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金庸小说的男主角中,韦小宝的出身是最黑色幽默的。
韦小宝的母亲是一位徐娘半老、风韵不存的妓女。其实,妓女一般不生育,韦小宝是他母亲避孕失败的产物。韦小宝成长于扬州著名窑子丽春院,这特殊的成长经历决定了他与金庸小说中的侠客绝不相同。
妓院是最市井的地方,迎来送往,世态炎凉。这是一个充满了赤裸裸的交易和最直接的丛林法则的地方,也是一个填塞着阿谀、逢迎、谄媚和谎言的地方。
韦小宝作为一个拖油瓶,与妓院的环境本有点不相称。他给妓女买买胭脂首饰顺便揩点油,在厨房偷点下酒菜、点心被鸨母揪着耳朵骂,就这样磕磕碰碰地成长着。
这样成长起来的孩子,会长成什么样子呢?世俗、油滑是免不了的。所以,当韦小宝第一次出场时,我们全没在意,以为这只是小说中无关紧要的小配角:
蓦地里大堂旁钻出一个十二三岁的男孩,大声骂道:「你敢打我妈!你这死乌龟、烂王八,你出门便给天打雷劈,你手背手掌上马上便生烂疔疮,烂穿你手,烂穿舌头,脓血吞下肚去,烂断你肚肠。」
……那孩子甚是滑溜,一矮身,便从那盐枭胯下钻了过去,伸手抓出,正好抓住他的阴囊,使劲猛捏,只痛得那大汉哇哇怪叫。那孩子却已逃了开去。
毕竟,无论是颜值还是武功,人品还是能力,如果是在金庸的其他小说里面,韦小宝都肯定是个反派谐星或者花脸炮灰,插个科打个诨任务就完成了,不可能活得过一章。
但是这次是个例外。记得当时我第一次看《鹿鼎记》的时候,看到韦小宝出场以后根本没在意,还在等着「真正的主角」出场,直到他进了京,入了宫,认识了康熙,入了乾坤局,我才不情愿地接受——原来这个小流氓,就是这部小说的正主儿。
二、
相信不少第一次读《鹿鼎记》的读者,都经历了和我相似的心理历程。甚至有相当一部分读者,会因此不喜欢《鹿鼎记》这部小说。
理由很正当:《鹿鼎记》是武侠小说,何谓「侠」?好公义,忘私利,匡正而锄邪,生死而肉骨,道之所存,不顾其身,虽万千人吾往矣。
总之,侠客心中有天下,有道义,有信念,有底线。而这任何一点,韦小宝都没有啊。
「侠义」精神是没有了,那么金庸武侠小说中最精彩的部分之一,——爱情故事呢?这样一个人物,他的爱情故事能打动我们吗?
有怎样的际遇,决定于你是怎样的人,见过什么,相信些什么。
而韦小宝的所有世界观,都是从丽春院这个非典型样本中建立的,这注定是一种不走寻常路的世界观。
他的理想是什么?丽春院是扬州知名的大妓院,可是韦小宝在其中,是作为一个「多余人」存在的,他心中怎会没有不甘和艳羡?
所以他的理想很简单,衣锦还乡,回扬州开上若干家妓院,以丽春院、丽夏院、丽秋院、丽冬院为名,让以往瞧不起他的人开开眼。
他的审美观是怎样的?书中有一段写得绝妙。溜须拍马之徒、时任扬州知府的吴之荣想要摸这位钦差大人的踝骨,精心准备了一系列的消遣,供其游赏,可惜都是些文人情趣的玩意,韦小宝看着意趣天然的芍药圃,以为是寺庙施粥搭的凉棚,听着昆曲名角唱戏,只觉言语无味、面目可憎,远没有「十八摸」好听。
他的爱情观如何,我们也可以想见了。关于男女关系,生长于妓院的他,只见过交易和逢场作戏。
而且嫖客与妓女之间,虽然无情,却开门见山,直达男女关系最后的那一步。这便是韦小宝所受过的「爱情」启蒙。
很明显,韦小宝与纯真和浪漫是无缘的。在他的心中,任何事物都有价格,包括爱情。
所以,他在闯荡世界的时候,凭着三寸不烂之舌、厚黑拍马之功,一边斩获功名利禄,一边收服各色美女。有将他作为主子来伺候、作为天来仰望的双儿,有误把他当成英雄来崇敬的曾柔,有和他奇葩程度不相上下的建宁公主。对待这些女子的时候,韦小宝都口若悬河,游刃有余。权、钱、人脉、运气加对朋友的义气,足以让韦小宝将她们治得服服帖帖。
但是有一次,韦小宝的口也拙了,心也热了,小聪明也不管用了。这回,他碰到了阿珂。
三、
阿珂是何方神圣?
