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死去的第十年,钟朗还是孤身一人,可我不想再让他孤身一人了。
1
我跟在钟朗身后絮絮叨叨:「小钟啊,今天下午的相亲你还是去吧。」
他推着购物车,正在挑货架上的火锅底料,左边是清汤,右边是红油,他翻了一会儿,最终把两包都丢进了车里。
他没理我,可我没放弃尾随。
下一秒钟朗推着购物车拐了弯,我抄近道横穿过货架,又顺利黏在了他后头,像个小尾巴。
他依旧没理我。
后来,他车轱辘一转,拐去了水果区,大面积铺开的时令水果是橘子,黄澄澄一片,散发着甘甜香气。
「钟朗,」我语重心长叫他,「你总不能一直这样。」
他已经开始往袋子里装橘子,不应声也不回头,像过去一直做的那样。长久以来我们都保持着这样的状态,我叽叽喳喳跟着他,而他沉默做自己的事,浑然不觉我的存在。
遇见了邻居家阿姨,对方同他热情打招呼:「小钟,又来买橘子啊。」
钟朗温和地笑了笑,点点头。
阿姨也知道他是个闷性子,不多寒暄,扯了袋子也来装橘子,嘴里说着:「我老看你买橘子,寻思着应该挺甜的吧,我也买点儿尝尝。」
我下意识转头过去看钟朗,他正在将袋子放进购物车里,没扎口,滚出来一个,捣乱似的掉进角落里。
因着这一点插曲,谈话自然没了下文。
我看着他在收银台前排队的背影,驼色大衣,戴白色口罩,露出来的一双眼睛安静地敛着。
钟朗今年已经 29 岁,马上要迈入三十而立的大关,在没有我陪伴的十年里他孤身一人活在这物转星移的人世间,3650 天对于世界来说真的不太够看,而人类寿命里又有多少个十年。
我感谢他没忘记我,可我真的希望他买橘子是因为橘子色泽动人,或者味道新鲜。
而不想仅仅是因为,我生前最喜欢橘子。
2
我又回到奈何桥,孟百川在桥下扎了个小板凳,面前照旧排了一个长队,他懒懒散散地叫号,被叫到的人去小助手那里领忘川水。
我蹲在旁边看了一会儿,孟百川每天不是在接待亡魂就是在接待亡魂的路上,不知道工作了几百年,他见过的生生死死太多了,像我这种被车撞的死法简直不值一提。
他经验丰富,可也没办法渡我,起初我整日整日的等,可根本没有我的号,孟百川当时摇着扇子跟我语重心长道:「你这种情况我在前任孟婆的工作笔记里见过,可惜她语焉不详,可能等到一个合适的时机,你就能解脱了,耐心点。」
鬼魂可以在人间四处游荡,因此我巴不得那个解脱的机会永不到来,这样我还可以每天跟在钟朗旁边,他看不到我固然可惜,可我想多看看他。
就这样看了十年,从钟朗上大学看到他毕业工作,从实习生升为主治医师,从青涩安静的少年长为成熟稳重的男人。十载春秋听来漫长,但于我这种亡魂来说,还能停留在人世界的每一天都算意外嘉奖,又怎么会嫌多。
工作间隙里孟百川瞥我一眼,毫不意外的发问:「又去看你男人啦?」
我点点头。
孟百川摇着他那把破扇子,煞有其事地叹了口气。
「刚才过去那个,瞅见没,」他遥遥指了指人群中某个白衣女生的背影,「跟你死得差不多,见男朋友的路上出了车祸,哭得那叫一个肝肠寸断。」
送走一茬亡魂,小助手擦了把汗,掀开汤锅看看煮好了没,热气在空中氤氲开来。
女生哭得有多惨我没看见,但我看见她远去的背影,沉默而空洞。喝过忘川水的死者会扫清一切记忆,爱或恨无论有多么刻骨铭心,到头来都化成虚无,跟着汤水吞进腹里。
孟百川合了扇子起身,往咕嘟咕嘟沸腾的汤锅里洒了一把佐料,嘴里嘟嘟囔囔的,我分辨了一会儿,听出他说的是「这都是什么事儿啊……」
这都是什么事儿,我也想这般质问。
3
我死在 19 岁,很年轻,很无限可能的一个年纪。
和钟朗考进同一所大学是我整个高中的梦想,很多个被数学题折磨得死去活来的夜晚,我在纸上不断重复写着:我要和钟朗在一起。
不写「想」,因为「想」更多带有不确定性,好像人站在月亮底下抬头望。我用「要」这个字,更强烈,更笃定,更配的起我炙热强烈的渴求。
那时候已经文理科分班,我学文他学理,楼与楼之间隔着物化生与政史地的鸿沟,然后跟不确定的未来相比,这五分钟的下楼时间并不值得一提。
这个世界太大了,充满未知,我想要握紧一点确定性,所以没日没夜的努力,最终成功和钟朗考进一所大学,命运扑棱着翅膀要朝不同的轨迹远走,我终于将之拽了回来。
像一场无厘头喜剧,笑也带着无可奈何。钟朗和我被分到不同的校区,见面要坐快一个小时的地铁。
我在电话里抱怨,钟朗的笑声里穿插着地铁播报站台的电子女声,他跟我说:「没关系,我来找你。」
这简直是我人生中最快乐的一年多,我在梦想的大学里读书,拥有很多的自由与爱,喜欢的人会跋涉一个小时送来新开的栀子,带着新鲜的露水与馥郁的香气。
