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如果花手摇过你,我俩就能在一起?」
这是一个霸道总裁跌下神坛,一步步爱上沙雕女主的甜文。
1
我,顾昊天,一个平平无奇的霸道总裁。由于扛不住家里的压力,我被迫娶了沈家的沈莎莎。
早晨上班,椅子还没坐热,助理就慌慌张张地告诉我:「总裁,不好啦不好啦,夫人把佩佩小姐推下楼啦!」
我记得我和沈莎莎说过,佩佩只是我的妹妹,没想到她还是动手了……啧,我果然低估了女人的嫉妒心。
我在医院门口揪住了沈莎莎。
「沈莎莎,我警告你,你要是再做出伤害别人的事,就从我家滚出去!」我对沈莎莎没有感情,我和她都清楚,这只是一场商业联姻。
「顾昊天,你听我说,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
「闭嘴!我不想再听你狡辩。」
果然和我猜想的一模一样,沈莎莎妄图用她那苍白无力的解释来说服我,可为了霸道到底,本总裁是不会听她解释的。
「不是,顾昊天,你听我说清楚行不行……」
我转身离去,她的声音在身后渐远。
第二天,正当我以为沈莎莎已经消停的时候,公司楼下突然传出震耳欲聋的嘈杂声。
「顾――昊――天――」
我打开窗户,发现楼下聚集了几辆拉着音响的小货车。
沈莎莎手拿麦克风站在前头,像极了民歌会的主持人。
「余佩佩她是故意摔下楼梯的,不是我推的!」全损音质听得我头都要炸了。
我赶紧下楼,希望能赶在沈莎莎说出什么惊世骇俗的话之前赶到现场。
「余佩佩,爱要大声说出来!你喜欢顾昊天就去追吧,不要再对我这个小可怜下手啦――」
好,十分好,顾家的脸都被这个姓沈的给丢光了。
「女人,我劝你不要玩火!」我伸手夺走她的麦克风。
「顾昊天,如果你对我能耐心一点,听我解释,我俩好好交流,是不会发生这种事的。」
一时之间,我竟不知如何回答,只好默默看着沈莎莎离开的背影,心烦意乱。
直到管家的电话打断了我的思绪:
「总裁,不好啦不好啦,夫人把家里的实木楼梯全都拆了,家里只剩电梯和滑梯啦!」
她又来了!
我赶紧让助理拨通了沈莎莎的电话:
「女人,你到底想耍什么把戏?」
「顾昊天,为了保护每个你的追求者的安全,让她们不再摔倒。我作为总裁夫人,有必要清除所有不安全因素,让大家满怀希望来,安安全全走!」
你……好你个沈莎莎!我就不信我治不了你!
2
治她的方法我找到了。
三个月后,我有一场重要的晚宴要参加,我打算带着沈莎莎一起。
为此我专门请了礼仪老师来家里给沈莎莎上课,她学得不错,不捣乱时简直称得上仪态万方。
但为了挫挫她的锐气,我必须得挑刺。
「不错,但还不够精神。」
「不够精神?」
沈莎莎受打击的样子,让我心里暗爽。
我摆出一副专业姿态,点点头说:「对,你说话的时候不够有中气,走路的动作也不够有力量。」
沈莎莎听完我的分析,托着下巴陷入了自我怀疑。
我满意地笑了。
小样,本总裁还治不了你?
第二天,我接到了做饭阿姨的电话。
「总裁,不好啦不好啦,夫人今天从起床开始就一直在磨刀,我怎么劝也劝不动,我怕夫人想不开要做傻事啊!」
我赶紧回家。
「女人,你的命是我的!我不准……」
「哎,刀不磨要生锈,人不吃肉要变瘦,路还长别猖狂,以后指不定谁辉煌。」沈莎莎放下刀,腔调七拐八绕。
我对她奇怪的押韵表示皱眉疑惑。
沈莎莎大步走向客厅的落地窗,我连忙拉住她:「女人,你不要想不开……」
她挣开我的手,「哗」地一下拉开窗帘,窗外暖阳像一盏硕大的聚光灯,把光都打在她身上。
「做人不要太攀比,踏踏实实做自己,如果非要比一比,那就比比激光雨,U、R、B、B、R……」
这是我终生难忘的一天。
我看到沈莎莎随着鼓点摇着花手,胯部左右摆,手臂上下摆,甩头甩出了六亲不认的节奏。
本总裁头疼眼睛辣,甚至想自我了结。
管家慌慌张张地掐断客厅里播放的 BGM,我颓败地坐在沙发上,拿起手机,看到了今早沈莎莎发给我的微信:
「顾昊天,这样是不是很精神?」
白色对话框下,是她分享的快手的短视频——「实力派精神小伙」。
我想起前阵子沈莎莎二刷《延禧攻略》,抱着手学着魏璎珞的样子说:「喜塔拉尔晴,本宫劝你谨言慎行!」
她嘴上喊的是喜塔拉尔晴,其实是在冲我说。
靠,我明白了,我是真治不了她。
我回她:「沈莎莎,你不用那么精神了,我认输。」
3
晚宴那天,沈莎莎换上了我送的白色长裙。她在镜子前蹦跶个不停,转头问我好不好看。
暖黄色的灯光像一团软软的棉花糖,温柔地融进她耳后的碎发。
我对上她弯弯的笑眼说:「好看。」
说完我才意识到,这是我第一次正儿八经地夸她。
灯光朦胧,我想走近点看清她。
近些,再近些……只差一厘米,我的手就可以触碰到她的脸。
「啪」,沈莎莎突然拍开了我的手,直勾勾地看着我的眼睛。
我有一瞬间的心慌。
「别爱我没结果,除非花手摇过我。」她双手转出花,「U、R……」
「女人,本总裁命令你停止摇花手,时间快来不及了。」
我牵着她上车,严重怀疑她是在故意破坏气氛。
沈莎莎在晚宴上倒是很会营造气氛。
她一改往常的不靠谱,大方得体地与每位宾客交谈。
但话说多了会口渴,她已经喝了六杯酒,脸上爬上了两朵红晕。
我把她按到角落里,让她坐着休息,我去车上拿解酒药。
我回到宴会门口时,宴会的主持人正主动与沈莎莎攀谈。
我听不见他们的说话声,但我看到主持人指了指舞台,而她晕乎乎地点头。
完了,要坏事。
「等等,沈莎莎。」我一路小跑,试图阻止他们,却看见沈莎莎提着裙摆,在众人的注视中上台了。
「不——」我扒开人群,一切为时已晚。
动次打次的音乐响起时,我顾昊天,在霸道总裁的圈子里,应该是再也混不下去了。
「激光雨现已看够,小曲儿属实很难受,如果你想更优秀,baby 打了扒了舅。」
我无奈地闭上眼,不敢看,真的不敢看。
「顾先生,您夫人很优秀呢。」主持人叫住绝望的我,「您看看,大家都很羡慕您。」
我睁开眼,看到台下的总裁们一个个都跟迷弟似的眨着星星眼。
朋友们,醒醒啊!你们可是霸道总裁,怎么会被精神老妹儿迷惑呢?
有几位别家的总裁夫人,也走上舞台跟着摇。
我仔细看了一会儿,发现沈莎莎跳的舞有改编,曲子也重新编过,现场气氛很活跃。
她在灯光闪闪的舞台上,像是个精灵穿梭在云端。
沈莎莎对上我的视线,得意地冲我挑眉。
也许是事情过于荒唐,或是音乐颇具感染力,总之,我忍不住对她笑了。
奇了怪了,她总是有她自成一派的姿态。
4
自晚宴那天起,沈莎莎的微信提示音就再也没停下过。
「女人,在和谁聊天?」她对着手机傻笑的行为,让我觉得头上突然有点重。
先不说我们俩有没有感情,她好歹也是个有夫之妇吧?
「叶先生啊。」她举起手机,在我眼前晃了两下。
叶狂风就叶狂风,才认识多久,这女人就「叶先生」「叶先生」的叫?
叶狂风这个疯子,抢女人都抢到我发际线上了。
我很冒火。
「总裁,您确定要和叶总争这单生意吗?」助理的语气有点迟疑。
我点头,「是龙你给我盘着,是虎你给我卧着,总裁圈子上呢,没有将与帅,只有实力这一块……」
看到助理不可思议的目光,我赶紧停嘴。
靠,我被沈莎莎这个死女人洗脑了。
每晚的快手外放,社会语录已经深入我心。
要不是急着去应酬,我一定马上回家,把她手机里的快手给卸了。
5
叶狂风看到我进包厢时,表情很是震惊,显然没想到和他抢生意的人是我。
我在圈子里的评价相当好,一表人才,能力出众。
与我相比,叶狂风的商业才能毫不起眼,抢女人和喝花酒的本事倒是人人皆知。
包厢里,我与客户谈笑风生,合作想必是板上钉钉的事。
「来来来,再干一个。」叶狂风喝了三轮,仍旧不见醉意,客户夸了他好几次「豪爽」。
身边的助理已经被喝倒,我只好硬着头皮喝了两杯。
晕晕乎乎地回到家,接到了助理的电话:「总裁,不好啦,那单生意被叶总抢回去了,客户说酒量多大,世界多大……」
「算了,这种客户,顾氏不要也罢。」客户无所谓,但输给他,我心里难免挫败。
沈莎莎去厨房给我倒了杯蜂蜜水,我瞥见叶狂风给她发了消息。
不仅炫耀他做生意比我强,而且还要约沈莎莎出去跳社会摇。
「女人,把他给我删了。」我气不打一处来。
「表面夫妻没有干涉对方交友的权力。」她死死地捂住手机。
「你……」
酒劲上头,后来的事情我已经记不清,沈莎莎说我那晚又是跟她撒娇,又是一哭二闹的,逼着她把叶狂风删了。
怎么可能,这谎话也编得太荒唐了点。
只不过我朦胧间记得,我醉后睡不安稳时,她坐在沙发上,给我哼了一晚上的歌。
歌声婉转,曲调沉沉,让我莫名的心安。
「女人,唱歌好听可能是你仅有的优点了。」第二天晚上,略有失眠的我走进她的房,坐上她的床,「今晚继续唱。」
「不唱。」沈莎莎将我赶出房间。
结婚快有半年了,我们一直是分房睡的,我还记得那时我霸道地说:「女人,我是不可能会爱上你的,所以我俩分房睡。」
虽然现在是我主动要求睡一块,但喜欢听她唱歌,与爱无关。
沈莎莎半个身子探出门口,歪着脑袋问我:「日落西山你不陪,东山再起你是谁?」
我被她噎得说不出话。
6
最近诸事不顺。
先是抢叶狂风生意失败,再是公司被竞争对手打压,还和家里的老头子吵了一架。
「顾昊天,你连个总裁都当不好,你能不能学学你大哥!」我是老三,老头子从小拿我和大哥比,可我哪能比得了?
