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 90 年代,我国曾有个「中国第一拐卖村」。
在这里,村民个个都是人贩子,不仅互相打掩护,还拥有枪支弹药以对抗警察。
而沦落至此的女性,过得连猪狗都不如。
惨象
时间:上世纪 90 年代
地点: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石弓镇
一天深夜,一个年轻女人在村子的后山上跌跌撞撞地奔跑。
在她的身后,几束手电筒的光如影随形,还有一连串来自男人们的斥骂:
「还他妈跑是吧?等我逮到你,看我不打死你!」
女人闻言,脚步更急了。
她拼尽全力地跑着,可虚弱的身体已然有些撑不住。
突然,她被一块凸起的石头绊倒在地!
就在她挣扎着起身时,几个高大的身影随即压了上来,把女人狠狠按在地上。
「放开我!放开我!」女人用力嘶吼着。
在这一刻,她再次预见了自己的未来。
她叫张女(化名)。
一个从河南确山县被拐至安徽涡阳的女孩,被拐来时 21 岁。
当年的她,在找工作时被茅庵赵村的拐卖团伙蒙骗,成为人贩子手中的「商品」。
因为性情刚烈,难以驯服,张女的「销路」并不好。
最终,她落到了一个名叫孔庆祥的男人手里。
孔庆祥,是涡阳县石弓镇郭黄楼村出了名的单身汉。
因为脾气暴躁又游手好闲,39 岁的他一直没能娶到老婆,并且长年被同乡嘲笑和嫌弃。
后来不知走了什么门路,竟然花光家底买来一个女人。
这个女人就是张女。
自来到孔家,张女的生活里就只剩两件事:毒打和强奸。
不听话?打!
不吃饭?打!
不愿意生小孩?打!
……
但在这样暗无天日的环境里,张女始终没有放弃。
她暗暗观察着孔庆祥,只要他稍有疏忽,就拼命地向外逃跑。
但涡阳县位置偏僻,地理环境非常复杂,一个外地人跑出去简直难上加难。
所以,张女的每一次逃跑,结果都是一样的:
被抓回来,被毒打,被强奸。
一次又一次的失败,让她的心越来越冷,越来越绝望。
但是每当深夜蜷缩在破烂的被褥中时,她又会想起自己的家人。
于是,当体力稍有恢复,身上的伤稍微愈合,张女又会鼓起莫大的勇气,再一次逃跑。
这天深夜的逃跑,是她逃得最远的一次,是她离成功最近的一次。
她希望,这也是最后一次。
但不幸的是,张女最后还是被孔庆祥捉了回去。
此时的孔庆祥,也是「忍无可忍」。
他之前觉得这个外乡女人很有意思,性子特别烈,所以没舍得下狠手。
毕竟打坏了,自己的钱就白花了。
但后来他发现,张女根本不像村里其他家买来的媳妇,打几次就变得呆呆傻傻。
所以,这个老光棍的内心便生出了一种征服欲——一定要把张女「驯服」。
当他再一次把张女捉住时,满脑子想的都是村里人的嘲笑:
「你平常不是挺能耐的吗?怎么连个小媳妇都管不住?」
「我看你也是个孬种!」
孔庆祥每每回忆起这些话,都觉得自己受到了巨大的侮辱。
于是,他决定毁掉这个让他丢面子的「玩具」。
他像拖着破布娃娃一样拽着张女的双腿,把她拉到一个废旧的仓库里。
一路乱石嶙峋,荆棘丛生,张女的身上、手臂上、腿上全是血痕,尖叫声也渐渐变弱。
与此同时,孔庆祥召来了四个村里的混混。
「把她吊在房梁上,给我往死里抽!」
小混混们闻言,个个抽出皮带、拿出藤条,毫不客气地往张女身上招呼过去。
一时间,皮肉的撕裂声、男人兴奋的喘气声、女人的惨呼声揉作一团。
这一切,都重重敲打着孔庆祥的神经。
他搬了个板凳,悠哉地坐在张女的对面,点燃一根香烟。
「你个畜生!你不得好死!」
张女脸憋得通红,恶狠狠地吐出一口血沫,痛骂猪狗不如的孔庆祥。
孔庆祥也被这一句话激怒了。
他气得把烟一扔,从墙边提起一根碗口粗木棍,狠狠地往张女的腿上抽了过去!