所以那场飞来横祸简直不识好歹。
是送货的大型卡车,突然从身后拐出来,在撞上我之后为了获得保险公司理赔,甚至倒车再次碾了过来,我从书里读到「粉身碎骨」,但你其实是很难参透它到底是种什么样的体验,所以算是幸运还是不幸,我获得那稀少的亲历机会,但宁可不要这种稀少,毕竟谁愿意死得面目模糊,血肉淋漓。
以这种难堪之姿死在钟朗校门口,也不怪我蹲在奈何桥头骂了三天三夜。
骂得没力气了,我开始哭,哭得撕心裂肺,嗓子都接近失声。
我没有办法接受也没有办法想象,生命终止后我要怎样存在,我的父母该怎么办,钟朗又该怎么办。
我的人生好像一本戛然而止的乐谱,心潮澎湃的高潮断在某年某月,再无唱响可能。
孟百川跟我说,喝了忘川水之后一切都可以解决,死者将扫除旧忆,转世投胎获得新生。
可我连这一点都做不到,我没办法获得那一碗解脱,于是只能做整日游荡的亡魂。
这十年里我的父母有了新的孩子,我曾扒在婴儿床的边沿看她冒着鼻涕泡,浑身透着可爱的粉色;我的朋友在不同的城市生活,或平淡安逸,或事业有成;我的恋人成长为优秀的主治医师,治愈无数病患。
可他没忘记我,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4
起初那几年里我其实挺自私。
不想让他删除我的照片,不想让他换掉情侣头像,不想看见他和别的女生走在一起,如果有天他和别人暧昧,老天,我简直无法想象。
而钟朗也确实没有那么做。
与我的合照始终摆在他的桌面上,头像因为工作原因换成了更严肃的,钟朗这个人,名字里虽然有「朗」,但其实严肃又认真,一点也不开朗,经过我的事情之后,他更加沉默。
我在玄关目送他上班,夏季的白昼好长,可他总爱加班,根本赶不上落日。
钟朗不爱开车,回家的那条林荫路总是有我们一前一后的身影,路过嬉笑打闹的孩童,也路过摇扇乘凉的爷爷奶奶,月光顺着林叶的缝隙漏到地上,我踩着细碎的影子观察钟朗的情绪。
有时候他会开心一点儿,可能是手术大获全胜,或者喜欢的乐队发了新专辑。
有时候他连背影都透着难过。
可我太没用了,我连在路边买个冰淇淋哄哄他都做不到。
这种挫败简直是我有限人生里的巅峰级别,它不像是数学题,做不出来也有答案,或者可以请教别人。我孤立无援,没人能告诉我怎样穿过生死的界限触到恋人的脸。
转机发生在我离开的第五年。
钟朗遇上一起医患矛盾,我眼睁睁看着病人家属握着一把水果刀捅过来,通红的眼眶暴露他病入膏肓的疯狂,那一瞬间我吓得连尖叫声都发不出来。
经历过死亡的人对死亡有天然的恐惧,我体会过骨肉分崩离析的痛苦,所以目睹的时候简直要疯掉。
钟朗躲避得很快,可还是被捅伤了腹部,手术做了三个多小时,出来的时候转了重症监护室。
麻药还没过,钟朗尚在昏迷,面色苍白陷进被褥里,整个人脆弱得仿佛下一秒就能消失。
在他清醒前的几个小时里,我整个人处于麻痹的状态,脑子是木的,无法思考,无法动弹,只要稍稍低下头看他一眼,我就痛得仿若浑身骨头错位。
我想见他,亦步亦趋的这五年我连梦里都是钟朗的背影,可我踏着慌乱脚步走上前时,一切又都碎成虚无。我当然想真真切切地触到钟朗的气息,同他再见上一面,一分钟也没关系。我没有选择的权利,也没有那种幸运,一分钟于我都算妄想,走投无路的人是不敢再憧憬更多的。
可这场重逢发生的场景不能是奈何桥头。
我死得太早了,还没能体验到人生后续的快乐与痛苦,所以我没有立场也没有底气去给生活下定义,去探究死亡与活着哪种结局更值得。但我很清楚:我想让钟朗活着。
我没有机会去拥抱的生活,起码钟朗要完完整整的体验。
所幸钟朗很快就醒了过来。他的父亲早早去世,母亲心脏不好,受不得刺激,所以钟朗选择对母亲隐瞒下来,请了护工照顾。
有次午睡醒来,护工歪在旁边的陪床打盹,钟朗抿了抿嘴,最终没有选择叫醒他,挣扎着要起身去厕所。
伤口还没长好,动一动就牵扯得生痛,钟朗那么一个不怕疼的人,硬生生扶着床沿缓了好几分钟,额头布满冷汗。
我想要帮帮他,其实只需要有个人搭把手事情就会简单很多,但我只能看着自己趋向透明的手陷入沉默,掉进无力挣扎的绝望沼泽。
一地泥泞。
我没有办法触碰我的恋人,不能牵他的手,无法拥抱也无法亲吻,我的碎碎念在到达他之前就被无形的屏障拦截,这层屏障的名字叫做,阴阳两隔。
那天护工在钟朗倒在门旁的时候终于被惊醒,伤口挣破,纱布渗出血来。护工吓了一跳,边摇铃叫护士边数落他:「怎么不知道叫我一声。」
钟朗只是摇了摇头说:「不想麻烦你。」
伤口花了三个月的时间长好,钟朗继续工作,生活,身体健康,只是腹部留了道疤痕。
好像只是生活开了个玩笑,除了那道疤痕无法恢复,世界依旧照常运转。