大哥是霸道总裁的典范,霸道邪魅狂狷有头脑,几乎小说里的总裁原型。
「我就是比大哥差怎么了?我就是一个普通总裁。」
「滚!顾家从不缺普通总裁。」
吵了一架之后,我离开顾氏主家,驱车前往自己的别墅。
「走吧,顾昊天。」沈莎莎站在别墅门口,脚边是三个行李箱。
我诧异地问她要走去哪,旅行吗?
「不是我去哪,而是『我们』去哪。」她指向二楼的阳台,管家和阿姨们冲我俩挥手道别。
「你不是被赶出顾家了吗?别墅也被顾爷爷收走了。」
走就走,大不了等会儿我再去买一栋新的。
「先生,一共四千元,您的卡刷不了呢。」
我带沈莎莎出门吃饭,没想到临结账时,身上带的卡都刷不了,估计全被老爷子给冻了。
我全身上下只剩两千块现金。
沈莎莎也开始掏包,一顿翻翻找找,我们凑够了四千。
长这么大,我第一次在「钱」方面感到憋屈。
当沈莎莎把一把钢镚拍到桌上时,我的憋屈在丁零当啷中达到了巅峰。
「沈莎莎,我是不是很失败?输给叶狂风,永远赶不上大哥的步伐,被顾家扫地出门,现在甚至都付不起饭钱……」
「饭钱是小事,拜过把子发过誓,这顿咱先 AA 制嘛。」她拍拍我的肩。
嗯?这突如其来的安慰是怎么回事?怎么莫名其妙还有点暖心?
精神语录好像也没有那么刺耳了。
7
「钱我先付吧。」沈莎莎带着大墨镜,交完了房租,像招呼小弟似的招呼我搬行李,「扛上来。」
我们在老巷子里租了一间房,又小又旧,位置偏僻。
「知足吧顾少,一百多平的房子对普通家庭来说算不错了。」沈莎莎让我跟着她一块下楼买生活用品。
不错?哪里不错了?一整间屋子还没有家里的次卧大。
房子的事情暂且不说,出行的交通工具更让我大跌眼镜。
「你骑这部黄的还是这部黑的?」沈莎莎扭动把手,小电摩托嗖地开出十米远。
「女人,你在开什么玩笑?」
让本总裁骑这个四面漏风的电摩托?不可能!
「可你的车已经被顾爷爷没收了。」沈莎莎摊开手,「不骑就不骑啰?」
「不骑,」我不屑地转身,「我宁愿走路。」
三个小时后,本总裁真香了。
我每回走到腿酸的时候,这女人就坐在电车上,一脸轻松地问我:「你行不行啊,顾昊天?」
我怎么可能不行?我一定能到达终点的。
于是我坐上了那女人的后座。
「女人,开快点,我们被后面的美团外卖超过了。」我坐在后座,被前车喷了一脸尾气。
「我们开的是电驴,人家开的是吃油的摩托。别和外卖小哥硬碰硬,人家受的是伤,我们丢的是命。」
沈莎莎让我抓好,她要加速了。
我还没想好抓哪里,车子已经加速冲向前。慌忙之中,我搂住了她的腰。
心跳也在跟着她加速。
8
别墅和豪车没了都是小事,我是个正儿八经的总裁,只要在公司坐着就有收入。
我正准备推开我总裁办公室的门时,就被助理一把拦下。
「三少,不好意思,顾老爷说顾氏已经没有您的总裁位置了……」
开什么国际玩笑!
本总裁从成年那天起,就接管了这家公司。
霸道总裁都当了快七年,你现在竟然说这没有我的位置?
这总裁办公室还有谁能坐?
我一脚踹开办公室的门,王霸之气扑面而来。
「三弟,从今天开始,这家公司由我来管,至于你……」大哥看见我的失态,嫌弃地皱眉,「要么回去和老爷子服软道歉,继续混口总裁饭吃;要么就在外面自生自灭吧。」
大哥事事都压着我一头,现在连我管的公司都要抢。
气血上涌、血液逆流,都无法形容我那一刻的愤怒。
我抄起拳头就要打上去。
「三少,我们也不想难为你,」安保人员对我抱歉地笑,「请您出去吧。」
保镖围上来,把我架出公司门口。
我狼狈得像一条丧家之犬。
我从六岁起就开始学习怎么当一个精英总裁,除了做总裁,其他的我都没做过。
可现在,总裁当不了。
明明只要和低头和老爷子道歉,我就能重回总裁办公室。
可不知从何时开始,我已经不想再按着老爷子的标准,走大哥的老路,当一个属于顾氏的霸总。
我想活成我自己,哪怕我平平无奇。
就像沈莎莎,在千篇一律的傻白甜总裁夫人中,还是坚持着自己沙雕的本质。
我很羡慕这样的她。
我问沈莎莎,我该怎么办?
沈莎莎捧起我的脸,无比认真地对我说:「顾昊天,你可以学,学着做其他事情。」
我极少看见她这副认真的神态,上一次见到,还是我们婚礼那天。
她也是这样看着我,眼神没有半点偏移地说:「我愿意。」
无论贫穷还是富贵、健康还是疾病,一生一世忠于他,陪伴他。
只是如今,我已经不是当初那个意气风发的总裁,担待不起沈家的那句「好好照顾莎莎」。
「沈莎莎,沈家将你托付给我,是想让你当一个幸福的总裁夫人的,不是让你重回市井烟火的。」
我死死地抓住她的手,声音止不住颤抖,「可我现在已经不是总裁了,甚至没有任何身份……你还是回去找老爷子吧,他不会迁怒于你,你还能过上原来的生活……」
我嘴上劝她回顾家,可手却放不开她。
从豪华别墅到老街长巷,身边的人和景不停更换,我什么都没有留下。
那些被夺走的东西,我都没有求着老爷子要回来。
可我偏偏想留下她。
「顾昊天,你什么身份?」她挣开我的手,走进卧室,一室光彩黯淡如灰。
「我俩可是表面夫妻,」她把重音放在「夫妻」两个字上,我的指尖骤然回暖。
她把一套休闲装扔进我怀里,扬起下巴示意我换上,「总裁是当不成了,今天就跟着我做点打杂的工作,干不干?」
我麻溜地换好衣服,沈莎莎理了一把我的衣领说:「只要小伙精神在,到哪都是实力派。」
窗外是绿叶新碧,斑驳开裂的墙皮遇上阳光,像是有新生要破壳而出。
「你说得对。」
9
我一直以为,沈莎莎每天的日常生活要么是待在家里刷快手,要么是出门搞事。
电驴停在舞蹈培训机构楼下,我发现沈莎莎原来不简单。
舞蹈室的学生喊她沈老师,沈莎莎点点头,让他们先热身。
「女人,想不到你还是个舞蹈老师,教什么的?社会摇还是转花手?」我很诧异。
沈莎莎蹲下来调音响,葫芦丝的声音熟悉又悠长。
「彩云之南,我心的方向,孔雀飞去,回忆悠长——」
沈莎莎竟然是个民族舞老师?!
她一脸骄傲地看着我,满脸都是「不好意思我就是那么厉害」的表情。
「女人,你花手女王的人设崩了。」
沈莎莎跳了一早上的舞,汗像水龙头似的哗哗直流,我丢给她一条毛巾。
她睫毛上的水,鼻尖上细细密密的汗,都隐匿进白毛巾里。水气蒸腾,衬得她细腻的眉眼似烟似雾。
我突然觉得她离我很远,咫尺之间,是两个世界的距离。
她不受束缚,不惧流言蜚语。众人以世俗眼光批判她,她回以众人社会摇。
想当舞蹈老师就当,想摇花手就摇,她有独立生活的能力,她能抓得住自己的命。
我呢?
从前,我坐在总裁办公室,每天签合同、见客户,完成顾家的任务。没有哪笔生意是冲着我来的,都是冲着「顾」来的。
现在,我是不是也能像沈莎莎一样,抓住自己的命呢?
有一滴为自己而流的汗水,该多好啊。
「你行的,顾昊天。」沈莎莎给我打好领带。
我决定找工作。
穿上久违的西装,我骑着电驴小黑直奔招聘场地。
10
找工作对我来说轻而易举。
我顾昊天名校毕业,曾在顾氏当过五年的总裁,无论是学历还是工作能力,那都是不容小觑。
「顾三少,不好意思,我们很想录用您,但顾老爷在圈里放话,哪家公司敢帮您,就是和顾氏作对……」
被第十二家公司拒绝,我开始灰心。
老爷子做事不留余地,同类公司受顾氏影响,是绝对不敢用我的。
难道我真的要放弃?
