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我们一直在努力

蜀地梦魇:嗜血皇帝张献忠

前面写的都是西方人。有人问,那我们中国呢?是不是没有特别坏的大恶人?

别傻了。东海西海,心理攸同,哪里看不到人性之恶呢?

今天就来讲一个把中国搅得天翻地覆、古往今来数一数二的大魔头——张献忠。

张献忠,是和李自成齐名的明末农民起义最重要的另一个领袖。李自成大家都熟,他亲手灭掉了明朝,带着农民起义军打进北京城,逼得明朝最后一个皇帝崇祯在煤山上吊了。

身为明朝终结者,再加上历史小说家姚雪垠写的巨著《李自成》拿过茅盾文学奖,所以李自成名气很大。其实无论生前身后,张献忠名头之响亮,不亚于「李闯王」,明末清初的人们提到他们两个,都是「献、闯」并称。八十年代初有一部国产电影《双雄会》,双雄指的就是献闯二人。

对了,这片子是陈凯歌他爸爸陈怀皑导演的,拍得非常好。

那么与「李闯王」齐名的张献忠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这些农民起义的领袖,风云际会,才成为影响历史的重要人物,但是在干出大事前,都只是芸芸众生之中的一员,身处社会底层。所以要还原他们早年的事迹,比较难。

张献忠也是一样。

他个子又高又瘦,脸色发黄,留着一把长胡子,被人叫做「黄虎」。他也和李自成一样,是陕西人。

但是他的家庭情况,则是众说纷纭。拿他爹来说,有的说是四处做生意的商贩,有的说是铁匠,有的说是当兵的。总之都不大上台面。

据说张献忠年轻时在体制内混过,当过朝廷的公安和武警,但是犯过事,被开除了。后来参加了起义军,因为读过书,懂一点兵法,很快就崭露头角,成为明朝的心腹大患。

关于张献忠的性格,有不少传说。有一个是说他小时候跟着父亲去四川内江卖枣,驮枣子的驴绑在商铺外,拉的屎尿弄脏了地面,商铺的仆人就骂他父亲,命令他父亲用手把驴粪捡起来。小献忠目睹了亲爹被欺压,暗暗发誓说,我将来非把你们这些人杀光才解恨。这就是他未来屠蜀的心理根源。

还有一个传说,说的也是他小时候,曾经偷过邻居的鸡,被发现后少不了挨一顿骂。他就恨恨地说,等我日后得志,这个地方的人就要像鸡似的被我宰了。

这些传说,作者姑妄言之,我们也就姑妄听之。为历史人物杜撰符合他们性格的早年经历,也是中国文人惯用的手法了,可信度不大高,不过大体可以了解到人们对这个人的印象。

放在张献忠身上,这种印象就是两个字:残忍。

明末的农民战争群雄并起,明朝政府的官兵按下葫芦浮起瓢,左支右绌。崇祯八年,也就是 1635 年,农民起义军打到安徽凤阳。

凤阳是哪儿?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的老家,他父母都葬在那里,他当过和尚的龙兴寺也在那里。结果张献忠攻下凤阳,把老朱家的祖坟给刨了,龙兴寺也烧了。

消息传到北京城,崇祯差点要晕厥,他穿上丧服跑到太庙痛哭流涕,砍了好几个官员的脑袋,心理打击超级大。

从这件事可以看出,张献忠这个人做事非常狠辣,也不大信邪,连刨人家祖坟这种犯大忌讳的事也肯做,眼都不带眨的。

张献忠一路走一路打,安徽、江苏、湖北、河南、陕西,所以被官方叫做「流贼」。这人有个爱好,就是搜刮财产,每攻破一座城,就把当地的官员、富商、贵族抓来,用残忍的手法逼迫他们交出钱财和珍宝。

问题是,破财要是能保平安也就认了,张献忠抢完钱还要杀人。清代有本书叫《蜀龟鉴》,作者叫刘景伯,他对此很愤怒:

「饬各州郡籍境内富民大贾,勒输万金,少亦数千金,事毕仍杀之。从古大盗贪酷未有如闯、献之甚者也!拷掠宗藩贵戚,以次及大贾、富民而又尽之,每聚族而歼者……是遵何道欤?」

他说李自成和张献忠都是这德性。事实也基本如此,要说有不同的话,那就是张献忠更心狠手辣。

不过心狠手辣的张献忠也是个识时务之人。说白了,就是见风使舵,哪边有利可图就往哪边去。

崇祯十一年,也就是 1638 年,被明朝将领左良玉打败之后,他在湖北受过明朝的招安。他在当地立了一块碑,为自己杀害平民的行为做了辩解:「焚戮良民非本心之所愿,实天意之所迫。……如黄巢往事,劫数固亦莫之为而为也。」

意思就是,这可不是我想干的哦,我是奉行天罚,这是你们的劫数。之后他在四川犯下反人类罪行,心理也和这差不多,反正只是老天假我之手,把锅都推给老天就是了。

那两年是明末农民起义的低潮期,可相比之下,尽管老婆孩子都牺牲了,李自成还是坚持不受招安,比张献忠硬气多了。

躲过一年,到崇祯十二年五月,张献忠不出意料地又反了。崇祯气得要命,命令兵部尚书杨嗣昌带队去围剿张献忠。杨嗣昌在湖北、河南、陕西、四川到处悬赏张献忠,榜文上写着:「能擒张献忠者赏万金,爵通侯。」

张献忠看到,笑嘻嘻地说了一句,「抓到杨嗣昌的赏三两银子。」

这个过程中,明朝的元气越来越差,越来越走下坡路。但张献忠却积攒了越来越多的财富。到底有多少?