钟朗依旧孤身一人,时常加班,不爱开车,走长长的林荫道回家,路过万家灯火,开门时一室黑暗。
可我再不能接受这种平静了,我以前是彻头彻尾的自私鬼,阴阳两隔也想霸占着钟朗,用他的孤独证明这份爱绵长而永恒,沉默而坚定。
可这孤独太冷太难捱,我该有长进,圈着糖果不放是小孩子的做法,我怎么能够固执地将钟朗拉进我覆灭的人生里,并要挟他永远不能越狱。
解脱,我该让他解脱。
我能让他解脱。
5
我知道孟百川有办法。
我认识他时,他就坐在奈何桥下暴躁地叫号,这么多年从一而终,不知道这份暴躁从何而来,又持续了多久。
「这份工作不是挺好的吗,」我不解发问,「清静又闲散。」
孟百川当时正翘着腿写工作报告,嘴里还叼着根狗尾巴草,分神瞥了我一眼:「你懂个屁。」
「我确实不懂,」我诚实回答,「我也是第一次当鬼。」
可能是我看起来实在可怜巴巴,激起他小小的同情,于是孟百川吐了狗尾巴草,把写得鬼画符一般的工作报告「啪」一声合上,破天荒跟我聊天。
「人类里分很多种,有的喜欢一成不变,有的酷爱惊险刺激,有的人终其一生都在做不喜欢的事情,有的毅然决然选择以兴趣为生。」
他打了个响指,看起来很酷。
「如你所见,这些没有高下之分。反正人生短短几十载,糊涂着过还是清醒着过,对于历史来说都是一样轻的沙砾。」
我不懂,换了个问题:「所以你喜欢刺激?不想做这份工作的话,为什么不离开呢?」
他冷冷哼了一声,又缩回躺椅上,转了个身用后背对着我。
「惩罚还没结束,我走个屁。」
我似懂非懂地点点头,明白他大概是犯了什么错,被流放到孟婆的职位上。
他总是情绪多变,心情好时跟我聊一点地府里的八卦,心情不好时就翘着腿翻书,时不时搅两下旁边的汤锅,把本该下锅的糖浆自己喝掉,于是那天来超度的亡魂喝汤时都皱着眉头。
我挑了个他心情好的时候,狗腿地端茶递水,捶肩捶背,孟百川都不用掐指一算,斜了我一眼凉凉道:「您老有何贵干?」
我不跟他卖关子,直接挑明:「我想见钟朗。」
他眉毛都不皱一下,懒洋洋地开口:「行啊,见一秒钟他折十年寿。」
我「嘶」了一声,实在被这个代价吓到。
「你好端端的要见他做什么,」孟百川合了扇子,眉头微皱着,「哪怕真的见面了,你也无法改变自己已经死亡的事实,给他希望又让他亲眼看见你一点一点消失——你这不是耍流氓吗?」
我松开按在他肩膀上的手,无力地垂下头。
「我知道没法改变什么,我只是——」我轻轻叹了口气,「我只是不想看他这样下去了。」
「这十年里他看起来是过得不错,事业有成,身体健康,可他活得一点人气儿都没有。」
「因为我们曾经是最亲密的关系,所以我实在太了解他了。这种细微的差异在旁人看来没什么重要的,可我知道真的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抱着对一个无法挽回之人的思念勉强度日,十年可以撑下来,那二十年呢,三十年呢?」
这样阴郁的,沉默的,没有起伏的人生,每天都像走在雾气弥漫的森林里,淋一场场无止期的梅雨。
孟百川无声地看着我。
「所以求求你了,我只是想见他一面,劝劝他,他那么听我的话,我想让他好好生活,不要再等我了。」
那天孟百川在桥下坐了好久,沉默着喝空一坛桂花酒,那还是前年秋天时我们一起埋在树下的。
他摇摇晃晃起身,走向我,眼睛像一眼深潭。
「你赢了。」
6
睁开眼时我置身于烟熏火燎的烧烤摊,空气里充满蘸料辛辣而迷人的香气。
店铺巨大的牌匾上写着「王姐烧烤」,边上一圈五颜六色小彩灯,在大学城里这样的烧烤摊随处可见,从名字到装潢都写着烂大街,辨不清具体位置。
手机前置镜头照出一张熟悉的脸,放荡不羁的平头,耳垂上夹着一枚银色耳饰,抬手时胳膊上一小片刺青从衣袖里漏出来。
我知道这是谁了,周时祥,钟朗的高中同桌,后来跟他进了同一所大学,是很好的铁哥们。
孟百川说他给我三次机会,随机附到与钟朗有关的三个人身上,时效一小时,被附身的人会抹掉这一小时的记忆。
我抱着手机暗喜,第一次机会就附到他好哥们身上,孟百川也太给力了。
环顾一下四周,我现在认出来这是钟朗大学时学校后门那一趟小吃街,他曾带我来过。
一提啤酒在面前被撂下,熟悉的身影在我对面落座。
「冰啤酒卖太快,这个是刚补上的,不是很凉,凑合喝吧。」
我设想过很多和钟朗再次见面的场景,明白不切实际,但还是不停想,也许哪天两个世界之间的屏障消失了呢?也许我穿过时间隧道改变过去了呢?提前想一想,以免到时候手足无措,只会说一句好久不见,那也太不酷了,一点也不像我,钟朗也会觉得好笑吧。
