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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哪些令人唏嘘不已的故事?

小王一直认为养父是自己的杀父仇人,还卖了自己的姐姐。

他对养父随意辱骂,管他叫「杀人犯」,对他各种报复。

但养父始终沉默以对,依旧好吃好喝地养着他。

直到养父自杀后,他看到遗书……

1

中午时分,我接到了老王的电话。

「我晚上想回趟老家住几天,你拉我去。」

「晚上?」

「嗯。」

他把自己的话说完后便直接挂了电话。

我看了眼显示着对方已挂断的屏幕,心想:老王还有老家呢,没听他说过。

老王是我的房东,每个月末,他都会爬上筒子楼,穿过长走廊,来到 502 室找我要房租。

只要听到鞋底拖地、及大声咳痰的声音,我就知道老王来了。

要完房租,老王会招呼我和万顺去下面小饭馆吃顿饭。

老王是个好人。

当初我们刚来上海的时候,万顺还小,又瘦又矮,成天绷着个脸,也不喊我其他的,只知道一天天「端旺、端旺」地喊我名字。

老王还因此起过疑心,怕万顺是我拐来的。

他旁敲侧击地跟万顺偷偷打听他的身世,说有困难可以直接和他说。

好在万顺虽然话不多,但也聪明,听懂了老王的意思后便直接解释明白,说他是我收养的孤儿。

老王这才知道自己闹了个大乌龙。

许是因为这个事件,再加上万顺可怜的身世。

老王对我们和善了很多,不仅同意租给我们房子,还主动提出了房租一月一交,又减免了些。

之后老王经常找我喝酒,我们在酒桌上很相投,慢慢地也更加熟悉了起来。

不知不觉间,我已经租了四年老王的房子了。

这些年头,我还是干着开出租车的老本行。

想休息的时候就在家陪万顺坐坐,或者和老王出去走走。

老王看到乞丐就给钱,不管是真是假。

他尤其对天桥下抱孩子乞讨的那个女人特别照顾,每次路过,都给十块以上,还常嘘寒问暖,问孩子是否吃得好、穿得暖,有没有钱花。

女人三十上下,皮肤很黑,怯生生的,什么也不说,只是摆弄孩子,她好像是先天脑瘫,膝盖是对着的,走起路来像一只猩猩。

我还曾跟老王开玩笑,问他是不是看上人家了。

老王没跟着我打趣,只是抱着手臂,回过身子远远地望了一眼那个女人,他的眼神很哀怅,似又在看别的人。

到了晚上,我来接老王,他只带了一个背包,没有别的行李。

「你儿子不去?」

老王似乎有些疲惫,他摆摆手,没有说什么。

我看到老王的眼圈发青、肿胀。

这是他儿子打的。

前段时间,老王要卖房子,他儿子不同意,发了疯,动手把老王给打了。

动静闹得很大。

这是我回家之后万顺告诉我的。

我本想着上去说一说,但又想到毕竟是外人,他们现在也安静了下来了。

也就这么算了。

一路上,老王都没怎么说话,他一直闭目养神。五十多岁的人,头发花白,皱纹横生,看着像七十岁。

老王经常看上去心事重重。

想都不用想,我知道他又在发愁他那个儿子。

老王卖房子,就是为了他儿子,他儿子的病情不稳定,时不时要住院、吃药,很需要钱。

那小子吸过毒,刚从戒毒所出来,现在在家啃老,终日无所事事。

不仅如此,他似乎还患上吸毒应激障碍,精神上有些问题,经常对老王辱骂,甚至殴打。

又是毒。

我时常想,这东西真是跟我有缘分。

因为它,我认识了那么多人,又失去了那么多人。

我丢掉了我本来的工作,带着万顺背井离乡。但这玩意儿还是阴魂不散般地一直出现在我的生活中。

我只能装不知道、不了解。

才能尽力地离这玩意儿再远一点。

但我有时候还是会难免多管闲事地瞎想:老王走了,他儿子会不会饿死?

