去再说。」
她心头霎时一亮,这一沓钞票起码就有好几千块钱。
房东一家从事商品贸易的生意,他刚才说要去外地进货,身上当然会带着大量货款。
她锐利的目光意味深长地扫过徐学礼,早先她也不是没想过,干脆把他拿下。
可他老婆性格强势,他又是个「妻管严」,她不露声色地试探过几次,他都没反应,只能作罢。
眼下她正缺钱,既然他这么没艳福,那就怪不得她心狠手辣了。
「哎呀徐哥,我真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她接过他手中的两百块钱,对他微微一笑,「你跟刘姐什么时候走?」
「明天一早就走。」
「那我今晚请你们在家吃饭吧,就当我给你们践行。」
「怎么好让你破费,」他连连摆手,「你的心意我们领了就行。」
「我再怎么不宽裕,请恩人吃饭的钱还是拿得出来。」她一脸诚恳地看着他,「我一个弱女子,到这儿来举目无亲,全靠你和刘姐帮衬。正好趁这个机会,让我表达一下感谢。」
他考虑了一下,「行。」
「那就请你们晚上六点过来,带彬彬一起来吧,我好久没看到那孩子了,怪想他的。」
她暗自盘算,房东的儿子才几岁大,要是他们把他托给别人照看,难免会透露到她这儿来吃饭的事。干脆斩草除根,免得节外生枝。
「好,」他点点头,「就按你说的办。」
徐学礼走后,她连忙去菜市场买了些熟食、啤酒和饮料。回到家后,她拿出私藏的安眠药,用厨房的小杵臼压成细细的粉末,放进啤酒和饮料中。
这些安眠药,还是去年她托王朋远搞来的,就为了弄睡她儿子以后,好去宾馆跟他幽会。
临近傍晚的时候,她备好一桌酒菜等着房东一家,早就将所有窗帘拉得严严实实,确保不会有邻居看到屋内的情形。
到了六点,徐学礼一家三口如约来到马艳红家。在她的殷勤招待下,他们纷纷喝下掺了安眠药的啤酒和饮料。
他们酒过三巡后,年幼的彬彬最先起效,他胖乎乎的小手捏着一只卤鸡腿,脑袋一点一点的,困得几乎在椅子上坐不住。
「怎么困成这样?」刘姐奇怪地看着他,拿过他手里的鸡腿放进碗里,抱着他去厨房洗手。
「肯定是他在幼儿园没睡午觉。」徐学礼不以为意,端起面前的啤酒,又仰起脖子喝了一大口。
「没事儿,让他在沙发上睡一会儿吧。」马艳红对他们一笑,走进卧室里拿出一条薄毯,等刘姐把彬彬放在沙发上,动作轻柔地为他盖上毯子。
三个大人继续喝酒吃饭,很快,刘姐和徐学礼也困得歪歪倒倒,从椅子上跌下来,瘫软在地上。
「怎么……回事?」徐学礼勉强用手肘支撑起上半身,惊愕地看着不省人事的妻子,又看了看面带冷笑的马艳红,似乎终于明白过来。
他挣扎着爬向大门口,然而四肢像面条一样瘫软,根本使不上劲儿。
马艳红不慌不忙地站起身,挡住他的去路,冷眼看着他像蝼蚁般徒劳地挣扎。
「到底为什么?」他大口喘着气,竭尽全力抵抗着强烈的困意,半睁着眼睛望向她,「我们一家哪里对不起你?你要这样害我们?」
「怪只怪你们运气不好,正遇上我缺钱的时候。」她冷笑一声,站在他面前居高临下睨着他。
徐学礼终于倒下了,紧皱的眉头隐隐透出愤恨的悔意,他在后悔将房子租给她,还是后悔好心接济她时不小心露财,又或者后悔不该带着妻儿来赴这场死亡夜宴呢?
现在,这一切已经不重要了。
马艳红迫不及待地打开徐学礼的手提包和刘姐的女士坤包,总共搜刮了五千多块钱,算得上收获满满。
回过头来,看见徐家三口,马艳红开始担心他们醒来后报警。
既然如此,就让他们永远不能开口。
马艳红用一根绳子依次勒死了徐家三口,他们在深沉的昏睡中纷纷殒命,甚至没有挣扎一下。
一连杀了三个人后,然后开始分尸。
她的灵感来源于王朋远的凶案,凶手之所以这么快落网,主要原因在于他们没有抹去尸体的身份。
她抓住徐学礼的双脚,吃力地将他拖到卫生间里,脱光他的衣服。
之所以选择在卫生间分尸,是考虑到这里全贴了瓷砖,血迹一冲就掉,不会留下痕迹。
她从厨房里拿出平常砍排骨的砍骨刀,正要一刀抹在他的脖子上,突然停住了。
她当然不是良心发现,而是意识到分尸时,她身上的衣服肯定都是血污,湿透了以后黏在身上,会妨碍她的行动。
于是,她自己也全身脱得精光,此时是八月底,气候炎热,当然不会冷。
然后,她举起砍骨刀,重重落在他的颈椎上,一刀接着一刀,开始切割他的脖子。
大量鲜血涌出来,染红了卫生间雪白的瓷砖。
她就像往常砍猪骨头一样,轮圆了胳膊,用砍骨刀依次肢解他的尸体,将头部、四肢和躯干分成了二十多个尸块。
她不时打开淋雨的花洒,及时冲洗稀释血迹,避免血块凝固以后堵塞下水道。
分尸是重体力活,她肢解完徐学礼,已经将近半夜了,又累又饿,决定中场休息一下。
于是,她站在淋浴下简单冲洗了自己的身体,擦干以后,才来到客厅,这样也能让血迹控制在便于清理的卫生间里。
她迈着愉快的步伐,身上不着一缕,坐到客厅的饭桌前,就在刘姐和彬彬的尸体旁边,若无其事地吃冷掉的饭菜。
凉拌猪耳朵、糖醋排骨、宫保鸡丁、香卤牛肉……
在饥肠辘辘中,这些菜吃起来格外美味。
她的目光扫过脚边的两具尸体,以及卫生间门口堆叠的尸块。