「咔」一声。
张女的腿骨折了。
在巨大的疼痛之下,张女瞬间昏死过去。
已经打疯了的小混混们呼哧呼哧喘着气,不约而同地把目光投向孔庆祥。
孔庆祥沉默几秒后,点了点头。
得了默许的小混混们,欢呼着把昏死的张女从房梁上放下来,粗暴地扯开了她的衣服。
即使张女的身上布满新伤旧伤,即使她的脸还高高地红肿着,嘴角还淌着血沫。
但这些都不能阻止小混混们的兽欲……
一个男人欺身压了上去,疯狂的啃咬让张女短暂地清醒过来。
但很快,她就在性虐待中再次失去了意识。
在这场近两个小时的轮奸里,一个男人带着满身血污起身,另一个男人又会扑上去。
这是畜生们的狂欢,也是张女最绝望的时刻。
当混混们心满意足后,张女仿佛是死了一般,赤裸着躺在水泥地上,满身血污。
她半睁着双眼,瞳孔里没有一丝光亮。
孔庆祥送走混混后,又一次蹲在她旁边,狠狠给了她几巴掌。
「咱俩的账还没完,你就好好等着吧……」
这时,天亮了。
可是对于张女来说,这只是黑夜的又一次轮回。
这是耸人听闻的恐怖传闻吗?
不,这是真实发生在我国农村的血腥现实,身处地狱的张女也只是一个缩影。
而拐卖张女的团伙,来自「中国第一拐卖村」:
涡阳县茅庵赵村。
「点子」
时间:上世纪 90 年代
地点: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茅庵赵村
茅庵赵村,位于河南省永城县(现为永城市)、安徽省涡阳县、濉溪县两省三县的交界处。
在古代,这种地理位置是兵家必争之地。
但到了和平年代,这反而成了经济发展的阻碍,整个村子的人都很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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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圈处为如今的茅庵赵庄
上世纪 80 年代末到 90 年代初,赵村的人均年存款还不到 300 元。
同时,赵村的各类基础设施也很落后——交通、教育、建设样样不行。
越穷的地方,思想越传统。
在贫穷落后的赵村,村民的「重男轻女」观念非常严重。
过去几十年中,女婴儿的命运不是被送人卖掉、就是随意抛弃任其自生自灭,少数侥幸长大的女孩子们,不是跑去城里打工,就是嫁到了别的村子。
至于那些「传宗接代」的男人们,个个又穷又懒,不思进取,邻村姑娘们根本不会嫁过来。
久而久之,赵村成了一个「光棍村」。
但即便如此,赵村的男人们依旧在做着「天上掉下个林妹妹」的白日梦。
当人的欲望得不到满足,能力又不足以改变现状时,犯罪就出现了。
从 80 年代末起,外地的人贩子就陆续盯上了「赵村」这片广阔的光棍市场。
他们带着拐卖来的女人与光棍们做交易。
这对赵村人来说,无非是一件省钱不费力的大好事儿。
毕竟娶个本地的女人要两万的彩礼,而从人贩子那里买个俊俏的外地女人,只要两三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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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山》剧照
人贩子在赵村赚得盆满钵满。
他们蘸着唾沫,数着大把钞票的阔绰场面,也深深刺激着赵村的男人们。
还有比这来钱更快的「买卖」吗?
很快,赵村就有几个年轻人就站了出来,与人贩子合作,开始了贩卖妇女的「大事业」。
他们分别是赵明、赵金方、赵良才。
俗话说,肥水不流外人田。
赵村有光棍,人贩子有「货源」,在这三人的运作下,拐卖生意做得风生水起。
但是,人的欲望是无止尽的。
与人贩子合作几次后,赵明三人不再满足于「牵线搭桥」,决定走出赵村,自己「进货」。
他们之所以敢作出这个决定,也是因为获得了多方面的「支持」。
首先,是被拐卖者的归顺。
拐卖妇女需要有一定的技巧,其中,看起来「面慈心善」就是极其重要的一点。
而能做到这一点的,更多的是妇女。
在很多时候,女性对男性存在一定的敌意,但对同性的女人防备却很低。
赵明的姘头马小侠,就深谙这一点。
马小侠并非土生土长的赵村人,而是从河南许昌被拐卖到赵村的。
不同于张女的刚烈,马小侠在被倒卖的过程中,意外看上了赵明的「赚钱手段」。
在她心里,贩卖妇女是一种「无本万利」的好生意。
于是,她作出了一个令人瞠目结舌的决定:投靠赵明,成为他的姘头!
