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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追妻火葬场追不回来,女主跟男二收获幸福,男主后悔莫及的文?

分手后第二天,前男友告诉我,他遇到了一个更适合自己的女孩子。

我人麻了!

这就是传说中的无缝衔接吧!

正当我已经忘记过去,拉着又奶又野的学霸奶狗,重新开始时,就看到前面不远处一对正在激吻的小情侣。

女孩是……方清的新女友?

但,那个男的好像并不是方清?

淦!

刺激!

1

「是合适还是喜欢?」

此刻,我正站在方清的面前,抬头问他。

极力忍着。

从来没有想过,昨天方清非要跟我分手竟然是因为一早就移情别恋了!

他挠头想了想,不确定地说大概都是吧。

然后我实在没忍住把他骂了一顿,事后回想起来的时候颇有些骂街的气势。

他一开始低着头任我骂,后来他也眼眶红红的开始回怼。

「我真是受够你了颜鹿,你总是这样自以为是,从来没考虑过我的感受。」

「私底下是这样,在别人面前也是这样,在你心里到底把我当什么?」

「一个随叫随到的宠物还是一场赌局的胜利品?」

一字一句,都是委屈。

我哽了一下,我从未想过方清和我在一起有这么多委屈和不满。

那天,我在我家楼底下愣愣地听方清控诉了我半个小时。

整整半个小时,他列举了不下五十条我的缺点,还顺带着列举了证据。

我记不得我是怎么回的家了,只记得我躺在床上的时候,脑海中还循环着方清声泪俱下的控诉,我甚至怀疑我和他是不是拿错了剧本。

该哭的不应该是我吗?

被分手的不是我吗?

为什么他哭的这么惨?

后来我渐渐想明白,那大概是因为跟我分手了,所以喜极而泣吧!

2

我和方清是大一刚进学校认识的,那是学生会的新生见面会上,我们轮流着一个接一个上去自我介绍。

轮到方清的时候,他挺直了背往前走,坐在后排的我只能看见他清晰的下颌线。

看着他一身的黑色卫衣,心里想这人是不是有点高冷啊。

结果下一秒他就被自己鞋带绊倒,摔了个踉跄。

大家都哄笑起来,气氛逐渐热闹。

后来他红着脸介绍自己,我眼神追着他,感觉这个男孩子可真有意思,浓眉大眼的,没想到是个憨憨。

在之后的学生会活动中,我们才正式开始认识,他告诉我他是哲学系的,我心说我知道,自我介绍的时候就知道了。

但我还是回了一个礼貌的微笑,「我是化学系的颜鹿。」

那天他问我,他是不是一场赌局的胜利品。

我想和他说不是,可我却什么也说不出。

因为我和他在一起的确是因为一场赌局。

大一的时候,学生会聚餐,大家吃完之后就开始玩游戏,而活泼开朗善于交际的我和长相高冷实际憨憨的方清很快就成为大家打趣的对象,甚至有人打赌说我和方清一定会在一起。

那时我不以为意,心里想着我和他都没怎么说过话,在一起个锤子。

但刚进大学的我们年少轻狂,玩起来不要命,所以当有人用「颜鹿配不上方清」这样的言论激我时,我立马大言不惭地说,「我跟方清怎么就没可能了?我要是追他,死缠烂打都要追到手。」

大家都开始起哄,我反应过来也有些尴尬,毕竟另一个当事人还在场呢!

好在方清是个憨憨,只是咧嘴一笑就过去了。

游戏继续,大家也不再揪着这个不放,只是我没想到,那天晚上,方清单独来找我问我能不能做他女朋友。

我在宿舍楼底下,路灯的暖光映在他的脸上,衬得他的笑容有些傻气又有些认真。

我突然就笑了出来,「你不会是因为那个赌局吧?」

他摇摇头说不是,「我喜欢你,在第一面的时候。」

我没问他第一面是哪一面,我只知道,不会是我见他的第一面。

我爽快地答应了。

可我没想到方清会一直记得这件事。

还说他只是我的战利品。

我呵呵了!

失恋后,一整个暑假我都宅在家,只不过早上会晨跑,只是没有想到,总是能够遇到我的新邻居林歇。

林歇比我小一岁,当时刚刚考上大学,他父母给他在学校附近买了一个小公寓。

非常巧的,就住在我隔壁。

每次看到我时,都笑起来又奶又野。

那时我看见他的时候只觉得这个小弟弟乖乖软软的,戴着个棒球帽,掩住黑黢黢的眼睛,只露出消瘦的下颌。

这小孩好内向好乖啊!

