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都是表面动物,她们永远都看不出我的真实样子。
在她们面前,我永远都是好男人。
杀人的时候,另说。」
01
2005 年 1 月 2 日,张女士拦下了一辆出租车。
这是她此生最后悔的决定,因为她差点再也下不了那辆车。
她不知道该称那为此生的梦魇,还是此生最大的幸运。
她还记得,那天路边都是积雪,她在路边等车去市区。
可惜,等了很久,都没看到车。
这时她已经冻得把手放在嘴边不停哈气。
就在她准备放弃的时候,远方出现了一辆车租车。
张女士激动得朝出租车挥手。
司机是个淳朴的汉子,非常热情。
他不仅帮张女士把行李放好,还给张女士打了个折扣。
说,这天寒地冻的,她一个姑娘家不容易。
在雪地里站了半小时的张女士心头一暖,心想:今天运气真好,遇上活雷锋了。
司机很健谈,一路上天南地北扯闲篇。
张女士则有点心不在焉。
她晚上有个重要的饭局,她看着不断退的积雪走神,有一句没一句应着。
当她发现,眼前的景色从路边的积雪,变成密密麻麻的树干时,才发觉情况不对劲。
这不是去市区的路。
车子已经停在一个树林中。
司机一改憨厚的模样,凶相毕露。
他拿出刀,抵在张女士脖子上。
一步一步进犯,脖子、胸部、大腿……
在死亡的威胁下,张女士被司机强奸了。
让张女士难以理解的是,司机在侵犯结束后,居然又启动了汽车,开回了公路上。
她披头散发在车上苦苦求饶:「求求你放过我。」
司机却异常冷静,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轻快地对她说:「你别怕,马上就解脱了,呵呵……」
张女士眼前一黑,眼前这个人,不仅要劫色,他还要杀人。
她知道,今天她多半是走不出这辆车了。
不过,她很快冷静下来:不,我的一生不能就这样结束,只要有一丝机会逃生,我都要抓住。
终于,在一个拐角处,上天给张女士生还的大门打开了一条缝。
张女士果断抓住机会,在这个拐角处,抓住时机跳车,捡回了一条命。
除此之外,张女士还做了另一件事,在她摔在地上的那一秒,她记下了这辆车的车牌号:蒙 JY2230。
张女士立刻报警。
警察立刻对此车牌号进行调查,得出的结果出人意料,这是一辆出租车没错,但是,这辆出租车的司机,是个女性,叫陈某。
02
张女士一再确认,司机是个男的。
自己虽然跳车了,但头脑一定是清醒的。
而这时,警察看到了桌上一份今天早上的报警记录,冷汗从后背冒了出来。
这不是一个强奸案,也不是一个杀人案件,而是一个连环奸杀案。
时间拉回 1 月 2 日早上。
两个牧羊少年和往常一样起早,忽然,羊群一阵骚动。
牧羊少年赶紧去看看,这一看不要紧,把两个人吓得够呛。
路边躺着一具女尸,衣衫不整。
而这具女尸,就是车牌号为「蒙 JY2230」的出租车司机,陈某。
现在,两个案子串起来了。
在张女士被强奸的前一晚,犯罪嫌疑人随手拦了一辆出租车。
上车后,他觉得司机陈某很对他的眼缘。
于是,他打趣说,要跟陈某交个朋友。
陈某没有搭理她,嫌疑人被激怒。
嫌疑人用随身携带的电话线绑住陈某的胳膊,对她实施了强奸。
陈某哀求:「你要钱也行,要车也行,别要我的命啊。」
嫌疑人望着身下不能动弹的陈某,似乎这种求饶是对他的褒奖。
这刺激了他的残暴,他勒紧了陈某的脖子……
发泄完兽欲的赵志红浑身舒爽,伸了个懒腰。
他吹着口哨载着女司机的尸体,开到了十公里外的郊区,把尸体扔到了草场边。
接着开车去了另一个小镇土贵乌拉吃了碗面,悠哉游哉地开车原路返回。
谁知,路上又遇到了等车的张女士。
嫌疑人两眼放光,送上门的猎物,他求之不得。
意外发生在张女士跳车。
很快警察接到报案,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南侧开发区的一个垃圾堆放点,有一辆出租车被点燃了。