「年轻人,要不要去我那?」一位大叔拍了拍我的肩膀,笑得豪迈又朴实,眼角细细的鱼尾纹像一颗飘在空中的稻草。
是救命稻草。
「原来你真的要抓草啊。」沈莎莎戴上手套,帮忙把饲料倒进木槽后,我跟着铺上了一层干草。
「嗯呃——」我刚想回答,就被来者中气十足的叫声打断了。
「草泥马!」
「女人,管好你的嘴,不要说脏话……」
我刚想教训沈莎莎,就见她手指轻点那只上前吃草的羊驼,一人一羊语言不通仍旧聊得热火朝天,已然将我隔绝在外。
我低头默默铲草,鼻尖那股青草专有的清凉味道提醒我——我跨界了。
从一个养尊处优的总裁,变成一个勤勤恳恳的农场工,每天的工作不再是批阅文件,而是照顾羊驼。
如果我去参加一档《跨界总裁》的综艺节目,一定能靠高超的电驴驾驶技术晋级总决赛,再靠喂羊驼这项出其不意的技能,夺得「跨界之王」的冠军称号。
「小天啊,我看你的简历,你之前当了五年总裁,现在在农场工作,相比以前应该会有落差感吧?」老板农叔是个友好的农场主,他总愧疚对我大材小用。
我赶紧回他:「没事,做人不要太攀比,踏踏实实比自己。」
不好。
一时嘴快,竟然把沈莎莎的口头禅说出来了。
「如果非要比一比,那就比比这激……」沈莎莎张口一接,我顿时想起被激光雨支配的恐惧。
为了不吓到农叔,我连忙捂住了沈莎莎的嘴。
「比什么?」农叔很好奇。
「比比这激……激发羊驼食欲的本领。」我微笑道。
唉,我当初要是有这随机应变的能力,也不至于吵不赢老爷子。
11
农叔说,剪羊毛是农场每年最重要的工作。剪羊毛该剪多少、剃刀的运行轨迹、如何安抚被剃毛的羊驼,都是学问。
「小天,等会儿有个大客户要来农场参观,我得陪客户。」农叔把剃刀递给我,「你也看了这么久了,自己上手试一下。」
第一次接手这么重要的工作,我心里有些虚。
「不慌,随便哪只都行,就当积累经验了。」农叔看出了我的不自信,大手一挥,让我随便选一只剃。
「随便哪只都行?」我再次确定。
「对。」
得到农叔的肯定,我选择了羊群里那只最白的羊驼。
老实说,我不爽它很久了。
它眯着眼嚼着草,懒洋洋的姿态和被富婆包养的小白脸几乎一模一样。
我一手拿着剃刀,一手拽着它的牵引绳,它一步不挪。僵持之中,它突然朝着门口「呃嗯呃嗯」地叫。
是沈莎莎来了。
「顾昊天,你要对小白做什么?」沈莎莎冲上前抱住它。
「剃毛。」我冷笑道。
如果说小白是小白脸,沈莎莎就是那个包养它的富婆。
她每天一下班就往农场跑,不是为我,是为它。不仅给它准备爱心便当,带它遛弯散步,而且渴了给它喂水,热了给它扇风。
看得出来,它在沈莎莎心里的重要程度,已经远远超过我了。
可我还不能明着跟它计较,因为它只是一只羊驼。
「真的要剃吗?」沈莎莎语气不忍,看向我的眼神里都带着涟涟水光。
「……要剃。」我避开她的眼神。
哼。
要不是我定力好,差点就心软了。
12
小白四仰八叉地躺在断毛台上,我把剃刀贴在它的肚皮上。
「顾昊天,少剃一点行吗?」沈莎莎轻拍小白的脑袋以示安抚。
「不行。」这羊毛剃多少都是有讲究的。
「那能不能别从它的肚子开始剃?它很害怕呀,昊天。」沈莎莎眨眨眼。
女人,你以为撒个娇、叫个昊天就有用了吗?
「那……从后背开始剃。」我把手移开。
咳咳,也许是有那么一点用。
手中的剃刀紧贴小白的脊背,我顺着纹理一点点划开羊毛的认真程度,堪比我六岁时第一次在字帖上练字,一笔一画绝不马虎。
手起刀落,小白除了脑袋是毛茸茸的,其他地方都成了光溜溜的。
我告诉沈莎莎,如果小白不剪毛,夏天会很热,还容易生病。
小白闻言瞪着我,显然很不买账。
「顾昊天,小白的耳朵压下去了,你……赶紧躲远点!」小白挣脱了沈莎莎的牵引绳,直直朝我跑来。
难道它要……
「喝,tui,tui,tui。」小白一个甩头就给我来了个口水三连击。
「我,miss,miss,miss。」
好险,要不是我在顾家学过两年闪躲格斗术,恐怕真的就要被它 tui 到了。
我和小白你追我赶,绕了农场一大圈,我忍不住回头数落它:「小白,我每天给你喂双倍的牧草,你个白眼狼就是这么报答我的?」
「论白眼狼,三弟你称第二,还有谁敢称第一?」淡淡的口吻,熟悉的傲慢。
「昊天哥哥,你怎么……弄成这个样子?」娇滴滴的嗓音里尽是震惊和嫌弃。
是大哥和余佩佩。
刚刚一番折腾,我身上的工作服沾了草屑和羊毛,膝盖还被溅了两个泥点。而他俩一身考究,手工定制的西装和黑色半裙,手上拿着文件,俨然一副精英做派。
小白一看形势不对,撒丫子就往边上跑。
他们目光灼灼,而我昂首挺胸,却还是手足无措。
我的自信在这一刻,好像跳崖自杀了。
13
他们是来农场谈生意的。
余佩佩让我去跟大哥服软,好快些回顾家。
她像小时候一样,想过来拉我的手。但窥见我手掌落灰,沾了两根干草,她立马把伸出的手收回。
尴尬在我掌心炸开,连手掌上的草屑都变得扎手。
我从前还坐在办公室当总裁时,也会嫌这脏。
「呼呼呼——」
沈莎莎大步走向前,一把拽过我的手,鼓起腮帮子把草吹飞,伸手把灰拍掉,动作一气呵成。
她握住我的手,在我耳旁低声一句:「精神小伙,不请自来。」
「爱来不来。」我悄悄扣紧她的手。
「沈莎莎,是不是你吹耳旁风,让昊天哥哥离开顾家,陪你到这鸟不拉屎的地方玩泥巴的?」余佩佩死死地盯着沈莎莎。
「是我自愿的。」我把沈莎莎挡在身后。
「你离开顾家,就是为了在这打工?」大哥摆手,让咬牙切齿的余佩佩往后站。
他不屑地扫了我一眼,「你要是觉得当总裁太难了,就是回去混吃等死也比干这些不过脑的工作好,省得拖累弟妹跟你一起遭罪。」
「我……」拉低沈莎莎的生活质量,的确是我任性了。
「大哥,顾昊天做的不是不过脑子的工作。」沈莎莎站出来反驳。
记忆中那些困顿时刻,她都是这样站出来鼓励我。
「顾、顾总,在剪羊毛这方面,小天是我见过最有天赋的小伙。」农叔抱着西装外套匆匆赶来,难得穿一次正装,衬衫领口都被汗濡湿了。
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我想我也不需要说。
老爷子曾经说,霸道总裁不需要什么支持鼓励,哪怕孤立无援,只管霸道到底就完事了。
我一直信奉这句话,直到这一刻我亲身感受后才发现:总有一些夜晚需要星光,总有一个十五需要月圆。
黑夜茫茫,我有时也需要光。
虽然我从前也是霸道总裁,但我不得不承认,霸道总裁有时候挺令人讨厌的。
霸道过了头,就会完全以自我为中心。
像我从前总不爱听沈莎莎解释,像我大哥现在这个冷笑。
「呵,怎么证明?」
「呵,tui。」
小白支援得最晚,所以一来就放了个大招。
14
顾家上到老爷子,下到保洁阿姨,都说我是资质最平庸的少爷,难成大哥这样的 S 级霸总。
从小到大,大哥方方面面都优于我,所以他答应和我比赛这件事,出乎我意料。
「我倒是想看看,你离开了顾家,到底长了什么本事。」
虽然大哥嘴上是这么跟我解释的,但他刚刚一听到比赛内容有剪羊毛,眼神就没从羊驼的身上离开过。
「第一场比赛,是品牛奶,把牛奶按照新鲜程度排列。」
农叔宣布完比赛规则和注意事项后,大哥斜乜了我一眼,一副势在必得的样子。
对面的余佩佩朝我努努嘴,让我赶紧和大哥认输。
从前我们几个一起上课的时候,我的成绩虽然不算差,但都差大哥一大截。
比起被他当场打败,避免比赛或许是个体面的选择。
沈莎莎瞧见了余佩佩的小动作,双手笔直地比了个大叉,俩人隔空差点打起来。
我决定好好比赛,不能对不起自己身后的支持。
「上牛奶——」农叔朝招呼了一声,农场食堂里的十来个阿姨们端上了六大壶牛奶和杯子。
「6、5、4、3。」十五分钟后,农叔和阿姨们正在确定答案,前四个答案我和大哥俩人都答对了。
「2、1。」
「1、2。」
我俩答案不相同,负责核查的阿姨们很惊讶,经过反复核查后,农叔宣布:
「第一局,小天胜出!」
「不可能,」大哥抓起最后两个杯子,尝了一口,「最新鲜的牛奶应该是有膻味的、不好喝的,我的答案没错!」
「膻味是我们后期调制的,这是个迷惑的易错选项。」农叔揭晓答案。
我举手补充:「生牛奶含有病菌,正经农场不会把有安全隐患的牛奶卖给顾客,煮沸消毒后的牛奶味道其实很普通。」
我和大哥面面相觑,空气仿佛停滞了几秒。
「顾昊天赢啦——」沈莎莎领着农叔和阿姨们为我鼓掌欢呼,大哥的面色沉得可怕。
「大哥,花花世界迷人眼,没有实力呢,您别赛脸。」
我就知道,有沈莎莎在的地方,事情总会往奇怪的方向发展。
沈莎莎转身朝阿姨们嚷,「四个大字,我们一起说——」
「小天第一!」
糟糕的台词……
等等,我,第一?