但可能因为过分好看的外貌跟挺拔的身材,看起来十分的勾人。

我在心里偷偷想。

开学那天我被安排做迎接新生的志愿者,我虽然不想,但也没办法。

只是当我在学校门口帮着学弟学妹们指路、介绍学校时,就听见面前传来一道轻轻的嗓音。

「姐姐?」

3

我抬头看着眼前清清爽爽的少年,穿着白色的衣服,背着一个斜挎包,头上倒是没再戴帽子了,露出了一头软软的黑发。

我迟疑着,「林歇?」

少年笑着应了一声,又递给我一张餐巾纸,示意我擦擦汗。

我说了句谢谢,暑假的时候,我就知道他报考了这所大学,选的还是计算机专业。

那时我就有些想笑,林歇那副安静内向的样子看着就像是一个技术宅。

不过比其他的技术宅要年轻好看很多的那种。

「姐姐,我的东西已经收拾好了。」林歇眼睛盯着我擦汗的动作,接着拿过纸巾随手丢到垃圾桶里,「要一起去吃饭吗?」

林歇转身看我,眼睛亮晶晶的,嘴角恰到好处地扬起。

我发了个消息给交班的人,想着林歇第一天到学校还有许多地方不知道,便应下了。

一路上,我细细数着学校好吃的店以及图书馆、教学楼、实验楼的方位。

「图书馆负一层有一家咖啡馆,里面环境挺好的,有空你可以去看看。」

林歇走在我身侧,安安静静听我讲着,偶尔应和一声,不动声色地替我遮挡着阳光。

「啊,对了,」我突然想起一个问题,「你不用一直叫我姐姐,我叫颜鹿,喊我名字就行。」

我不在意地转头对他说。

「不行的。」林歇看着我说的有些认真,我张张嘴刚想说什么,就听见他顾自说了下去,「如果你不喜欢,那我叫你学姐可以吗?」

「哎呀,随你吧。」一个称呼而已,我没太纠结。

到食堂打完饭后,就看见不远处的林歇朝我挥挥手,我抬脚走过去,只是没想到眼神一转看到了方清和一个女孩子吃饭,就坐在林歇后面。

我脚步一顿,但到底还是在林歇对面坐下。

林歇不爱说话,而我眼神一直往他身后看。

方清背对着我,我倒是看清了他对面的那个女孩。

是一个很好看的女孩子,长长的波浪卷,精致的妆容,面上笑得很温柔,面对方清的喋喋不休,她也只是安静倾听,偶尔说上几句发表自己的看法。

是一个很大方很得体的女孩子啊!

相比较之下,我很方清相处的时间里,基本上都是我在说,好几次他都插不上嘴,最后也只能无奈地笑笑,当时的我们都没当回事。

我们都以为那就是爱情。

「姐姐?」林歇伸手在我眼前晃了晃,我突然回神。

「嗯?怎么了?」

林歇抿抿嘴,一双眼直直盯着我,「我们走吧,姐姐。」

我点点头,走到门口的时候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

已经人去桌空了。

之后我又带着林歇去了一些地方,绕来绕去就到了我宿舍楼底下,林歇很有眼力见地和我告别。

「谢谢姐姐。」少年轻轻笑着。

午后的阳光暖暖照在他的发丝,软蓬蓬的,看起来手感就很好。

他眉眼弯弯,像是一个乖巧可爱的小学弟。

啊,年轻真好啊!

