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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评价余华的《活着》?

有一个人,他给水牛起了去世的亲人的名字。

让牲口代替他们陪自己活下去。

这个人,就是余华《活着》里的主人公:福贵。

「我怕他知道只有自己在耕田,就多叫出几个名字去骗他,他听到还有别的牛在耕地,就不会不高兴,耕田也就起劲儿了。」

这是《活着》里的片段,福贵叫了二喜、有庆、家珍好几个名字,忽悠他家耕地偷懒的水牛好好干活。

他忽悠叫出的那些名字,正是他的妻子、子女的名字。

而那头水牛,就叫福贵。

余华的文字风格,是什么样的?

《活着》里富贵的一句话很能彰显其特点:我全身都是越来越硬,只有一个地方越来越软。

黑色幽默,用戏谑对抗存在的荒诞。

余华很喜欢让人物在故事里科普一些荒诞不经的知识。

这些见识,既见出了他们的局限性,令读者忍俊不禁,同时又会为这种环境的艰苦升起一丝悲悯心。

但转念一想,谁又不是这样呢?

总有问题层出不穷,总有难处让人不堪负重。

余华就是在这样一种软中带硬的节奏里,为我们展开了一幅时间跨度颇长的时代画卷。

可他的人物没有在颠簸当中生死疲劳,反而更因为那些磨难,使拥有的一切更显珍贵。

迷人的矛盾

余华的作品里,有一种迷人的矛盾,严肃和游戏融为一体,而且毫无违和感。

艺术创作一直都有所谓的「游戏说」,代表人物是席勒。创作就是玩儿,就是要玩儿得高兴。比如在《兄弟》里,写偷窥女厕所,人物淹死在粪坑里,写撸电线杆子,写得津津有味。

余华写到下流的地方不避屎尿屁,但聚焦人生的苦难和孤独,又极郑重,对生活的爱惜几近于敬畏。

所谓道在屎溺,在余华的文本里充分诠释出来。

我非常喜欢《活着》里面的这个段落:

可是我再也没遇到一个像福贵这样令我难忘的人了,对自己的经历如此清楚,又能如此精彩地讲述自己。他是那种能够看到自己过去模样的人,他可以准确地看到自己年轻时走路的姿态,甚至可以看到自己是如何衰老的。

如果比较《活着》里的福贵和刘震云小说里的那些老一辈人,会发现一种很有意思的差异。

他们都是经历过苦难,经历过大时代的变迁,一生当中不光遭遇食物匮乏,征兵打仗,还有各种惨痛的回忆。

但是对这些过去的态度却又完全不同。

作为老人出现的时候,刘震云的人物总是不想再提起这些。比如《1942》里面那位母亲对于当年遭灾的评价,就是:

「还提这些旧事干啥」。

在还未老去之前,经过这些痛苦的生活的时候,往往也会想办法抵挡、逃避、或者抗衡。比如《一句顶一万句》的主人公多次改名字,每改一次名字,就是丢掉一段往事。甚或者为了逃避一段往事,不惜背井离乡,离开他们的伤心地。