一念之间,她便从受害者变成了加害者,将罪恶之手伸向自己的女性同胞。
除此之外,赵村人的包容与合谋,也为赵明的「拐女事业」加了把火。
在当时,赵明等人为了让全村人保守秘密,不去公安局告发,便决定拉所有人下水。
要么给村民牵线搭桥买媳妇,握住把柄。
要么动员村民开拓「市场」,给予一定的介绍费。
但在赵村,并不是所有人都是法盲。
比如,一个外号叫做「赵秀才」的年轻人。
他是当时赵村中,唯一一个有高中学历的「高材生」。
数十年的教育经历,让他对赵明等人贩卖妇女获得暴利的违法行为深恶痛绝。
他发誓,绝不娶拐卖女为妻,并且处处与人贩子们作对。
久而久之,赵秀才成了人贩子团伙的「眼中钉」。
要想把「事业」做大做强,赵明等人觉得,必须把这个赵秀才拉下水。
但是大家都是一个村的,多少沾点亲戚,来硬的肯定不行。
那该怎么办呢?
就在这时,马小侠给赵明出了个主意:
跟赵秀才打一场心理战。
自从「买媳妇」成了赵村的传统后,赵秀才的同龄人纷纷娶妻生子,小日子好不快活。
而家境贫寒的赵秀才,一直没能说到一门合适的亲事。
家里还有两个年幼的弟弟,每年光是学费就是一笔不小的开销,他也没那么多钱。
但是呢,他的内心依然渴望着拥有自己的家庭。
马小侠看上的正是这一点。
那么,该怎么拉赵秀才下水呢?
这时候,马小侠出马了。
她平日里负责哄骗小女孩,深谙人性的弱点,观察一阵赵秀才后,决定采用「激将法」。
商定策略后,马小侠说干就干。
每当村子里「进来」一些有姿色的女人,她就生拉硬拽地让赵秀才去瞧瞧。
一次不行,就拽两次,拽三次……
后来赵秀才实在拗不过,就硬着头皮跟马小侠去看了一次。
谁知就是这一次,让他也踏上了无法回头的犯罪路。
一到地方,马小侠雇来的混子就一拥而上,你一言我一语地刺激着秀才的神经:
「你摆什么臭架子,人家二愣子虽然缺心眼,但是也能混上个婆姨。你算个啥,还硬撑着!」
「读那点书有个啥用,连个老婆都讨不到……」
这些闲言碎语,一点一点攻击着赵秀才的心理防线。
同时,他又想起老祖宗「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教训,一时间竟觉得无地自容。
思来想去,赵秀才咬咬牙,甩出 1600 块钱:
「我也买一个!」
就这样,原先发誓与人贩子不共戴天的赵秀才,彻底沦陷了。
不仅如此,他还成了赵明等人的「狗头军师」。
不得不说,赵明和马小侠的这一招着实有效,村里的其他人见赵秀才「下海」了,也纷纷想通了,有钱不赚是傻子。
于是,在全村 600 多村民里,有 80% 的人直接或间接地参与了拐卖妇女。
赵村也很快发展成了一个专业的「拐卖妇女村」。
到底有多专业呢?
上到乡长儿子,下到村民,全都参与进了拐卖链条中,并互相打掩护;
外地人贩子可以毫无顾忌地进村,说自己是「卖人的」;
贩卖活动波及周围石乡、牌坊、马店、新兴、耿黄、龙山六个乡镇,以赵村为中心形成了一个拐卖妇女的专业市场。
不仅如此,人贩子们甚至还拥有自制土枪、双管猎枪等杀伤性武器。
「警察来了,我就跟他们硬拼!看谁拼得过谁!」
这是人贩子的原话。
赵村人从上到下,都将这份罪恶看作自己引以为豪的事业。
对他们来说,那些被拐离家乡,遭受凌辱的妇女根本不是和自己同等级的人。
这些女孩是商品、是连猪狗都不如的「玩具」。
她们被强奸、被轮奸、被虐待、被关黑屋和猪圈,过着地狱一般的生活。
一旦试图逃跑,迎来的便是毒打和新一轮的强奸。
整个村子都是眼线,没有人能拯救她们,直到精神崩溃或者自杀身亡。
「兽欲」
拐卖妇女只是一种单纯的交易行为吗?