我在心里第一百零八次感叹。

「不客气,那就再见喽。」我朝他挥挥手,转身走进宿舍楼。

身后传来一声,「再见。」

轻轻的,带着少年嗓音独特的清脆感,竟有点撩人。

4

大二的学业压力比大一重了将近一倍,我全部的精力都投入到了课业和学生会中,当我忙完拥有了一段短暂的休息时间之后,我才猛然想起,似乎好久没见到方清了。

最近忙到昏天黑地,快一个月没回家了。

我坐在宿舍的吊椅上,眼角余光撇见一个娃娃,思绪有些恍惚。

那是我和方清第一次约会的时候他帮我夹的。

娃娃掉下来的时候,我笑着抱着方清亲了一口,往前走了几步才发现他没跟上来。

回头去看的时候,就看见方清那个憨憨捂着脸在原地傻笑。

我噗嗤一下笑了出来,脑子里无限循环「傻狍子」。

用力闭了闭眼睛,叹了口气,走过去把娃娃从床头拿下来,扔进了垃圾桶。

到公寓楼下的时候,林歇给我打了微信电话,「喂?姐姐,你今晚回家吗?我钥匙忘记带了,打电话给物业说是要一会才能到。」

「我能先去你家坐会儿吗?」

林歇的清朗的嗓音从电话里传来,我不禁笑了笑。

「算你好运,我都楼下了,马上就上来。」

电话那头是他开心的语气,等我上楼走过转角,一眼就看见林歇蹲在我家门口,白皙修长的手指一下又一下戳着我家的门,像是要把它戳出个洞来。

我喊了他一声,他转过头看见我,眼睛亮了一瞬,立马站起身,颇像一只大型犬。

或许是因为猛地站起,林歇有些头晕,往我这边晃了晃,我伸手扶了他一下。

「小心点,一下子站起来会头晕的。」

大型犬满不在意,只是站直了身子,露出一个甜甜的笑容,「谢谢姐姐。」

我放开他,掏出钥匙开门,没回头地说了一句,「进来吧。」

其实这不是林歇第一次进我家。

暑假有一次他来敲门,告诉我点外卖多送了一杯奶茶,他不喜欢喝这个,扔掉又可惜,想着我一个女孩子肯定喜欢,就拿来给我。

我站在家门口抬头去看他,少年的话真诚又礼貌,我笑着接过奶茶,道了谢。

林歇耸耸鼻子,「好香啊,姐姐在做饭吗?」

我后知后觉地回答,「啊,是啊,在煮饺子。」

「真好哦。」他眼睛亮亮的,仿佛后面有条尾巴摇来摇去。不知怎么我鬼使神差说了一句,「要不要进来一起吃点?」

林歇迅速点头,并且道谢,「谢谢姐姐。」

让我这个说出口但已经后悔的人根本来不及反悔。

那时我跟林歇最多算是点头之交,是以吃饺子的时候我还带着些警惕,脑子里想着要是他是个坏人,以我的身高跟力气有没有打败他的胜算。

当然,思考过后的结果就是。

没有。

林歇虽然有些腼腆,看向我的时候,总是容易脸红,但嘴很甜,也会很认真听我讲话,一双黑漆漆的眼睛亮闪闪的,笑起来还有小虎牙。

软萌得过分。

5

林歇进门后就安安分分坐在沙发上,我倒了杯热水给他,他说了句「谢谢姐姐」就接过去。

我在心里吐槽着他是谢谢狂魔吗?怎么一口一个谢谢,太有礼貌了吧。

「姐姐最近很忙吧?」

男孩好听的嗓音在我耳边响起时,我脑子里想着今晚吃什么。

我估摸着这开锁,估计还要一段时间,刚好自己要吃饭,一个人吃肯定没有两个人来的有意思道,「晚上要不要一起吃饭?去买点食材,今天想吃火锅。」

林歇欣然应允,跟着我下路去超市买东西。

我穿梭在一排排货架前,林歇在后面推着小推车,我摸不准他喜欢吃什么,便只能按照我的喜欢选,然后回头问他有没有忌讳。

他摇摇头,嘴角噙着笑。

每次跟我的视线对上时,眼睛都亮得仿佛有勾子一般。

问他羊肉吃吗,他说可以,问他毛肚吃吗,他说随意,问他吃哪种丸子,他说都行。

我打趣他,「你再这样,我就只给你喝汤,反正你都是随便。」

林歇也不恼,任由我在前面嘀嘀咕咕,「这还挺好养的啊,弟弟。」

这是我第一次喊林歇弟弟,林歇笑笑没说话,谁知我刚抬头,就看到少年红得几乎可以滴血的耳垂。

林歇开始给我讲学校里的趣事,我偶尔附和几句,只是我没想到的是,我刚跟林歇走出超市,就碰到了狗血剧。

我看着前面不远处一对激吻的小情侣,正感到尴尬,寻思着拉林歇往回走。

眼睛一抬,就看见那个女孩子的侧脸,在月光下反射出晶莹的泪光。

我愣了一下。

这不是……方清的新女友吗?

那个男的好像并不是方清。

这是什么戏码?

6

就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林歇拽了拽我的手臂,将我拉离了狗血现场。

直到公寓楼下,我才回过神。

低头看见林歇从拽我小臂改为了拽我手腕。

也许是天气逐渐变凉,他的体温有些低。

一只骨节分明的手环住我的手腕,属于另一个人的气息丝丝缕缕传入我身体。

我后知后觉地发现我和林歇现在的姿势过于靠近了。

我默默退后半步,他像是没察觉一般,只是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盯着我。

我正想着说点什么,他递过来他的手机。

上面赫然是刚刚那对男女亲吻的照片,还能很清楚地看见女孩侧脸。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拍这个照片,但我知道他现在的意思明显是将照片交给我处理。