没想到,我第一次赢得嘉奖和欢呼,不在商场战场里,而是在农场里。
大伙齐声呐喊,我眼眶一酸。
拨开云雾见青天,原来是这种感觉。
大哥显然还处在迷雾中,因为他喝完了一整杯带膻味的牛奶,还在摇头否定自己。
「大哥,是你太理所当然了,」我直视他,「就像你和老爷子,一直都理所当然地俯视我,而不是正视我。」
大哥比了个打住的手势,「三弟,请停止你的煽情,比赛还有一场。」
15
第二场比赛是剪羊毛。
农叔说我在剪羊毛上很有天赋,剃刀在手跟提笔写字似的行云流水,掉落的羊毛量不多不少刚刚好。
但我也有短板。
「沈莎莎,你不许插手!」余佩佩喝止了正在安抚羊驼的沈莎莎。
安抚被剃毛的羊驼对我来说实在太难了,所以一直是沈莎莎在帮我安抚它们的情绪。
从小白被我剪毛后的状态就可以看出来,我和羊驼只有互相伤害的较劲。
「乖。」大哥轻拍断毛台上的羊驼,悄声问农叔这只羊驼的性别。
农叔弯腰看了一眼,「你剃的这只是母的。」
大哥低头沉吟了一会儿,对断毛台上的羊驼反手就是一个壁咚,「女人,放心,我会轻一点的。」
「顾昊天,大哥真的是个很标准的霸道总裁欸,随时随地都能霸道起来,连物种不同也能霸道起来。」沈莎莎用手肘戳我。
「女人,如果你喜欢……」
「快快快,比赛开始了!」
我未出口的话被她打断。
我想说,沈莎莎,如果你喜欢,我也可以这么霸道。
虽然你总说要踏踏实实做自己,但面对你,我总想变成你心目中的「我自己」。
第二场比赛,我不仅输了,还是惨败。
剪毛剪到一半,我就收获了口水攻击。
勉勉强强剪完后,断毛台上的羊驼跳下来追着我 tui。
一只光秃秃的羊驼冲出来,用它白得发亮的身躯,帮我挡住了攻击。
「喝,tui、tui、tui、tui。」甚至还帮我还击了。
「小白,干得漂亮!」沈莎莎给小白鼓掌,它越 tui 越得劲。
小白这个小喷子,不枉我每天都给它喂双倍的牧草。
16
比赛没有决出胜负,但生意做成了。
大哥不仅和农叔签了合同,还打算投资农场,扩大羊驼养殖规模。
「虽然牛奶的味道普通,但羊驼比我家三弟可爱多了。」大哥和农叔握手,「当然要多养一些。」
农叔说今晚庆祝一下,请大家吃饭。大哥和余佩佩还有生意要谈,所以先走了。
「等等。」农场门口,余佩佩突然停住脚步。
「昊天哥哥,你真的不和我们回顾家了吗?」
我摇头。
「为什么大家都在追求不凡,而你自甘堕落呢?为什么时代在进步,你反而退步了呢?」
我知道余佩佩是为了我好。
我离开顾家,宁愿当个普通人都不向老爷子低头这件事,成为圈里的笑柄不说,叶狂风还到处跟人嚷嚷:「顾三少晚了十年的中二叛逆期还是来了」。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这些事如同一团乱麻梗在心口,我也还在试着捋顺它。
「沈莎莎,还有你,你究竟是在帮昊天哥哥,还是在害他?」
我挽住沈莎莎的手,「不关她的事,一切都是我自己决定的。」
「佩佩小姐,不劳你操心。我的草原我的马,我想咋耍就咋耍。」沈莎莎另一只手牵着小白,脑袋挨着我肩膀,「我的男人我的王,我的男人王中王。」
沈莎莎嘴里的「马」应该是小白,那她的男人就是……我?
嗯,这条语录是目前为止我听到最悦耳的。
「算了,我们走吧。」大哥让余佩佩联系司机。
司机来了,我跟大哥他们告别。
大哥关上车门前,留了一句话在外头。
「不想被俯视,那就长高点。」
他说这话的时候,是正视我的。
17
晚饭时间,大伙儿聚在一起,农叔开了一瓶好酒庆祝。
大家围成一大桌,农叔给我倒酒,阿姨们招呼我吃菜,沈莎莎让我帮她夹两筷子夫妻肺片。
干锅冒着热气,把每个人的脸都蒸得红通通的。
饭后,食堂阿姨们拉着舞蹈老师沈莎莎跳舞,「广场舞来来去去就那几个姿势,我们都跳腻啦,莎莎你跳舞好,教我们几个新动作呗?」
舞蹈老师沈莎莎领着阿姨们跳起了熟悉的社会摇。
沈莎莎这女人,明明穿着灰扑扑的工装背带裤,白色 T 恤的袖口都沾灰了,看起来还是这么闪闪发亮。
真的只是因为她比较白吗?
阿姨们学会了动作,三五成群在琢磨动作,沈莎莎悄悄溜到我身边,拿了个杯子,让我给她倒凉茶喝。
「桌上的凉茶喝完了,桌下应该还有一瓶。」我弯腰找,发现那瓶凉茶滚到了不远处的树下。
我和她跑到树下捡凉茶。
「顾昊天,你看,今天的月亮缺了一个角,但还是很好看。」她抬头看月亮,眸中聚满了清辉。
我望向她眼里的月亮,是真的好看。
沈莎莎捧着杯子喝凉茶,唇角亮晶晶的。
「我也渴了,给我留一点。」凉茶的清香四溢,勾得我也想尝尝。
沈莎莎笑眯了眼睛:「我喝完啦,你再开一瓶……」
我发现几杯酒下肚之后,人会变得很偏执。无论是嚷嚷着「我没醉,再来一杯」的人,还是死死抱着空酒瓶子不撒手的人,都会执着于那一口没喝到的酒。
就连我,也执着于那点没喝到的凉茶。
于是我吻了上去。
我清醒地知道,今晚的月亮是缺的,而我的心是满的。
沈莎莎,今夜月色很美。
18
我以为那晚的亲嘴,是水到渠成。
接下来我和沈莎莎一定会干柴遇烈火,一发不可收拾。
可沈莎莎好像不是这么想的。那晚之后,她对我不冷不热,令我一时之间内摸不着头脑。
好在农场的工作是调休制,我这一整周都不用上班。
这是个坦白的好时机。
早晨起床,我来到沈莎莎卧室门口,提着一口气,准备敲门,然后和她摊牌。
踌躇间,手还未碰到门板,门就开了。
「你在干什么?!」沈莎莎吓得往后跳一步。
我转身就是一个门咚,「女人,我想对你说……」
那口提着的气在我心头乱窜,我咽了口唾沫,想把我的气血翻涌与心如擂鼓都掰碎了告诉她。
「说什么?」沈莎莎抬头看向天花板,一拍脑门恍然大悟,「说你是不可能爱上我的,所以要和我分房睡,是吧?」
「我……」千言万语都被她一句话给堵回去了。
「刚结婚那会儿你已经说过了,我记得很清楚呀。」沈莎莎推开我,一脸调侃,「别说,顾昊天,你那时还挺霸道的。」
我恨我霸道。
在沈莎莎那吃瘪后,我决定微信求助经验丰富的圈内好友。
——「天哥,嫂子不是一般人啊,我也不知道你这情况该怎么处理……这样吧,我给你推个经验更丰富的霸道总裁。」
——对方向你推荐了「再爱也要撒有那拉」
我加上了撒有那拉的微信,打算简单地跟他说明一下情况。
撒有那拉:「相信我,我会处理好和她的事情,给我一点时间,我处理好了就回来爱你……删了,勿扰。」
?
19
没想到,我竟然会跟昔日情敌讨论感情问题。
撒有那拉•叶狂风说,总裁圈子里,属他经验最丰富,情感疑难问题找他算是找对人了。
叶狂风约我外出详谈。
我半信半疑地跟他讲了事情的经过:「因为我年少霸道不懂事,伤害了莎莎还一笑而过,所以她现在……」
「好好好,你不用再说了,我明白了。」叶狂风打断我,「不就是让她喜欢上你吗?」
「当、当然。」可我之前态度那么差,她还能喜欢上我吗?
「传统的那套霸道总裁现在已经不适用了。」叶狂风突然放下二郎腿,正襟危坐,推了推鼻梁上根本不存在的眼镜。
「但『男人不坏女人不爱』这一套还是很适用的,只要痞坏中掺杂着一丝不正经,不正经中含着一缕霸道、一缕幽默……就可以俘获芳心。」
听上去很有道理的样子,我赶紧追问:「那我应该怎么做?」
叶狂风邪魅一笑:「顾三少,听我的,你需要……」
20
沈莎莎一遍又一遍地冲洗手上的青椒,我背靠门口看着她。
「今晚吃青椒小炒肉。」沈莎莎估计以为我是来问今晚吃什么的。
其实不然。
她一拿起菜刀,我就伸手夺走,「女人,不准做这种危险动作,让我来。」
叶狂风说,要时刻体现我对她无微不至的体贴。
「顾昊天,青椒切那么大片怎么吃?」
哼,青椒切得很大片,当然是要引起你的注意。
我把菜刀拍在砧板上,上前捏住她的下巴,冷脸说出了叶狂风教我的话。
「shift,那今晚就吃你吧。」
冷脸代表痞坏,shift 意味着不正经。
沈莎莎拍开我的手,皱眉道:「……顾昊天,天热脾气暴,我不微笑你别闹。」
「我 ctrl,女人,你是不是想跟我玩禁忌游戏?」就算落了下风,幽默不能丢失,霸道也不能抛弃。
「做人呢,是该傲,但给你脸呢,你得要。」沈莎莎把菜篮里的一颗大青椒扔到我身上,「爬开。」
现实里的剧情,并没有按照我和叶狂风讨论的剧本走。
「alt。」我吃痛叫了一声。
饭桌上,沈莎莎低头吃饭,没有给我哪怕一个眼神。
这是……生气了?
我先道个歉,事后再找叶狂风算账。
「女人,对不起……」
话刚出口,她夹菜的手停在半空,干笑了一声。
我没想到自己的这句对不起,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顾昊天,你最近到底在搞什么?」沈莎莎放下碗,筷子摔在桌上,「表面夫妻是你说的,别动真感情也是你说的,你现在说这些……是在耍我?」
刚结婚那段时间,我说了不少类似的蠢话。
我说她简直就是生在我雷区的女人,夜夜不归宿;我让她独自面对顾家的七大姑八大姨的刁难,甩手当掌柜。
我当时甚至打算和她做一辈子的死对头。
我那时的确很混账,认为自己厉害得不得了。以为世家围着顾家转,公司围着我转,所以世界也要围着我转。
「现在说什么对不起?!」她把卧室门用力一甩,把我隔绝在外。
从前我故意气她,她总是波澜不惊,悠悠地反击,把我气到吐血。
这是我第一次见她生气。
可这次,我原本是要说爱她的。
21
沈莎莎跳社会摇的时候,总喜欢把花手的动作加上,经常念叨着:「花手不狠,地位不稳」。
我知道她的花手摇得狠,没想到她本人更狠。
沈莎莎生气的第二天,她毫无感情地通知我:她要出差。
时长是令我难熬的两个月,理由是让人无法反驳的「团队有演出」。
她走之前,还不忘拿寒冰似的的话扎我:「趁这个时间,你正好冷静一下,好好考虑我们之间的关系,是要继续表面当夫妻、当盟友;还是要因为一时的精虫上脑,冠冕堂皇地说爱我?」
死女人,什么叫精虫上脑?!我是……真的对你动心了好不好?