金庸的笔下,最美的女子是以下两位:第一部武侠小说《书剑恩仇录》里的香香公主,最后一部《鹿鼎记》里的陈圆圆。
她们美到什么程度?都是可以让所有的男人意乱情迷,心神大乱,甚至为了她们的美色万死不辞的。区别只是,香香公主的美似乎更纯净,而陈圆圆的美更能勾起男人的欲望。
阿珂就是陈圆圆的女儿。书中对她相貌的界定,是较陈圆圆稍逊一些,但也算是绝色美人了。所以韦小宝见了阿珂,三魂七魄丢了一大半:
韦小宝一见这少女,不由得心中突的一跳,胸口宛如被一个无形的铁锤重重击了一记,霎时之间唇燥舌干,目瞪口呆,心道:「我死了,我死了!哪里来的这样的美女?这美女倘若给了我做老婆,小皇帝跟我换位我也不干。韦小宝死皮赖活,上天下地,枪林箭雨,刀山油锅,不管怎样,非娶了这姑娘做老婆不可。」
「她脸上这么微微一红,丽春院中一百个小娘站在一起,也没她一根眉毛好看。她只要笑一笑,我就给她一万两银子,那也抵得很。……方姑娘、小郡主、洪夫人、建宁公主、双儿小丫头,还有那个掷骰子的曾姑娘,个个都是出色美女,这许许多多人加起来,都没眼前这位天仙的美貌。我韦小宝不做皇帝、不做神龙教教主、不做天地会总舵主,什么黄马褂、七眼八眼花翎、一品二品大官,更加不放在心上,我……我非做这小姑娘的老公不可。」
顷刻之间,心中转过了无数念头,立下了赴汤蹈火、万死不辞的大决心,脸上神色古怪之极。
金庸写人物着实老辣,单从这段文字来看,一方面写出了韦小宝动了真情,一方面又写出他动情方式的「独特性」。
他觉得阿珂极美,美到所见过的任何妓院头牌都相形见绌;
他觉得阿珂的笑靥胜过一切,「肯爱千金轻一笑」,但他所能想到的分量最重的参照物就是钱;
他愿意为了阿珂抛弃一切,哪怕是以前觉得不可能抛下的名利心。他动了真心,用的却是世俗到讽刺的思路和方法。
此前,所有金庸小说的男主角,在主角光环的照耀下,亦是通过自身人格魅力的感召,身边从来不乏追求者,除了令狐冲和狄云失过恋之外,余者往往能与自己的心上人结成连理。
然而韦小宝是个例外,阿珂从一开始就不想正眼去瞧他。她自有心上人,郑成功之孙郑克爽是也。
阿珂与郑克爽郎有情、妾有意,韦小宝站在他们身边,完全是多余的。但凡有点胸怀和智慧的人,要么大方祝福,要么黯然退出,还有什么别的路可走呢?