也许是看不下去我呆呆的样子,林歇皱着眉夺回手机,将照片传给我。

随后又拉着我上楼,直到吃完火锅后与我分别。

「晚安,姐姐。」

还是那副乖乖软软的表情,丝毫没提起刚才那件事,仿佛毫不在意。

说完也不转身回去,就站在我面前,直直地看着我。

我抿抿嘴,有些不敢看他。

「……晚安。」

说完我就迅速转身开了门进去反手关掉。

躺在床上,我脑子里反反复复想起方清和我说分手那天,又想起那天在食堂碰到的时候。

其实后来我也不是没见过他和他女朋友牵着手谈笑风生的样子。

学校就这么大,虽然是不同系,但总有机会碰面。

不得不说,方清算是一个合格的男朋友。

在一起的那些日子里,他总是无奈又甘愿地宠着我,我学生会的工作忙,他就一直等我忙完,怕我胡乱应付,非要看着我吃完饭才放心。

永远记得我来姨妈的时间,也会贴心的在我姨妈痛的时候给我煮一杯红糖姜茶,然后抱着我轻轻揉我的肚子,说以后的红糖姜茶他都包了。

有时候大半夜的我肚子饿,想吃烤串,他也会一边抱怨一边从被窝里爬出来陪我去吃,一边点单一边说下不为例,然而下一次我撒个娇,他依旧会妥协。

我考试的时候忘记带准考证,一个电话打给他他就会马上跑去我家给我找到并送过来,还会在我考完戳着我的脑袋骂我忘性大,重要的东西总是忘记。

而我永远嬉皮笑脸虚心接受,他又骂我不知悔改。

他对我很好,而我一直理所当然享受着他对我的好,消耗着他对我的喜欢,直到消耗殆尽。

现在想起来,方清好像确实为我做了许多,所以他那天才这么歇斯底里。

所以我给他的恋爱体验真的很糟糕。

我在床上翻了个身,拿起手机盯着那张照片看了半晌,最终还是叹了口气。

摁灭手机,蒙头睡觉。

也许方清说的没错,我就是心大,忘性大,没心没肺,所以我才能一觉睡到第二天中午。

还是被饿醒的。

我只能离开我温暖的被窝,认命地去厨房下了一碗面条。

吃饱喝足之后,整个人才像是活了过来。

而昨天那件事和照片,早就被我扔在脑后了。

那天之后,我和林歇倒是很快熟悉起来,会一起去图书馆刷题,也会约着去咖啡馆喝杯咖啡,一起看一部怀旧电影,周末打招呼一起回家,有时候他不想吃外卖就敲我家门来蹭饭。

刚开始他还有些拘束,到后来已经学会开我玩笑了。

我们之间好像总有些莫名的默契。

我想吃夜宵他就会发消息问我要不要吃烧烤,我刚考完试饿的半死他就约我吃庆功宴,说是庆祝他竞赛得奖,我刚下定决定减肥他就会给我带一杯高热量的奶茶,还是七分甜。

总之就是过于巧合了。

但不得不说,和林歇相处起来很舒服。

我们不是什么特殊的关系,不用每天见面,也不用向对方报备什么,我们都有自己的生活,他的朋友我认识一些,我的朋友他也说得出名字。

没有任何逾越的举动和言语,林歇表现出来的只有礼貌而克制。

这是让我感到最舒服的一点。

我又不傻,我知道我和林歇如果继续发展下去,说不定真的会有点什么。

只不过现阶段的相处方式让我很放松,看得出来,林歇也是。

时间飞快,大三的课程比之前来的更加繁重,再加上学生会的换届工作,我都恨不得把时间掰开了用。

反观林歇,他依旧是大一那副轻松的样子,也难怪,他本就是学霸,课业根本不用担心,他大部分时间都花在了竞赛上,还帮着老师做了很多个项目。

听说他最近跟一个师兄打算合伙创业了,我还调侃他,说苟富贵,勿相忘。

他笑了笑说一定,明媚的笑容露出了一颗尖尖的小虎牙。

有那么一刻让我晃了神。

日子仿佛就要这么平淡忙碌中过去,直到我在器材室见到了方清。

7

他没多大变化,只不过戴上了一副金框眼镜,少了些憨憨气质,倒是多了几分斯文。

回过神来想想,好像很久没见过方清了,不知道是我太忙还是别的什么原因,我已经很少想起他了,如今倒是真的称得上一句好久不见。

他见到我也有点惊讶,但也随即笑着朝我打招呼,「你也来借器材?」

我瞧着他的神情,放松又自然,不动声色把目光移开,随口说了一句,「是啊。」

我费劲从架子上拿出器材,方清起身从后面扶了一把,我侧头就能看见他的下颌线和凸起的喉结。

以前在一起的时候,我一生气就爱咬他喉结,他生气就咬我耳朵尖尖。

我们两个人就像是两只小兽,恼怒了只会撕咬对方,朝对方露出爪牙,冷静下来也只是背过身独自舔舐伤口。

最后的结局就是双方都当做没发生过,依旧腻腻歪歪在一起。

可谁说真的能当做没发生过呢?

我回过神,下意识往后退了两步,低声说了句,「谢谢。」

窗外的风吹进来,方清站在我面前一言不发,我也站在原地不动,盯着地上的影子摇摇晃晃。

「你还好吗?」

我不知道怎么回答。

轻笑出声,反问他,「那你呢?你好吗?」

方清眼睛里有些疑惑,我毫不避讳地直视他,他眼睛里没有我,就算现在只有我一个人站在他面前。

他抬手扶了扶眼镜,「我挺好的啊。」

我勾着嘴角,眉眼弯弯地说,「嗯,那就好。」

心里也有个声音轻轻地说,「那就好。」

我推着小推车,绕过方清朝门口走去,不料被他一把抓住胳膊。

「你到底想说什么?」

他的眉头紧紧皱起,我看着他有些惊奇。

我其实……已经没什么想说的了。

他张张嘴看起来还想说些什么,被手机铃声打断,我看着他越来越紧皱的眉头,看着他挂了电话后翻出一张熟悉的照片。

因为我也有一张。

是那时候我和林歇散步无意间撞到的一幕。

方清的脸色瞬间惨白,像是不可置信,一次次把照片放大还原放大还原。

我自知应先离开,所以也没和他打声招呼就转身走了。

离开器材室后,我掏出手机翻到了那张照片,盯着看了许久。

直到手机页面显示林歇的来电。

我接起电话,深吸了口气。

「姐姐,你在哪呀,待会还有课吗?我买了杯热巧克力。」少年清越的声音传来,我心中的郁气瞬间散了一半。

我告诉他我刚从器材室出来,随后仿佛不经意间问了一句,「那张照片你给别人了吗?」

对面顿了顿,「没有,」林歇一下子就理解了我说的照片是哪一张,随后语气有些复杂,「那天晚上学长已经看到我了,回去之后他问我要了那张照片,我问他要做什么,他就回了我四个字。」