再说了,就不能有第三个选择吗?
比如说,我俩赶紧和好,然后一起白头到老什么的。
沈莎莎一手拉着行李箱,一手扭开门,离开时深深地看了我一眼。
「也别说什么离了我不能活的话,你还记得自己当初离开顾家是为了什么吗?现在倒好,不依附顾家,转而依附起我?」
死女人……
谁依附你了?我离了你难道不能活?
22
死女人,我离了你照样能好好生活。
「小天,小天,你在干啥呢?!」农叔把我手里的牧草抢走,「你看看小白被你喂成什么样子了?」
只不过,会有点走神而已。
我喂小白的时候,手上一下接着一下给小白塞牧草,不小心把它的腮帮子都塞撑了。
「怎么了?」农叔头一回见我心不在焉的样子。
我讪笑着说没什么没什么,起身倒水时却把杯子摔了,清理碎片时把扫帚踩折了。
小白眯着眼睛,脑袋向后甩,鼻孔呼呼呼地喷气,像是在嘲笑我。
我提着半截扫帚跟农叔坦白:「我和沈莎莎吵架了。」
农叔一拍桌,立马给我批了两个月的假,拎着他的车钥匙,把我强行摁进副驾驶,说要送我去机场。
沈莎莎出差的地方叫达望城,坐飞机要三个小时。
被告知今天的航班已满,他锤了一拳方向盘,连忙调头送我去高铁站。
农叔猛踩一脚油门,一副过来人的口吻:「爱情这事,连一分钟都耽误不得,现在多耽误一分钟,将来就少爱一分钟。」
我一直没法感受到这「一分钟」的紧迫,直到我坐上高铁,窗外的风景开始模糊,屏幕上的数字从 15:00 跳到 15:01。
这时我才感觉到:我真的在一分钟一分钟地靠近沈莎莎。
我编辑了一条朋友圈,发了两张图:一张是窗外风景,一张是找了好久才找到的花手表情包,文案是:「追。」
可惜首赞和首评不是沈莎莎,是每天游手好闲、在朋友圈有房的叶狂风。
撒有那拉:「顾三少这是要开启漫漫追妻路?/偷笑/偷笑」
一想起叶狂风的 shift 和 ctrl 我就生气,我回他:闭嘴,回去找你算账!
什么漫漫追妻路?不过几个小时的路程而已。
23
「叶狂风是我成功路上的绊脚石,是天下第一乌鸦嘴。」
这是我坐在锃光瓦亮的木板凳上,望着大片水田思考得出的结论。
是的,我从傍晚一直思考到深夜,分析自己究竟是哪一环走错了。
先是从出站口处乘出租车,跟司机重复了三遍我的目的地:达望城。
下车后,我观察四周,发现周围人烟稀少,一点都没有繁华路段的喧嚣模样。
「达望城,妹挫,介力走四达望城。」司机和一位过路的大娘异口同声。
他们告诉我,往前直走五百米后才是中心。
好吧,沈莎莎毕竟是社会摇狂热爱好者,在城乡接合部有演出也是合情合理的。
我朝着大路往前走,路过一间又一间土房子。五百米后,我在一家商店门口,遇到了一位少年,他告诉我,这里是大万村。
「嘚啊大,乌暗万,次温村。」少年用标准的拼音,字正腔圆地回复我。
大万村,达望城。
出租车司机竟然是个口音贼。
24
我是铁了心要去达望城找沈莎莎的。
我深谙「生活不是狗血剧,豪门的恩怨都是自己瞎整出来」的道理,决心要打开天窗说亮话,让她清清楚楚地明白:我和从前不一样了。
越快越好,越早越好,要赶在矛盾不可调和前,要赶在她心灰意冷前。
我要赶紧离开大万村。
「难。」商店少年双手插兜,仰头看我,「路过村口的出租车一个月只有一辆,就是你刚刚下的那辆。」
难道就没有其他办法能出去吗?大万村一村子人都不用出村的吗?这是什么与世隔绝之地?!
「镇上倒是有去达望城的大巴,可山路崎岖,你靠脚走到镇上怕是腿要断……
不过还好你碰到了我,全村拖拉机开得最稳的小伙。」
商店少年一手捋刘海,一手从小脚裤的裤兜里掏出手机,向我展示付款码。
「天黑了,今晚先在我家住一晚,明早我开拖拉机送你去镇上,车费两百,住宿费三百,一共五百。」
啧,奸商。
我扫码付款,习惯性确认名字:「**杰?」
「黄宗杰。」
25
往事不必再回首,毕竟我明天就得走。
夜里的凉风有些刺骨,我拎起小板凳,挥手向水田告别,再见了,大万村。
明天一早,我将迎着初升的太阳离开这里,搭上镇上的大巴,去往达望城。
第二天早上六点,阳光同我想象般温暖。
黄宗杰逆着光,站在拖拉机前,扯了一把紧身 T 恤,小脚裤的裤脚高高挽起。
为表正式,他今天放弃了人字拖,穿起了豆豆鞋。
「QQ 飞车电信一区,大万村第一雷诺,请求出战。」黄宗杰双手擦过锅盖头,仿佛战士带上头盔。
我坐上拖拉机,对他竖起大拇指:「小伙今天很精神。」
他噙住嘴角的笑意,双手紧握方向盘,腰板挺直,眼神坚定地落在远方。
拖拉机启动发出的「突突」声,像是战士出征时的激昂号角声。
「突突突突……砰哐当砰砰哐。」
慢着,这声音好像有点不对。
黄宗杰咳了两声,告诉我这是正常的杂音,我点头,表示自己长知识了。
「砰——」
就在我抬头的一瞬间,拖拉机爆发出一声巨响,刺骨的凉意朝我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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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黄宗杰挣扎着从水里站起,耳边爆发出响彻天际的嘲笑声。
「哈哈哈哈哈——蠢货!」路过的小孩们指着黄宗杰,笑作一团,「黄宗杰,村里唯一剩下的一辆拖拉机都被你搞坏了,你妈回来一定会把你胳膊拧断!」
什么?唯一一辆?!
「滚滚滚。」黄宗杰攥起拳头假意要打,扭头看我时却像被点了笑穴似的,扑哧憋笑。
我俩此刻的样子的确又蠢又搞笑。
拖拉机失灵撞树,我俩摔进水田里。
被灰色的泥巴糊满全身不说,我俩露着两颗灯泡一样的眼睛,活像两摊水泥修炼成精。
路过的人越来越多,笑声也越来越响。乡亲们的调侃让尴尬的气氛变得欢快起来,就连当事人黄宗杰也憋不住,大方地把玩笑开到自己身上。
可我却一声也笑不出来。
兜里的手机进水无法开机,边上的拖拉机冒着黑烟无法开动。我带着一身泥水,颤巍巍地朝村口走去。
「顾昊天,你干啥去啊?」黄宗杰跟上来,「没事吧?赶紧回去换身衣服,拖拉机坏了也没事,我叫我爸妈下个月回来,到时候让我爸开摩托车送你出去……」
半个月,我至少还要等半个月才能出去。
我刮了一把下巴的泥水:「有事。」
「哪摔坏了不成?我找村头的王叔给你看看。」黄宗杰拽着我的手臂往村里走。
「人没事。」我搓着眼皮,不让泥水流进我本就发酸的眼睛,「只是……」
我可能要错过沈莎莎了。
27
自我离开顾家开始独立生活后,坏消息真是接踵而来。
生活水平一落千丈、工作被老爷子打压、和沈莎莎产生矛盾、想去达望城当面道歉却被困大万村……
这些事和接下来的这个消息相比,微不足道。
我十分清楚,若是半个月后再找沈莎莎当面道歉,不仅不能体现我的诚意,还可能会给她留下马后炮的印象。
于是我决定退而求其次,在电话里道歉。
把自己进水罢工的手机丢到一边,我借了黄宗杰的手机。
我只简单地讲了自己被困大万村的现状,道歉的话还未出口,就被她打断了。
「顾昊天,我没生你的气,你也不必给我道歉,我只是我气我自己做错事了。」
「我错在你决心要脱离顾家时,不该陪你一起走;错在你对生活丧失信心时,不该帮助你;错在你不适应工作时,不该支持你……我之前把自己当成救你于困境、帮你实现梦想的救世主,可现在一看,我是你的绊脚石。」
沈莎莎认为,她的帮助没有促我改变,反而是我蜕变路上的阻碍。
「对了,顾昊天,也别整天把你那套霸道总裁强制爱挂在嘴边了,你只是离不开我,不是爱我。」
她叹气道:「我还是回去吧。」
「回哪里?」我不明白她的意思。
「回顾家。」
这三个字轻飘飘地从她口中出来,却像三根千斤重的冰锥,把我的心扎了个透。
她是总裁夫人,回去后每天刷卡购物喝下午茶,肯定比在外生活要轻松得多。
回去对她来说是最好的选择,我也没有理由拦着她。
可我之前因为种种原因,已经错过她太多次,要是这次还抓不住她,我俩这感情迟早要完。
于是我急忙挽留:「女人,给个机会,让我证明自己,无论让我做什么都行。」
她的语气很为难:「机会倒是有,就看你肯不肯做了……刚刚听你说,你现在在大万村,短时间内还出不去,是吧?」
我连忙应下:「没错」
「是这样的,前段时间,我在快手上认了个弟弟,也在大万村……」
29
把手机还给黄宗杰后,我一直坐在门口,等沈莎莎口中的「弟弟」来接应我。
没过多久,黄宗杰跑到我面前,抓着门槛,用人字拖来了个刹车,一脸难以置信地问我:
「你就是莎莎姐的配偶?」
「你就是沈莎莎的弟弟?」我反问。
「不够精神。」黄宗杰摇了摇头,告诉我沈莎莎值得更精神的小伙。
我点点头,表示黄宗杰在气质这一块的确很像沈莎莎:「不出意料。」
「顾昊天,莎莎姐说了,以后你就跟着我干,完成我布置的任务,我呢,负责把你的每日表现汇报给她……」黄宗杰说话时,像是拿了十几把尚方宝剑般底气十足。
我纠正黄宗杰,让他叫我姐夫,他立马就掏出手机,嘴里念念有词:「莎莎姐,顾昊天他这个人简直厚颜无耻,明明还没把你追到手呢,就逼我喊他姐夫……」
我连忙上前,把他的微信界面划走:「停,不叫还不行吗,别发了,不是说有任务吗?咱们做任务。」
30
第二天早上,天蒙蒙亮,黄宗杰就敲锣打鼓地把我叫醒:「起床做任务,快点,赖床扣分啊。」
收拾好之后,我跟着黄宗杰穿过小道,来到一片空旷的田野,脚踩土地,每一口呼吸都带着泥土的湿气。
这地方视野开阔,头顶是一层又一层的白云,脚下是黑黝黝的土地,旁边几棵大树,倒是很像一幅风景画。
这第一个任务,难不成是写生?让我把风景画下,沈莎莎再从画中考察我的思想高度……
黄宗杰走进不远处的小木屋,出来时没有抬出画板,只扔给我一把锄头、递给我一个装满小颗粒的塑料袋。
他下巴一扬,示意我开始。
「这是干什么?」我不解其意。
「种地啊,」黄宗杰把锄头扛起又砸下,抓了一把小颗粒,往翻过的土里洒,「明白没,明白就开锄。」
我认为喂羊驼已经是我从事农业工作的极限,至于种地……根本没想过。
我明明可以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为什么要干种地这种事?