千千万万个「也许」里面,从来没有一个是现在这样,我以另一个的面貌和他相对而坐,钟朗穿着件宽松白 T,年轻而干净,完全可以混进周围的男大学生堆里,他拆开一次性筷子,皱着眉检查上面的倒刺。
夜风舒徐,喧闹声此起彼伏,世界却安静得好像只剩下这一张小小的桌子——反复使用后油渍透渗进去,怎么擦都脏兮兮的,但眼下却根本不重要了。
「怎么不吃?」他问我。
我努力眨了眨眼,把那点泛起来的酸意收敛回去。
「嗯,马上吃。」
我警告自己不要露馅,不要掺杂个人感情,这一个小时里我是周时详,也只能是周时详。
「周哥,你今天找我为了什么我也知道。」
我诧异地抬头,对上钟朗认真的视线,过后很快反应过来。
今天这场饭局是周时详约的,目的是撮合自己的表妹和钟朗。
「之前你提了几次,我也都拒绝了,今天正好借着咱俩吃饭,我再认真跟你说说。」
钟朗喝空一罐啤酒,再放下时眼眶红了一圈,他舔了舔唇,勉强扯出一个笑。
「我忘不了方寻。」
心脏猛烈地颤了颤。
「为什么,」我忍下喉头的干涩,努力发问,「十年了都,十年了。」
隔壁桌在玩真心话大冒险,面目年轻,大概都是附近的学生,他们正怂恿一个小男生去要别人微信,二十出头的年纪,勇气和快乐都是无限供应。
我和钟朗在这样一片愉快的气氛里沉默着相对而坐,突兀而刺眼。
钟朗又喝了一罐啤酒,他这次喝得很慢,可能是在酝酿接下来的话。
「我负责的一个病人,癌症晚期,靠化疗拖着命,家属一遍遍来求我,跪在地上,问我能不能给她爱人做手术。」
「已经晚期了,做手术也无济于事,我一直跟她这样说。但她不信,对我破口大骂,说我没同情心,冷血,根本不懂失去是什么滋味。」
钟朗揉了一把脸,声音沉沉的:「我工作这么多年,被骂简直是家常便饭,从不放在心上,这次偏偏还就委屈上了,我当时想说,我怎么不懂,我太懂了,失去这件事就跟吃饭睡觉一样,从方寻走的那天我每时每刻都在经历。」
我想伸手摸摸他的头,可我不能。
我不是那些兴高采烈玩真心话大冒险的年轻学生,我年轻过,恣意过,但已经死了,有幸偷一点时间而已。
钟朗是一个情绪从不外漏的人,我想他今天可能真的喝了太多了。
「所有人都走出来了,连……方寻的父母都有了新的孩子新的生活,你怎么就偏要这么倔。」
他突然情绪激动地反驳我。
「就是因为所有人都走出来了,所以我才不能忘记,不然这个世界上就真的没人记得她了!」
说不触动是假的,听见钟朗红着眼眶在对面说「不能忘记」,我所有的决心就都摇摇欲坠。
「那个癌症患者,今天走了。」
「这十年里我救了不少人,也有很多患者最后离开这个世界,你们都说我应该看淡生死,我自己也这样觉得,但是周哥,但是——」
钟朗抬手按了按心脏的位置,表情痛苦。
「这里,疼。」
「我想到方寻死在我眼前,就差一点我就能拉住她,心脏就疼得缓不过来。我救了很多人,可我救不了她。」
我咽下一口酒,回味苦涩。
「钟朗,如果方寻还在,她看到你现在这样会开心吗?已经是定局的事情无法改变,你再怎么痛苦,也只是折磨自己,试着接纳新的生活新的人吧,万一呢?」
「没有万一,」钟朗摇摇头,「周哥,不会有的。」
「我跟方寻也是你一路看过来的,我们是这么多年的朋友,我感谢你当年在我犯傻时拦了一把,但你今天说要给我介绍新的人,让我去跟别人在一起,我没办法答应。」
犯傻?什么犯傻?
我愣在那里,调动了周时详的记忆。
我出事后的第七天,钟朗参加完葬礼,回了学校。
他一整天都躺在床上,不说话,也不吃饭,像一具没有生气的尸体。
晚上的时候周时详终于看不过去,硬拉着他要去吃饭,挣扎间钟朗的衣袖卷了上去,露出一小片疤痕,一闪而过,但周时详敏锐地觉察到。
他强势地拉开钟朗的衣袖,大大小小的疤痕遍布臂,有的已经结了层浅浅的痂,有的伤口还湿润着,血丝渗出来。
「你什么意思?」他颤抖着发问,「想自杀吗?」
钟朗只是沉默地把衣袖捋下来,很轻地摇头,说不知道。
周时详在床边守了一夜,没敢合眼,怕他做傻事,凌晨的时候钟朗翻身坐起来,他们在黑暗里安静地对视,然后周时详拍了拍钟朗的肩膀,跟他说:「都过去了。」
钟朗搁在桌子上的小臂一片光洁,十年真的太久了,疤痕早已淡去。我定定地盯了一会儿,抬头猛地喝了一口酒,眼泪就这么掉下来。
7
第二次睁开眼。
医院的玻璃大门倒映出模模糊糊的身影,黑色的长直发,洁白连衣裙,手里握着的手机正在发出规律的「嗡嗡」声。
我按下接听键。
对面是熟悉的声音:「薇薇啊,你到医院了没?」
是周时详,我对着玻璃门捏了捏脸,确认我现在是他的表妹周薇,周时详一心想要撮合的对象。
「你到了就行,钟朗办公室在三楼,我已经提前跟他说了,让他一会儿带你吃个饭什么的。」
那么钟朗已经知道了?我好像松了一口气,这算不算一种松口,难道说上次烧烤摊上的对话还是起了一点作用?
