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我们一直在努力

为什么一定要有「离婚冷静期」:只要不再爱了就应该离吗?

大家好,我是亲密关系咨询师陈历杰。今年 1 月 1 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简称《民法典》)中,新增了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在网上引起了很多争议,知乎上也有非常多的讨论,有人支持,有人质疑。

我看到知乎上对离婚冷静期的质疑,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

一是认为该制度违背了双方的离婚自由。

二是觉得并不能实质性解决离婚率高的问题。不少人认为 30 天并不能起到真正的冷静效果,也缺乏配套救济措施,冷静期到底干啥?

三是担心拖延可能导致恶性事件的发生。对于家暴等恶性事件,如果不能及时离婚,反而有可能出现人身安全的恶性事件。

同时,一部分支持离婚冷静期的人,认为这项制度在以下方面具有优势:

第一,给予当事人 30 日的冷静期的同时,又将是否离婚的主动权赋予当事人,离婚仍是彻底的私人事务,公权力不介入其中。

第二,离婚冷静期在客观上延长了当事人的离婚程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遏止滥用登记离婚制度的「政策性离婚」现象。

第三,在应对离婚率居高不下问题上,这一改变对制度的变动较小,极少增加婚姻登记机关的行政成本。

遗憾的是,这些讨论常常沦为以发泄情绪为目的的自说自话,或者毫无共识的相互攻击,反而加深了不同立场的人之间的误解。这对真实面临「要不要离婚」这一难题的个体来说,也没有什么帮助。

作为前主管婚姻调解的北京法官,现亲密关系咨询师及律师的我,长久以来的主要工作就是帮助很多遭遇情感危机的夫妻进行情感修复,尤其是打通他们的沟通壁垒和信任危机,实现深度沟通从而找回信任与信心。

和一般情感咨询师不同的是,我并不是单纯地运用心理治疗技术共情对方、促进和解,我会结合法律与管理更理性地评估双方的情感状况和核心矛盾,尤其是涉及实际利益的冲突,如果确实分开对彼此来说是利益更大化的选择,我会引导双方完成和平分手的过程,争取把损失降到最低,尤其是减少对孩子和其他利害相关人(如彼此父母)的伤害。 

所以,在「离婚冷静期」的新规出台之后,我们如何评估它带来的影响,如何在实践中达成我们的目的,也就是冲动时能真的冷静,感情有裂痕时能及时修补,该离婚时能离成,是非常重要且值得探讨的事情。而我也希望把我从法律、心理和管理学等多个角度的思考,以及综合得出的解决方案分享给大家,希望能有所帮助。

言归正传,我今天的先导课就和大家来说说离婚冷静期出台的整体背景、其他国家的相应做法,和我们如何理性应对三个问题。

一、为什么一定要有「离婚冷静期」?

离婚冷静期,也可以称之为离婚考虑期,指夫妻双方在申请离婚时,行政或司法机关强制要求离婚当事人冷静思考一定时间,期间,根据当事人的婚姻状况及双方意愿决定是否予以调解。

2021 年 1 月 1 日《民法典》实施后,为了贯彻《民法典》有关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民政部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调整,在离婚程序中增加冷静期。新调整后的调整离婚登记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等。 

1. 那么离婚冷静期究竟法律究竟如何规定的呢?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需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存根联)》一并存档。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简单的说,给双方 30 天的冷静期时间,如果这个期间任何一方不想离,可以撤回离婚申请,或者在冷静期满后 30 天内不去领离婚证,那么都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2. 为什么要出台离婚冷静期制度呢?