1643 年,张献忠攻陷湖北武昌,在那里打出了「大西王」的旗号。把封地在那里的藩王杀死之后,光是在武昌,他就从王宫中抢到了「金银各百万」,用几百辆车子来运都运不完。

1644 年 8 月,他打进了成都,接着很快就把四川其他州县都占领了。在成都,他不只是「大西王」了,而是建立了政权,成了大西国的皇帝。

彼时,李自成也打进了北京城,宣布当了皇帝,他建立的国号叫「大顺」。

本来之前转战四方,打仗杀人虽然残酷,也是战争的真实面目。但一进了四川,张献忠就发了狂似的开始杀人,失去了一切理智,不仅是敌方的军队,平民也不放过,杀人达到了新高度。

这个新高度有几个表现,一个是杀得多,什么人都杀。

在成都,他骗那些想参加科举考试的读书人,说自己要招公务员,想报效的就来吧。几千个应试的就屁颠屁颠地去了。都来了,好,张献忠就派人在贡院前拉了一条绳,离地四尺,也就到腰间这儿吧,然后让考生一个个站过来,比绳子高的,全拉到一个道观里杀了,喏,就是今天游客很多的青羊宫。

你想想,只有小恶魔才没那绳子高吧,这不是存心要灭读书人的火种吗?灭了读书人,还有谁来为你的政权效力呢?

自己的属下也杀。早上开会,一群官员在殿下站着,他放出几十条大型犬,凡是谁身边有狗跑过去闻的,就拉出去砍头。这叫天杀。

别说属下,自己的妻妾甚至儿子也杀,仅仅是有一天,夜深人静,无事可做,无人可杀,就想起了身边的老婆孩子。有什么可惜的,杀。读书看到这一段,心中涌起的唯一一个想法就是:彻底疯了。

除了天杀,还有草杀——甭管三七二十一,挨家挨户杀过去,一个不留。

张献忠命令手下的队伍分为四路到各地「草杀」,四五个月后回来汇报,看哪一路杀得多。

平东一路,杀男五千九百八十八万,女九千五百万。抚南一路,杀男九千九百六十余万,女八千八百余万。安西一路,杀男九千九百余万,女八千八百余万。定北一路,杀男七千六百余万,女九千四百余万。

清朝编写的《明史》采用了这个说法,把这几个数字加起来,说张献忠在四川「共杀男女六万万有奇」。

客观地说,这个数字是不合理的。6 亿,当时全中国都没那么多人。

到底张献忠杀了多少人?由于历史材料的缺失,得出一个准确的数字已经不可能了。

但即使是最保守的历史学家,也估计这个数字有数十万之巨。

除了杀得多,还有杀得变态,花样百出,别出心裁。

恶人也有朋友。张献忠在四川碰到老朋友,他乡遇故知,每晚都请人家过来喝酒,看起来其乐融融,人家要辞行,也送了很多厚礼,客客气气的,很正常啊。

没想到转头就派兵埋伏在半路,砍了老朋友的头。为什么?人家说错话了吗?不是,他是要把这砍下的脑袋留下来,以后喝酒时就摆出来,就像当初彼此相对的欢聚时光……

而且,被砍头的老朋友还不止一个,一排脑袋摆在宴席中间,他还取了个名字,叫「聚首欢宴」——没错啊,这不正是「聚首」吗?

这不是变态,是什么?

还有,张献忠喜欢砍妇女的小脚,砍下来还要堆在一起,堆成两座小塔似的。堆完了,最顶上还差一个塔尖,左看看,右看看,有个爱妾的三寸金莲最小最性感。好,就你了,二话不说砍下来。放上去,浇上油,把这可怕的小脚塔点着,闻着冲天的臭气,张献忠开心地笑了。

这不是变态,是什么?

很多人都听说,张献忠立过一块石碑,上面写着——天生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杀杀杀杀杀杀杀。

七个杀字,简直是杀气腾腾,所以叫「七杀碑」。

这是杀红了眼啊。

不过后来的历史学家认为,这只是以讹传讹。实际上那块碑叫「圣谕碑」,上面没写七个杀字,而是:「天生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鬼神明明,自思自量。」

虽然没有七个杀字,但是「天生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这两句话里蕴含的极度蔑视人之生命的观念,仍然令人不寒而栗。

正是有了这种观念,才能干出那样的行径吧。

无论如何,屠杀平民,而且手段极其残忍,以折磨和杀戮为乐,绝对是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可原谅的反人类行为。

你都建立政权了,正是需要人才、需要民力的关键时机,为什么反而要削弱自己的力量呢?