「宣示主权。」

我沉默了一会,原来是那个青梅竹马发的。

虽然我无意插手别人的感情,但毕竟牵扯到了自己和林歇,好在照片不是林歇发的,况且照片主人公也没追究。

这件事,就到此为止吧。

8

大三结束那年我一个人去爬山,严格来说,是我拒绝了林歇的陪同。

林歇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什么,他迟疑着抬手拍了拍我的肩膀,点了点头。

我看着他的动作,有点想笑,我还以为要给我个拥抱呢。

这小孩。

山里雾气多,等我到顶峰的时候,头发都有些湿了。

我站在一块石头上,深深吸了口气,原来真的站到这里的时候,脑子里只会觉得放空。

当初那么心心念念,如今到了也不过如此。

我坐了一会觉得有些冷,下山的时候方清给我打了电话。

「……喂?」

「颜颜,我们重新来过好不好?」电话里传来的是方清略带急切和哭腔的声音。

每次吵完架和好的时候他就会喊我「颜颜」。

我没说话。

后来我从林歇口中得知,有一次他撞到方清和他女朋友吵架,似乎是为了那张照片。

方清大声质问,女孩只是淡淡说了一句,「前男友而已。」

他又问那他怎么办,女孩沉默了很久,只说了一句,「抱歉」。

林歇又说那个女孩的前男友是自己的直系学长,竞赛的时候见过几面,还说他俩的感情纠葛他也听过一些,无非是青梅竹马在一起后又觉得不合适而分开,分开后见过形形色色的人,最终明白还是喜欢对方。

我还疑惑地问林歇怎么知道的,他支支吾吾半天说不小心听到的。

电话里不断传来方清的声音,我默了默,开口说,「你知道我现在在哪吗?」

他的声音截然而止。

我也没管,自顾自说着,「我在疯子山。」

「你还记得吗,之前我们约好大三结束后就一起来的。」

「当时我第一次听说这个山,还乐呵呵跟你说这名字真有意思。」

「你给了我一个白眼,又说想去的话你陪我去。」

「其实当时我只是随口一说,但没想到你答应了,我就想你总是这么宠我,我说什么你都答应。」

我一个人絮絮叨叨说着,方清在电话那端沉默了一会才开口。

「颜颜,只要你说的我都答应,你想去哪里我都陪你去……」

「方清,」我打断他,「那天早上的雾散了。」

我的意思是。

不止早上。

不止雾。

挂了电话后我一个人慢悠悠往山下走。

我在想,是不是每个人非要经历一段感情才能成长?

方清喜欢那个女孩的成熟,体贴、温暖,所以飞蛾扑火般奔向她,但她的那些特点是另一个男孩教她的,是她从别的一段感情里吸取的教训。

我房间抽屉里有一张草稿纸,上面写着和方清分手那天他细数我的那些缺点。

每天早上起来都看一遍,提醒自己尽量避免。

也许效果甚微,但到底还是在意,谁不是在感情里摔跤又默默爬起来呢?

走到半山腰,我回头去望。

今天是我一个人来的,没有方清,也不会有林歇。

这是我和别人约定的地方,既然那个人失约,那我就自己来。

林歇……没必要,也不应该。

他干干净净来到我面前,我不能让他陪我去结束一段感情,我应该自己想明白,想清楚,把自己的心空出来,那样才能放别人进去。

不然,对林歇不公平。

上段感情,到这里就结束吧,总要和过去说再见的,总要往前走遇到新的故事新的人。

也许有人无意之间教会了我成长与爱,但总有人不用教,只遵循本能来爱我,而我需要做的,只是好好生活。

他总会找到我的。

我转过身看到山脚下的林歇。

清秀的少年倚在车旁,低头玩着手机,偶尔抬头看看周围,柔软的黑发随着少年的晃动轻轻摇摆,在阳光下划出轻快的弧度。

林歇一转眼看见了我,弯了弯嘴角,站直身体朝我走来。

我心一动。

看,他找到我了。

9

那天回去之后,我和林歇之间好像发生了点变化,又好像什么都没变,我们还是遵循着以前的相处模式。

只是渐渐地的,我们之间的亲密动作变得越来越多,他会拍拍我的头,我偶尔也会笑着捶他肩膀。

大四的生活反而轻松起来,既不考研也不考公的我,早就和一家公司签了三方,剩下的时间就是写论文了。

更多的时间反而是陪林歇去上课,我顾自写着论文,他就在旁边写项目总结。

我和他都避开了人群,坐在后排的角落。

敲完开题报告的最后一个字,我直起腰小幅度地伸了个懒腰,林歇轻轻推了一杯热巧克力过来。

我笑了一下,道了声谢谢。

其实疯子山回来之后,方清找过我很多次,只不过我已经屏蔽了他的联系方式。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最近都和林歇走的缘故,学校里倒是没碰见过。