当然不是。
在赵村,有这样一个不堪的传统——逢买必奸。
正处壮年的赵明一伙人,就像发情期的公狗,有发泄不完的兽欲。
身为「卖家」的他们,自认为有替客人好好「验货」的必要。
于是,强奸被拐卖女性,成为了他们的「必修业务」。
一天,在赵村的一块麦田里。
一个从河南被拐来的女人作为商品,被赵明带去与「买家」见面。
随后,买卖双方进行了激烈地讨价还价:
「3000,一分都不能少!」
「我最多给你 2500,多了一分钱都没有!」
女人被捆住手脚,卧倒在一旁,对即将到来的命运充满恐惧。
几分钟后,买家妥协了,但嚷嚷着提了个要求:
「3000 可以,但你要让我验验货吧!」
「我买她回去是生孩子的,要是她生不了怎么办?」
「你验就是了,我还能骗你不成?大家都是老乡,做的是诚信买卖。」
赵明抓着女人的头发逼她直起身,又粗暴地解开捆住她的绳子:
「把衣服给我脱干净了!」
女人双手环胸,面露惊恐,拼命摇着头。
见状,赵明生怕到手的买卖吹了,他目露凶光,一把拽过女人,拖着她走到水井边上:
「不脱是吧?那留着你也没用了!」
说着就要把女人往井里推。
一路上备受折磨、屡遭奸污的女人早已领教到赵明等人的残忍。
她也知道,如果自己不妥协,可能真的会被淹死在这人迹罕至的偏远乡村。
女人恍然间记起,在路上的一家旅馆里,她因为不愿屈服于人贩子,就被摁在床上殴打。
但这还不够解气。
人贩子见她不听话,便一根一根拔掉了她私处的毛发。
那种绵长而剧烈的疼痛永生难忘。
但是比起肉体的痛苦,精神的屈辱更难以忘怀。
只有活着,才有希望逃离这个地狱。
求生的本能让女人放弃了挣扎,她绝望地看着眼前的人,慢慢脱下所有衣服,将满身伤痕暴露在空气里,也暴露在这些「野兽」面前。
这只是个例吗?
不,这只是冰山一角。
比如,16 岁的玲玲被三个人贩子殴打奸污,境遇悲惨。
她从来没有放弃逃跑,却一次一次被抓回。
为了震慑人贩子,她挣扎着大喊:「公安局迟早会抓你们的!」
可谁知,其中一个人贩子闻言一笑,谎话张口就来:「我就是派出所所长,你还想跑?」
陷入绝境的少女彻底绝望了。
后来,当便衣警察出现、想要强行解救玲玲时,她却拼了命地反抗。
她不敢相信眼前的每一个人。
直到穿着警服的公安民警们再一次出动,她才脱离魔爪,回到家人身边。
但巨大的心灵创伤,让她至今仍然活在痛苦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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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比如,同样 16 岁的丽丽,被「货主」猥亵后,又惨遭三人轮奸。
四个多小时的折磨后,体无完肤的她又被以 2300 元的价格卖给了一个农民。
「你们不要先枪毙他们!」
这是被折磨得不成人形的丽丽,见到警察的第一句话。
她被家人搀扶着,咬着牙,脸上全是仇恨的泪水:
「先把他们的手砍掉,再把脚砍掉,再挖他们的肉,然后再杀掉他们!」
「让他们多受受罪,吃点苦头!」
她瘫坐在地上,泣不成声:
「他们把我害苦了,我太恨他们这些人贩子了!」
还有 19 岁的咪咪,被人贩子骗上了「寻找表姑」之路。
然而迎接她,并不是和蔼可亲的表姑,而是被五个男人不断轮奸。
当她躺在最后一任买家曹大毛的床上,以为自己的折磨终于到尽头时,所谓的「公公」又摸黑爬进房间,压上了她饱经摧残的瘦小身躯……
这些女孩子,有的正值花季,有的不过而立。
她们本该是家人的掌上明珠,同龄人的知心闺蜜,却被人贩子诱骗,跌进暗无天日的深渊。
她们的青春给人贩子带来大把大把的钞票。
而留给自己的,却只有终其一生的痛苦和无法醒转的噩梦。
解救,迫在眉睫。
猫腻
时间:1994 年 5 月 22 日
地点: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石弓镇
深夜 12 点,石弓镇平安旅社。
石弓镇派出所副所长周宏仁,推开旅社大门,对门卫亮出了警官证。
「您好,例行检查。」
像往常一样,所长周宏仁检查了旅客住宿登记表,一个住客的信息引起了他的注意:
唐欣平,男,23 岁,西安市人。
当时还没有高铁和动车,从西安来到安徽,一共要八百多公里。
没有特别要紧的事,一般极少有人来往于这两地。
并且眼下不过年、不过节,这个外地的年轻人来做什么呢?