那小子我见过,总是躺在床上,不管冬天还是夏天,身上总要盖着东西,他就把自己裹在里面,打游戏、吃饭、抽烟。

吃完饭,盘子放在床边,老王给他收走。

我见那小子衣服心安理得的样子,再见老王那副窝囊的脸。

就像是有口气吐不出,转身离开了他家。

老王的咳嗽声打断了我的胡思乱想。

他迎着夜风剧烈地咳着,咳出一大口痰,从窗户里吐出去。

他深呼吸后,睁开了眼睛。

「端旺,我还有个女儿。」

什么?我不由得减速,回头看老王。

「我有个女儿,很多年没见了,」老王继续说,「这里有三万块,你拿着,这里有地址,帮我转交。」

他递给我一个袋子,里面是一张存折,还有一张纸。

「没听你说过呀!」

老王没回答,又拿出一个存折:「这张存折是给我儿子的,你帮我给他,都是卖房子的钱,我也不敢跟他说。」

「你早晚得说呀!」我接过存折。

老王显得很疲惫:「唉,不管了,卖都卖了,到时候你多帮忙,关照下他吧!」

关照?把他儿子打一顿,送精神病院么?我心想。

我实在不能理解,一个父亲居然能把儿子养成这个德行。

「女儿很多年没见,你怎么不去找她?」

但老王又不说话了,他又闭起了眼睛。

这是怎么了?我很纳闷。

我们来到一个村子,村子里没有路灯,只有房内透出来的光,勉强能照亮路面。路面坑坑洼洼,我一边开一边心疼车。

沿着村道来到了村尽头,停在一座破房子前。房子实在很破,青砖青瓦,灰色木头门,简直像来到上个世纪。

老王下了车,他拿着手电筒,走到门前,回头跟我说:「我就不留你了,家里也没收拾,你回吧!」

说着,朝副驾驶扔了一百块。

「不用啊!」

「拿着吧,你也不容易。」

返回途中,我开得很慢。

我回忆着老王今天的样子,他今天很怪,样子怪,话里也透着怪异,总有一股懒得再继续的麻木。

还稀里糊涂地交代给我一堆东西,简直就像交代后事一样。

我突然心里慌乱起来。

忙调转车头,踩下油门,又原路开了回去。

车又停到了老王的破房子前。

我下了车,发现房子根本就没有开灯。

也许这房子压根就没有灯。

我心慌得没底,但还是下意思自我安慰着。

但随着我越靠近大门,呼吸也愈加地急促起来。

我在门口深呼吸一下,然后推开门。

里面漆黑一片,唯有堂屋内有一点光亮透出来。

我走过去,发现是老王的手电筒。

所有预感到的不好的东西都成了真,我捡起手电筒,往上一照,照到了一双脚。

沿着脚照上去,看到老王悬在了房梁上,脸上已然发紫,他眼睛微睁,表情像是在哀叹什么。

2

警察让家属去殡仪馆认领尸体,但小王没有去。

我去给他送老王的存折时,他仍旧躺在床上,身上裹着毯子,床边和地上全是泡面桶,汤汁撒得到处都是。

我气得想笑:还行,还能知道买泡面吃。

「哎,该起了。」我喊他。

他转头看了我一眼,又转回去。

「你爸给你留了一张存折。」

听到这话,小王起身了,他把毯子扯掉,坐起来,又把旁边的泡面桶「呼喇」到地上。

一股类似臭屁的气味儿夹杂着烟气直冲鼻腔,我赶忙捂住了鼻子。

小王脸色灰黄,胡子拉碴,乱发张牙舞爪地扣在头上,像顶着个破墩布。

他先点了一根烟,随后就朝我伸手。

我实在没想到这小子能混到这种地步,自己爹死了还满脑子是钱。

不知道挖开他的胸膛能不能看到他的心脏。

我忍着火气,没理他,双手交叉在胸前。

「你啥意思?」小王歪着脑袋,皱起眉头。

我反问:「你他妈啥意思?你老爹上吊死了,人就躺在太平间,你不去给他收尸?你还是个人吗?」

小王低头笑起来,他喷出一大口烟雾,把自己笼在里面。

「跟你有关系吗?」

「没关系,但我可以让钱跟你也没关系。」

小王抬起头,上下打量我。

「你谁呀,我家的事儿,你说了算吗?」

「你不帮你爹收尸,那就是不履行义务,按法定,他的财产可以酌情偏向另外的继承人。」我说。

「另外的继承人?咋的,你是我爸的另一个儿子吗?」

「你不知道你有个姐姐吗?」

「姐姐!」小王一下子站起来,他恍然想起了什么,但又面露疑惑,坐下了。他发了一会儿楞,问我,「你知道什么?」

「老王告诉我,他有个女儿,其他我就不知道了。」

「他没有说,我姐姐在什么地方?」

我心念一转,没有把地址的事儿说出来。

「姐姐,姐姐……」

「这么多年,我都快把她给忘了……」他喃喃自语。

随即,又冷笑起来:「王昌斌这个老混蛋,始终没告诉过我姐姐在哪里,他怕我去找姐姐,去公安局揭发他。」

「你在说什么?」我不明所以。

小王脸上阴晴不定,目光里恨意渐渐聚集,他咬牙切齿,似乎是回忆令他愤怒异常。

他抬起头,问我:「你知不知道,为什么我在家这么造,老王也不敢把我怎么样?」

「溺爱么?」

小王摇摇头:「当然不是,因为我始终抓着他的把柄!」

「把柄?」

小王一抬腿,又倚在床上:「告诉你也无妨。老王不是我父亲,是个杀人犯,他杀了我爸爸,还赶走了我姐姐。」