在《倚天屠龙记》之中,周芷若用计杀人夺刀,并将之推到赵敏头上。借此与张无忌定了婚约,行将成亲。婚礼当日,赵敏作为明教和六大派的公敌,为了夺回张无忌,独闯婚礼现场。除了张无忌,多的是恨她、忌她的人,她求助于旧日师父范遥,范遥也冷冷地说:「郡主,世上不如意事十居八九,既然如此,也是勉强不来了。」
到了这般地步,一般人恐怕早就心灰意冷了,可是赵敏说:「我偏要勉强。」
这话很动人,而赵敏的勉强最后也成功了。所以我们觉得,勉强有时候也不一定是不开窍、不识趣,有可能是矢志不移、九死不悔呢。
韦小宝碰到这世间十居八九的不如意事,也是这个「我偏要勉强」的态度。
可是他和赵敏的情况有个最大的区别:张无忌的心中是有赵敏的,而阿珂的心中,韦小宝连个针尖大的位置也没有。
而且随着韦小宝油嘴滑舌、厚颜无耻的个性被阿珂发现,她更是厌恶起韦小宝来。
但是,这些困难都难不倒韦小宝。
从心理上来说,他完全不受对方对自己态度的影响。《诗经·静女》云:「自牧归荑,洵美且异。匪女之为美,美人之贻。」热恋中的男子,收到心上人送的一根白茅草,也觉得格外珍贵可爱。
而单相思中的韦小宝,被心上人拳脚相加,也是甘之如饴:
眼见蓝衫女郎站在前面,那么抓住他后领的,自然是绿衫女郎,他心中狂喜,大叫:「妙极,妙极!」既已给她这么一抓,就不枉了在这人世走一遭,最好她再在自己身上踢几脚,在头项凿几拳,就算立即给打死了,那也是滋味无穷,艳福不浅。这时鼻中闻到一阵淡淡的幽香,便叫:「好香,好香!」
从行动上来说,他为了能一亲芳泽,无所不用其极。或者借着双儿和澄光的功夫强胁;或者拜阿珂的师傅九难为师曲线救国;或者借由自己的朋友报复郑克爽;或者直接用迷药将阿珂迷倒,霸王硬上弓。
举凡一般有羞耻心的人不敢、不愿去做的事情,韦小宝都做了。
最后,还是作者发起了慈悲心——阿珂虽然没有直接被韦小宝的「真心」打动,但是郑克爽已经被确认是个外强中干的货色。
相比之下,外在不怎么样但好歹对自己有些真心的韦小宝就成了较优的选择,何况,这时阿珂已经怀上了韦小宝的孩子,委身于他,也成了无奈之下的选择。
就这样,韦小宝的爱情似乎圆满了。
四、
我们读韦小宝的爱情故事,除了觉得有趣,很难与他本人的判断一样,觉得圆满。
韦小宝当然也有真心,而这真心有时也有动人之处:
韦小宝一怔,退后几步,颓然坐下,心想:「在皇宫之中,我曾叫方姑娘和小郡主做我大小老婆,那时嘻嘻哈哈,何等轻松自在?想搂抱便搂抱,要亲嘴便亲嘴。这小妞儿明明给老和尚点中了穴道,动弹不得,怎地我连摸一摸她的手也是不敢?」眼见她美丽的纤手从僧袍下露了出来,只想去轻轻握上一握,便是没这股勇气。
轻薄者突然不轻薄了,胆大者突然胆怯了,虽然不如「塞上牛羊空许约」般动人,不似「活,你背着我。死,你背着我」般感人,但好歹也是有一点让人唏嘘的。
可是大部分的时候,韦小宝还是聪明的。他的歪主意一个接一个,「勉强」到了极致,终于抱得美人归。
而在《鹿鼎记》之中,作者写了一个极有意思的配角。很明显,他是作为韦小宝的对照组而存在。这位配角名叫胡逸之,人称「百胜刀王」,当年是江湖上有名的美男子。可是一夕之间,他却突然销声匿迹,不明影踪。
后来,韦小宝见到了他。这时,胡逸之其貌不扬,俨然一个乡农。夫子自道隐居的原委,是与陈圆圆有关:
胡逸之喝了几杯酒,说道:「咱们今日既一见如故,兄弟的事,自也不敢相瞒,说来惭愧,兄弟二十余年来退出江湖,隐居昆明城郊,只不过为了一个女子。」
……对韦小宝道:「韦香主,那日你在三圣庵中,听陈姑娘唱这首曲子,真是耳福不浅。我在她身边住了二十三年,断断续续的,这首曲子也只听过三遍,最后这一遍,还是托了你的福。」
