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见面,我就识破了林遥的心思。
她一直盯着我的手看,礼尚往来,我便也看着她的手。
比不得我认识的很多姑娘,手又细又白,还做着精致的美甲。
她的手指很细很长,但算不上白皙,更不娇嫩,指甲修得又短又平。
似乎终于察觉到自己的冒失,她有些慌乱地收回目光,又强装镇定地和我对话。
她一定没意识到,自己的耳根都红透了。
那一天之后,她开始追求我。
起先我没有当回事,因为喜欢我的女生里,有太多人做得比她更好、更热烈。
她们的喜欢也像是潮水,来势汹汹,褪去得也很快。
可林遥不一样。
她的追求不轻不重,像是吹过我脸颊的风。
这三年里,她在追逐我之余也没有落下学习,竞赛和绩点一如既往名列前茅,还有每周固定的兼职。
要怎么说?好像喜欢我,只不过是她井井有条人生中的一部分。
我也不是总想起她,因为那段时间,季瑶占据着我心头最重要的位置。
我和她认识了太长时间,从幼儿园起,就在同一个班。
季瑶的家庭和我一样,她的性格也明媚又热烈。
我曾经喜欢她,很久很久。
而她和林遥,完全是不一样的人。
比如一起出去吃饭,季瑶根本不会搭理我调给她的料汁,她一定要自己亲手摆弄半天,倘若失败了,就趁我不注意把我的和她换掉。
难得出门玩,她会打扮很久,在自己的上百套衣服里挑挑拣拣,连双马尾都要拆掉绑很多次。
我在她家客厅等到中午,最后不得不亲自上手,对着视频里教程给她绑头发。
我曾经热衷于陪着她重复这些乐此不疲的小把戏,直到她把这些手段,用在了林遥面前。
林遥一定是介意的,她没注意过,她心情不好的时候会用指尖摩挲手心,一下又一下。
可她什么都没有说,只是安静地看着。
我陪她去盛汤,心里想着季瑶刚才算不得高明的小手段。
其实我想要的已经被证明了,她的确在意我,从前那些不肯承认,不过是嘴硬。
她口味刁钻,绝对喝不下食堂的免费汤,如果真的盛回去,她不仅不会喝,反倒又会刺林遥两句。
那会再一次证明她真的在意我。
可我竟然,不愿意。
我去旁边的窗口买汤,林遥问了一句,我回答时,没压住声音里的烦躁。
再回头看时,她呆呆地站在那里,眼神明明对着我,却好像透过我,在看向什么渺远的地方。
后来的无数天,我回忆时,都忍不住想——
大概就是从那天起,我开始失去林遥。
她好像不会哭。
我们在一起半年,认识三年半,她从来没掉过眼泪。
至少,在我面前。
她约我见面,我那时因为家里生意的缘故,心烦意乱,原本想拒绝。
可她说:「我看到了你的微博小号。」
那一刻的我,究竟是什么样的心情呢?
慌乱吗?解脱吗?松了一口气吗?
好像都不是。
我只是忽然想起六岁那年,母亲去国外谈生意,回来时带给我一块手表。
那不是我以前喜欢的颜色和款式,所以就一直放着。
直到第二年春天,表弟来家里玩,母亲忽然提到:「我送你那块表,你既然不喜欢,就送给你表弟当生日礼物吧。」
是到那时候我才发现,原来那块表那么漂亮。
以至于我心心念念很多年,十六岁时去香港,又买了一块一模一样的。
我在玫瑰色的云彩下面看到了林遥,她穿着我两个月前送她的那条红白碎花裙,好看得不像话。
那个瞬间,我清晰地察觉到了自己加快的心跳声。
怎么之前没有意识到呢?那么多喜欢我的女生,我挑中她,只是因为她家境清贫到不会带来任何麻烦吗?
可是晚了。
「既然你都看到了,那我没什么好解释的。」
最后,我一脸无所谓地说,「分手吧,林遥,我们可以结束了。」
我没有告诉她,那天晚上在酒吧,我只吻了季瑶短短一瞬,就放开了。
季瑶涂着水果香气的唇彩,眼睛在酒吧的灯光下一片潋滟。
可我总会想起林遥,想到我第一次吻她时,她闭着眼睛,紧张得指尖都在发颤。
我故意没有亲她,直到她有些无措地睁开眼。
那一瞬间,在她能看到我的那一瞬间。
我和她同时失去了初吻。
接吻时她手足无措,眼睫颤颤,像是落在我心上的蝴蝶。
我的确对她有一点动心,但也没那么深——这是我以为的。
短短三年的相处,总不可能胜过我和季瑶二十多年青梅竹马的情谊吧?