3

小王仍旧记得姐姐的样子,宽脸,小眼睛,厚嘴唇。她走起路来一瘸一拐。

小王曾问爸爸,爸爸告诉他,姐姐小时候得了病,病好了,腿就瘸了。

姐姐看上去总是不高兴,见到爸爸就垂下眼睛。这时,小王会拉一拉姐姐衣角,姐姐就笑了,把他的小手握得很紧。

每天早上,爸爸都会带着小王和姐姐去城里的天桥下,跪在那里乞讨。

面前铺一张布,上面写着字,布上压着一个铁盒子,人看着可怜,会往里扔钱。

姐姐跪着,小王站着,每天到下午六点。

姐姐有时会偷懒,不跪,蹲着,被爸爸发现,就要挨打。

小王那时懂事了,知道心疼姐姐,他乞讨时会哭,朝人家喊:「我姐姐腿疼,可怜可怜我们吧!」姐姐搂着他也掉眼泪,给钱的就多了。

爸爸时常会带一些不认识的小朋友回家,那些小朋友都呆呆的,小王跟他们玩,他们也没有反应,他们待了几天,就被人领走了。

小王问爸爸,那些人是谁,爸爸说那是小孩们的爸爸妈妈。

老王是爸爸的朋友,时常去家里。他特别喜欢小王,来了就要抱他。

那时年幼,记忆是碎片化的,但父亲死掉那一幕,深深印在小王的脑海里,挥之不去。

爸爸死前,小王看到老王和他正在说话,他们语气很激烈,快要吵起来了。

但那时小王突然来了一阵困意,他很快失去力气,眼前越来越模糊,就躺在床上睡着了。

睡醒后,爸爸已经死了。他就趴在卧室地板上,睁着眼睛,头下面泼开一滩血,身旁是一把斧头。

小王看到老王正跪在地上,拼命用破衣服去擦那些血迹。

姐姐抱着他,和他一起缩在床上,她面带惊恐和泪痕,捂住了小王的眼睛:「别看,不要看。」

从那以后,小王和姐姐的监护人,就变成了老王。

老王在那所房子里住了下来,不让他们去乞讨了,他给小王起了个名字,叫「王秉安」,随他姓,拿他当了儿子。他还送他上了学。

而姐姐却在一个早晨,和那几个乞讨的孩子一样,消失了。

王秉安问老王姐姐去哪儿了,老王说,姐姐嫁人了,嫁到了很远的地方。

姐姐走后,王秉安就像失去了母亲。他总是哭着找姐姐,对老王的抚爱无动于衷。

有一天,老王喝醉了酒,看他哭哭啼啼,就失去了耐性,抓起棍子就要揍他。

王秉安躲在角落,停止哭泣,突然说:「我知道,你杀了我爸爸。」

老王一下子愣了,扔掉了手里的棍子,转身出去了。

过了一会儿,他又返回来,眼睛死盯着王秉安,嘴巴张了张,想说什么,却没说出来。

王秉安也盯着他。老王的脸渐渐变得灰白,恐惧让他的眼睛失了神。

他耷拉下脑袋,灰溜溜地出去了。

王秉安以为老王会打他,但是他没有。从那以后,他没再管过王秉安,无论他做什么,老王都由着他。

王秉安有恃无恐,变得越来越肆无忌惮。

在家里,他对老王随意辱骂,管老王叫「杀人犯」,老王始终无动于衷。

那房子后院埋着死人,老王却仍旧住在那儿,一住就是好几年。

王秉安经常做噩梦,梦见父亲从后院的土里爬出来,来敲他的窗户。

直到王秉安上初中,他们才搬到城里。

现在,老王吊死在那座房子里,王秉安觉得是死得其所,他的罪恶从那里开始,理应从那里结束。

小王说完,又狠狠地抽了一口烟。

火星燃到了烟蒂,小王嘴里吐着烟雾,将它丢进了还残留着汤的泡面桶里。

我能感受到他此刻应该是难过的、或者是愤怒的。

但我又对他的话有些半信半疑。

老王那么好的一个人,实在不敢想象曾有如此不堪的过去。

「那你为什么不报警呢?」我问,「老王毕竟杀了你父亲,你长大后,就应该去检举他、揭发他呀!」

「报警……」他掂量着这两个字,旋即冷笑,「他供我吃,供我喝,给我钱花,我为什么要报警?我就折磨他,让他用下半生来赎罪,就像现在,自杀才趁我心意呢!」

「你想过这种感觉没有?」王秉安像一滩泥,顺着墙躺在床上,眼睛盯着天花板,「每天和杀自己爸爸的人同处一室,想要去报警,甚至想要杀了他,但却又做不到。我胆小、怯懦,是个没用的人。

「为什么我这种没用的人会生在世上,为什么别人有爸有妈,有人爱,而我却亲眼目睹爸爸被人杀死,还要跟仇人生活在一起?

「我什么都没有,什么都被人夺走了,我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他又喃喃自语起来,眼里的光消失了,神情委顿。

他这样子着实有些可怜,我没了再瞒着他的心思,实话实说道:「我这里有你姐姐的地址,你要去见她吗?」

他没反应,只是侧过身,面对着墙,把身体蜷缩起来,什么也不说了。

他整张脸泛着灰败,眼神飘忽,不知道在那儿低声絮叨些什么。

我忽然想到,他大概是没有按时吃药。

他的精神状态不太好。

但他认为自己没病。所以老王都是把药磨成粉,悄悄放进他水杯里。

即使如此,他也时常精神失控。

他失控后会大吼大骂、打砸东西,甚至会伤人。

之前有老王在,会一直看着他。

那之后让谁看着呢?