只是有一次周末,我早起去跑步,吃完早饭后顺手给林歇带了一份,回去的时候,在公寓楼下碰到了方清。

他像是没睡好一样,眼底有厚重的乌青,还抽着烟。

他以前,不会抽烟的。

方清转过身看到我有点不知所措,他把烟头扔在地上,踩灭了朝我走来。

「颜颜……」声音也嘶哑的厉害。

我被吓了一跳,「方清?你怎么在这儿?你还好吗?」

他愣了愣,有些自嘲地笑笑,「不好,我一点都不好。」

突然,他把我拉过去抱住了我,「颜颜,没有你我很不好。」

我顿了顿,方清的怀抱带着清晨的寒气,也带着还未散去的烟味,一下子让我想起了林歇。

他身上总是带着薄荷一样的味道。

我推开方清,抿抿嘴,「不是的,没有我你也可以过得很好的。」

就跟那次在器材室见到的时候一样。

方清急了和我解释,「不是的,颜颜,我真的很想你,我错了,你原谅我好不好?」

我看着他的眼睛,摇摇头,「太迟了。」

之后我绕过他上楼,在我家门口看到了林歇,他像是刚睡醒,头发还乱着。

我笑着抚平他头上翘起来的头发,开门招呼他进来吃早饭。

自然没看到林歇似笑非笑地往楼梯下的一瞥。

后来我临近毕业,林歇和我的共同朋友组了个局,大家都玩得很高兴。

中间我去了趟厕所,出来的时候看见林歇捧着一束花在转角等我。

他支支吾吾,脸上布满可疑的红晕,我噗嗤一笑,「要和我告白啊?」

他像是打了一剂强心剂,轻轻吸了口气,点点头,「我喜欢你,想和你交往。」

我愣了愣,低头看着那束花。

是玫瑰。

是偏偏代表爱情的玫瑰。

10

我低低应了声,「嗯。」

「什么?」

我笑着凑过去亲亲他的嘴角,「我说,我也喜欢你。」

他嘴角慢慢上扬,又好看又干净的黑色瞳孔里闪过一丝笑意。

回到包厢后,他们看着我俩牵着的手,开始起哄,说林歇不厚道。

我投去疑惑的眼神,后来才知道原来这个局本来就是为了和我告白才设的,大家都知道,只是瞒着我。

没想到林歇自己偷偷提前告了白,害得大家没看上好戏。

后来林歇低头迅速亲了一下我嘴角,聚会的氛围才开始达到高潮。

那天之后我和林歇正式开始交往,我们像普通情侣以一样约会,相处方式却没多大变化。

只不过亲密动作从拍头变成了亲吻。

那天我将改完的论文发给导师,发现有人给我发了封邮件,我点开看。

落款是方清。

邮件不长,只是讲述了对我的抱歉。

他说他曾下定决心给自己三次机会重新追回我,那天公寓楼下是第一次,他原本想在散伙饭上和我说说话,只是没想到第二次还没进行我和林歇就在一起了。

他说他曾经想过就算我和别人在一起了,他也想试试,可在我递给他纸巾的时候,他抬头看到我脸上的神情,觉得像极了楚瑜,他心里的小火苗一下子就灭了。

他说他后来看到林歇牵着我的手离开的时候,他就明白根本没有什么三次机会,他忘记了我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忘记了我虽然没心没肺,却有洁癖。