况且她与我,本来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这是我想的。
是我的妄想。
事实上,在意识到我彻底失去她之后,我对季瑶的情意,就像被白蚁蛀空的高大建筑。
这么多年,只是空泛地存在着而已。
和林遥分手后不久,爸妈打来电话,告诉我,公司的合同谈下来了,多亏了季瑶父母帮忙周转。
「妈妈知道你喜欢瑶瑶很久了,正好瑶瑶现在也大了,如果以后的儿媳妇是她,我和你爸都觉得不错。」
我没法不和季瑶谈恋爱。
季瑶不大喜欢读书,本科毕业后就进了家里公司工作。
我开始庆幸,我不会天天和她见面。
那段时间,我总是在学校里碰见林遥,大部分时候她都是一个人,脚步匆匆,穿着简单的卫衣和牛仔裤。
我们刚认识的时候,她就总是这样。
但我想,她这么瘦,又这么高,穿裙子一定会好看。
于是恋爱的这些日子里,我送了她很多裙子。
她很笨拙地追求着平等,我送她什么礼物,就要用同等价格的东西还回来。
因为不想看到她兼职赚来的钱都用在我身上,我渐渐地,不敢再送她礼物。
圣诞节前夕,我又去了那家之前带林遥吃过的日料店。
老板和我已经很熟悉了,见了面就顺口打招呼:「有段时间没见你了,怎么不带女朋友一起过来?」
我张了张嘴,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最后低声说:「分手了。」
他一边炙烤着寿司上的三文鱼,一边说:「哎,可惜了,那小姑娘看起来很优秀呢。」
我无法形容那一瞬间,心头冒出的尖锐疼痛。
她当然很优秀。
我不过是出生在不错的家庭,一路顺风顺水地走到了这里。
倘若把我放在她的位置,恐怕连她一半也做不到。
可我已经,永远地失去了她。
圣诞节那两天,季瑶专门请了假,来 N 市陪我过节。
我总是心不在焉,终于在第二天中午,跟她说清楚了。
季瑶愤怒地甩了我一个耳光,大骂:「我看你就是永远喜欢那些不喜欢你的女孩吧!」
然后转身,打车,离开。
我一个人走到了实验楼,正好听到林遥在里面哭。
下一秒,江慕的声音就响了起来:「怎么了?」
那天晚上,我像个求而不得的可怜虫,一直藏在暗处,看着他们并肩走出实验楼,看着江慕在雪中认真地跟林遥表白,牵住她的手。
看着她被冻得通红的鼻尖,可仰头看着江慕时,里面的光芒好耀眼。
曾经被这样的眼睛注视的人,是我。
我弄丢了她,是我自作自受。
寒假前夕,我又在学校里碰到了林遥。
她的身边已经有了江慕。
我鬼使神差地告诉她:「我和季瑶分手了。」
「哦。」她说,「那祝你早日找到下一任。」
她的眼睛里,毫无波澜。
像在看一个无关紧要的陌生人。
这就是林遥,倘若结束,她连一点负面情绪都不肯再分给我。
算了吧,陆哲,保留最后一点自尊吧。
我在心里告诉自己。
然后笑着跟她说:「那么紧张干什么?不会觉得我是来跟你求复合的吧?」
但江慕一定看穿了我心底的真实想法。
「比起你,我大概的确是要更幸运一点。」
「至少现在,和林遥在一起的人,是我。」
只这两句话。
我后半生,都没有再走出来。
那个幸运的人,本该是我。
本来该是我。
后来我研究生毕业,回家里接手了公司,一心投注在工作上。
在我三十岁那年,公司扩大规模,谈下了一笔很大的合同。
人事来找我,问能不能组织一次团建用以庆祝。
我说好,然后问她定了哪里。
她说:「N 市。」
我沉默了好一会儿,轻声说:「换个地方吧,我不喜欢那里。」
我这一生里,想要达成的目标,没有不成功的,只遇到过两次意外,都是在 N 市。
一次是高考后,成绩偏差几分,不得已换了专业,可一年后也成功回到了正轨。
还有一次……
我在那里遇到了林遥,然后弄丢了她。
往后余生,我都走在偏离的轨道上,没有再回来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