看我不乐意,黄宗杰双手压在锄头上,笑得一脸真诚:「不想干也没事,想偷懒也无妨,我会一五一十地汇报给莎莎姐的。」
「啧。」我不屑地回应他,旋即扛起锄头对着泥土一顿疯狂乱砸。
「顾昊天,撒种子的时候要撒得均匀点,不要这边几颗,那边一把的。」黄宗杰坐在边上偷懒玩手机,也不忘指点江山,「你以前是干啥的啊?怎么啥也不懂啊,干起活来笨手笨脚的。」
「我之前……」说话间,我因挥舞锄头被震麻的手,又不受控制地把种子撒歪了。
现在说我是亿万合同漫天撒、天价娇妻怀里拥的顾总裁,还有人信吗?
31
我和黄宗杰俩人,从早上六点半忙到下午四点,连午饭都是匆匆塞了几口干粮,才把地耕完。
「可以回去了吧。」
我甩了甩因锄地而被震麻的手,心里想着还好从前去健身房去得勤,要么今天的活可能干到一半就干不动了。
到时候被黄宗杰嘲笑事小,要是被他汇报给沈莎莎,说我在身体素质方面就是个弱鸡,那事情可就大了。
黄宗杰没回答,只让我拿上东西,跟他走。
朝前再走三十米,穿过小路,穿过杂草,一大片更空旷的土地尽现眼前。
黄宗杰背对着我站在小山坡上,手臂一伸,豪气万丈:「顾昊天,看,这是我为你接下的农活,从今往后,这片地的耕种,由你承包了。」
这么大一片地,我就是有四双手都不够种的。
「黄宗杰,你是不是故意的?我俩打一架?」我咬牙丢下了锄头。
「打架不好,打架不好,打架不益于身心健康……莎莎姐肯定不喜欢那种动拳头的男人,你说是吗?」他嗤笑,重音放在「莎莎姐」三个字上,看起来无所畏惧。
我……只好捡起锄头,问他可以开始种地了吗。
32
这片更大的地,是王大妈的。
据黄宗杰说,他帮王大妈种地,主要是有求于她。
「你是馋她做的饭菜吧?」我甩了甩差点被锄头震废的手,两只手抓着一双筷子,才好不容易夹起一块王大妈做的红烧肉。
种地的这三天,王大妈看我们辛苦,不仅包了我们每天的三餐,还给了我们不少粮食。
「我是那种人吗?」黄宗杰说完,伸出比我抖得还要厉害的双手,手抓起汤勺,勺走了剩下的两块红烧肉。
黄宗杰吃饱喝足,拍了拍手,说出了他的目的:「十天后,村里要开晚会,这几天会在村里选八个晚会表演节目,一个节目至少得有三人……」
「行,没问题。」王大妈收拾着碗筷,转头应了黄宗杰的请求,「不就是想让我加入你们俩的节目吗?」
「不。」黄宗杰摆手,「大妈,我要你一整个南广场舞队。」
王大妈一个挑眉,似乎在说小兔崽子胆不小。
黄宗杰伸出因锄地而被震得不自觉发抖的双手,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我,意思是:地都给你种完了,可不能拒绝。
而我为什么能懂得他们的肢体语言呢?完全是他们的唇语太夸张了,一看即懂。
眼见气氛开始焦灼,我只好站出来打圆场:「王大妈,黄宗杰,你们都冷静一下,我也没说要跟你们一起表演节目啊……」
33
黄宗杰和王大妈最终还是达成了合作。
但我,坚决不合作。
「王大妈那边攻克了,现在就剩你了。」黄宗杰抱着手,故作深沉,「顾昊天,你这是逼我把莎莎姐搬出来啊。」
我再次坚定立场:「不合作,就算你告诉沈莎莎也没用,我是不会跟你一起上台表演的。」
特别是知道你要在台上表演社会摇之后。
「先别拒绝这么快,你先看我跳得好不好,再做决定也不迟。」黄宗杰谄媚地给我搬了把椅子,准备在院子里展示舞姿。
院子里,最大音量的《激光雨》开始损伤着我的听力;看着黄宗杰半边锅盖头随着鼓点扬起,在头顶转出一个小气的花手,我觉得我的视力也被损伤了。
一曲终了,他问:「我跳得怎么样?」
「没有沈莎莎,。」我老实回答,「花手没有她大气,踩点也没她准。」
从震撼度和标准度上都差了不少,只有土味是爆棚的。
「唉,我知道肯定没有莎莎姐好。」黄宗杰说我这是无脑护妻行为。
他双手叉腰,自信的姿态十足,「你能不能单纯地评价一下我的舞本身。」
我仔细考虑后答:「可能不能活着下台。」
「嘿,你这……」
黄宗杰话未说完,就被一阵啪啦啪啦的脚步声打断了。
35
来者有三人,打扮跟黄宗杰差不多,小脚裤的裤脚永远短一截,T 恤永远是紧身款。
「哟——这不是黄宗杰嘛,这时候练习社会摇,该不会是想上台演出吧?」为首的人半边眼睛被斜刘海遮住,语气阴阳怪气。
「别白费力气了黄宗杰,我大伯是晚会负责人,他说了,晚会的节目必须大气,你这小家子气的花手,是上不了台面的。」
「还是来参加我们的合唱吧,现在求求我们,我们兴许能给你安排一个靠麦克风近点的位置。」
后边的两人接着斜刘海的话头,开始煽风点火。
我看向黄宗杰,他捏紧拳头,一副极气愤的样子,嘴张了张,好像不知道该怎么反驳,所以并未出声。
他要是参加不了节目选拔,也就不会再来烦我,这对我而言是好事。
可他不甘的样子实在太熟悉,让我有种错觉:对面站着的不是精神小伙,而是大哥和余佩佩;被质疑和不看好的也不是黄宗杰,而是我。
黄宗杰如今的无助和无措,我都经历过。
「这就不劳你们费心了,我们会自己解决。」我想都没想,话就脱口而出,「台上见。」
在对面三人质疑的目光中,我拍了拍黄宗杰,让他关门送客。
36
我想说服黄宗杰,让他准备个大气一点的节目:「社会摇跳不了,我们可以跳民族舞;社会语录不能喊,我们可以老老实实唱歌。」
「不,无花手不精神,无语录不小伙。」他义正词严地拒绝。
我现在后悔帮他还来得及吗?
