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执行有个 bug:枪毙前举报重大案件,可以续命。
所以,理论上来说,只要你参与的重大案件越多……
2008 年,新疆一个碎尸案的凶手,就在枪决前检举了另一桩命案。
枪决立刻停止,死刑犯被从刑场带走。
1 「搞钱计划」
2007 年初,新疆博乐市的张得月,决定「搞点钱花花」。
他的目标,是 100 万。
这个数字,当时的很多普通人,想都不敢想。
何况,博乐地处边陲,以农业为主,并不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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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乐市的地理位置)
但对张得月来说,100 万,不是事儿。
他曾经通过诈骗,一次性搞过 6 万元。
6 万元,对于普通人来说,已经是一笔巨款。
但张得月的胃口,远不止于此。
这一次,他决定换个比诈骗更野的路子:绑架。
搏一搏,单车变摩托。
这一波成功了,直接原地起飞。
很快,一个 20 出头的年轻人,进入他的视野。
这个年轻人名叫史新进,家在博乐市区,平时出手阔绰。
据说,他叔叔是做生意的,随随便便一年就能挣个几百万。
这尼玛是妥妥的富二代啊!
大鱼啊!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确定了目标之后,张得月开始了他的计划。
他打听到,史新进性格豪爽,喜欢喝酒。
借着一次喝酒的契机,张得月有意和史新进,正式相识。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只要史新进有需要,张得月是随叫随到。
很快,两人就成了好朋友。
史新进和张得月称兄道弟,完全不知道张得月的险恶用心。
张得月小心翼翼,卑躬屈膝地在史新进身边,潜伏了 3 个月。
这时的史新进,已经对张得月这个朋友,完全信任。
张得月意识到,时机成熟了。
2007 年 3 月 6 日,张得月以喝酒的名义,把史新进约到了自己的出租屋里。
史新进欣然赴约,全然不知危险已经降临。
史新进身体强壮,张得月知道,只能智取,不能硬拼。
他得把史新进灌醉,让他失去反抗能力。
在张得月的劝说下,史新进喝了很多酒。
几瓶夺命大乌苏一下去,瞬间东倒西歪的。
看他喝得差不多了,张得月当即变了脸,把他绑了起来。
「让你家里给我一百万,不然杀了你!」
张得月认为,史家这么有钱,绝不可能为了钱不要命。
这一单,毫无悬念。
一百万的巨款,近在咫尺。
他甚至都已经规划好,这一百万要怎么花了。
然而,史新进的回答,让他彻底傻了眼。
「我家没钱。」
2 计划破产
再三审问后,张得月气得直骂娘!
他就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根本不是什么富二代。
他就是爱吹牛,要面子。
因此,到处装大款,说自己是有钱人。
他那个所谓的做生意的叔叔,也是假的,叔叔史维春同样是农民。
家里就是种新疆长绒棉的,哪有什么百万家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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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变故,让张得月像吃了老鼠屎一样难受。
绑架是犯法的,放了史新进吧,干坐牢,一分钱没拿到,血亏。
不放吧,也榨不出什么钱来。
张得月越想越窝火。
一百万没有,十几万总有吧?
张得月决定:把目标改成 15 万,及时止损。
他给史新进的叔叔史维春打电话,要求对方拿钱来赎人。
史维春压根不信:「香港电影看多了吧,神经病!」
说完,史维春直接挂断了电话。
拿着电话的张得月,感觉自己受到了极大的侮辱。
明明是自己在绑架,自己攥着史新进的生杀大权,怎么对方比自己还嚣张?
作为一名绑匪,这太没有尊严了!
张得月不死心。
过了几分钟,他再次拨通了史维春的电话。
「快点拿 15 万过来,否则我就杀了史新进!」
没想到,这一次,史维春更刚。
「随便你!我没钱,想敲诈我,门都没有!」
史维春笃定地以为,对方肯定是在骗他,或者跟他开玩笑。
毕竟,谁会去绑架一个穷得叮当响的农民呢?
他再一次强硬地挂断了电话。
史维春的那句「随便你」,彻底激怒了张得月。
你侄子在我手里,你凭什么这么有恃无恐?
真以为我不敢撕票?