上楼的时候我调取了周薇的记忆,她是个很漂亮的姑娘,性格也温柔,去年来这个城市工作,前段时间出了一个小车祸,这才认识的钟朗,此后无法自拔地坠入爱河。
在此之前已经托周时详帮忙好几次,但都被钟朗拒绝了。
温柔又勇敢的姑娘,我敲门的时候叹了口气,钟朗你真是好福气。不过这样也好,第一次恋爱就让你遇见我这么任性的,可能见见别的风景,回头就知道我根本不算什么。
但心为什么这么疼呢。
门被打开,钟朗捏着眉心出现在门后,一副疲惫的模样。
我吓了一跳,立刻关切问询:「钟医生,你没事吧?」
看见是我,他露出一个疏离的微笑,避了避让我进去。
作为方寻的时候我从来没见过他这副表情,他从来都是温和地看着我,有时候会有点无可奈何,在我犯傻或者任性的时候。
这落差也太大了。
他接了一杯水放到我面前,半杯热水兑半杯冷水,到手时温度正正好。钟朗就是这么一个人,恰到好处的体贴全是出于社交礼貌,等你接近时会发现他根本不是近在咫尺,触手可及。
「周小姐,」他礼貌对我颔首,「找我有事吗?」
时间在他身上留下了一点痕迹,我出神地望着他,只觉得钟朗这双眼睛越发沉稳了,像藏了一口冷泉。
「没事……就不能来找你吗?」
我一记直球让钟朗无话可接,气氛陷入短暂的沉默。
我想起了我有目的,且时间有限,需要抓紧时间袒露心迹,慌忙开口:「钟医生,你快下班了吧,要不我们去吃个饭?」
钟朗皱了皱眉。
他一皱眉我心就悬起来,双脚也像踩不到实地一般,从心底里升腾出担忧。
我真的可以成功吗?
他看上去,像是完全抗拒新的接触与试探。
「周小姐,没什么事的话还是请回吧,我今天有点忙,就先失陪了。」
他真走了,洁白的衣角消失在门后,仿佛我是什么洪水猛兽,这段见面如此仓促,凑不齐五分钟。
我徒劳地握着手里的纸杯,低下头时热气熏了眼睛,眼眶热热的。
原来追人这么难啊。
原来作为别人追前男友这么难啊。
在别人眼里很轻松的「解脱」,于钟朗而言像是从未设想过的可能。
这个世界上每秒钟都有人分手,有人失恋,有人告别旧牢笼,有人投奔新生活。「活着」是一种实时更新的状态,今天你想这么过,明天你又想换一种过法。
怎么钟朗就偏偏十年如一日地抱残守缺,死磕着不愿意走。
到底是我太值得,还是他真的愚不可及。
钟朗在工作,我不能去打扰他,可我又不甘心就这么走掉,索性就这样等着。
等到他真的下班时,外面已经下起了大雨。
钟朗回办公室拿东西,看见我时很是错愕,我站起身,慌张地和他对视。
雨声和着风声,嚣张地冲撞着玻璃。
我赌他一定会心软,而钟朗也不出所料,拿了东西之后看了我一眼。
「走吧,雨下太大了,我送你回去。」
坐上车时,距离失效只剩十分钟,我很清楚这次机会依旧要被浪费掉,可我不死心,哪怕十分钟也想再做一次垂死挣扎。
「钟医生,你知道我怎么想的。」我直直望过去。
钟朗神色未变。
广播里放着安静舒缓的音乐,外面的雨声听起来就显得太过暴躁了。这场暴雨没淋到我身上,我却感受到那种凉意,奇异地平静下来。
「第一次见面我就觉得钟医生你很特别,医院里很吵,人也多,但我几乎没费力气就一眼看见你。」
这都是周薇早就构思好的告白,内心排练了无数遍,以至于我能毫不犹豫地复述出来。
「你太……干净了。我这么说也许很奇怪,但找不到更合适的形容词。怎么说,现在的人都挺浮躁的,你跟他们都不一样,挺……遗世独立的。」
周薇喜欢上钟朗简直毫不意外,他们相遇在走廊,她脚受伤,拄着拐杖跌跌撞撞,是路过的钟朗扶了她一把。
眼前男人有着一张淡漠脸庞,嘴里却提醒她小心点。
属于那人身上的消毒水味明明在医院里是烂大街的存在,她却硬生生嗅出几分心动。
我作为局外人阅览着这些回忆,胸腔酸涩得如同饮下一杯柠檬原浆。
「但其实我知道,像你这样的人,内心往往有属于自己的的一方世界,」我认真地望着钟朗,「我想试试,看看我能不能走进去,看看你能不能接受我,失败我也认了,但万一成功了呢?」
还剩五分钟。
路上的行人三三两两,撑着伞依旧淋成落汤鸡。暴雨天路边的商铺就变得温暖可亲起来,甜品店和咖啡厅有着暖黄灯光,踏进去呼吸的第一口空气一定是甜蜜的。
钟朗望着这些街景出神,在我说出刚才那些话的时候他就将车停靠在了路边,很郑重,也很认真。
「周薇。」他这次没客客气气叫我周小姐。
「你是周时详的表妹,我不知道他有没有跟你提过我以前的事。」
「我知道,」我不等他说完就干脆地表态,「你有一个难以忘记的前女友,这并不劝退我。我相信你需要一个契机,或者什么新的人,把你从过去里捞出来。」
所以快忘记她吧,求你了,钟朗,求求你。
沉溺在旧忆里太傻了,你那么聪明,怎么就参不透这个道理?