周宏仁询问着店主:「这个西安人来这里干什么?」
店主打了个呵欠,睡眼惺忪:
「做生意的。他们一路有三个人,其中有个是女的。」
听了这话,周宏仁的疑心更重了。
难道,这三人在嫖娼?
「麻烦您叫他们出来,我有些事要询问。」
没几分钟,两男一女就被叫了出来,站在周宏仁的面前。
他们看到是警察,眼神明显有些慌乱。
周宏仁死死地盯着他们,不紧不慢地开口询问:「三位到我镇上来干什么?」
「我们是来看亲戚的。」为首的唐欣平喏喏地回了一句。
「这里有你们什么亲戚?」
……
这一问,让场面陷入了一阵静默。
三个年轻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也答不出周宏仁的问题。
随后,另一个名叫雷志社的男青年,磕磕绊绊地说,「这,这,我们是做肉生意的……」
看这三人的紧张状态,周宏仁确认了自己的怀疑。
于是他当机立断,将三人带回派出所,进行了详细的留置盘查。
很快,这三个人就交代了所有事:
唐欣平、雷志社和李平这三人,是一伙纠合性拐卖妇女团伙的骨干分子。(注:纠合性犯罪是指由临时纠集而成的松散群体所实施的不定目的的犯罪行为。)
自 1989 年起,三人先后伙同涡阳籍的同伙,在西安、洛阳、徐州、商丘等地的劳务市场、车站、旅社等处,以各种名义招工,例如推销服装、倒卖药材、谈恋爱等。
但实际上,他们是在疯狂地拐卖妇女。
而年仅 23 岁的唐欣平,居然已经入行十年!
经过审问,唐欣平他们老实交代了此行的拐卖全过程。
5 月 18 日,他们三人在西安市大南门劳务市场以合伙做生意为幌子,将 4 名陕西女青年拐骗到安徽涡阳,转手倒卖了 7300 元。
5 月 21 日,三人在石弓镇歇脚,准备次日返回,再组织「货源」,大赚一笔。
在审讯室里,唐欣平垂着头交代:
「茅庵赵村那里有一个集合了收买、容留、倒卖妇女的隐形市场。」
在这个村子里,有一半以上的家庭参与妇女拐卖,有的长期养着被拐卖来的妇女,有人甚至收买 3 名女人为妻子。
很显然,这就是一个有组织、有武装的拐卖妇女集团。
此消息一出,涡阳县公安局瞬间炸开了锅。
5 月 22 日上午,公安局长崔景龙作出决定:暂不惊动茅庵赵村,组织力量采取秘密和公开相结合的方法,扫清外围,搜索线索,扩大战果。
6 月 10 日,新兴派出所成功解救出一位陕西女孩,20 岁,名叫王丽。
她在惊恐中确认了好几次警察的身份,才开始诉说自己被拐卖的过程:
三个月前,王丽和 17 岁的妹妹,从乡下来到西安市大南门劳务市场寻找工作。
在这过程中,他们遇到 4 名自称做药材生意的男女。
随后,天真单纯的姐妹俩就被 4 名「药贩子」哄上了东去的火车。
她们被拐卖到了茅庵赵村。
在这里,人贩子们原形毕露,将跪地苦苦乞求的姐妹俩强行拆散。
王丽以 1600 元「身价」,被卖给了赵村人赵照为妻。
而妹妹,则不知被卖往何处。
在王丽的陈述里,警方得知茅庵赵村 80% 的村民都在参与拐卖活动。
他们相互勾结,分工明确。
而拐骗王丽姐妹的 4 名人贩子,分别是:薛福善、路继远(山东籍)、赵明(安徽籍)、马小侠(女,河南籍)。
王丽的说法,也恰好印证了先前被捕的唐欣平三人的供述。
由此,茅庵赵村的罪恶终于浮出水面。
随后,涡阳县公安专案组成立,并将此案代号定为「5·22 打击拐卖妇女团伙犯罪专案」。
行动
时间:1994 年 6 月 30 日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
6 月 30 日下午 4 点,「5·22」案组长杨华杰率领三名侦查员护送受害者王丽,前往西安。
经过三天的颠簸,杨华杰一行终于到达西安。
安顿好王丽后,杨华杰立刻联系了当地的同行,寻求协助。
7 月 6 日,参与拐卖王丽的人贩子之一路继远已被警方收容审查。
同时,杨华杰也向西安警方透露了此行的目的:
将剩下三人,抓捕归案!