我突兀地头疼起来。

4

但不管怎样。

让这儿子给老王收尸是指望不上了。

那我就去吧,毕竟相识一场。

我把尸体领出来,火化了,直接把骨灰盒存在了殡仪馆。

回家后,万顺已经洗漱完快睡了了。

听见我回来,他从卧室里跑出来,揉着眼睛问我:王爷爷呢?

他喊老王叫王爷爷。

我揉揉他的脑袋,让他去睡觉。

他有些不满地无声抗议着。

万顺见过很多这种事,当初他那毒贩子爹,当着他的面枪杀了他娘。

老王这件事,都算不进他童年阴影的档次。

但我还是不想说。

万顺见自己反抗无效,恹恹儿地自己回去睡觉了。

等他熟睡后,我悄悄起身,开车前往老王所谓的那个「老家」。

王秉安的话,我一开始是不信的,他有戒断精神障碍,多少有些不正常。

但我越想越觉得,这件事或许也有可能真的。

王秉安回忆那段过去的时候,神情痛苦得很真实,真实得不像是精神病人的臆想。

另外还让我觉得蹊跷的是,老王自杀了。

他总是念叨自己亏欠着什么,就连王秉安把他折磨成那样都还是默默忍受着,如果不是有很强的愧疚心,一个成熟的男性很难做到这种地步。

那到底是什么让他愧疚呢?真的是王秉安口中所说的那样吗?