看着被绑的史新进,想到自己三个月的筹谋付诸流水,还给这孙子当了这么长时间舔狗,张得月气不打一处来。
他冲到厨房,抓起菜刀,毫不犹豫地砍了下去……
杀人后,张得月并不慌张。
他有很强的反侦查意识。
他打给史维春的两个电话,是匿名的。
他有把握,没有人知道他绑架史新进的事情。
他还专门研究过博乐当时的警力,当时博乐的警方条件有限,连一条警犬都没有。
就算知道史新进找过自己,也无济于事。
只要没证据,最多拘留十二个小时,就必须放了自己。
这件事情,将被当成失踪案处理,最后不了了之。
但张得月没想到,一个不起眼的细节,让他死无葬身之地。
3 百密一疏
没过两天,警方就找上了张得月。
史维春找不到侄子史新进,报了警。
有人说,史新进最后去见的人,就是张得月。
警方随后搜查了张得月的住处,一无所获。
这些,都在张得月的预料之中。
张得月租的房子,是他精心挑选过的,周围没什么人。
因此,他绑架史新进时,没有人看见。
史新进的朋友只知道史新进去找了他,并不知道后续的事情。
事实上,在索要赎金未遂之后,张得月已经将史新进杀害碎尸。
尸体经焚烧后,就埋在房子的墙根下。
做完这一切之后,张得月将房子里里外外打扫了一遍。
现在的史新进,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仅凭一句模棱两可的证词,就想定自己的罪,无异于天方夜谭。
张得月的心里,很清楚这一点。
被传唤审讯时,他坚称史新进自行离开了。
多余的话,一句也不说。
他在审讯室里默数着时间,等着警方放自己离开。
很快,十二个小时就到了。
然而,进来的警员,并没有宣布他可以离开,而是直接给他戴上了手铐。
「张得月,你涉嫌绑架杀人碎尸,被捕了!」
这时,张得月才知道,自己太低估警方的办案能力了。
他们仔细搜查了张得月的住处,发现了一丝不寻常。
屋角的花盆边上,有一丝没擦干净的血迹。
那是张得月在打扫房间时,唯一忘记擦的地方。
原本,一点血迹并不能证明什么,张得月完全可以辩解。
毕竟,以当时的 DNA 技术,要确定血迹是否属于史新进,最快也需要三天。
这个时间,完全够张得月跑路。
可是察觉到异常的警员,凭着直觉,愣是发挥了愚公精神,把屋子里里外外全刨了一遍。
最终,在院墙根下,发现了史新进焚烧过的人骨和牙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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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铁证,张得月辩无可辩。
他知道,再抗辩下去,也没有任何意义。
无奈之下,只能俯首认罪。
张得月杀了人,自知难逃一死。
但死刑的核准,需要层层判决审批,最快也要一年以后。
在被羁押期间,他有大把的时间筹谋。
没过多久,他就发现了活命的机会。
新疆地处偏远,看守所条件有限。
如果能找到合适的时机,是有机会逃出去的。
最高端的罪犯往往采用最朴实的逃命方式:越狱!
4 绝处逢生
在看守所待了几个月之后,张得月终于等到了一个机会。
这天,看守所的警员轮班。
看押他的,只剩一个持枪守卫。
博乐市的夏天十分炎热,最高温能到 50 度。
到了中午的时候,守卫酷暑难当,满是疲态。
张得月找准时机,趁着放风的时候,悄悄从后面摸过去,用手铐勒住了守卫的脖子。
张得月原本打算,将守卫勒死,抢了他的枪逃跑。
以他的能力,对付一个身形不高的守卫,绰绰有余。
没想到,他刚勒住守卫脖子,对方就在混乱中朝前开了几枪。
被枪声惊动后,看守所其他守卫迅速赶了过来。
张得月的越狱行动,才刚迈出第一步,就以失败告终。
从这之后,看守所把他列为重点看押对象,再也没有给过他任何钻空子的机会。
而这时,他的死刑判决也下来了:
张得月犯诈骗、绑架、杀人罪,将在 2008 年 7 月 21 日,执行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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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这个消息,张得月急眼了。
现在摆在自己面前的,只有死路一条。
等死的过程,最让人煎熬。
在这之后,张得月在看守所度日如年。
直到 2008 年 4 月,张得月的人生,再次出现了转机。
这天,一个盗窃犯,被关进了这个看守所。
这个盗窃犯很普通,但张得月在见过他之后,镇定了下来。
他突然想起来,自己,还有一张底牌。
他心想:天不亡我啊!
只要这张底牌用得好,就可以免除一死!