他们并不珍惜过去,还视之为沉重的包袱。他们只愿意往前看,也只有保持这种往前看的姿势的时候,才又具有了活下去的勇气。

余华的人物就不会这样。

当年他以《十八岁出门远行》、《许三观卖血记》等作品蜚声文坛,笔触最显著的特征就是残酷。

生活是残酷,存在本身就是一种残酷。

但余华的人物,经历过后,并不会忘记惨痛,而是像福贵这样,对看起来不堪的过去反倒抱持一种异样的珍视。

他们会像抚摸心爱的旧物一样,反刍过往的记忆,游戏一般欣赏自己的人生。

哪怕亲人全都离自己而去,也会给牲口取个亲人的名字,让牲口继续替死掉的人陪着自己活下去。

这其中的审视态度,已经不止是坚韧,而近乎没心没肺了。

主人公可以在各种艰难险阻里撒欢,不管遭遇多大的磨难都跟橡皮人似的快速修复。

他们很耐操,但是又并不麻木。

生活的磨难成了他们的历险记,惊心动魄里甚至能透出几分喜庆。

你都不知道这乐观是哪来的,但他们就是要这般茂盛地生长。

厌世之类的词汇,对福贵、李光头这样的人来说是不可想象的。

他们就是自杀了,也不会是出于厌倦或逃避,而是某种对边际体验的探索。

福贵前半辈子活成了败家子,但是几乎很少看到他有懊悔。

从富到穷,从外面的社会天翻地覆,到人生的阴错阳差,他始终会有一种兴致勃勃。

而且这种兴致勃勃并不源自于对人生的误解或玩世不恭。

你能看到,他是非常严肃地生活着,只不过不是严肃的古板,而是一仍其旧的乐观罢了:

避掉龙二后,我往家里走去时脖子上一阵阵冒冷气,我是越想越险,要不是当初我爹和我是两个败家子,没准毙掉的就是我了。我摸摸自己的脸,又摸摸自己的胳膊,都好好的,我想想自己是该死却没死,我从战场上捡了一条命回来,到了家龙二成了我的替死鬼,我家的祖坟埋对了地方,我对自己说:「这下可要好好活了。」

福贵的心理活动充满转折,但每次转折都是意外得让人有些忍俊不禁。

得知龙二的死讯,第一反应,居然是幸亏自家两代败家子,好不容易才把家产败光,家产成了取祸之由。

检视自己还活着,又有人替自己死了,没来得及慨叹人生凶险,倒是庆幸祖坟埋对了地方。

最后,又从一片废墟的大地上,悟出「要好好活」的经验。

就是这样一个人,让读者又恼怒又心疼,并时不时生出佩服的情感。

有谁一出生是大少爷却往死里造,造完了还能重头来,从头爬起来后又并不自命不凡,转而在劫后余生时觉得自己仿佛中了彩票大奖呢?

余华写的,都是极残酷的事情,然残酷里又有着诙谐,有一点幽默。

当你觉得他在跟你开玩笑时,底色又是非常严肃的,恰如其宏大的书名——《活着》,一样。

张艺谋把这部小说拍成了电影,并且主角还是谐星葛优。

但是我以为他只拍出了故事悲惨而严肃的一面,但诙谐游戏的一面却全漏掉了,这对整个故事的误读可以说是致命的。

余华并不是要讲一个「普通人经历千辛万苦、遭受生活磨难」的故事。

并不是说,所有苦日子都过去了,往前看一天比一天好,相信未来什么的。

不是这样。

余华说的是,过去的就已经非常好,非常值得珍视了。

他要呈现的,就是那种游戏又严肃的荒诞感。

小到打手枪泄欲,大到一生的波澜变迁,一切看起来琐屑不足道,但其实又宝贝得很。

不过这些话题也许并不像最终表现出来的那么平易。

《活着》是余华在 1992 年完成的作品,此时他已经笔法纯熟,游刃有余,足以对自己热衷的东西完美掌控。

在这之前,余华还经历了一个向西方文学取经的过程。

其最早以先锋文学的身份亮相文坛,早期作品里,也更容易看到模仿和学习的痕迹。

何为先锋

马泰·卡林内斯库在《现代性的五副面孔》里说:

(先锋)这个概念明显的军事内涵,恰好指明了先锋派得自于较广义现代性意识的某些态度与倾向——强烈的战斗意识,对不遵从主义的颂扬,勇往直前的安所,以及在更一般的层面上对于时间与内在性必然战胜传统的确信不疑。

先锋文学留给读者的印象,晦涩,深奥,不明觉厉。

其代表作家刘索拉、马原、残雪等,似乎执意要抛弃读者,把文学变成一种小圈子内部的游戏。

余华和上述各家比起来,就显得亲切多了。

但他作品里的战斗意识,同样不遑多让。

余华说,先锋是叙事的革命。

那么被挑战的又是那个传统呢?