这还得从目前国内的高离婚率和高复婚人数的社会大背景讲起。

首先来看看近十几年来的离婚人数情况。自 2003 年之后,因为取消了一个月审批期的规定,登记离婚夫妻当场可以拿到离婚证后,我国离婚人数直线上升,尤其是其中的登记离婚呈现出井喷现象。

加载中…

从表格可以看出,2001 和 2002 年,离婚人数分别为 125 和 117.7 万对,其中登记离婚人数分别是 52.8 和 57.3 万对。2003 年新《婚姻登记条例》出台后,总离婚人数达 133.1 万对,其中诉讼离婚变换不大,但登记离婚人数达 69.1 万对,增长率达 20.59%。2004 年登记离婚增长了 34.9 万对,增长率高达 50.51%。

自此,我国离婚人数中,其中诉讼离婚略有升降,总体人数变化不大,但登记离婚却不断増长。2019 年,民政部门登记离婚 404.7 万对,法院判决、调解离婚 65.3 万对,登记离婚是诉讼离婚的 6.2 倍!

而根据民政部提供的数据,中国的粗离婚率也在不断增长,从 2004 年的 1.28‰到 2019 年已经增长到 3.4‰。

加载中…

自 1984 年至 2003 年的 20 年间,民政部门登记的离婚比例始终在当年离婚总数的 34%-52% 之间徘徊,20 年中平均值占各年离婚总数的 40% 左右。2003 年后,登记离婚比例开始快速上升,2007 年的离婚总量是 209.8 万对,其中民政部门登记离婚数为 145.7 万对,占离婚总量的 69.4%。此后越来越高,到 2019 年时,这一比例已经高达 86.1%!

加载中…

伴随离婚人数增多的是复婚人数的悄然增加。2001 至 2004 年期间我国复婚人数呈上升趋势,但幅度较小,4 年间仅增长了 21.1%。从 2005 年开始复婚人数呈爆发式增长从 8.5 万对到 2016 年的 39.85 万对。16 年时间增长了 7 倍,创下了历史新高,尤其是 2014 年复婚人数较上一年增长幅度更是高达 30%。

而这些数据真实反应了离婚的制度约定对于离婚率和复婚率的真实影响:2003 年之后,登记离婚数呈现爆发式增长,同时复婚人数也呈爆发式增长,这表明 2003 年取消一个月审批期后,冲动离婚的情况越来越多。也正是因为这样高离婚率和高复婚人数的社会大背景,离婚冷静期才得以出台。

不过出台后,这个制度还是遭遇了不少的争议,我们先来看看争议有哪些,再来逐一分析和解读。

3. 对于离婚冷静期的利弊之争

知乎上对离婚冷静期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的担心都不无道理,不过,作为一个法律人,我很清楚任何一项制度的出台都不可能做到完美,总是有利有弊。

关于是否需要离婚冷静期,其实法律专家的普遍态度还是需要的,不管是从目前国内离婚率居高不下的大背景,还是从国外的一些成熟经验做法,不过对于利弊权衡我们也需要心里有数。

从利的角度来看,前面的数据已经表明,当前我国的登记离婚数据增长速度确实过快,而冷静期的通过客观上延长离婚程序,给了当事人进一步考虑和磋商的空间,而网友的担心虽然确实是可能存在的风险,但目前还缺少相应的数据支持,也可以通过完善救助程序等方式来进行预防和弥补。

综合起来看,离婚冷静期确实是利大于弊的,但我们也必须看到,单纯想凭着离婚冷静期一个制度,就解决所有问题是不现实的,尤其这一制度还有可能催生一些新问题。因此,需要相关的配套救济措施的完善,比如针对家暴等恶性事件的预防、执法等一系列措施,又比如有专门针对离婚冷静期夫妻的课程或者培训,而后者也是我们这个专栏想跟大家分享的。 

总体来说,离婚冷静期的实施已经初见成效。2021 年 3 月 15 日,武汉市民政局最新离婚数据显示,2021 年 1 月,武汉市共受理离婚申请 3096 对,截至 3 月 5 日,经过「30 天冷静期和 30 天办理期」,首批办理离婚登记 1309 对/月,约 58% 的夫妻申请后放弃登记。

今年 4 月,根据杭州市民政局离婚数据显示:2021 年 1 月,杭州市共受理离婚申请 2186 对。在 30 天的冷静期内主动撤回离婚申请的 16 对。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 30 天内,也就是截止到 4 月 2 日,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的有 816 对,视为「自动撤回」,实际办理离婚登记的是 1354 对。有 38% 的夫妻申请离婚后放弃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冷静期带来的撤回登记情况,再次印证了离婚冷静期对冲动离婚的抑制作用。

那有人会说,为什么离婚率高一定要解决?为什么解决这个问题,就一定要用离婚冷静期的策略呢?