他们先来到了西安大南门劳务市场——这是唐欣平一伙人拐骗女孩的「据点」。
然而,侦查员在人流中寻找了整整四天,也没找到人贩子。
7 月 6 日凌晨,侦查员再次向王丽了解人贩子的情况。
一阵冥思苦想后,王丽激动地大喊:
「马小侠提过一嘴,她和赵明在吴家坟租过房!」
这一消息,让所有人都振奋不已。
7 月 6 日上午,西安市区通往吴家坟的土路泥泞不堪,车辆寸步难行。
杨华杰顾不得其他,直接踏着泥水徒步赶往吴家坟。
傍晚时分,他们终于找到了租房地点。
但可惜的是,赵明和马小侠在两个月就前搬走了,人去楼空。
这一次的调查仍是无功而返。
而在王丽这边,侦查员一直在帮助她回忆有效信息。
当晚,王丽终于又想起一条重要线索:
另一个人贩子薛福善曾说过,他在「蝴蝶手表厂」上班。
7 月 9 日上午,杨华杰一行立刻前往手表厂。
王丽也跟随其中,她透过车窗,死死地盯着每一个路过的行人和商贩。
这一刻,她比警方更想找到恶毒的人贩子。
皇天不负苦心人。
当警车缓缓驶过右边一个水果车时,王丽突然惊呼出声!
她用力地拍打着车窗,语无伦次地呼喊着:「马小侠,她是马小侠!」
车内气氛霎时紧张起来。
顺着王丽的指引,杨华杰看到窗外的水果车旁,站着一个身着碎花布裙的少妇。
得到王丽再次确认后,警车在距离水果车 60 米处缓缓停靠。
身着便装的侦查员装作若无其事的神态,走到马小侠的身后大喊一声:
「马小侠!」
少妇一愣怔,还未反应过来,即被侦查员反扣手腕,推上警车。
车上突审马小侠后,侦查员迅速作出判断:
人贩子同伙的住处就在附近!
随后,警车行至手表厂附近的一个叉路口时,王丽此时也眯起来眼睛。
她远远看到,公路旁有两个瘦高年轻人,一个推着车,一个骑着车。
他们一边走一边东张西望,看起来有些慌张。
当车子越来越近,王丽突然高呼一声,「那个人是薛福善!骑车的那个!」
警车随即加速追赶上去。
薛福善二人见警车驶来,丢下自行车撒腿就跑。
侦查员见状,立刻跳下警车一拥上前,将薛福善掀翻在地。
这时,王丽如梦方醒,指着沿路已窜出一百多米远的瘦高个男人大喊:
「快抓赵明,跑的是赵明!」
警车迅速追上。
赵明在慌乱中,从自行车上跳了下来,飞快拐进右边的巷道,企图利用地形摆脱警方的追捕。
此时,杨华杰率干警跳下车追赶,并鸣枪示警。
不过赵明仍没放弃顽抗的念头。
他跳进一个废弃的院墙内,贴近墙角,拿起一块砖头高高举起,对着围堵过来的警察高声威胁道:「都别过来!谁敢过来我砸死谁!」
干警眼疾手快,一枪打在赵明脚下。
子弹飞溅起的泥土弹到赵明身上,他吓得一阵瑟缩,总算看清了自己的处境。
「别打我,别打我,我投降!」
他放下砖头,举起双手蹲在地上,被警方逮捕。
至此,「5·22」案四名人贩子全部落网。
解救
时间:1994 年 7 月 20 日
地点: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茅庵赵村
随着主犯落网,赵村的「末日」也悄悄来临了。
7 月 20 日下午 2 点,崔景龙局长率领由 148 名全副武装的警员组成的警队,将茅庵赵村包围起来,防卫之紧密,让人贩子的逃跑妄想直接落空。
一时间,警笛呼啸,警车轰鸣。
那些曾经放狠话的人贩子们,还没来得及亮出自己的「精锐武器」,就被警方按倒在地。
三个小时,行动警队便圆满地完成了预定任务,共抓获「5·22」涉案罪犯 13 名。
并当场解救被拐妇女 17 名,儿童 1 名。
但这就结束了吗?