这个问题,很值得细究。

我大学时代的文学理论老师刚好是位先锋作家,当年在课堂上他表达过这样一种观点:

「巴老(指巴金)倡导我们,作家要『讲真话』。世界文学发展到什么时代了,是一个讲真话能概括的吗?」

这句话,传达出了先锋作家的一种普遍感受,甚至可以说是焦虑。

这种焦虑包括两个向度:

一方面是世界文学在发生着天翻地覆的变化,拉美地区之类的第三世界的文学创作也在大放异彩,我们却没能跟上;

另一方面是文学界的权威,还在试图延续业已陈旧的创作导向。

巴金倡导「说真话」,在今天来看,其实是有非同寻常的意义。

他本身就是一位感情激烈、非常高产的作家。

又经历过特殊时代,具有相同遭遇的人,都深感说真话的可贵,乃至于忘了怎么「说真话」。

巴金提这一点,重心不在文学形态,而是思想层面。

但是在先锋作家这儿,巴金的话是极不入耳的。

它代表着过去规范的延续,代表着某种位面的「传统」。

那种过去赋予给作家的社会责任,比如引导啊、塑造啊。

但先锋作家都不再 care 了。

他们要以战斗的姿态,去重估一切价值,去描写各种礼崩乐坏和失范的存在状态。

不是出于揭丑,或者察人之恶,而是因为这些在他们而言更加「真实」,更加符合对存在的感知,更有利于摆脱传统的枷锁,正所谓「对不遵从主义的颂扬、勇往直前的安所」。

所以这第一个被挑战的传统,就是作家身份的传统。

其次,文学本身的「传统」,也是先锋文学试图背弃的。

当然,这个传统并非中国古典文学的传统。

先锋作家们要面对的传统,其实是从晚清以来,特别是五四之后,白话文小说所趟出来的那个传统。

是由「文学革命」蜕变到「革命文学」的那个传统。

知名文学批评家王德威,提过一个很经典的说法,「没有晚清,何来五四?」

在晚清的时候,文学创作者对世界文学的态度,相较后来而言其实是非常开放的,而不是许多人想当然以为的陈旧、保守。

比如《孽海花》的作者曾朴,是国内最早翻译雨果的人,他本身也非常推崇法国浪漫派文学。

国外的历史小说,侦探小说,甚至于科幻小说,在当时都被翻译到了国内。

而跟诸如「救亡」、「变革」之类趣味相关的文学,只是其中的一个品类。

后来随着国事愈艰,新文化诸将登上文坛,意识到小说对民众的激发感染作用,开始将文学作为一种宣传和启蒙的工具。

智识精英们有意识地译介、创作跟革命、觉醒有关的作品。

晚清以来的百花齐放,收束而成为 「文学革命论」:使文学充当革命之用,开民智、动人心。

但即便在这个时候,文学的外延也仍旧相对丰富。

清晰的美学教条还没有形成,作家亦不感到过分的束手束脚。

凡是能帮助青年认识世界、理解旧世界之恶之罪的作品,都有望被引进过来,被使用到本土作家的创作实践中去。

比如茅盾曾译介过法国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左拉,他本人的创作也深受自然主义影响。

而巴金这个名字,本身就是两位安那其主义代表人物——巴枯宁和克鲁泡特金——的缩写。

这些思想资源,如果以后来的标准去评判,显然都属于芜杂、乃至于要扬弃的对象。

从「文学革命」再到「革命文学」,创作旨趣进一步收束。

写什么、怎么写,也受到限制。

在这种严格限制下,连赵树理这样土生土长的农民作家,也感到无所措其手足。

那些城市来的,就更得审视自己是不是有「小资产阶级病」了。

拜劳苦大众为师,却瞻之在前忽焉在后,终至于无真话可说。

文学受到的干预愈严,作者愈发不知道如何表达。

受无形之网所束缚而形成的文学实践,看起来是要承担某种社会责任。

最后却使得巴金这样的局中人,旗手干将,终至于连真话都无法顺畅出口。

这就是先锋作家们试图打破的传统:

过去承担的,现在不再承担;过去的写法,现在也一并要抛弃。

他们并不愿意再去刻意迎合或者塑造某种意识形态,而是坚守住了个人视角:我只追求精准地描绘出我所看到的、经验到的事物。

而且,不光说什么要改变,说的方式,也要改弦更张。

比如说余华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在细雨中呼喊》,讲述的是青春期的一些焦虑和困惑。

包括性意识的萌动,对失范家庭的困惑,内向少年疏离群体后生起的边缘感,以及看起来简单纯粹、但其实并不缺乏深度的少年友情的。

这样的题材,换成俗手来写,很容易就变成青春疼痛文学了。

余华是怎么做的呢?