我还纠结过要不要先报警,但怎么都屡不清的疑问,还有和老王这段时间相处的经历,都令我难以下定决心。

我忽然产生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把那具尸体挖出来,亲眼看一看。

第一次意识到这个想法的时候,我吓了一跳,很快否定掉了。

但它就像慢慢成长的竹笋一样,一点一点地占据了我的大脑,在我脑海里盘桓不断,我控制不住,我对此涌起强烈的好奇。

等我再冷静下来的时候,我已经把车开到了村口。

深夜,村里漆黑一片,我把车停在道上,走路进了村子。

我把手电筒的光调暗,尽量放轻脚步。

我的左边是房子,右边就是庄稼,风卷过来,庄稼在黑暗中晃动,像有人在里面走。

脚步惊动了一只狗,它的嘴伸出门,朝我小心吠叫。

除此之外,四周寂阑无声。

破房子到了。我推开门,绕到了房子后面,手电筒照到了那棵榆树,很粗,很高,光晃出一只麻雀,扑棱棱飞走了。

我拿一根棍子,绕着榆树画了一个圈,画完就挖起来。

凭经验来说,凶手在自己院子埋人都不会埋很深,所以不会挖太长时间。

土是板结的沙质土,很硬,一开始不好搞,费了一小时,只挖了半米,我歇了好大一会儿。后面土就软了。

又挖了半米,铁锹铲到软绵绵的东西,是破棉絮,还有烂衣服,全变黑了。拨开碎布片,里面露出一段胫骨。

我继续挖,很小心地,尽量不让铁锹触及骨头,不一会儿,一具完整的骸骨露出来。骸骨是侧身,缩着的。

我从下往上看,看到死人颅骨的枕处有一道竖形裂痕,很深。

我长长地吐出一口气。

站在一边,点了根烟,漫不经心地抽,冷风吹动嘴前的火光,黑夜中唯有烟头在明灭。

吸完最后一口后,我把烟头丢在地上踩灭。又打开手电筒,重新看了一眼尸骸。

接着,我铲起土,仍然很小心地,往尸骸上埋土,埋上之后,又在埋尸体的四角插上了四根短木棍。

但第二天,还未等我报警,却接到了公安局的电话,电话里说,王秉安打了人,现在在警局,让我赶紧过去。

到了警局,我看到王秉安正坐在椅子上,手被铐住。

旁边是个中年女人,手上拿着冰袋,正在一边敷脸一边跟警察讲话。

中年女人是二中的老师,她说上个月跟老王签了合同,今天是上门询问交房的事儿,敲开门发现只有一个年轻人,老王并不在。

王秉安一听是来看房的,就往外推她,女人跟他吵起来,他冲上去就打她。

警察询问王秉安,他什么也不说。

「吸过毒,这儿有点问题。」我指了指脑袋。

中年女人说,她已经找好了装修公司,钱都已经交了,好不容易看好的房子,现在却出了这种事情。

我只好让她放心,房子一定腾出来,给这边点时间。

在警察的劝说下,女士答应了,让我半个月内腾出房子,不然就起诉。

本来是要拘留的,因为王秉安精神有问题,免于处罚。

我向女人道了歉,并赔偿了她一些医药费。那女人很明事理,没有过分追究。

女人走了后,我又坐下来。

「有个凶杀的案子,想跟你们说一下。」

「杀人?」警察面面相觑。

我把王秉安的讲述,还有自己发现尸体的过程告诉了警察。

「你怎么可以私自去挖尸体,这不破坏现场吗?」民警手指敲着桌面,「违法的!胆子也太大了!」

我揉着脑门,一时语塞。

「我以为是假的,而且这事儿跟我朋友有关系,我一时糊涂,就想看看是不是真的,所以……不好意思。

「但是我挖的时候很小心,没有破坏骸骨,因为是侧躺,尸体的软肋骨和指甲等部位都完好,提证应该不受影响,尸体周围我都放好了标记。」

「你到底是干嘛的?」民警睁着一双写满不可思议的眼睛。

我有些犹豫,还是说了:「以前干过警察。」

5

我上一份工作是云南缉毒总队瑞东支队的副队。

96 年的时候,我截获了一次毒品交易,后来毒贩们为了报复,抓走我哥给他注射毒品。

我亲眼看着我哥在我面前痛苦、发疯、死去。

之后我就辞了职,做起了出租车司机。

但这玩意儿就和缠上我一样。

我因为它间接认识了万顺,亲眼看着万顺他爹杀了他妈,然后又把枪抵在了万顺头上。

本来都做好一起死的决心了来着,是万顺在最后先捡起枪扣下了扳机。我们两个才能平安无事地活下来,互相扶持地在上海活下去。

那段经历,让我觉得我见过的人已经够多了。

但我还是没想到——

好人老王曾经是杀人犯。

这让我又觉得,人真是可怕,能够不动声色,隐藏这么多秘密。

他还有什么秘密呢?也许我永远无法知道了。或许老王早就决意把这些秘密带进坟墓里。

从派出所出来,走过天桥时,我看到那个先天脑瘫的女人抱着孩子,和一群警察站在一起,警察拉着她走,她有些不情愿。

我下车,走过去问:「警察同志,咋回事?」

「有人说她涉嫌拐卖儿童,怎么了?」

「没怎么。」

女人哭了,却不说一句话,她会说话的,我听过她讲话。但此时面对警察,她却像失语了一样,一直在摇头。

我站着看了一会儿,在女人铁盒里放了一张五十元,就离开了。

过了两天,我看到这个女人上了本地新闻。

新闻里说经 DNA 鉴定,证实小孩和女人是母子关系,女人也有丈夫,两人正常婚娶,一切不涉及买卖。

文章还说,那些拐卖孩子、将其致残去乞讨的事件,经证实绝大部分都是谣言,公安机关曾多次组织检测乞丐和孩子 DNA,基本都有血缘关系。

关掉新闻,我陷入想象。

在我的脑海中,我看到女人抱着孩子,一瘸一拐跟在丈夫后面回到一间破房子里。

房子家徒四壁,丈夫在破口大骂,一边骂一边扔东西。女人坐在门边,望着外面发呆。

我没再继续想下去,而是从口袋里翻出了根烟,靠在沙发上点燃了它。

老王的案件受审后。

警察试图询问王秉安关于案件的细节,但他拒不配合,始终一言不发。

「没办法,只好先去找王秉安的姐姐了,」民警说,「你不是还要给她送钱吗,一块儿去吧!」

「尸体取证那边呢?」

「不着急,先找到姐姐,查明死者身份。」

地方很远,到了已是中午,一个在国道边的村子,房子全是用石头垒成,周围是山,山上没树,也全是石头。

村子没有道,开不进车去,民警只好将车停在了之前的加油站,走路来到村子。

我们打听着,找到了老王女儿的家。

她的家连石头都没有,是土房子,大门的其中一扇掉了,另一扇也锈迹斑斑。

我抓起铁环,砸了砸门。

先是一个小男孩跑出来,看到我们又跑了进去。

随后走出来一个女人,女人是个跛脚,手里抱着个小女孩。

他们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黑,皮肤很黑,灰土土的,眼睛里全是茫然和恐惧。

「谁呀?」女人问,她怀里的女孩哭起来。

民警亮明了身份,女人把他们领进了屋。万顺拿出糖,给两个小孩一人一块,把他们领到院子里去了。

女人有些坐立不安,她探着身子去看孩子们。

「我儿子,他喜欢小孩。」我说。

女人这才不张望了,眼睛落在我和民警身上。

民警说:「你认识王昌斌吧,我们了解到他当年杀害了您的父亲。」

女人吓得站起来,她的身子直晃,一直往后退。

「你别怕,你知道什么就说什么。」

「是你弟弟告诉我们的,王秉安。」

「弟弟!」她这才站住,眼睛亮起来,又蹲下了,「他好吗?」

王秉安此时正被我锁在家里,本来想带他来的,但他对我的话毫无反应,一言不发,死活不肯出门。

「他很好。」我撒谎。

「他应该很好的,」女人很欣慰,「王叔那么喜欢他,把他当儿子养的。」

「王昌斌为什么杀你的爸爸?」

女人很惊讶,随后脸上才恍然松弛下来。

「我弟弟跟你说的吧,这个小傻瓜,他什么都不记得。赵安俊不是我们的亲生父亲,他是个人贩子。」

「看到我的腿了没,她摸着自己的小腿:「是赵安俊打折的,他打折我的腿,就是为了让我去要饭。」

 