还剩三分钟。
钟朗唇角出现一抹淡淡的微笑,他遥望着路边那间粉色装潢的甜品店,喃喃道:「不是前女友。」
「我从来没觉得我们分手了,这没道理。」
「她以前爱吃这家店的泡芙,后来我每次路过看到都会想起她,有时候还会买一点。」
「类似的事情还有很多,她喜欢吃橘子但又不喜欢剥皮,不能吃辣但吃火锅非要点红油,所有那些喜欢癖好我都记着,并且会一直记着。」
两分钟。
「没有人可以接受自己的另一半心里始终住着另一个人,我清楚这一点,所以绝对不会再踏足一段新的感情,这对所有人都不公平。」
我搭在膝盖上的手抓紧了,觉得窗外的雨声怎么越来越响,后知后觉这场暴雨愈演愈烈。
干燥了整整一个月的城市偏偏今天下起雨,仿佛再不能承载更多湿润。我觉得钟朗心里一定也下了场雨,更汹涌,也更宁静,噼里啪啦宣泄他所有口不能言的悲伤。
我艰难开口,每一个字都像是硬挤出来的,它们滑过我的喉头,生痛。
「你总不能,为了一个已经死了太久的人,耽误自己的一辈子。」
一分钟。
钟朗没有说话,他甚至没有因为这句显失礼貌的冲动言语指责我,他宽容地,冷静地,沉沉地看着我,我从他有如深潭的眼神里读懂他的意思:为什么不可以呢。
计时结束。
8
在孟百川位于奈何桥下的小木屋里,我似睡非睡躺了三天。
鬼魂可能不会有真正意义的睡眠,更多时候我只是闭着眼睛发呆,偶尔察觉脚步声的逼近和离去,然后我翻个身面对着墙,逃避似的不愿睁开眼。
不能否认,我所做的一切好像根本没有意义,孟百川说的没错。
可能这十年来钟朗表现得太过沉默而温和,像没有棱角的鹅卵石,接触面光滑一片。以至于我忘记了他骨子里是多么倔强的一个人。
妄图用三次机会将他从十年的坚持里拉出来,我真是天真的可以。
第三天傍晚,孟百川支了个椅子在旁边坐下,只喝茶摇扇,一声不吭。
我闭不下去眼睛了,坐起身跟他对视。
青年总是身着淡青色衬衫,如山水画里晕开的碧色浓雾。此时他撩了眼皮瞥过我,慢条斯理吹了吹茶碗里的浮叶。
「什么感想?」
我想了想,露出一脸苦笑。
「更难受了。」
「以前总是看着,觉得他冷静,坚定,明白自己想要什么,事业和生活能兼顾得很好。」
孟百川放下茶碗,问我:「这样不好吗?」
置身其中跟他有这么两次短暂交谈,已经将钟朗的心看得透彻,他决意带着对一个死去爱人的思念度过漫长一生,孤独常态化也没关系,画地为牢也没关系。
那作为已经无法改变现状的我,又能做什么呢?
如果,这就是他想要的人生呢。
「孟百川,」沉默了一会儿,我望向对面的青年,「真的没有办法,让我最后见他一面吗?」
如果一切已经成为定局,如果做了一切尝试依然无法改变钟朗。
那么我想认真地,和他告个别。
孟百川没有回答我的话。
「不是还有一次机会吗?」他说,「再试试吧。」
9
睁眼时,我以为还在梦里。
一切感觉都如此鲜明,翻身时摩擦被子的细微声响,眨眼时睫毛的抖动,入目是洁白的天花板,再往旁边看,所有装潢都如此熟悉。
我低头看着自己的手。
关节有几处薄茧,指腹干燥,骨节分明,无名指指根处有一枚小痣。
定定看了一会儿,我疯了似的跳下床,跌跌撞撞摸到洗手间。
我醒时窗外天色尚暗,大概是五点多的光景。
饶是盥洗室光线昏暗,我依然一眼认出镜子里那张脸属于谁。
缓缓抬起手抚摸上侧脸,接触到温热皮肤的时候我不禁打了个哆嗦。
日思夜想,日夜渴求触碰到的那张脸,如今居然真切地接触到。我在触碰的同时体验被触碰的感觉,这是他的眉眼,这是他的手,这是他看世界的高度,这是他眼里的世界。
这是钟朗。
我在他身体里。
我感受到那种空旷,身体像破了个大洞,冰冷的风汹涌着灌进来,从里到外都冷透了。
巨大的压强施加给心脏,拉着它下坠,下坠,不停下坠。
这是身体携带着的悲伤,以至于我透过镜子才发觉脸上不知什么时候滚落下一串眼泪。
那种失去感太过强烈,以至于我要捂着胸口弯下腰,用这样的方式来减轻一点痛苦。
原来钟朗每天就是处于这样的心情里吗?