二、为什么会使用「冷静期」的策略:国内与国际法律实践情况分析

1. 为什么需要离婚冷静期? 

我国的协议离婚表面上是尊重当事人的自由意愿,保障婚姻自由,但实践中,离婚当事人大都处于情绪异常的非理性状态,而在这种非理性状态下做出的意思表示,很多时候并不是完整而真实的意思表示,这样恰恰破坏了保护离婚自由的初衷。给处于非理性状态下的当事人一段时间冷静,从而恢复理性状态,才是真正的对离婚自由的保护。

而现实中,离婚的随意性主要表现在「轻率离婚」和「通谋离婚」两个方面。

一是轻率离婚。

轻率离婚是什么意思呢?其实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冲动离婚。

轻率离婚是指婚姻并没有破裂,依旧可以维持的情况下,当事人草率处理婚姻关系,用离婚的方式来解决婚姻中的矛盾。这种草率解决婚姻的方式多由于当事人对婚姻缺乏正确的认识及一定的责任心。

2003 年颁布的《婚姻登记条例》取消了审批期的规定(2003 年之前离婚需要有一个月的审批期),中国事实上变成了世界上离婚手续最简便、离婚最快捷的国家之一,离婚夫妇当场就可拿到离婚证。不少冲动的夫妇晚上吵架,第二天早上离婚,到下午就后悔了。 

根据我国实践数据统计表明,大部分的离婚夫妻婚姻存续时间较短,2/3 的婚姻存续时间不足十年。一般来说婚姻的矛盾集中爆发在婚姻初期及产后一年。以上海浦东区为例,2017 年浦东区共有 11426 对夫妻离婚,其中 3119 对为 80 后夫妻,而结婚一年内离婚的有 507 对。

这样的闪婚闪离的根本原因还是在于轻率冲动,缺乏对婚后生活的心态调整和困难准备。我当时在北京基层法院就遇到很多这样的离婚夫妻,婚后的茶米油盐的琐碎及生养小孩的挑战,让很多的年轻夫妻面对生活的巨变准备不足,尤其是生完孩子后如果双方父母帮着带,两代人或者两家人的矛盾加进来,很可能撕得鸡飞狗跳,无所适从。

很多年轻的 80、90 后都是独生子女,被父母娇养长大,缺乏做家事及协调家庭内部关系的能力,小事闹大,冲动之下把婚姻推向末路。 

① 节后的「扎堆离婚」

比如节后「扎堆离婚」的怪象,背后的原因也让人啼笑皆非,为去谁家过年,礼物或红包给多少,如何接送和住宿,而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却成为婚姻破灭的导火索。

节后的离婚高潮现象也从另外一个角度证实了冲动离婚的现实可能性,而伴随着轻率离婚的是夫妻双方在经过一段时间理智回笼后的复婚。

从轻率离婚的负面影响来看,这样的轻率离婚和复婚很容易形成「示范效应」,造成比较糟糕的社会影响,尤其是造成了很多人的婚恋观的混乱。

②「只要不再爱了就应该离」

比如很多年轻人就越来越笃信,「只要不再爱了就应该离」,但是如何来判断不再爱了呢?全凭感觉!今天卿卿我我,代表感觉还在。明天一场冲突,那么就是「不爱」了。 

但从咨询师的角度来说,这样的「爱情观」恰恰是过度自我中心的表现,因为婚姻本来就是需要磨合和妥协的,冲突与情绪卷入在所难免,连婚姻大师米纽庆都说,即使最美好的婚姻,一生中也会有 200 次离婚的念头,50 次掐死对方的冲动……