6

王秉安的姐姐没忘自己的本名,她叫李红蕊。

被赵安俊拐了之后,她一路跟他说:「叔叔,我叫李红蕊,我爸叫李家康,我妈叫陈玉英,我还有个哥哥,你别拐我了,你送我回去吧。」

那时她六岁。

拐来后,赵安俊显得为难,丫头太小了,当媳妇不合适,卖也没人要,干脆就留下来。

留下来就是当乞丐,赵安俊有四个小乞丐,他们有两个是瘸子,一个没胳膊,另一个是瞎子。

所有孩子都叫赵安俊「爸爸」。

当乞丐,李红蕊就得少点什么,这么好的丫头,不能太残疾,以后还得卖了给人当媳妇。

赵安俊盯着李红蕊的小腿看。

李红蕊三个月没有下床,一开始她哭、喊,后来就不喊了。

在这个偏僻的地方,不管怎么喊叫都只能变成回声,又钻回自己的耳朵。

她开始变得沉默了,和其他小孩一样,染上了茫然这种不治之症。

她的童年,在对伤痛的麻木中枯萎掉了。

三个月后,李红蕊就瘸了,她的小腿变成了内八,走起路来像个猩猩。她和其他四个小乞丐,每天去市区乞讨。

赵安俊每隔几个月都会拐来一个孩子,他们被赵安俊一一卖走。

每卖走一个,李红蕊就替他们松一口气,毕竟离开得全须全尾,要是留在这里,也会被致残。

李红蕊十岁时,王昌斌送来一个婴儿,男婴。

王昌斌和赵安俊是相熟的朋友,赵安俊告诉王昌斌,贩人是个好买卖,挣钱多,劝他一起干。

那时王昌斌滥赌,一屁股债,答应入伙,王昌斌负责去拐,赵安俊负责卖。

「你从哪儿抱来的?」赵安俊很高兴,「这回好了,那大买主说了,男婴最好。」

「医院偷抱出来的,」王昌斌说,「老赵,你先把钱给我,让我救救急。」

当初他们谈好了的,王昌斌拐一个,赵安俊按人给他钱,男婴最贵,一个八万。

赵安俊给了王昌斌五万,后面那些,等买主结了尾款再给。

但事出有变,买主临时变卦,不想买了。一时之间,赵安俊又联系不到合适的买主。

男孩每天吃喝拉撒,花销也不小,赵安俊犯了难,找王昌斌来商量。

「老赵,你也老大不小了,留给你当儿子得了,你看,这孩子长得多精神!」

王昌斌指了指李红蕊,「让小妮儿抱着去要饭,一天肯定不少挣,说不定街上就找到买主了。」

好主意!赵安俊拳头砸在手掌上。他把孩子抱给了李红蕊。

男婴一看到李红蕊就笑了,李红蕊却哭起来,她凑到孩子耳边说:「弟弟,你是我弟弟。」

李红蕊这一抱,就不愿撒手了,她当起了小妈妈。

一晃四年,男婴长大了,李红蕊也长成了少女,举止投足也有了女人的样子。

赵安俊的眼睛开始不老实了,一个劲往她的身上瞟。

那天,赵安俊把李红蕊叫进了房间,说给她买了件新衣服。

李红蕊拿着衣服,说回房间换,赵安俊非让她在自己房间换。

李红蕊知道,自己逃不掉了,她浑身发抖,看着赵安俊离自己越来越近。

李红蕊一直在哭,在喊,她不是疼的,她只是想声嘶力竭,把魂儿喊出去,挣扎出去。

她觉得自己的身体是一种罪恶,它恶心、肮脏,绑架着她,不让她走。

「姐姐!姐姐!」弟弟在外面喊,不停用小拳头砸门。

王昌斌又来了,他抱起弟弟,亲了又亲。

王昌斌喜欢弟弟,他每次来,都会给他带好吃的。其他人没有,唯独弟弟有。

赵安俊则正好相反,他讨厌这个哭哭啼啼的小子总是缠着李红蕊,坏他的好事。

他今天叫王昌斌来,就是为了商量怎么处理他。

「不行就留下,」赵安俊睥睨着他,「妈的,看到他欢蹦乱跳的,我就来气。把他弄惨了和我去讨钱正好。」

王昌斌愣住了,他放下男孩,说道:「别了,你不是当儿子养嘛!」

「谁他妈当儿子养?」赵安俊说,「你想当儿子养吧!这么些年,你就拐了这么一个,还是个累赘!这样,我看你挺喜欢他的,这些年的养育费就算了,你把那五万还给我,把他领走!」

「我哪有钱?」

「那我就得让他去讨饭!」

李红蕊听了,立刻扑过去,把孩子抱在怀里往外跑,她一个瘸子哪能跑呢?两步就倒了。

赵安俊跟上,一脚踢开她,把弟弟拽了过去。

他拿出一杯水,往里放了一些白色粉末,给男孩灌了下去。

李红蕊起来,慢慢往屋里挪,她扭到了脚脖子,又被踢到了大腿。

回到屋里,她正好看到王昌斌拿起斧头,劈到了赵安俊的头上,赵安俊倒在地上,抽搐了一会儿,就不动了。

「后来,我和王昌斌就把赵安俊埋了。过了两年,王昌斌找了个亲戚,把我嫁到了这里,我想带着弟弟,他不让。」

女儿突然跑过来,钻进她怀里。她抚摸了一下女儿的辫子,抱着她一边摇晃,一边讲述:

「我记得我的家,像是在城里,又好像是农村,反正是开超市的,我在外面玩,赵安俊把我拦腰抱起来,我就看到,我家的超市越来越远,越来越远……

「那时是中午,妈妈在做饭,她应该做的是炒饭,那股香味儿,我至今忘不了。」

7

我把存折给李红蕊,她没有要:

「你能不能先帮我存着,等我用钱,我再跟你要,这要是被我男人看见,指不定怎么霍霍!」

「我想去看看弟弟,一时又脱不开身,你看看家里,」她环顾四周,「还有我这腿。」

她哽咽着,又说:「等农闲了,姑娘走利索了,我一定去。」

我和她告别,离开了。

女人抱着孩子,站在门口,一直目送着我们离开。

尸体挖出后,法医忙着拍照、固定,采集提取。

我蹲在墙角抽烟。

民警走过来,和我蹲在一起。

「警察干了几年?」

「三年吧。」

「为啥不干了?」

「这种人渣太多了。」我朝尸体扬了扬下巴。

「那不是咱们的职责么?」民警推了我一下

我扔掉烟头,笑起来:「我心窄,当不了警察。」

「心窄?」民警转头也笑了。

两个人沉默了一会儿。

「查尸体有用吗?」我问民警,与其说是问,不如说是反问。

说不难受是假的,除此之外,更深的是失望,这起狗咬狗的凶杀案已经不再重要。

最重要的是被拐儿童的下落,找到李红蕊和王秉安的原籍。

可李红蕊的证词里关键线索太少,赵安俊和其他人的信息她居然都不清楚,有关被拐孩子的细节也都忘了。

「不好弄呀,因为是二十年前,即使验了 DNA,也很难确定真实身份。

贩卖人口案,最重要的是抓到利益链上的一环——抓到人,可已知相关的人都死了。

只能再去问问李红蕊,或者走访附近群众。」

我很想把面前这堆骨头砸个稀巴烂。

警察这边的事情处理完后,又轮到了老王家。

把房子交接给二中女老师后,王秉安被我安置到我家。

我用老王的办法,悄悄往王秉安水杯里放药,但他癔症的症状似乎并未减轻。

他终日跟谁也不说话,每天就待在房间里,饭也吃得很少,人整个消瘦下去。

我见他不出房门,门就没有再反锁了。但出门上班,不在家的时候,我也不敢让万顺回家,怕出事。

事情过去很久之后我还在想,如果我这时候能再多注意王秉安一点,能再早一点察觉到他的异常。

那之后的悲剧是不是就不会发生……

我是后来才知道的,这时候的王秉安正在经历着幻觉的侵袭。

幻觉在老王死后出现,起初不过一两次,后来越来越多。

而幻觉里出现最多的,就是老王的影子。

他看到老王仍旧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帮他倒水、洗衣服,在厨房做饭。

后来就只听到老王的声音,他叫王秉安起床吃饭,喊他洗澡,听到他咳嗽一声,上班关门的声音,可等他起来,老王却不在。

这天,王秉安正躺着,突然就闻到了糖醋排骨的味道。

老王做的糖醋排骨,不会错的,他最拿手的,也是王秉安最爱吃的。

他起床,满屋里转,可哪有人呢?

老王明明已经死了呀!他死了!

可这股糖醋排骨的味道是怎么回事?

他重又躺回床上,用被子把自己裹起来。

这些该死的幻觉!