对她来说,这些肉块就和桌上做成菜肴的猪肉牛肉一样,存在的全部目的,就是在恰当的时候,为她提供利用价值。
她吃饱喝足以后,按照先前的办法,陆续肢解了刘姐和彬彬的尸体。
除了头部没法拆分,有十多斤重,其他尸块放血以后平均只有几斤重,就算是她这样的女人,也可以装在黑色垃圾袋里,轻松提在手上,找合适的地点抛尸。
她没有车,因此,她花了几天时间,将全部尸块分成几十包,装进购物袋里,乘坐四通八达的公交车,将尸块分散扔到市区和郊区,最重要的三颗头,她扔得尤其偏远。
在她乘坐公交车沿途抛尸时,她总是饶有兴趣地打量身边的乘客,想象他们要是知道自己和尸体排排坐,会露出什么样的表情。
事情之后的发展,没有超出她的预料。
94 年 9 月,有人在松花江岸边的草丛中发现两个塑料袋,打开一看,竟然是人的大腿,连忙报了案。
随后,在佳木斯市区和郊区的几个地点,陆续出现了各个人体部位。
公安机关根据技术化验,确定这些人体残肢分别属于三个人,包括一男一女两个成年人,加上一名儿童。
警方推测,这三位受害者极有可能是一家人,由于始终没有发现人头,再加上当时的技术水平有限,无法查出死者的身份。
随后,警方在面向社会的线索摸排中,同样一无所获。
此时的马艳红早已改头换面,用另一个假名在郊区租了房子。
当她从新闻中得知这些情况,心里暗暗庆幸自己懂得抓住时机,徐学礼一家要去外地的事,亲戚邻居都知道,因此没人将他们与这三具碎尸联系在一起,这一下成了悬案。
过了大半年,她看风头已过,加上五千多元的赃款也挥霍得差不多了,她打算重出江湖。
她有了之前杀人碎尸的经历,那种用假存折骗人投资的方式,已经无法满足她的贪欲。这一回,她原本就是抱着故技重施的打算,重新杀入佳木斯市的相亲市场。
没过多久,一只真正的「肥羊」,出现在她的狩猎范围中。
董大庆三十多岁,是佳木斯的一名干警,离异,在婚介所组织的相亲中,他对化名「任秀娥」的马艳红一见倾心。
在随后的交往中,她使出浑身解数,将他的底细摸得一清二楚,知道他独居,有几万块钱的存款。
在她的精心设计下,加上之前犯案积累的经验,她轻车熟路地以「吃饭」为名,诱骗董大庆进入圈套,这就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女恶魔的垂死挣扎
1995 年 6 月,佳木斯市区陆续发现了一些人体残肢。经过拼接,警方发现是死者是一名 1.8 米左右的青壮年男性。
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佳木斯市连续发生了两起杀人碎尸案件,死者多达四人,这种相似的作案手法,显然表明这属于连环杀手作案,引起当地群众恐慌,也惊动了哈尔滨的上级部门。
上级向当地警方层层下达了死命令:「一个月查清死者身份 , 两个月拿出凶手线索 , 三个月破案。」
没过几天,董大庆的父亲向警方报案,声称儿子失踪。
这引起警方的高度重视,很快确定了死者就是董大庆。
与此同时,董大庆的女朋友「任秀娥」已经失踪,有重大作案嫌疑。
根据董大爷清点,儿子有一张两万多元的存折不翼而飞。警方到银行一查,发现钱还没有取走。
因此,警方采取守株待兔的方式,先是在新闻上放出「案情毫无进展,无法查明死者身份」的假消息,让凶手自以为高枕无忧,然后他们在银行门口严密布控,就等着收网。
果然,上一次顺利过关的经历,让马艳红掉以轻心。
董大庆死后半个多月,她到银行准备取出存折中的两万多块钱,被蹲守的便衣一举抓获。
凶残的分尸连环杀手落网,让佳木斯民众好不容易松了口气,没想到事情再起波澜。
此时,28 岁的马艳红不甘就此伏法,尚且心存幻想,用能说会道的诈骗伎俩,做最后的垂死挣扎。
在法庭上,她的辩护律师针对案件证据的不足,提出了一系列辩驳,例如「安眠药的剂量只足以使人轻度昏睡」、「现场并无搏斗痕迹」等等,由此以此提出可能另有同伙的意见。
因此,马艳红在庭审时,声称有一名王姓男人与自己协同作案,她只负责诱骗受害者,此后的杀人、碎尸和抛尸都是他做的。
此前,警方也怀疑她一个弱女子无法独自杀人、分尸和抛尸,存在协同作案的可能性。假如真有重要嫌犯未被拘捕,当然不宜结案,因此暂时休庭,等待警方进一步调查。
事实上,在国外对于连环杀手的研究中,如果出现整尸基本锁定凶手是强壮男性,如果出现碎尸,反而怀疑凶手是女性或者瘦弱男性,因为他们无法搬动整尸,必须分尸后才能抛尸。
果然,在警方长时间的调查后,证实她口中的同伙王某根本不存在。
这时候,她在庄严的法律面前,不得不低头伏法,对自己杀害董大庆和徐学礼一家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于 1998 年被执行枪决,终于让含冤而死的受害者讨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