这个洁癖,无论是生活上还是情感上都有。

最后,他写了一句谢谢,以及祝我万事胜意。

看完之后,我去厨房倒了杯水,然后回到房间删除了邮件。

这件事我并没有告诉林歇。

每个人都会有新的开始,活在过去不是一件好事情,该结束的就该结束。

林歇毕业那年,我们开始了同居。

他软磨硬泡着让我陪他去拍毕业照,我无奈只能答应。

我站在操场,周围都是即将毕业的学弟学妹,所有人脸上都洋溢着笑容。

拍照那天,天气很好。

林歇穿着学士服走在前面,我在后面看着,阳光洒下来,一副欣欣向荣的景象。

我正感慨着时光飞快。

少年回头望,笑我还不快跟上。

11 方清番外

我和颜鹿在一起的那天是个月明星稀的晚上。

我站在她宿舍楼下,问她愿不愿意做我女朋友,她明显愣了一会儿,但又笑了笑答应了。

颜鹿很好,她身上永远有明确的爱,真诚的喜欢,直接的厌恶,站在太阳底下的坦荡,还有被坚定的选择。

她总是说我经常傻笑,像个憨憨,但她不知道,每次她眼里的光都会满的溢出来。

我是在笑。

在看着她笑。

她总是闹我,有时候我假装生气,反驳她,说她没心没肺,像个小白眼狼。

她这时候又嬉皮笑脸凑过来说只做我的小白眼狼。

我心一颤,看着她眉眼弯弯的样子,竟也觉出几分心生向往。

但她不仅没心没肺,忘性还大,不是准考证忘了就是身份证没带,不是围巾落了就是保温杯找不到了。

也爱使小性子,熬夜,半夜吃烧烤都是家常便饭,作息不规律,饭也不按时吃,所以我总是盯着她吃饭,偶尔唠叨得多了她也烦,没办法只能陪着她熬夜。

别的男孩子都说找了个女朋友就是找了个老妈子,总是管这管那的。

我只能默默叹气。

在我这儿,反倒是我表现得比较像老妈子。

小到姨妈日期,大到穿衣吃饭,都需要我提醒颜鹿。

她就像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需要我捧在手心里呵护。

直到我遇到楚瑜。

她是大我一届的艺术系学姐,会画好看的画,会跳好看的舞,还会弹钢琴,唱歌也好听。

我觉得她真的配得上多才多艺。

楚瑜学习能力很强,什么事情到她那里就会变得简单,就像是没有什么能难得倒她。

她是一个很好的倾听者,很会照顾别人的感受。

和颜鹿很不一样。

如果颜鹿是热烈的太阳的话,那楚瑜就是温柔的月亮。

那段时间我和颜鹿总是因为一点小事就吵架,有时候吵得凶了,她就哭着问我为什么变了,以前我明明很宠她的。

我回答不上来。

我一直都是这样,只不过为了爱你,所以我装作乖顺的样子,可这样太累了。

而现在我遇到了一个可以让我摘下面具的人,我不想再做你的老妈子了,不想每天为了你担心,怕你落东西,怕你折腾自己生病。

我想做回自己了。

我想这么对颜鹿说,可我说不出口。

楚瑜的嗓音很好听,我总是找她抱怨,她也不说话,偶尔回应一声表示在听。

她从不插手我和颜鹿之间的事情,反而在我和她说想要提出分手的时候,认真严肃地告诉我慎重考虑。

那时候的我想,她真是一个好姑娘。

所以我和颜鹿提了分手。

她很生气,在马路旁骂我,我生生受着,可后来我也开始对她恶言相向,不停数落着她。

她大概也愣住了,没说话,只是转身上楼,一步一步。

之后我打电话找到楚瑜,电话接通我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

我有许多话想说,想和她说我和颜鹿分手了,想和她说我喜欢她,想和她说我喜欢她的温柔体贴,是我贪恋。

可我的嘴张了又张,只吐出一句,「你愿不愿意和我试试?」

电话那头的人显然有些惊讶,但最终还是说了好。

和颜鹿分手之后我刻意地避开她,有时候远远地看见她,我也会转身往另外的方向走。

当时的我满心满心都是和楚瑜在一起的快乐。

和她待在一起很舒服,她总是能最大限度的给我尊重和感受,我们之间的谈话也很愉快。

在她身上,我才真正感到了什么叫一个成年人。

但我又不想拉大我们之间的差距,所以尽管她比我大一届,我也不喊她学姐,而是亲昵地喊她「楚楚」。

我知道,我心里其实有一股子自卑,这让我在面对楚瑜的时候开始放大。

后来在器材室碰到颜鹿,她和以前相比没怎么变,脸上还是有些婴儿肥,肉嘟嘟的。

我神色如常地和她打招呼,她笑得有些勉强,我想大概是她还没走出来。

我斟酌着想开口安慰她几句,室友却打了个电话过来,说给我发了张图片,让我快看。

十万火急的样子。

虽然感到奇怪,但还是打开了聊天框。

是一张照片,楚瑜和别人亲吻的照片。

她双手捧着男生的脸,眼角是闪过的泪光。

我不敢也不想去相信我只能找到楚瑜,可她的回复仅仅是「前男友」和一句「对不起」。

我和楚瑜陷入了冷战,当然只是我单方面的认为,实际上,我心里非常清楚,我和楚瑜已经再无可能了。

和楚瑜摊牌后,我哭着打电话给颜鹿,我那时心里只有一个念头。

我要去追回我的太阳。

可颜鹿说「那天早上的雾散了」。

我知道她的意思,不止早上,不止雾。

我挂了电话,呆坐了十分钟,想起颜鹿看到那张照片的表情,丝毫不惊讶,甚至有些了然。

最后我把脑袋埋在臂弯,大声哭了出来。

后来听说颜鹿身边有了一个男孩子,是一个话不多的学弟。

只是听说。

大四那年兵荒马乱,大家都急着找工作,兜兜转转的见面最终到了毕业的散伙饭。

学生会的指导老师组织的散伙饭,颜鹿难得地穿了一条短裙,俏皮的花边让她整个人蒙上一层光晕。