我在房间里茫然站着,时钟滴答滴答,下方的电子屏写着今天的日期——是我的忌日。
我不知道要做什么,如果我成为别的任何人,我会立刻打电话约钟朗出来见面,然后同前两次一样劝说他,不论效果。
可我如今成了钟朗,我就什么都做不了。
房间像巨大的囚笼,我躺在床上,蜷缩成一个婴儿的姿势,铺天盖地全是钟朗的气息。
钟朗通常以很固定的方式度过我忌日这天,头天他会请半天假,然后在清晨驱车前往我的墓园,在碑前放上一束新鲜的玫瑰。
钟朗其实很缺乏浪漫细胞,送花的选择明明有那么多,可他偏选最烂俗的那种。我后来想,可能是因为他那个人内敛过头,说出口的爱意实在太少,于是要送开得最炽烈的花,只静静待着就能将他的心意肆意宣扬。
翻身时我看见床头柜上的相框,照片里面的女孩穿着普通的蓝白校服,笑容灿烂而肆意。
我看着相片里的自己,却觉得一切可憎起来。
巨大的厌弃从心底生发——看看你都做了什么吧,明明说好一辈子,最先放手的偏偏是我自己,这十年我作为一缕孤魂漂荡人间不得解脱,我的爱人同样困于危楼郁郁寡欢。
在意识回笼之前,我已经高举起那副相框。
「啪。」
玻璃碎掉的声音。
安静重新侵蚀这方空间,我如行尸走肉般下床,光脚踩上地板,接触到冰凉地面的时候又恍然察觉——这是钟朗的身体。
我只得小心避开那些玻璃碎片,我不想让钟朗受伤。
头天夜里下过雨,天空灰暗而阴沉,世界从头到脚透着倦懒气息,也许现在确实太早,尚未到一切都清醒之时。
我抬手,玻璃渣连着相片滑落进绿色垃圾桶,再过一会儿会有最早一批的清洁工来这里带它们离开,然后一切被送进垃圾场的焚化炉。
像一切从未存在过。
远方广场的巨大摆钟敲响了六下,我头一次清晰感受到,我正在从身体里缓慢抽离,像碰倒一瓶矿泉水,灵魂从身体里流了个干净。
我把身体还给钟朗,连同因一时冲动而暴露的巨大漏洞。
稍等片刻钟朗会茫然醒来,发觉自己一身睡衣站在楼下的垃圾桶旁,远处朝阳绽放第一缕暖热光芒。
而这还不是最糟糕的,等他回到房间,会发现床头无比珍视的相片消失得干干净净,像从未存在过一样。
10
三次尝试都失败了,孟百川不再提及此事,他继续干他煮汤叫号的工作,我继续跟着钟朗。
钟朗是一个很聪明的人,再加上我遗留的烂摊子实在经不起推敲,我早料到他不可能毫无知觉。
他开始频繁地陷入沉默,偶尔他做着自己手头的工作,会突然抬头瞥一眼周围。
回家的路上,他也会偶尔停下来。回头看一眼。
有时候他的视线能和我撞上,天知道我那一刻有多紧张——可很快那视线就移开了。
他不可能看见我。
如果生活就这样破罐子破摔下去,我可能会看着钟朗一天天变老,等到他变成一个老爷爷,我们在奈何桥相遇,说不定我还要嫌弃他呢。
怎么办呢,我的爱人。
明明站在你面前,却哪怕把眼泪流干也无法获得安慰。这样偷来的,口不能言的,无力挣扎的日子。
我真的,坚持不下去了。
那天是个大晴天,钟朗没有加班。
林荫路上一群小孩子打打闹闹,撞翻了旁边凉茶摊上整齐码着的一箱柠檬。
钟朗蹲下来帮他们捡,柠檬的味道清新中带点酸涩,盈满鼻腔。
钟朗认真的神色看起来很可爱,光影透过叶片在他脸上影影绰绰,细碎而生动。我戳了戳他的嘴角,他当然毫无察觉。
林荫路长得望不到头,属于夏天的一切正在缓步到来。
我突然觉得,把这一天作为方寻的最后一天,好像还不错。
在这条林荫路上头一次我选择和钟朗背道而驰,我想我们都需要释怀,不论是钟朗,还是我。
「想清楚了?」孟百川问我。
「你这么神通广大,赶紧想个办法让我解脱吧。」
青年拂了拂衣襟上不存在的灰尘,定定看了我一会儿,意外地发问:「再世为人的话,第一件想做的事是什么?」
我思考了一会儿,认真指出来:「喝过忘川水就什么记忆都没有了,你少诓我。」
奈何桥上人来人往,他们步伐不一,但都去往桥的另一头,那里模糊不明,常年蒙着一团雾气。
「如果真能记得的话,我想我还是——」
我侧过脸,笑着看向孟百川。
「我还是想找到钟朗。」
11
钟朗是在凌晨时分醒过来的。
窗前站着一位身形瘦削的男青年察觉到他醒来,慢条斯理地展开了手里的扇子。
控制自己不发出尖叫实在是用尽了他全身力气,开口时才注意到背后已经出了一身冷汗。
「你是谁?」
青年摇了摇扇子:「用你们人间的说话,那我应该是——孟婆。」
一切都如此荒唐、怪诞。钟朗确定自己脱离童年后就再没信过这些光怪陆离的故事,可对方偏偏提了一个名字,就把他堵地哑口无言。
「你是说,方寻一直都没有离开?」
青年点了点头。
「偶发事件吧,有一些亡魂无法投胎获得解脱,只能终日四处飘荡,等待一个时机。」
过了半晌,钟朗听见自己颤抖的声音:「那她——等到了吗?」
青年意味不明地看着他。
「还没有,但是眼下有个机会。」
12
孟百川一开始也不是因为喜欢才来做孟婆的。
工作那点儿事,天上地下还不都差不多,孟百川被分配来当孟婆的时候气的三天没吃饭,想到要长长久久被困在奈何桥不得自由,脑袋就痛。
工作的第一百三十三年,他滥用了一次职权。
跟现在的情况差不多,母亲的亡魂被困不得离去,宁愿就此魂飞魄散也要再见一面孩子。
一时心软促成,换来五百年的惩罚期,又得在这份讨厌的工作上痛苦挣扎。
所以在面对方寻的请求时,他毫不犹豫拒绝了。
十年,对于人类来说如此漫长,而与孟百川长得望不到头的寿命相比,脆弱得不堪一比。