接下来的三个月时间里,他一直在脑海里计划这件事。
每一个细节,每一步的安排,每一句对话。
张得月知道,这是自己最后的机会,一旦失手,就再也没有生还的余地了。
所以,他必须确保万无一失。
2008 年 7 月 21 日,在看守所关押了一年的张得月,被押赴天山下的刑场。
一切准备就绪,子弹上膛。
只要枪声一响,张得月的人生,就彻底结束了。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张得月突然大喊道:
「别开枪!别开枪!我要揭发另一起杀人案,我要戴罪立功!」
5 枪下留人
刑场上的变故,让人猝不及防。
所有人都认为,张得月,只是临死前故意拖延时间而已。
但他讲述的命案,时间、地点、被害人和凶手的信息,都十分详细。
案情重大,执法人员不得不中止行刑。
毕竟,这个案子,关乎的是另一条生命的公道和法律的尊严。
哪怕张得月是胡说八道,也必须去证实一下。
警察押着张得月,一同来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的一片棉花地里。
根据张得月的供述,尸体,就埋在水渠旁边。
是真是假,一挖就知道。
挖到了,就证明张得月不是扯犊子,他可以续命。
挖不到,证明张得月胡说八道,立刻拉回去继续枪毙。
万万没想到,不到半小时,办案人员竟然真的从泥土中,挖出了人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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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场的所有人,都紧张了起来。
按照张得月供述,死者叫杨艳,是他哥哥家里雇佣的拾棉花女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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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艳)
杀害她的,是她的男友阿杰。
两年前,阿杰因情感纠纷对她痛下杀手,喊来张得月一起掩埋尸体。
经过法医验证,警方证实了死者身份就是杨艳。
死亡时间,与死者失踪时间吻合,大概在两年左右。
所有的信息,和张得月的供述,没有任何出入。
这就说明,张得月说的,是真的。
只要抓住杨艳案的凶手,张得月就可以因立功获得减刑,命就保住了。
一经确认,警方立刻出动,抓捕犯罪嫌疑人阿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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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杰)
原本,这个案子很简单。
有人证,有藏尸地,有案发时间。
只要找到阿杰,进行审讯,抓捕归案,就完事了。
然而,接下来警方得到的消息,却让整个案件变得扑朔迷离。
凶手阿杰,在一年前就因车祸意外身亡了。
死无对证。
仅凭张得月的证词,根本不足以定案。
张得月的举报还算不算立功?
死刑还要不要继续执行?
这成了困扰警方的一个大难题。
要解开这个问题,杨艳的案子,就必须破。
侦查员决定,还是从张得月身上下手。
深入调查之后却发现,案情并没有张得月说的那么简单。
杨艳的死,大有蹊跷。
6 杨艳之死
张得月说,杨艳和阿杰都是拾棉花的工人,两人情投意合走到一起。
后来感情出现裂痕,在吵架时,阿杰愤怒之下,将杨艳杀害。
原本,想把尸体埋在砂石料厂,但土质太硬,不好挖坑。
于是,叫来张得月,喊他一起将尸体转移到了棉花地里。
张得月说得很详细,连阿杰的杀人地点,都供述得明明白白。
然而,时间太过久远,警方在现场并没有任何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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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倒是张得月越来越详细的供词,引起了侦查员的警觉。
阿杰和杨艳,两人热恋中的人,为何争吵得如此厉害,以至于要到杀人的地步?
如果没有十足的动机的话,这种说法,并不成立。
而且,经过勘测发现,棉花地的土质硬度,跟砂石厂的差不多,挖起来同样困难。
阿杰完全可以叫来张得月,在砂石厂一起挖一个深一点的坑,何必大费周章地转移尸体呢?
张得月的供述,看似天衣无缝,仔细推敲后,却疑点重重。
警方甚至怀疑,张得月是知道了阿杰已经死亡,故意把他推出来当替死鬼,用死无对证的绝案,来获取减刑机会。
但是,这也不可能。
阿杰死亡的时间是 2007 年 4 月 28 日,那时张得月已经入狱。
看守所里信息阻塞,张得月不可能知道这一信息。
除非,有人特意通知他。
「张得月会不会是从外界获得的信息呢?」
张得月的哥哥张得年,庭审期间,曾经出现过,并且还给张得月送过衣物。
警方迅速联想到,两人可能存在串供的可能性。
可是,仔细分析了庭审录像后发现,张得年没有任何机会,给张得月传递信息。
而所有的衣物,都经过狱警严密检查,根本不存在传递信息的可能性。
线索到这里,再次断了。
从张得月嘴里,已经审不出任何有用信息。
怎么办?
再三讨论,侦查员还是决定,查一查阿杰。
不管怎么样,得先确定,凶手到底是不是他。
虽然阿杰已经死了,但是仍然可以从他亲人朋友那里,查到蛛丝马迹。
侦查员围绕阿杰的人际关系,展开摸排走访工作。
可走访调查的结果,让他们大吃一惊!
所有人都说,阿杰和杨艳,只是认识关系,并没有谈过恋爱。
张得月在撒谎!