随便截取一段:

现在眼前经常会出现模糊的幻觉,我似乎能够看到时间的流动。时间呈现为透明的灰暗,所有一切都包孕在这隐藏的灰暗之中。我们并不是生活在土地上,事实上我们生活在时间里。田野、街道、河流、房屋是我们置身时间之中的伙伴。时间将我们推移向前或者向后,并且改变着我们的模样。

这段话描绘的对象是什么?时间。

看多了你会发现,时间也是余华最感兴趣的话题之一。

《在细雨中呼喊》采取了一个中年人回忆少年的叙述视角,全知和限制程度,便可以灵活操纵。

最重要的,因为是回忆、是审视,时间变成了可以灵活编辑的「时间线」。

叙述者讲述的时候已经知晓了事件的结局,就更给故事的发展染上了一层宿命感。

从而,令作者好整以暇,可以更余裕、也更深度地观照「时间」这个谜题,乃至于将时间空间化。

在前面的章节,读者提前被告知某个人物要死,但故事还是沿着原有的时间线讲述。

到了后文,某人物之死被详细展开讲述,同时再补充更多的细节。

这种讲述方式不止使人物更丰满,情节更加生动,也使对「时间」的思考更具深刻性。

这种对时间的思考,除了作者本身的创作旨趣外,在话题启发、叙述塑性,乃至于对时间观念的认知上,也经常可以看到博尔赫斯的影响。

实际上,余华不仅对博尔赫斯的创作击节赞叹,在阅读趣味方面也有很高的一致性——比如对但丁的推崇。

在《文学中的现实》里,余华举了个例子说明《神曲》的精妙:

但丁在诗句里这样告诉我们:箭中了目标,离了弦。但丁在诗句里将因果关系换了一个位置,先写箭中了目标,后写箭离了弦,让我们一下子感受到了语言中的速度。

这段话看起来像是在讲作文法,如何遣词造句一类,但实际上它最终影响到的是风格。

即作家如何观察世界,并赋予现实某种造型。

如今我们经常提到一个词汇,「作家的作家」,也就是那些作家们热衷于向其学习、对其回应的作家们。

对先锋作家来说,这是个再顺理成章不过的事情。

他们需要思想的武器,也需要知道如何赶上世界文学的发展。

哈罗德·布鲁姆所谓「影响的焦虑」——即后来者看到前人宏构,因此生出挑战欲望,想回应想超越之的焦虑——在先锋作家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

凝视外国文学,分析学习外国文学,使外国文学谱系变成自己的一部分,这也是先锋作家们所难以避开的命运。

无怪乎残雪会说,文学源头在西方。

这种论调,与其说是西方中心主义,倒不如说是对创作经验的客观表述。

所以我更期待你,能把余华放置到一个更广阔的空间,审视其师承及学习脉络。

因为那也是有意思的事情。

如果从文学创作方法角度看,甚至可以说到此方谈得上登堂入室。

既然他可以学,并用之滋养自己的风格,别人为什么就不能呢?