但他不得不承认,不管是几百年前还是现在,他都心软得无可救药。
[你这么神通广大,赶紧想个办法让我解脱吧。]
女孩抬起的面庞年轻美丽,唯独眉眼间掺杂了化不开的忧惧——这十年间好像一直是这样没有变过。
孟百川非常清楚一件事,她真的无法再熬下去了。
那就再获得一次惩罚吧,反正他孟百川最不缺的就是时间,在这奈何桥上再耗上个几百年又如何。
于是他去找了钟朗,对方可以说是毫不犹豫地答应下来——跟他设想的一样。
方寻以为孟百川是走后门放她这个黑户直接投胎,其实孟百川早已同钟朗做好交易,拨动时间线将带着记忆的钟朗送回十年前事发那天,由他想办法救下当年的方寻。
当然不能毫无代价,两个人都逆转了宿命,只剩 20 年可活,且方寻将对此浑然不知。
但至少这二十年,他们陪在彼此身边。
这样就够了。
13
燥热的夏日午后。
我背在身后的手提了一束新开的栀子,站在钟朗学校门口时才拿出手机给他发消息。
「我偷偷过来找你啦!惊不惊喜!」
正想接着打字,余光瞥见不远处一抹熟悉身影,顿时目瞪口呆。
「你怎么知道我要来,居然已经等待校门口了,是我来之前暴露了吗?」
在开口之前,他非常用力地拉了我一把,以至于我直接摔进他怀里。
卡车的轰鸣声响在很近的地方,我感受到它飞驰而过,带起的一阵风把裙角吹起涟漪。
这个拥抱是如此用力,以至于我的耳朵贴近他胸膛,如此清晰听见那剧烈不歇的心跳,有如擂鼓,奏响一出我听不懂的音乐剧,鼓点里藏着欢欣与悲伤。
「我好想你。」
少年温柔的声音响在头顶,尾音带着不易察觉的轻颤。
我不明就里,下意识想要想抬手摸摸钟朗的头给以安慰,可稍微一动他就抱得更紧,只得作罢。
「前天才见过面呢。」我小声说。
有几滴温热液体掉进我衣领里,激起皮肤的一阵颤栗。
「嗯,」他开口的声音带着浓浓鼻音,「我们以后要经常见面。」
「因为我真的真的,非常想念你。」
(完)
番外:相片与草莓牛奶
钟朗床头一直摆放着的相片诞生于高三夏天。
临近高考,方寻最近一直紧张兮兮,昨天放学后走在南川路路口,对方突然停下来问他:「我们去不了一个大学怎么办?」
南川路实在是很繁华的一条商业街,此时十一点多的光景,依然热闹不已。
有饭店已经开始预热,门头上拉着鲜红的条幅「预祝学子一帆风顺,金榜题名」——其实是在为谢师宴或者毕业酒席打广告。
钟朗当时看着那条风中鼓动的红幅,心里想的是,有毕业酒席和订婚宴一起办的先例吗?
想想又作罢,方寻一定会非常不好意思,她实在是一个脸皮很薄的姑娘。
「一定会的。」
他当时这么笃定道,在温热晚风里揉了揉方寻的头发。
第二天午休,前桌的女生美滋滋提着一兜零食从便利店回来,说最近新进了一款造型巨可爱的草莓牛奶。
钟朗晕头转向从试卷里抽身,对上那只粉色的小玻璃瓶,一时心服口服,确实比物理小球顺眼。
于是很自然地想到某个爱美的小姑娘,应该会非常喜欢吧。
文理楼层之间有连廊,他提着一袋零食走向方寻的教室,楼梯间里有不少人背书,没人抬头看他。
在为未来而努力的日子,每一瞬都闪闪发光。
午休尚未打铃,他站在班门口的时候方寻正握着笔和同桌小声讲话,脸上挂着明媚的笑意。
「别动别动,我给你拍一张!」
咔嚓一声过后,方寻挥着拳头追着对方喊:「你要死啊!老班是让你做纪念册,不是让你抓拍同学丑照的!」
举着相机满教室逃窜的是他们班班长,分班前和钟朗关系还不错。
后来自然而然的,他把那张照片要了过来。
照片上方寻微微侧头,听旁边人讲话,脸上是专注而灿烂的笑意。
他把照片封膜,又觉得不放心,找了相框装好,放在了床头。
回到当下,带着笑围观完一场闹剧之后,铃声正好响了。
钟朗低头看着手里一提五花八门的零食,无奈笑笑,只好托了坐在门口的同学帮忙递下。
口袋里总装着单词便条,这会儿帮了点忙,他撕了一张草草写了一句话,贴在了牛奶瓶身。
「再坚持一下。」
再坚持一下,说给方寻,也说给他自己。
很多年后,那场意外已经平息在尘埃里,他出门时看见楼下掉了一地的枫叶,才觉夏季已经悄然离开,是漫长生命里非常普通的一夏,是许多个不会再有方寻陪伴的一夏。
再坚持一下,他又一次对自己说。
所幸命运于绝处总有转机,他得以将方寻从死亡的怪圈里拉出,于是爱意可以诉说,遗憾可以补全。
第一个要补全的遗憾,是那年温热夏风里,他心中忽起又放下的一念。
讲出来的契机也非常简单,又一次站在南川路路口,彼时正值寒冬,路上积了雪。
方寻在拨一只烫手的烤红薯,热气氤氲在空中,甜丝丝的。
小姑娘兴冲冲掰了一半递过来,问他在想什么。
「想你什么时候嫁给我。」
方寻脸上果不其然蔓上红意,偏过头嘀嘀咕咕:「我可不会随便答应。」
钟朗在口袋里摸出一个盒子,笑着说:「那怎么办,我等好久了。」
曾经或悲痛或麻木的许许多多个日子,累积着累积着就变成了十年那么久,如今想来竟后自后觉苦不堪言。
「你真的很犯规……」
女生再抬头时眼里蓄积了一池湖水似的,讲话带着鼻音,明明是指责,听起来却软绵绵的。
「那愿意吗?」
「愿意。」
不知何时天开始下小雪,小小的、白色的雪花在方寻肩头蓄积。
他们并没有带伞,钟朗恍惚地想,这样顺着这条街走下去,淋一身的雪,算不算白头。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