从阿杰的姐姐那里,侦查员得知了一个更加震惊的消息:
杨艳的男朋友,其实是张得月的哥哥张得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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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迷雾重重
这个发现,让警方惊喜不已。
如果杨艳真的和张得年在谈恋爱的话,张得月不可能不知情。
显然,张得月明明知情,却还是把杨艳的男朋友,说成是阿杰。
这其中,定有隐情。
从这些信息来看,最有可能的真相是:张得月说的是真的,只不过,凶手不是阿杰,而是张得年。
很可能,两年前,张得年因感情纠纷,杀害了杨艳。
随后,让弟弟张得月,将尸体埋在了自家的棉花地里。
张得月被捕后,张得年趁着探监的时候,将阿杰死亡的消息传了进去。
张得月因此想到了这个方法,将杨艳的死,嫁祸给阿杰。
这样一来,自己戴罪立功,哥哥逃脱制裁。
一箭双雕。
张得年已婚,相比于单身的阿杰,更有可能因婚外情杀人。
埋尸的棉花地是他家的,知晓内情的人是他弟弟。
这种推测,比说阿杰是凶手,更具备合理性。
推测归推测,最终还是得看证据。
侦查员迅速找到了张得年。
然而,面对侦查员的质询,张得年当场否认了和杨艳的恋人关系。
他说,杨艳是因为在宿舍和其他工人有矛盾,他才将她收留在自己家里居住。
自己一片好心,却招来非议,让别人以为他们是恋人。
张得年的老婆也证实,杨艳住在自己家里期间,张得年和杨艳,并无越界行为。
张得年补充说,杨艳在拾棉花的工作结束后,领完工资第二天就回家了。
之后,两人再也没有联系过。
至于为何会被埋尸在自家的棉花地里,他毫不知情。
几句话,将自己跟杨艳的关系,推得一干二净。
却让原本满怀希望的侦查员,找不出任何破绽。
张得年的说法,并没有什么不合理的地方。
侦查员也拿不出更多证据,证明张得年跟凶杀案有关。
只凭一面之词,是无法定罪的。
无奈之下,只能铩羽而归。
案件的调查,再一次陷入僵局。
抱着试一试的态度,侦查员再一次来到了杨艳的老家伊犁。
没想到,在这里有了意外发现。
侦查员在杨艳老家的卧室里,发现了一些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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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切地说,是情书。
经过比对,这些情书的书写者,正是号称跟杨艳毫无关系的张得年!
张得年,说谎了!
8 可疑信件
这些信件,坐实了张得年和杨艳的恋人关系。
在铁证面前,张得年不再遮遮掩掩,说出了自己和杨艳的往事。
2000 年,18 岁的杨艳跟母亲一起,来张得年家拾棉花。
在这期间,和张得年两人互生爱意,成了彼此的初恋。
但母亲觉得,张得年家庭条件不好,极力反对两人在一起。
两人只能偷偷谈恋爱,一拖再拖,却无力改变父母的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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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 年,杨艳的父母做主,把杨艳嫁给了同村的一个男人。
张得年和杨艳的地下恋情,因此结束。
一年后,张得年也结婚了。
但让杨艳母亲没想到的是,结婚后,两人依旧保持着书信往来。
被父母逼迫结婚的杨艳,过得并不幸福。
她的婚姻才持续了短短两年,就以离婚告终。
这些年来,她时常通过书信,向张得年诉说自己生活的烦闷。
离婚后,她对张得年,更加热烈大胆。
2006 年,杨艳以拾棉花女工的身份,再度来到张得年家里。
原本,她想和张得年再续前缘。
但此时的张得年,已经结婚生子。
出于对家庭的责任感,他拒绝了杨艳。
两人的恋情已经成为过去,这时只有雇佣关系。
拾棉花季节结束以后,张得年给杨艳结清了 1500 元工资。
之后,再也没有和杨艳联系过。
张得年说,自己和杨艳的恋情,已经成为过去,他不希望这件事情影响他现在的生活。
因此,面对侦查员的问询,他选择了隐瞒。
经过杨艳母亲,以及相关人员的佐证,张得年的这套说辞,并没有什么漏洞。
而且,在杨艳被杀害的时间里,张得年有确切的不在场证明。
按理来说,张得年确实最有作案的可能。
但是,既然他的作案动机不成立,那他的嫌疑,就得往后靠靠。
要想找到真相,还得从张得月身上下手。
关键,还是要解开张得月如何知道阿杰之死这个谜团。
「既然无法从外界知道,有没有可能从里面知道呢?」
一名警员的发言,提醒了大家。
之前,侦查员一直认为,张得月的信息,要通过外界获得,一直从张得年身上去查。
但是却忽略了,张得月在看守所内部,也可以和其他犯人交流啊!