……韦小宝奇道:「胡大侠,你武功这样了得,怎么不把陈圆圆一把抱了便走?」
胡逸之一听这话,脸上闪过一丝怒色,眼中精光暴盛。韦小宝吓了一跳,手一松,酒杯摔将下来,溅得满身都是酒水。胡逸之低下头来,叹了口气,说道:「那日我在四川成都,无意中见了陈姑娘一眼,唉,那也是前生冤孽,从此神魂颠倒,不能自拔。韦香主,胡某是个没出息、没志气的汉子。当年陈姑娘在平西王府中之时,我在王府里做园丁,给她种花拔草。她去了三圣庵,我便跟着去做伙夫。我别无他求,只盼早上晚间偷偷见到她一眼,便已心满意足,怎……怎会有丝毫唐突佳人的举动?」
韦小宝道:「那么你心中爱煞了她,这二十几年来,她竟始终不知道?」
胡逸之苦笑摇头,说道:「我怕泄漏了身份,平日一天之中,难得说三句话,在她面前更是哑口无言。这二十三年之中,跟她也只说过三十九句话。她倒向我说过五十五句。」韦小宝笑道:「你倒记得真清楚。」
《道德经》云:「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较,高下相倾。」若只有胡逸之而无韦小宝,这世上便只剩下了「执」;若只有韦小宝而无胡逸之,这世上便只剩下了「势」。二人放在一起,才是现实世界。
胡逸之爱陈圆圆,韦小宝爱阿珂,可是爱的方法决然不同。
胡逸之为了爱,眼中无「我」;小宝则心中全是「我」,只管自己想要得到对方的事,不理会对方的心意如何。
胡逸之用了半辈子,只跟陈圆圆说了三十九句话;韦小宝则把阿珂从云端的女神,变成了手中的猎物。
五、
金庸写过很多动人的爱情故事。无论是郭靖和黄蓉的一见倾心、江湖偕行,杨过和小龙女的冰火相交、至死靡它,还是令狐冲对岳灵珊的苦恋和对任盈盈的相知,都能让我们看见爱情的苦和甜,看见众生和自己。
可是为什么到了封笔之作《鹿鼎记》,金庸会写一段这样的「爱情」故事呢?这简直是一段反爱情的故事啊!
我大概可以想到以下几个缘由:
其一,正如宋人诗所谓「宋人生唐后,开辟真难为」,宋人写诗,不再尚丰神俊朗,而尚瘦硬生新,既是创新,也是无奈之举。
金庸写爱情,单恋、暗恋、两情相悦、生死恋、师生恋、三角恋、虐恋、心理变态、灵魂伴侣、怨偶,各种模式、各种样子的爱情,写得至矣尽矣,蔑以加矣,他不想再重复自己,或者还想开辟出一片新天地,所以在《鹿鼎记》之中自我颠覆,用写爱情的反面的方法,将爱情补足。
其二,审美是一种审美方法,审丑也是一种审美方法。其他所有作品的爱情都是审美的,唯有《鹿鼎记》的爱情是审丑的。
世人觉得,爱情应该是非功利的、属灵的、自然的,金庸偏要写一种爱情是功利的、属肉的、勉强的。
然而就主人公韦小宝的角度而言,它有动心,有牵扯,有疼痛,又仍是爱情的范围。金庸写这份不那么美的爱情,更多的是在写世相,写中国传统,写人性。
其实,这世上,多的是程灵素、阿朱、小龙女这样为爱情付出一切的人,还是韦小宝这样爱得不那么漂亮的人呢?恐怕后者的数量占绝大多数。更何况,以韦小宝的标准来看,他对阿珂的付出,已经足够多了。
金庸写了十多年的理想之爱,临了,写了一回现实的爱情。然而,活在现实之中的我们,看惯了权衡和计较、龃龉和龌龊,总想在小说的世界里找到一股清流。我们始终不愿意相信,这个世界上,韦小宝远比胡逸之要多。
但我佩服金庸的笔力,只有大有力者,才有勇气打破自己创造的童话,进入到一个更加深广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