并没有。
参与办案的每一个警察都知道,这个村子里的不幸女孩不止这些。
7 月 22 日,崔景龙带领专案人员不断宣传「拐卖是违法行为」,再次解救 3 名妇女。
8 月 3 日,杨华杰率专案组成员进驻茅庵赵村开展工作。
他们召开群众大会 8 次,走访村民 105 人次,反复宣讲法律,稳定村民情绪,前后苦战 23 天,解救受害妇女 44 人,抓获案犯 5 人。
参与拐卖妇女的 3 名村民赵成杰、赵红伟、赵辉投案自首,自动退出赃款。
8 月 22 日,王丽的妹妹被专案组从新兴集前宋村解救,她是第 102 名被解救的受害妇女。
1995 年 5 月 25 日,在公开解救的第 261 天里,杨华杰率专案组深入 10 个乡镇,召开群众大会 51 次,走访村民 2300 人次,拍照 202 份,提审犯罪嫌疑人 67 次。
在此基础上,他们再次解救妇女 204 人。
8 月 24 日,第 334 名受害妇女陕西籍女青年高某丽被解救。
在这些被拐女性中,涉及 15 个省份、167 个县市。
1995 年 11 月 21 日,随着「5·22」拐卖妇女团伙的第 69 名案犯王心社的落网,中国最大的拐卖妇女犯罪团伙终于彻底覆灭。
1996 年 5 月 21 日,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赵明等六十余位犯罪分子作出了审判:
判处赵明等 7 名主犯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各没收其财产 5000 元;
判处其余从犯则根据罪行轻重,分别判处有期徒刑 15 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至此,「中国第一拐卖村」彻底覆灭。
个例?
在我国,「中国第一拐卖村」的存在并非个例。
试想一下,当你在找工作时,看到「香华高科技开发公司副总经理」的名片,会是什么反应?
或许是受宠若惊。
毕竟给你递上名片的人,西装革履,气派非凡。
或许是深信不疑。
毕竟眼前的这个人妙语连珠,口若悬河。
不论怎么样,你可能都不会将这人跟「人贩子」联系在一起。
然而事实是,这位「副总经理」参与了 43 次妇女拐卖,共贩卖妇女 75 人。
这还仅仅是有案可查的部分。
这位人贩堆里的「副总经理」,直到临刑前一刻,还对自己的罪恶津津乐道:
「这公司名儿,也不能说全是假的,还是可以看出我的诚实的地方的。」
「『香华』,脂粉气多重?这表明我的职业与女人有些关系。」
「『高科技开发』也不全假。摸透女人的全部心理,让她神不知鬼不觉地听我调度,算得上高科技吧?」
在他的心里,人贩子是职业,拐卖妇女是「调度」。
他的「工作」就像南水北调,西气东输,是拯救单身汉的创举。
对于被拐卖的那些女性,他丝毫没有愧疚感。
「我只是把女人从多的地方『交流』到光棍成堆的地方,玩个把女人,赚个把『交流』费,难道不是理所应当的吗?」
「我承认与 80 多个女人发生过性关系。」
「我与女人发生性关系从不使用暴力,玩了她们还要说我好,还要治不了我!」
「我卖女人没有什么窍门,一个字,哄。」
「女人不跟你走,那说明你不会哄,『哄功』不到家,还得练。」
「哎,其实没几个男人懂女人。100 个男人中有 1 个懂的,大概 100 个懂的中有 1 个知味的,大概 100 个知味的中间有 1 个状元,我就是状元。」
在审讯结束时,他对警方坦然地说:
「其实每一个人贩子都知道,自己总有一天要下地狱。」
「但这跟干强盗一样,这条路上没有回来的人,一直干到干不下去为止。」
最终,这位「副总经理」被判处死刑。
「地狱」
如今,人贩子对「商品」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他们不再满足于文化程度低的农村乡镇妇女,而是把黑手伸向「高知群体」——女大学生、女研究生甚至是博士生。
在他们眼里,所有女人不过是明码标价的商品,没有人权,没有尊严。
为了得手,他们可以是饥寒交迫的流浪汉,可以是不认识路的外地人,可以是囊中羞涩的大学生,可以是等待援助的待产孕妇……
当然,他们也可以是上市公司的老板,可以是盆满钵满的商人,也可以是真心相待的高富帅……
而被设为目标的姑娘们,就站在地狱的边缘。