③「爱不爱全凭感觉」

而至于「爱不爱全凭感觉」的爱情观反而是不成熟的表现,美国管理大师斯蒂芬柯维提到过一个非常经典的案例,他有一个学员曾经和他抱怨,他已经不再爱自己的妻子了,却也不想伤害对方,不知道该怎么办。

柯维教授直接回答,「去爱啊。」他学员愣了一下,强调道,「老师,您可能没听清楚我的问题,我是说我已经对她没感觉了,不爱她了。」柯维也强调道,「我听懂了。不过爱是一个动词,是积极的,感觉」的爱是「动词」的爱结出的果实。所以你如果不想伤害对方,可以选择去爱。」

这个故事给我的启发很深,也是我做咨询时经常提醒我的学员注意的问题,当他们认为爱是被动消极的一种状态时,或者认为自己不得不的时候,我都会告诉他们柯维教授的这个故事,并指出,是我们自己在撰写我们自己的爱情剧本——「爱是一个动词,是我们主动选择的结果。」

④「出轨只有 0 次和 N 次的区别,不要给对方任何机会」

而现在比较流行的「爱情都是假的,只有利益才是真的」,或者「觉得不爱了就离开,为什么要忍受」,或者「出轨只有 0 次和 N 次的区别,不要给对方任何机会」,其实都是被轻率离婚和不断攀升的离婚率误导的结果。

从我做亲密关系咨询师的实践来看,也确实有这样的体会。不少来访者之所以找到我咨询,恰恰是经历过冲动离婚的前车之鉴了。

比如有的来访者在第一段婚姻中如果遭遇出轨,她们会毫不犹豫地选择离婚,不给对方任何挽回的机会,并且也会非常笃定认为自己是受害者,但是随着第二段婚姻再次遭遇类似的事情,她们的冲动便少了很多,而开始找我梳理自己内在模式的问题,以及如何面对人性和婚姻的复杂,而在这个过程中,她们也经常感叹,陈老师,如果我在第一段婚姻中就有这样的反思能力和冷静权衡利弊的智慧,可能就不至于走到今天了。

所以,通过冷静期来减少轻率离婚的比率确实很有必要。

二是通谋离婚。

通谋离婚指的是双方当事人同时做出虚假的意思表示,串通合谋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合法离婚手续,共同欺骗登记机关,并向对方做出离婚后再复婚的承诺,以骗取离婚,从而达到某些个人目的,即所谓的「假离婚」。

通谋离婚的目的很多,有的因为政策原因:为骗取拆迁安置补偿、为骗取低保金、为骗取房贷优惠等等;还有的是为了逃避法律责任,最常见的是「假离婚真逃债」。 

2014 年我国复婚人数高达 29.87 万对,比上一年度增长高达 30%。联系我国现实情况可知,盖因 2013 年我国政府出台了房地产方面的政策「国五条」,对在直辖市、省会城市等地购房实施限购、限贷等一系列措施,而很多人为了更多地买房,甚至参与炒房,于是选择跟伴侣离婚来获得购房和贷款的资格,成功后再复婚,这就是我们所说的「通谋离婚」。

「国五条」的出台直接导致 2013 年的离婚率出现一个小高峰,更是导致 2014 年的复婚人数更是暴增 30%,由此可见其中多数为假离婚,其原因不言而喻。

曾有房产中介算过一笔账用 2016 年 10 月之前的政策,贷款 300 万买房,用首套房的贷款利率比二套房的利率少还 80 多万,相当于一个平均收入的北京人「不吃不喝白干 10 年」。

无论「轻率离婚」还是「通谋离婚」都是对离婚自由权的滥用。造成高离婚率与高复婚率的两大推手:

轻率离婚还会导致大量的单亲及组合家庭,给社会增加负担,成为社会的不安定因素。 

而对于通谋离婚,众所周知,在法律层面,没有假离婚的说法,只要登记离婚,就具有了公示效力。

离婚期间,夫妻双方的权益不受法律保护,具有极大的法律风险,极易引发纠纷,浪费法律资源。同时,这种不当得利,破坏了社会管理秩序,极大的损害了第三人及国家的利益,既触碰了道德底线,也有损法律权威,需要进行有效管理。

2. 除了中国,其他国家也有「离婚冷静期」吗?