「滚!给我滚!」他歇斯底里,大喊起来。

这时,原来戒断的症状出现了,他浑身像被绳子困住一样,骨骼和肌肉开始抽动,他开始感到冷、恶心,跑到厕所猛烈呕吐。

他忍受不了,突然想到存折里还有三十万。

「电话,朋友的电话……」他拨号时的手都是颤抖的。

吸完后,他小便都失禁了,开始狂笑不止,后来又开始哭。

他到镜子前,看见镜子里的自己两眼赤红,瘦骨嶙峋。

突然,镜子里的画面变了,变成了原来家的玄关。

老王出现了,他脱掉了鞋子和工装,换上一件衬衫,像往日一样走向洗手间。他每次回家,都要先小便。

「他回去了……回家了……」他喃喃自语,打开门,跑出去了。

他来到原来的家,拿钥匙开房门,可房门早就换了钥匙,他疯狂地砸门、踹门,可门内毫无反应。

发完疯后,他的脑海在快速翻腾,努力回忆那个中年女人。

「那女的,二中老师……二中老师……」

回到我家,他从厨房拿了一把水果刀,塞进包里。

8

二中门口,正值放学,学生们一下子从校园里涌出来,乌泱泱往外跑,老师们也夹杂其中。

他们谁都没有注意到,此时正有个疯子站在学校门口。

保安正在维持秩序,一个黑影突然从眼前跑过去,抓住了一个女老师,用水果刀抵住了她的脖子。刀在女老师的下巴划出一道血痕。

学生们都被吓坏了,乱成了一团,他们大声叫嚷着,纷纷逃开,远远地看着老师被王秉安劫持着,往教学楼的角落里拖。

保安拿着长棍,和几个男老师跟在后面。

王秉安的脑袋现在被疯狂全部占满。老王的死去,耗尽了他最后一点理智。

再加上他吸了毒,早已神志不清。他挥舞着刀,威胁着人群,不让他们靠近。

「房子还给我,把我的房子还给我!」他朝怀里的女老师喊。

女老师已经哭得没有力气,她根本就不知道王秉安说什么。

她不是那个中年女人,她被平白无故卷进了一个精神病人最后的疯狂中。

学校周围的人越来越多,警车很快呼啸而来。

我回到家里,发现家里乱成一团,尤其是王秉安,小一点的家具都散落在地上,墙壁和桌子也都有撞击的痕迹。

更重要的是,地上还掉着个注射器。

我瞬间心凉了半截。

满屋子找王秉安,没有找到。

我的心沉到了底,回到王秉安房里狠狠踢了两下他的床发火。

他的枕头因为我的动作掉在了地上,枕套里面露出个黄色信封。

我捡起信封打开,是一封信,看字迹,是老王写的。

「儿子:

你看到这封信时,我可能已经死了。我知道,你会很高兴,会拍案叫绝,因为我这个杀人犯终于死于非命,畏罪自杀了。

我苟活这几年,备受煎熬,现在选择去死,也算是得偿我愿。

我是个罪人,这毫无疑问,这辈子,下辈子,生生世世,我都无法还清我的罪孽。

佛说,前世作恶,后世轮回要变成畜生。这很好,我要变成一只猪,因为你爱吃排骨。

如果咱爷俩有缘分,你可以吃到轮回后我变成的排骨。

生啖我肉要是能泄你心头之恨,我愿生生世世轮回成畜生。

你没叫过我『爸爸』,我知道我不配。但学校签字,父母一栏我能写上自己的名字,还是会很开心。

你跟我在一起,过得很痛苦,这我知道。你恨我,恨不得报警,让警察抓我,但离开我,你就成了孤儿。

而我呢,曾几次鼓起勇气想去自首,但想到你,没敢这么做。

我们爷俩,都是软弱的人啊……

……」

读完后,我捧着信纸发呆。

手机却响了。

是万顺打来的,他听上去很惊恐,气喘吁吁。

「端旺,有人在我们学校劫持老师……」

「什么?」

「我看着,他好像是王爷爷的儿子!」

我急忙挂断电话,立刻开车朝学校赶。

老王的遗书,被我珍重地放进上衣口袋里,等一会儿见到王秉安,我要亲手把这封信交给他。

「儿子,我对不起你,没把你养育成才,还纵容你沾上毒。可这有什么办法呢?我本就是个混蛋,又哪有教育你的资格呢……

儿子,我要死了,你一定要自立起来,多让你端旺叔帮你,他是个好人。

我相信,你应该能恢复,你能重新站起来,你一定比我强……

「儿子,我得告诉你,我当年杀的,不是你爸爸,他叫赵安俊,也是个十恶不赦的恶棍,他想欺负你姐姐,还要把你弄残废,我为了救你,就把他杀了……」

学校门口围满了人,已拉上了警戒线,很多武警手持防爆盾,站在花坛旁边。

其他民警在维持秩序,学生未来得及跑出校门的,都被他们赶进了旁边的教学楼。

很多记者长枪短炮对准缩在角落里的王秉安,他拿着刀,刀贴着女老师的喉咙。

「是你害的!是你害的!害得我什么都没有!你还给我,把房子还给我!你把王昌斌还给我!」

他全身抖动着,哭喊起来。

「王昌斌!王昌斌!你这个混蛋呀!」

我终于赶到现场,不顾别人的阻拦从警戒线钻进去,朝王秉安大喊:「小王,你爸爸……」

「砰!」一声枪响在空气中炸裂,令所有人都护住了头。

我看到王秉安的头猛然上抬,随后倒下了,额头上有个大洞。

人质跑下来,跑进一个女老师的怀里。

人群开始骚动、尖叫,从我身边跑来跑去。

我呆站在原来,刚从口袋里掏出的信纸还未完全打开,剩下的文字还没来得及告诉王秉安——

「儿子,我才是你亲爸爸,当年我欠下赌债,无力还清,只好从你妈妈那儿,抱走刚刚生下的你,换了五万块钱……

这些年,我曾多次想过,要告诉你这件事,但我害怕,害怕你知道了身世,为了找你妈而去报警,我害怕面对你妈妈、爷爷、奶奶,更害怕你恨我,离开我。

儿子,我是个彻头彻尾的人渣、废物,连承担自己罪孽的勇气都没有……是我害了你呀!

……我找到了你妈妈,向她忏悔,虽然她已改嫁,但仍想见你,她的联系方式,我会写在下面……」

天空阴沉沉的,正酝酿着一场雨,雨滴落在我脸上。

我恍然,似从梦中惊醒,我环顾周围,人们都朝校园里跑去,奔向悲剧的结尾。

突然一阵疾风,我手里那张纸被吹走了,它渐渐飞高,打着旋儿,漫无目的地在城市上空飘零。

(完)

作者:荒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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