鲁迅以前写过一篇文章,探讨了张献忠的这种心理,挺有道理:

「他其实是别有目的的。他开初并不很杀人,他何尝不想做皇帝。后来知道李自成进了北京,接着是清兵入关,自己只剩了没落这一条路,于是就开手杀,杀……

他分明的感到,天下已没有自己的东西,现在是在毁坏别人的东西了,这和有些末代的风雅皇帝,在死前烧掉了祖宗或自己所搜集的书籍古董宝贝之类的心情,完全一样。他还有兵,而没有古董之类,所以就杀,杀,杀人,杀……」

这种心理,西方也有一句话可以很好地形容:「我死后,哪怕洪水滔天。」

我想到的则是另一句话:「上帝欲使其毁灭,必先使其疯狂。」

经过张献忠短短三年的杀戮和洗劫,四川从天府之国变成了千里焦土。没人,没钱,没粮,没生气。张献忠杀杀杀杀杀杀杀,四川人民惨惨惨惨惨惨惨。

之后,紧接着就是吴三桂的地方军队和清朝政府军进入四川,追剿起义军。他们也同样大开杀戒,直到康熙前期这一行动才告一段落。

那十几年里,四川就是活生生的人间地狱。

明朝万历年间的 1578 年,四川省有 26 万 2694 户人家,310 万 2073 人,这还只是纳税人口;可到了清朝康熙年间的 1685 年,整个四川的男丁只有人,按每丁折合 5 人算,也不到 10 万人。

这才有了后来的大型移民工程——湖广填四川。

1949 年后,中国的历史学界对封建社会的农民起义一般都是持肯定态度。农民嘛,都是无产阶级,张献忠推翻明朝大大有功啊。

所以八十年代还涌现了一大批学者写文章为之辩护,说关于他滥杀无辜的传说都是清朝统治者栽赃陷害、倒打一耙的结果。

战争期间的死伤当然不能完全归于某一方的行为所致,但如果说那么多记载都是在给张献忠泼脏水,是众口铄金积毁销骨,张献忠其实是为劳苦大众谋幸福的大英雄,我是不信的。

两年前在四川彭山出土了一批江口沉银,一共有 30000 多件文物,其实金银有很大一部分,这就已经是强大的证据了。

它们都是从普通老百姓那里掠夺而来的。

1646 年,清兵入川。张献忠在成都呆不住了,只能捡起了流窜作战的习惯,又要跑。他把十几年来积累的宝藏搬上船,率领十万部队顺流而下进行突围。

他本来的如意算盘是:「率兵十数万,装金宝数千艘,顺流东下,与展决战,且欲乘势走楚,变姓名作巨商也。」也就是说,带着富可敌国的财富,深藏功与名。

结果碰上了南明弘光小王朝的队伍。船队全部被击沉在锦江之中。是的,清兵要剿他,南明也要剿他。

张献忠走投无路了。

他只能逃回成都,找另一条路,折返北上。

根据四川流传的传说,除了沉船上的「金宝」,就在这个时间点上,张献忠还主动埋藏了另一批宝藏。仍然是在水底下。他先命令上千人围河,把江水弄干,露出江底,然后挖出大坑,把宝藏埋进去,再盖好,重新把江水引来。这样一来,万无一失。

他以为自己还能有东山再起的机会,还能跑回来,把那些财富装回自己的口袋。

真要那样就太没天理了。对吧?

就在那一年,他在一次遭遇战中被清军一箭射死。根据《清史稿》记载,射出这一箭的人你们熟悉——鳌拜。

据说,张献忠的头被砍下来挂在城墙上,尸体被当地人争着抢着撕着吃掉了。

他们无比痛恨这个杀人狂。

曾经落入他手中的那无数金银财宝,就不为人所知地静静呆在水面之下,被人们称为世界第三大宝藏,等待几百年后的合适时机,重现水面,重现人间。一直到今天。

生逢乱世,人命如狗。说实在的,要是真的碰上打仗,能不能活下来只能看各人造化了。

但是战争造成的伤亡,和张献忠主导的无差别屠戮,是两个性质的事情。在和平时期,一个心理扭曲的杀人狂可能会变成贺姆斯,变成查尔斯·曼森,他可能会杀掉几个人,多的话几十个。可是在战争之中,生杀予夺的权力一旦被这种人掌握,灾难就不止于局部范围了。

这是人类所能遭遇最可怕的集体噩梦。

面对这样的可能,我们所能做的只有不让这种人摸到权力的法杖,在他成长为大西国皇帝之前扼杀他。

可这谁又能保证做到呢?

参考资料:

《明末农民战争史》,顾诚著,光明日报出版社 2012 年版。

《蜀碧(外二种)》,(清)彭遵泗等著,北京古籍出版社 2002 年版。

赞(0)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知乎盐选会员精选文章 » 蜀地梦魇:嗜血皇帝张献忠

评论 抢沙发

  • 昵称 (必填)
  • 邮箱 (必填)
  • 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