稍有不慎,就会坠入万丈深渊。
近些年,许多研究者都对「拐卖妇女」进行了调查统计。
一、拐卖方式多种多样
数据显示,拐卖中最常见的被拐场景有三个:劳务市场、路边偶遇、被拐妇女家中。
在各类拐卖案中,通过「招工」或「介绍婚姻」为拐卖诱饵的占比非常大。
例如前文所说的「张女」,外出找工作时被拐卖集团盯上。
尤其是那些来自贫困地区的女性,急于想在新环境里寻求一份工作。
拐卖者正是盯上了一点,以各种理由将她们哄骗至「狼窝」。
还有部分拐卖者,专对卖淫女性「下手」,利用包夜嫖娼等方式将人拐卖至外地。
除此之外,拐卖者还经常采取强制措施。
这种多半为「熟人作案」,拐卖者打着做客的名义进入女性家中,随后将其用药物迷晕,或直接打晕带走。
二、拐卖价格以万元为主
拐卖妇女,本质是为了牟取暴利。
在拐卖者与收买者的眼中,被拐女性就是「商品」,标价也千差万别。
对于一些患有精神疾病的「傻女人」,价格非常低廉,最低时只有 200 元。
对于样貌好、学历高、身心健康的女性,价格则会随之上涨,最高曾出现过 25 万的「标价」。
不过其中最常见的,还是「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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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犯罪过程中,买卖双方不仅会讨价还价,还会看准「机遇」实施转卖。
据统计,有超过 50% 的女性会经历「多次拐卖」,直到找到买家。
那么,被拐女找到买家后,买卖就结束了吗?
并没有。
当一个被拐女性出现精神问题或失去生育能力时,这也就意味着她「没用了」。
于是,买家就会变身人贩子,将其转卖给下一家,以便自己「少赔本」。
三、女性被拐后生不如死
在电影《盲山》中,被拐卖的女主角在逃跑失败后,被打断腿关在屋子里。
这样的情景,在现实生活中发生过无数次。
大部分女性被拐后,都会尝试逃跑,但结果往往是会抓回来并遭受毒打。
比如「在山上关了几年」「被关在猪圈、羊圈」「手脚被拴上铁链」……
在长期的精神摧残中,被拐女性大多会患上精神失常、精神分裂等疾病,又或是选择自杀。
还有的女性,在巨大的精神折磨下,被迫与「买家」产生情感。
这以至于面对警方解救时,她们往往会下意识地否认被殴打、被虐待。
除了以上这些,被拐女性还经历了有偿代孕、出卖卵子、被迫卖淫接客……
拐卖妇女,是对妇女人身权利的剥夺。
女性沦为待价而沽的「商品」,被犯罪者打上各种各样的价格和标签。
这一黑暗产业链的每一环,都是犯罪者。
除了直接参与拐卖的人贩子与收买者,还有对拐卖熟视无睹的村民,他们皆是「帮凶」。
对于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行为,我国《刑法》第 241 条明确规定: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不仅如此,对于妇女儿童的「买家」,法律也作出明确规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如果强行发生性关系, 将以强奸罪论处;非法拘禁和虐待的都以相应的犯罪处理规定进行严惩,同时与收买妇女、儿童罪数罪并罚。
最后,祝愿天下无拐。
(注:文中部分人名为化名。)
文章参考资料:
偶正涛.「打拐」第一案──涡阳「5·22」拐卖妇女团伙案侦破记[J].人民公安,1996(11):31-34.
《揭开拐卖妇女专业村内幕》.珂影.中国消费者报
郭细英,肖良平.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犯罪形成原因及对策[J].江西教育学院学报,2007(06):93-96.
刘晓瑜. 拐卖妇女、儿童罪相关问题探析[D].中国政法大学,2011.
《天网恢恢:偷渡、拐女、贩毒、堕落、杀人巨案》. 宇剑等著. 西苑出版社
《被拐的她们:1252 段被标价的人生》,澎拜有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