同学之间的相互敬酒环节,我原以为能和她说上几句,没想到她中途出去接了个电话,回来的时候就已经错过了。

那天我喝了很多,直到出去的时候实在忍不住找了个垃圾桶吐了出来。

酒精使人麻痹,脑子晕乎乎的时候眼前有人递过来一张纸巾。

是颜鹿。

她就安安静静地站在旁边,手里拿着一张清风纸巾,是那种一小包一小包的,是以前的颜鹿从来不会带在身上的。

颜鹿脸上没什么表情,没有讨厌也没有担心,动作却温柔而克制。

和当初的楚瑜一模一样。

我愣了愣,接过纸巾擦了嘴。

刚想开口道谢,就看见不远处走来一个男孩子,面容清秀,穿着西装,大约是刚参加完什么重要的活动。

我多看了两眼,才想起他就是那个计算机的学神,拿奖拿到手软。

学校通报处总有他的名字和照片。

我听见他走过来轻轻对颜鹿说「走吧」,颜鹿点点头,他就拉着她的手转身走了。

没有回头看我,颜鹿也没有。

我看了很久,张张嘴说了一句「谢谢」。

谢谢,属于别人的颜鹿。

12 林歇番外

再次见到颜鹿的时候,我就知道,她把我忘记了。

或者说,是根本没注意到我。

明明前一天还在楼下和男朋友吵架,或许说分手更为贴切。

她呆呆地站在那里,直到男朋友走了还没回过神。

哦,现在是前男友了。

她眼睛里还流着无意识的眼泪,我递过去一张纸巾,就见她慢慢转过头看着我,点点头转身上楼。

没接过纸巾。

如果不是看见她空洞的眼神,我大概会觉得她是不好意思。

我没在意,我知道颜鹿不会对我有多深刻的印象。

毕竟,我最多最多也只是她高中学弟的身份。

没有更多了。

那天刚好是我搬家的第一天,不得不承认,搬到颜鹿家对面,是我的私心。

包括和她考同一所大学。

后来的几次见面中,我曾有意无意试探过,确定颜鹿是一点都记不起我。

有一点失落,但无伤大雅。

我自认为是个优秀的猎手,明白捕食的时候应该优雅从容,更明白如何缩小包围圈,一步步试探她的底线。

颜鹿在高中的时候就是一个小太阳,周围的人能够轻易被她吸引,没有人会不喜欢和她做朋友。

她一直都是那样,大方随意,不拘小节,开得起玩笑。

她也很优秀,我喜欢看她指导别人的样子,耐心友好,又带着点干练的自信。

托我这幅长相的福,颜鹿她大约根本没对我设防,一直把我当作小弟弟看。

虽然离我预期目标差了一个辈分,但好歹还算不错。

我一直知道她是一个心软的人,但凡我摆出点委屈的样子,她就不会忍心对我生气。

欣喜之余我又有点担心。

得找个机会教教她不能随便对人心软,我这么想着。

后来和颜鹿散步的时候无意间碰到有两个人在路边接吻,她有些愣住,还是我拉着她跑开了。

那两个人我有些眼熟,一个是有过几面之缘的学长,还有一个是……是颜鹿前男友的现女友。

当时的我还没搞清楚事情缘由,想了半天,还是决定把偷拍的照片交给颜鹿自己处理。

无论她是想要扔到前男友脸上出气还是什么也不做。

在楼下站着的时候,颜鹿垂头不知道在想什么。

她今天扎了个丸子头,低下头的时候刚好露出一小段白皙的后脖颈。

我盯着看了好久,突然觉得有点手痒。

在家门口分别的时候,我先开口说了晚安,而颜鹿明显还有点出神。

可我不知怎么的,异常固执地站在原地。

她最后大概有些无奈,轻轻说了句晚安,就转身关上了房门。

我在门口站了一会,掏出手机拨了个电话也走进了自己房间。

一个晚上的时间,我大致搞清楚了事情的缘由,再加上自己之前偷偷对颜鹿的关注。

无非是方清厌倦了我家的小太阳,自以为找到了他的月亮,刚好那段时间楚瑜自己也很纠结,她试图和别人谈恋爱来忘记和青梅竹马的感情。

只是,所有人都低估了自己。

方清低估了颜鹿的决定,楚瑜低估了自己对青梅竹马的习惯。

而我,也低估了自己对颜鹿三年来的肖想。

高一的迎新晚会上,颜鹿穿着一袭礼服,以学姐的名义对新生许下美好的祝愿。

大约是场地实在过于美好,一闪一闪的灯光照在她身上,衬得她的笑容更温暖。

我花了很长的时间才明白,那也许叫做一见钟情。

我一直以为这种事情概率很低,可我忘了,概率低不代表不会发生。

在后来越来越多的相处过程中,我发现,颜鹿似乎更适应一种愉悦轻松的模式。

她喜欢循序渐进的默契,我想。

颜鹿和我说要一个人去爬疯子山,并且拒绝了我同行的请求。

我看着她坦然又带点纠结的样子,心下明了,不是不愿意,而是不方便。

我知道她表面上大大咧咧,能轻易和别人打成一片,但她其实是个情感洁癖。

她不会允许在把自己的心空出来之前放我进去。

至少已经在考虑我了,算个好消息。

那天她走之后,我在家转来转去,有点焦躁。

最后我认命地拿钥匙出门,去找颜鹿。

在路上我不停想着为什么会这样,明明颜鹿说了一个人去,可我还是忍不住想去找她。

直到在山脚下看到台阶上的人,我才明白过来。

不是什么特殊的焦躁,那只是我的脑部神经在反馈给我。

它在告诉我,是我想她了,是我想立刻见到她,是我想在她想清楚后的第一时间里见到的是自己。

它清晰地传达出一个信息,猎人在抓到猎物之前,先一步让她走到了自己的心里。

只有四个字。

心甘情愿。

(全文完)

 作者:楠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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