而从国外的司法实践来看,对于离婚调解制度比较成熟的国家,基本都有各种各样的「离婚冷静」制度,只是根据国情与文化表现会有所不同。

我整理了一些国家的离婚冷静期规定,大家可以看看下面这个表:

加载中…
加载中…

从上面的表格中,可以看出一些国家对于离婚冷静期都是比较赞成的,并且在程序上和救济途径上做法比较完善,对于如何避免轻率离婚对于未成年子女的伤害也是尽可能地用制度保护,这些都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

3. 「离婚冷静期」既然已经落地,普通人应该如何应对?

尽管对于离婚冷静期的争议还在继续,但靴子已经落地,如果从制度的层面上看,不如把重心放在呼吁配套的预防和救济程序的出台。

而对于真实面对这个问题的朋友,我的建议比较直接,与其去争论对错,还不如踏下心来好好研究,利用离婚冷静期来做好冷静工作,能够避免轻率离婚和实现情感挽回是最好,但即使不能挽回,也能实现好聚好散。

1. 提出离婚或被离婚,要开始理性对待

对于提出离婚的一方(也可能是双方协议好了),可以利用离婚冷静期好好审视一下自己到底是真离婚还是冲动离婚。

我也会在接下来的专栏中,帮助大家认真梳理和准确的判断自己是不是冲动离婚?并且会给出大家详细的评估要点与步骤,让你对自己的离婚走到了哪一步做到心中有数。

而对于被提出离婚的一方,更是可以利用这一段时间来积极地进行挽回的尝试,按照专栏里提出的要点去真正了解双方的需要的差异在什么地方,也可以去寻求专业的指导和帮助,让你利用这最后的机会尽可能实现情感的修复。

2. 有效利用,让自己冷静、真正想清楚。

对于如何利用好冷静期,这是我们这个专栏的核心要点。

除了有理性的态度以外,还需要切实可行的方法与步骤来帮助身处困境的朋友们看到曙光与方向。

就像我前面提到的,如果通过理性评估后发现自己确实是冲动离婚,那么你可以跟踪我的课程的情感修复部分认真的去践行修复行动,并且还可以学习亲密关系沟通的要点,重新让爱流动起来,逐步的走出婚姻的幻灭期,慢慢找到两个人共同的利益与需要,实现情感的挽回。

当然,如果你通过理性评估发现自己确实已经想得足够清楚,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成熟决定,那就尽量实现好聚好散。通过了解离婚的法定程序和跟着模板写好离婚协议书,最后跟着我的实践经验总结出来的建议,逐步完成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利害相关人保护的谈判,并且尽量做好离婚后关系的重建和个人心态的重建,真正实现离婚后,成为更好的自己。

参考文献及材料:

1. 周黄娟.论离婚冷静期制度[D].安徽:安徽大学,2019.

2. 马忆南.离婚冷静期是对轻率离婚的限制和约束[J].妇女研究论丛,2020,4:103-107.

3. 民政部官网

4. 假婚姻现象多发,中介:办假离婚等于增加 10 年收入[EB/OL].http://news.ifeng.eom/a/20170620/512832690.shtml,2018-09-02.6

赞(0)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知乎盐选会员精选文章 » 为什么一定要有「离婚冷静期」:只要不再爱了就应该离吗?

评论 抢沙发

  • 昵称 (必填)
  • 邮箱 (必填)
  • 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