「今天再不确定播什么歌、跳什么舞,就真的来不及了。」王大妈赶来和我们一起商量节目,「赶紧决定吧。」
为了能上台,王大妈坚持要跳广场舞,选曲《好运来》:「这样既大气又不挑人,我们舞队也能打配合。」
「必须要跳《激光雨》,《好运来》的鼓点根本摇不起来。」黄宗杰坚持最初的梦想,说自己必须要跳社会摇、说社会语录、摇社会花手。
半个小时过去了,两人争执不下,纷纷转头看向我:「顾昊天,你来说说,选哪个?!」
我放下手中的笔,开始分析刚刚记下的笔记。
没错,在他俩争执的时候,我一直在记录他们提出的条件以及能做出的退让。
五年的总裁经历,教给我最多的就是管理和协调能力,只不过我没想到,能在大万村用上。
我拿起笔记,开始宣布结果:「王大妈,鉴于你比较擅长跳舞,我给你的建议是 Dance。」
「黄宗杰,鉴于你提的条件太多,我给你的建议是 CallMike(喊麦)和 Dance 双担,要求越多,责任越大。」
两人点头接受后,问出了最重要的问题:「那我们选什么歌?跳什么舞?」
「选歌,我建议是 Remix,至于舞……」我指了指黄宗杰的手机,「我们需要一个舞蹈老师。」
37
关于舞蹈的编排,我已经有了大概思路,但具体舞蹈动作的设计,还是得求助场外援助。
「所以,选歌是《好运来+激光雨》,舞种是广场舞加社会摇?」熟悉的女声从黄宗杰的手机里传出来,「顾昊天,我觉得你协调了个寂寞。」
我开始跟沈莎莎解释:「《好运来》可以从第二个副歌开始,稍微加倍速,一段间奏后再放《激光雨》,就不会显得突兀。至于舞蹈,广场舞负责大气开场,社会摇负责画龙点睛,但我不知道用什么动作将两个舞种衔接。」
「那行,其实这事挺好办的,一般的舞蹈老师都能做,你们排练的时候给我打视频电话就行,我教你们。」沈莎莎听后,肯定了我的想法。
双方意见达成一致后,节目排练终于提上了日程。
我以为黄宗杰渴望上台表演,是因为梦想,可看到他不仅在家排练,就连浇菜的空隙都要练动作的时候,我觉得他的目的不简单。
按照我对他的了解,若是只想上台,绝不会对自己这么严格。
终于,在一次排练的间隙,黄宗杰道出了实情:「我打算争前三,为了奖品。」
原来,晚会结束后,乡亲们会投票选自己最喜欢的节目,票数前三的节目有神秘礼品。
我问黄宗杰神秘礼品是什么,他只说:「不出我意料的话,应该是我一直想要的东西」。
「顾昊天,你现在知道我要争前三了,是不是得跟我一起练起来?」黄宗杰边说,边拿出了兜里的手机。
这个黄宗杰,每次有事都拿沈莎莎要挟我,是时候做出反抗了。
38
「不练。」我捡起水管,继续浇菜。
能答应黄宗杰上台社会摇,我已经觉得不可思议了。
「那我自己练。」黄宗杰边卡点边浇菜,说是在锻炼自己的节奏感。
不知道他有没有找到节奏感,但我已经找到了揍他的理由。
我拨了拨自己的左半边头发,抖落上面的水珠:「黄宗杰,你这是在找揍?」
「我这是不小……」
风吹脑壳凉半边的感觉实在难受,趁他解释的空隙,我也拿起水管滋他一脸水。
「你俩这是小学生打架呢?」水仗在王大妈赶来后结束,她关了水龙头,让我们别浇菜了,排练。
黄宗杰得到支持,冲我得意一笑:「开始表演吧。」
不,上台之前我都不会跳的。
光天化日之下,当着大伙的面摇花手……这么羞耻的事,我不可能做。
39
我不愿在众人面前跳社会摇,主要是因为压力。
旁人的一个不屑眼光,一句嗤笑,都会成为我不想跳的压力。
「跳一个吧,」王大妈殷切地看着我,身后还跟着八个舞队的成员,「就等你一个了。」
在场十个人都盼着我赶紧参加排练的压力,更让我难以承担。
我只好按照计划好的站位,站在黄宗杰旁边,跟着音乐跳起来。
那一刻,我好像彻底放下了一些东西,整个人轻松得好像要化为轻烟。
当然,我也得到了一些东西。
王大妈他们一直夸我跳得好,说我这是深藏不露;一人夸奖两三句,把我这个从未跳过社会摇的人夸到天上去了。
我想了想,还是没把我刚刚摇花手时手腕发抖的事说出来。
更让我感到意外的是黄宗杰,他在回去的路上,难得地跟我交了一次心。
「顾昊天,没想到你跳得还真行啊,快比得上莎莎姐了。」黄宗杰让我以后多教教他。
我想起头一回看见沈莎莎在家里跳社会摇的场景,失笑道:「每天耳濡目染,不会也会了。」
「一开始吧,我觉得你这人挺装的,每天都端着一副看不见的架子,这不行那不干的,也不尊重别人,傲慢,配不上莎莎姐。」
黄宗杰抬头看天,「但是我跟你接触下来之后,发现你这人还不错,有义气有原则,除了偶尔喜欢装装样子,其他的都没毛病。」
我是头一回听别人当面这么剖析自己,感觉还不错,有种交到朋友的兴奋。
「对了,顾昊天,你还没说你之前是做什么工作的,虽然干起活来笨手笨脚的,但懂的好像不少。」
「我啊,之前当过三个月的农场工,当过五年的总裁……」
「又开始装了,能不能别装了顾昊天,我要给莎莎姐打小报告了啊。」他拿出手机。
我刚想夺走手机,他立马跑了起来,边跑边拨装模作样地给沈莎莎发语音消息。
「莎莎姐,你可治治顾昊天这装 X 的毛病吧……」
我赶紧追上去。
太阳西沉,晚风的脚步轻轻,好似晚霞的温柔一息。
40
我和黄宗杰对表演节目这事,已经认真到——两根筷子啪嗒掉地上,黄宗杰都能放下碗跳两步,问我节奏是不是对上了。
我连想都不用想,就能直接判断他慢了一拍。
我们努力练习了八天,终于得到了好结果——晚会节目海选,我们轻松通过。
「明天走一次彩排,后天晚上就开演了。」海选结束后,黄宗杰还坐在位置上思索,「时间很紧张啊,整得我也怪紧张的。」
「紧张什么?我们这些天没有白练,王大妈他们也是好几年的广场舞专家了,不必紧张,正常发挥就好。」我安慰道。
我安慰别人的时候,整个人不能再冷静;可到了别人安慰我的时候,我是一句话都听不进去。
离晚会开始还有一个小时,我紧张得喝了整整一瓶水。
我正打算开第二瓶,被黄宗杰制止了。
「行了行了,喝那么水干吗,不要紧张。」他拿走水,「我们倒数第二个上场,你总不能紧张一晚上吧,先看看其他节目。」
我怎么能不紧张?
我平日里上台,不是演讲就是开会,永远都是一本正经、云淡风轻的样子。
现在我上台,是要当着众目睽睽摇花手,如果被亲戚朋友、同事下属知道了,那可真是尴尬到爆炸。
「你就想,反正也只跳给大万村的乡亲们看,到时候出去,哪里有人知道你上台跳过舞?」王大妈的宽慰来得很及时。
的确是这样,我今天就放飞自我那么六分钟,一首歌的时间,除了这儿的村民,不会有其他人知道。
带着这样的心态,我一身轻松地上了台。
41
我之前虽然嘴上不说,但心里总觉得我们的节目土,也一直带着「要不是为了沈莎莎,我才不会放下身段」的想法。
直到听过上百遍的音乐从音响里传出,我们面对着台下无数双期待又欣赏的眼神时,我才觉得,这是仪式,一场神圣仪式。
我甚至斥责自己,不该用「土」来形容这样浅显却能给人带来喜悦的歌、动作简单却能让人感觉到力量的舞,以及身边这些努力生活的人。
我们的节目大获成功。
王大妈带着舞队的开场广场舞获得了长辈的阵阵掌声,而我和黄宗杰的社会摇得到了年轻一辈的欢呼。
至于我们后一个节目,也是最后一个节目,竟然没有几个人看。
到家后,黄宗杰跟我聊起这事:
「那三个北派精神小伙的三人小合唱,求了他大伯才把节目放到最后,以为能拿高票数,结果没人看,哈哈。顾昊天,你说,是不是因为我们的节目太精彩,大家已经不屑于看小合唱了?」
「他们是当初有多嚣张,现在就有多尴尬。」我评价。
「对了,顾昊天,刚刚表演节目的时候,我找人帮我们拍了视频,我能发给别人看不?」黄宗杰玩着手机,突然抬头问我。
我看了一眼他的手机界面,是在跟沈莎莎汇报晚会情况,那视频应该也是发给她的。
「行。」我一口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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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宗杰有捣乱的天赋,从他开个拖拉机都能把我摔水田就可见一斑。
「顾昊天——我要火了!」黄宗杰差点没把手机怼到我脸上,「你看,我把昨晚我们表演的视频发快手上了……才过了一天,就有一千多万播放量,一百多万赞!」
彼时我正在吃饭,看见我的脸清清楚楚地出现在视频里时,差点没把桌子掀翻。
「不要太开心,不要太激动。」黄宗杰挥手示意我冷静,「小场面,小场面。」
「你可真能给我惹事啊,黄宗杰。」我攥着拳头站起来,「这下好了,我摇花手的事情,全世界都知道了。」
黄宗杰赶紧后退一百米,「这怎么了?下面几万条评论,有一大半都是夸你帅、想嫁你的精神小妹,有什么可生气的……」
快手上一千多万的播放量,意味着别的平台肯定也有这个视频,该看到的人,全都看到了。
比如说我总裁圈子的朋友,再比如……老爷子。
「别气呀顾昊天,我们的节目可是拿了第一名,还得了神秘奖品。」也许是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黄宗杰讪笑着,开始讨好我,「我把奖品分你一半,别生气啊。」
对了,那神秘奖品好像是黄宗杰心心念念很久的东西。
究竟是什么东西,能让他这么一个不着调的人,每天坚持练习呢?