侦查员再次仔细核查了资料,很快找到了答案。
2008 年 4 月,有一名叫做科尔吉特的蒙古族青年,和死去的阿杰相识。
科尔吉特和张得月,接触过!
9 黔驴技穷
负责主办这起案件的老侦查员,对犯罪心理学,颇有研究。
他早就意识到,张得月的犯罪轨迹,很反常。
张得月在 2005 年犯过一起诈骗案,2007 年杀人碎尸。
短短两年时间,他的犯罪心理变化如此巨大,显然不符合犯罪心理学的发展规律。
而杨艳被害的时间,在 2006 年,正好在这两起案件中间。
犯案的手法,也恰好介于两者之间。
如果加上杨艳案,张得月的犯罪过程,就很符合犯罪心理的变化了。
随着张得年的嫌疑越来越轻,侦查员越发觉得,张得月杀害杨艳的可能性,越来越大。
科尔吉特的出现,让所有的猜想,都顺理成章。
既然张得月早就通过科尔吉特,知道了阿杰的死。
那么,他就极有可能,据此编织了一套谎言,把原本自己犯下的凶杀案,推到死无对证的阿杰身上。
这是结合侦查员目前掌握的信息,最有可能的一套猜想。
但是,事情已经过去两年多,证据严重缺失。
要怎么样,才能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让张得月认罪呢?
老侦查员接下来的操作,真正诠释了,什么叫专业!
很快,侦查员再次提审张得月。
他们没有直接询问他更多的信息,而是让他再次复述关于杨艳被害情况的供词。
对于这一反常态的审讯,张得月明显感到意外,心里有些发虚。
在强大的心理压力下,张得月开始紧张。
他缜密的说辞,开始出现破绽。
侦查员出其不意地问道:「阿杰已经死了你知道吗?」
张得月脱口而出:「知道啊。」
侦查员听到这话,大喜过望。
在此之前,他们从未向张得月透露阿杰的死。
谎言一旦戳破一道口子,背后的真相就再也无法掩盖。
当侦查员第三次提审张得月时,他的供词,已经开始出现前后矛盾。
面对自己漏洞百出的说辞,张得月再也编不下去了。
最终,他终于承认,杀害杨艳的凶手,不是别人,正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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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得月指认案发地)
原来,2006 年 11 月中旬,杨艳从张得年那里,领了 1500 元工资,准备回家。
当时,张得月正好缺钱,就盯上了杨艳。
他借口用摩托车送杨艳去车站,将杨艳骗上了车。
路过张得年的棉花地时,将杨艳残忍杀害,就地埋尸。
2007 年被判死刑后,张得月绞尽脑汁,想着如何逃避死罪。
后来,无意中从科尔吉特那里知道,阿杰出车祸死亡。
于是,他联系杨艳的死,编织了一套自以为天衣无缝的说辞,企图给自己减刑。
没想到,聪明反被聪明误。
警方最后还是查出了杨艳案的真相,给张得月的死刑里,再加了一条罪。
这一次,不会再有意外。
枪响过后,张得月罪恶的一生就此结束。
10 反思总结
张得月的恶,由来已久。
2005 年,张得月才 25 岁,就通过在买卖棉花的车辆上动手脚,诈骗了 6 万多元。
法律给了他改过自新的机会,给他判了缓刑。
没想到,他非但不思悔改,还变本加厉。
先是杀害杨艳,后又对史新进绑架碎尸,残忍至极。
临死之前,又耍起小聪明,企图逃避死刑。
回顾这几个案件,我们会发现,张得月其实是一个很聪明的人。
他的这些聪明,如果用在正道上,也会取得不错的成就。
但他却好逸恶劳,铤而走险,一错再错。
最后甚至差点把自己的亲哥哥搭了进去。
像他这样丧尽天良的人,很难想象,如果「借尸还魂」成功了,又会犯下什么人神共愤的血案。
好在,在警方的不懈努力下,杨艳案的真相,终于浮出水面。
无端惨死的杨艳,终于得到了一个公道。
而一再作恶的张得月,最终没能逃脱法律的制裁。
他的这场骗局,成了痴人说梦的泡影。
为了维护正义,警员们也付出巨大的努力和心血。
他们的智慧,同样令人赞叹不已。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但愿每个人都能把握好自己,引以为戒。
天日昭昭,乾坤朗朗。
那些自以为是的罪恶,终将无所遁形,无处可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