作家的作家们

影响余华的第一位人物,绕不开的加西亚·马尔克斯。

1983 年 5 月,中国文坛发生了一件事后看来影响深远的大事,「全国加西亚·马尔克斯与拉美魔幻现实主义讨论会」,在西安召开了。

到了 1984 年,高长荣、黄锦炎两个译本的《百年孤独》,相继在中国出版。

这个时间,也正是先锋作家们相继登场的时间。

随后,中国出现了「马尔克斯热」,作家们纷纷开始研究模仿。

莫言、陈忠实、刘震云、阎连科,余华,他们的作品在不同位面,都能看到马尔克斯的影子。

但一个马尔克斯,在不同人眼里呈现出不同面貌,触动了完全不同的启发。

所以千万不要有「外国已经有马尔克斯了,你再学也是个模仿者」之类的可笑想法,任何创新都不是无中生有,而恰恰是建立在模范和反复的练习之上。

《白鹿原》的作者陈忠实从马尔克斯身上学到的是「民族秘史」,即使用文学的方式,探讨社会运作的底层规律。

对这项任务来说,把握族群文化与族群命运间的戏剧张力就很重要。

莫言也学习马尔克斯,在他这里重要的是民间文化资源。

这是追根溯源的学法。

马尔克斯曾说,魔幻现实主义的根本不在魔幻,而在真实。

这种真实,很多时候就是「摆脱常识牢笼、大胆相信民间叙事」的一种勇气,而不是故弄玄虚,无中生有地创造迂远怪谈。

这种精神对莫言影响很大,他的《檀香刑》大约正是基于这样一种勇气而创作起来的。

余华学到的是什么呢?意象,情节素材,乃至于叙述语感。

《在细雨中呼喊》里有一个情节,学生曹丽爱上了音乐老师,后来事发,曹丽被勒令写「交代材料」(是不是有点眼熟?同样的情节也出现在王小波《黄金时代》里),并被各任课老师竞相传阅,满足窥私欲后又批倒批臭。

面对这种群体羞辱的环境,曹丽的反应是什么?书中写道:

我注意到她脖子上围了一块黑色的纱巾,纱巾和她的头发一起迎风起舞,她微微扬起的脸被寒风吹得红润透明。

这个情节其实浪漫的有点出戏。

一个中国人,面对千夫所指式的道德指责,仍然泰然自若,还围了一块黑色纱巾。

即便我们能接受这种假设,恐怕也难以想象她会特地在脖子上围一块黑纱。

这种奔放而带点戏剧性的风格,不太符合我们的行动逻辑,甚至出现在戏里有时都会略显尴尬。

不过《百年孤独》里,倒是有类似的桥段。

当阿玛兰妲因爱生恨,逼死意中人皮埃特罗·克雷斯皮后,她也在自己的手上裹起一块黑纱,既掩盖烧伤,又作为自己对逝去的爱情守护处子之身的见证。

阿玛兰妲手上的这块黑纱,在余华这里做了个细致的转换,变成了曹丽颈上的黑色纱巾。

这块黑色纱巾既是她那段无疾而终的背德之恋的见证,也用以表现这个人物在情和理面前的绝佳态度:虽千万人吾往矣。

由此,这就不再是现实的一段剪影,而变成一种文学形象了。

叙述风格上,也可以看到影响。

比如《百年孤独》惯用的一种叙述方法是,一大段或若干段不动声色的第三人称讲述,随后插接一句极醒目的对话。

说是对话,其实很少有来有往地「对」,一般是撂下一句就走,像是总结,或者揭示某种意义非凡的谜底一样。

这种安插对话的方式,被余华依样学走,于是那部《在细雨中呼喊》里,类似的对话随处可见。

马尔克斯曾经谈及,之所以很少在作品里写对话,是因为他觉得「西班牙语的对话总显得虚伪做作」,为了让写作更自在所以弃而不用。

到了余华这里,反倒成为了某种饶有趣味可以借鉴的风格。

许多我们口语里不会说的词汇,反倒成了书里的对话。

比如余华小说里小孩子会说 「你捏他的睾丸」。

但这个小孩的生理知识是如此匮乏,以至于你很难想象他居然懂得睾丸这个词汇的意思。

同样,在讲到弟弟孙光明的死的时候,余华写的并不是「弟弟孙光明失足落水,淹死了」,而是「死没有直接来到孙光明身上,它是通过那个八岁的孩子找到我弟弟的」。

仿佛死是一个活物,一个对象,是对某种具有主观能动性的实体的称谓。

留意中文文法你会发现,作为名词的死并没有这种含义。

我们不光很少说死找上了谁谁,连死神找上谁谁都少见。

顶多说「阎王敲门」、「小鬼敲门」这样的话。

阎王、小鬼倒确实是个名词对象,死却不会是这一类有意志的对象。

这也是欧化的一种表现了。

前面说过,余华跟博尔赫斯一样,对但丁极为推崇。实际上《神曲》那个经典的开头,在改头换面后同样为余华所用,称为他处理记忆、时间的趁手工具了。

我在人生旅程的半途醒转,

发觉置身于一个黑林里面,

林中正确的道路消失中断。

《神曲》讲述的是一场非常罗曼蒂克的超现实之旅(尽管在但丁的观念里,地狱、天堂这些东西很可能是真实的),如何由此岸世界进入彼岸世界就是个很有意思的问题了。

但丁在这里采取了一种故意混淆时间/空间的写法。

「在我人生的半旅」,既指代实际的年龄,同时也强调空间的转换。

余华也正是这样,在人到中年时,重新发现自己的童年记忆的:

一九六五年的时候,一个孩子开始了对黑夜不可名状的恐惧。我回想起了那个细雨飘扬的夜晚,当时我已经睡了,我是那么的小巧,就像玩具似的被放在床上。屋檐滴水所显示的,是寂静的存在,我的逐渐入睡,是对雨中水滴的逐渐遗忘。应该是在这时候,在我安全而又平静地进入睡眠时,仿佛呈现出一条幽静的道路,树木和草丛依次闪开……

黑夜所代表的非理性,沉潜的记忆,诱发的恐惧,使余华凭此踏入另一个梦魇般的世界。

黑夜和道路出现,树木和草丛依次闪开,由此进入一场记忆之旅。

童年的记忆当然不是此世界,因为它已经过去了,中年的「我」也不再是那个被世界任意疏离、边缘化,无法掌控自己命运的小男孩。

但是另一方面,这些记忆又从未过去。

「一个孩子对黑夜不可名状的恐惧」超越了记忆,变成了一种对人生对世界的整体性感知。

正如童年生活的那个小县城一样,世界表面平静,实则充满了暴力和性冲动,充满了蠢蠢欲动和突然崩坏的可能性。

大家只是看起来「正常」,实则家家有难以启齿的暗面,而那个曾经找上弟弟的「死」,同样不知道何时会找上自己。

作为中年叙述者的余华,重新审视童年记忆时,不光捕捉到了一种梦魇的质感——就像但丁游地狱那样——同时这些昨天也确实从未离去,而是变成了黑夜、潜意识的一部分。

余华的这个开头,包括后面期待一个女人的回声,都能看出跟《神曲》的相似性。

只不过在这样一部现实风格浓厚的作品里,读者将看到的并非寓言色彩浓烈的地狱、炼狱、天堂,而是令人恐惧、讶异、又百思不得其解的现实。

或许也正因如此,它看起来如此寻常,寻常之下涌动的实质又如此令人不安,现实才会显得如此迷人,使余华沉浸的欲罢不能。

他童年的被遗弃,他在生活环境里的边缘角色,他自惭形秽的失格家庭。

所有这些在他看来都不够「普通」或者说「标准」的生活质素,既使生活现场里的「我」总显得疏离。

对家门不幸无能共情,又沉淀入潜意识,一次次出现在中年叙述者「我」的梦中。

现实渴望救赎,现实终难和解。这便是余华在现实中发现的秘密。

另一方面,这种发现同样也是对时间的迷恋,是对复杂一言难尽的生活的迷恋。

这个命题的一以贯之,才有了「能够看到自己过去模样」的富贵。

余华的人物会作孽,也会有对礼崩乐坏不堪忍受者,对这些背德之行发出「作孽啊」的哀叹。

但这种情与理的融合或者对立,都不会是持久的。

有模范一般的中年人会因为儿子的夭折一转而成为无赖,也有终其整个童年都是边缘人的少年,峰回路转又变成大家艳羡的对象。

余华讲述的不光是盛衰无常,道德亦无常,于是最终仅剩下「活着」,仅剩下一抹苍凉而已。

正如《兄弟》开头所说:

李光头俯瞰壮丽的地球如何徐徐展开,不由心酸落泪,这时候他才意识到自己在地球上已经是举目无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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