「当当当——」黄宗杰揭开礼品盒,脸上的欣喜不亚于挖到金子,更加勾起了我的好奇心。
「全手工缝制的两双黄金豆豆鞋,村里的精神小伙梦寐以求的战靴,居家旅行拍视频都用得着,这一双是你的,这一双是我的,码数准,穿起来舒服……」
「黄宗杰,」我万念俱灰地将视线从鞋上转移到他脸上,「我能打你吗?」
他把礼盒抱在怀里,哭丧着脸:「能别打脸吗?我现在是网红了,要拍视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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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
那天上午,我正帮王大妈搬东西,黄宗杰跟个小旋风似的从远处跑过来。
「顾昊天,村口来了好多辆豪车,村长说是想开发附近的大老板,要不要跟我去凑热闹?」
我赶紧放下东西,朝村口跑去。
「顾昊天,你别那么急,待会儿别人又要说你没见过世面了,等等我……」
村口停着五辆车,颜色都是低调的暗色系,打前头的是一辆颇为眼熟的劳斯莱斯。
车牌号眼熟、司机也很眼熟……从车上下来的人,我更是熟悉不过。
「三少爷,」王秘书一脸和蔼,「您打算什么时候回去?」
王秘书跟了老爷子十几年,比我还了解老爷子的心思,这次来,表面是想投资开发,实际是代表老爷子来劝我的。
「没这个打算。」我可不愿再做顾家的傀儡,任由老爷子操控。
「顾昊天,你怎么还跟人聊上了?」黄宗杰气喘吁吁地赶到,把我拉到一边,「村长可说了,他们是贵客,你可别乱说话。」
「在外面耍宝当网红,比在家当总裁更舒服,是吧?」车上又下来一个人,满头白发,精气神却比壮年之人还要足。
「他们说的什么?怎么看起来这么凶?」黄宗杰不明情况,打算拽着我跑,「我们还是赶紧走吧。」
我没有跑,而是向前一步,对着白发男人说了句:「爷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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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爷子来势汹汹,一开口便是我丢了顾家的脸面,说我的表演视频已经成为圈子里的笑料,毁了顾家的名声,影响了顾家的生意。
「您别急,我带您逛逛这里吧,咱们慢慢说。」我看老爷子情绪激动,提出边走边聊。
「还不承认错误?这二十几年,你学习学到哪里去了?竟然做出这么丢脸的事情?」
我没有回应老爷子的质疑,而是走到田边,拿起一小包种子,又挑了一把小锄头。
「你这是在干什么?你所谓的『脱离顾家活出自己』,就是想当一个种地的?」
我拿了一把种子,放到老爷子手上:「爷爷,您会种东西吗?」
「怎么不会?这么简单的劳动,只要有力气就能干。」老爷子接过种子和锄头,边撒着种子,还不忘埋汰我,「做体力劳动是因为脑力劳动做不好」。
看老爷子翻土播种好了,我看准了他放下锄头的时机,踏上他刚刚松的土,把土地踩了个板实,还拿了一块厚厚的木板压实。
「你小子……找揍呢?」老爷子脸都快气青了,「你捂得那么严实,种子怎么发芽、怎么破土而出?」
我憋住笑:「对啊,您都说了,把种子包得那么严实,它只能在土里休眠或是腐烂,要怎么破土而出呢?」
老爷子伸手指着我,骂骂咧咧地说着「这小子」「这崽子」,巴掌抬起来想拍我,最终还是收到了背后。
「我知道你在说什么,你不就是想说,顾家和我把你管得严,你透不了气……可你知不知道多少种地的渴望当总裁,而当总裁的,又有几个愿意种地?」
老爷子听出了我的话里话,摆出一副我有千千万万个理由怼你,但我不屑的姿态。
「爷爷,我从顾家出来,不是为了当农民;我刚刚这么做,也不是为了和您对着干……」
我看着老爷子,拿出了十二分的真诚。
「我这段时间,学得最多的一件事就是尊重。我虽然不想当农民,但我亲自种过一整片土地。看着汗水往下滴,种子向上发芽的时候,我打心底里觉得,农民太了不起了。还有这些种子,明明是微弱得不能再微弱的存在,却可以冲破土壤、结出粮食,养活一代又一代人。」
我试探性地问了一句:「您说,他们值得尊重吗?」
老爷子没有说话,但也没有再数落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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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爷子第二天就启程回去了。
离开前,又找我说了一会儿话。
「小子,我们顾家的霸道总裁最多,未来也只会更多。」老爷子把玩着手里的种子,「你就是一朵奇葩,跟谁也不像,不像我,也不像你爸……但是,顾家的霸道总裁够多了,偶尔冒出个不一样的,也挺好。」
我意会到老爷子的意思,立马点头道谢。
「以后顾家不会再压着你了,想做什么,就去做吧。」老爷子把种子又倒到我的手里,只留了几颗在手心,「这种子会长成什么样,都由你决定。」
我给老爷子保证,自己今后一定会好好生活,关于公司形象受损的事,我也会自己解决。
老爷子道别时,还说:「当初我和沈家商量,从你和你大哥之间选一个联姻。两家长辈都以为沈莎莎会选处处优于你的大哥,没想到莎莎想都不想就选了你。
我从前总是想不通这事,现在好像明白了。」
「小子,莎莎没有选错人。」
我被这些话镇住了,正酝酿情绪时,黄宗杰冷不丁地冒出来,小声说了句:
「我也觉得莎莎姐眼光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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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黄宗杰这小子一有空就拽着我到处玩,在王大妈家吃饭的时候,还把红烧肉全让给我了。
「我觉得你最近有点奇怪,」从王大妈家蹭饭回来后,我打算和他谈谈,「是不是又给我惹麻烦了?」
「没惹事。」黄宗杰不忿道。
「莎莎姐在达望城的最后一场演出是三天后,演完她就回去了,我想着你是不是也……」
没错,三天后我也得走了。
老爷子离开大万村的时候,特地给我留了一辆车,我本想拒绝,但他说:「我是怕你再坐错出租车,算我借你的,到家了再还就是。」
「我在这待了快两个月了,是得走了。」我的打算是早上出发,晚上七点左右到达望城,正好能看沈莎莎的最后一场演出。
「不会是舍不得我吧?」我看黄宗杰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就想着逗逗他。
他皱眉,又是平常那幅欠揍的语气:「不可能。」
我问黄宗杰,今后有什么打算。
他说再过些日子,要么跟着爸妈出去打工,要么留在村里干活。
「你不想留在村里吧?」黄宗杰常常跟我提起外面,我猜他是想出去闯荡的。
他果然点了头。
「我建议你还是出去看看。也不是说留在这不好,但接触更多的环境,尝试更多的事情,你才知道你想要什么。」就像我,要是当初没离开顾家,也不知道自己能做那么多事,接触这么多不一样的人。
我和黄宗杰说:「反正你留下,我会常来看你,你要是出去,也随时可以来找我。」
「谢谢。」黄宗杰道完谢,又小声嘀咕了什么,似乎是不想让我听到。
三天后,我才知道他那声嘀咕是「姐夫」。
将车驶离大万村时,我从后视镜看到黄宗杰站在村口冲我招手,放下车窗后,就听到他响亮的一声:
「姐夫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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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万村到达望城,由于路上弯绕太多,车程足足有八个小时。
这一路本来乏味至极,可一想到我能见到沈莎莎,看到她正式演出,一切疲惫烟消云散。
第一次看沈莎莎正式演出,我紧张的程度不亚于自己第一次上台演出。
疲惫在晚上七点整再次袭来。
眼前这静止不动的车流、一片嘈杂的喇叭声,让我感到无比心累。
我本来是要去达望城的西湾大剧院的,可遇上了晚高峰,车被卡在半路动弹不得。
此时距离沈莎莎的演出开始还有三十分钟,
我人生前二十年经历的坎坷,都没有离开顾家的这半年多。
特别是爱情上的坎坷。
我已经在大万村耽误了两个月了,眼看这最关键的几十分钟,也将被耽误。
此时此刻,我真的想问老天一句,是我经历的爱情坎坷还不够多吗?为什么要这么折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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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跑到西湾大剧院的入口时,已经八点十分了。
我临时改变了策略,把车停在停车场,然后自己跑上来,结果还是迟到了四十分钟。
我正打算朝前走,进剧院的大门,被门口的保安喝住:「演出已经开始了,现在不能进去了。」
「表演者的家属也不能进去吗?」我看保安正犹豫着,掏出手机就准备给沈莎莎打电话。
「你干什么?」保安走上前来,企图挡住我,「这里禁止拍摄。」
我一头雾水:「我没打算拍照。」
保安大叔一副识破我的神情,补充道:「拍快手视频也不行。」
?
我觉得这个保安他是在无中生有。
49
我看起来哪里像个拍快手视频的网红了?
「别装了,我知道你,你就是那个花手小伙,前段时间在快手上挺火的,我还点赞过呢……」保安大叔翻了翻自己的手机,把视频放给我看。
果不其然,是黄宗杰上传的那个视频。
「叔,我真是表演者的家属,而且你看,那么多人知道我是花手小伙,我也算半个公众人物了,是不可能做什么坏事的……」
我跟保安大叔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花了二十分钟的时间,终于说服他放我进去。
「好吧好吧。」保安大叔回到门口的座位,不再拦我,「对了,你家属是谁?」
「是我。」门口出现了第三个人的声音。
「叔叔你好,我是舞团的,刚结束表演。」沈莎莎披着米色的风衣,黑色的裙摆刚到脚踝。
面前的人,舞台妆还未卸,眼神比眼角闪片还要清亮,几根碎发被风一吹,便与红唇唇角难舍难分。
我想了半天,怕太浓烈的情话会吓到她,太过冰冷的问候会惹她不快,只好小心翼翼地从千言万语中挑出四个字:
「我来迟了。」
沈莎莎,我是真的很不容易才见到你,也是真的不能再失去你。
好在回应我的,不再是质问和怀疑,而是一个结结实实的拥抱。
血肉之躯紧贴着,两颗心却还嫌远。
50
和沈莎莎的和好太过于顺利,以至于我常常怀疑自己是不是做梦。
「这事,你可得好好谢谢黄宗杰。」回家之后,沈莎莎把手机递给我,让我自己翻聊天记录。
原来黄宗杰每天偷懒玩手机,是在给沈莎莎汇报我的情况,顺便拍几张我的照片或者视频。
除了前几天是发我的丑照之外,接下来都是我认真做事、帮助别人的正经照片,并且每天都会发一大段夸我的彩虹屁。
语言真情实感,我看后离潸然泪下只有一步之遥。
「不是因为黄宗杰的彩虹屁,而是因为我是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了你的变化。
从前你宁愿误解别人,也不肯听别人解释;从前总是嘴上说喜欢我,但从不在意我的感受。还仗着自己总裁的身份目中无人……但现在的你,完全相反。」沈莎莎双手捧起我的脸,「我看得出来,你从前活得别扭,现在却是活得自在了。」
我刚感谢了黄宗杰的助攻,就得收拾黄宗杰留下来的烂摊子。
老爷子打来电话,让我赶紧回顾氏开会。
我刚牵着沈莎莎的手走进会议现场,就看见大荧幕上在循环播放我的视频。
沈莎莎称这个视频为「名场面」,老爷子称这个视频是「顾家丢脸的开始」。
我走上台,接受了媒体代表的采访。
「顾昊天先生,您的土味视频流出后,不仅给顾氏集团的形象造成了损失,还让顾氏流失了一些高质量客户……请问您怎么看待呢?」
视频里,我就只是在晚会现场跳了个社会摇。既没有扰乱公共秩序,也没有做什么不雅举动。拿这个视频来说事的人,不过是故意找碴罢了。
「我从前也和你一样,觉得社会摇上不了台面,花手简直土得可以,对精神小伙更是一个眼神都不想给。」我看着记者身边的镜头,没有一丝回避,「但我去了大万村,接触到土地,接触到那些平凡的人,我才明白,并非每个精神小伙,都喜欢哗众取宠,他也可能很善良。」
我告诉他,不该因为一个标签不符合你的审美,就去贬低一个努力生活的人。
「就像许多喜欢花手的普通人,并非想引人注目,而是想在他生活的平凡土壤中,开出一朵花来。」
沈莎莎在台下带头鼓掌,不一会儿就聚集了如雷的掌声。
下台前,媒体追问我是怎么在短短几个月学到这些的。
「不是短短几个月。」我看着沈莎莎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要从我认识我夫人的那一天算起,两年零六个月。」
短短几个月无法让我领会到这些道理,就像一两件事不能让我爱上一个人一样。
我爱她,是因为那个救我于深潭、醒我于困顿、陪我于失意的人,愿意真真正正走进我内心世界的人。
千千万万人中,唯有沈莎莎一个而已。
她一双花手,细细剥去我的霸总滤镜,牢牢牵住了那个真实又无措的我。
从此我也不愿再放开。
□ 阿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