这样恶劣的犯罪,还是连续的犯罪,非常罕见。
但受限于当时的警力,以及当年路上的监控设备不足,嫌疑人逃了。
03
然而,谁也没想到这个嫌疑人会如此嚣张。
警察在根据线索苦苦追查。
他却依然四处作案。
2005 年 1 月 27 日,警方又接到一起交通事故报案。
那天,雪下得像有人在头顶撒棉花,民警冒着风雪来到乌兰布市的公路旁,路边躺着一个女人,左胸有 5 处刀口。
经进一步检查,女尸生前曾遭遇强奸。
这不是一起交通事故,而是蓄意谋杀。
一个月后,2 月 25 日,警方又接到报案。
在距离嫌疑人烧毁出租车不远处的墓穴里,发现了一具女尸,同样双手被捆绑,遭到强奸。
4 起高度相似的作案手法,时间间隔极短。
这像是某个有变态心理的嫌疑人,在连续犯案炫技。
可因每个案子的线索很少,还缺乏目击证人,破案的难度极大。
现在唯一能确定的就是:凶手非常好色。
很快,DNA 检验结果证实了警方的猜想——这几起案件都是同一人所为。
50 天内,2 万人的小镇上接连发生 4 起命案,一时间传得沸沸扬扬,也让当地变得人心惶惶。
公安机关连夜成立专案组,命名此案为「2.25」系列强奸杀人抢劫案,并且已经掌握了嫌犯的 DNA 和指纹证据。
接下来的重点就是:如何找到凶手?
04
突破口在唯一见过嫌疑人的幸存者——张女士。
张女士根据记忆,描述出了模拟画像:男,27 岁,一米六七左右,呼和浩特本地口音,瘦脸、弯眉、三角眼、小嘴。
根据以上特征,专案组立即发出通缉令悬赏 20 万捉拿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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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志红模拟画像)
远远看上去,就像一个面善的汉子带着一脸微笑。
一张画像,真的会有用吗?
在苦苦等待 7 个月后,警方终于获得了有效信息。
2005 年 10 月 8 日,呼和浩特新城区某村主任无意间通过新闻看到了画像,一看就觉得很面熟,似乎自己见过。
他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提供给警方一条重要的信息:画像上的人叫赵志红,是附近暂住过的务工人员。
赵志红在当地小有名气,他女人缘很好,大家都叫他「红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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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时不刻都在微笑的红红)
他在当地的一所私人幼儿园打工,曾经因为盗窃进过看守所。
令人费解的是,和他接触的人都夸他人好心善。
这条信息帮了警方大忙。
因为只要进过看守所就有案底,有案底,那么案子就好查了。
结合嫌疑人作案手法的娴熟程度,这几起案子的作案人显然不是初犯。
翻一翻过去没有破的案子,说不定能找到线索。
不调查还好,这一调查,居然挖出了十几件陈年悬案。
桩桩血案,震惊了整个内蒙古公安系统。
04
在警方的梳理下,一串长达 10 年的连环杀人案踪迹逐渐显现。
赵志红最早一次作案,可以赘述到 1996 年的 9 月 5 日。
那一年,24 岁的赵志红为了追求刺激,用刀把正在值夜班的王某捅死,得手后强奸了尸体。
此案因为没有目击证人,没有明确的作案动机,成为了悬案。
第一次杀人后的侥幸逃脱让赵志红信心大涨,他觉得自己是被上天眷顾的。
他开始不断作案,一次一次磨练自己的作案手法。
对尸体的处理逐渐干净利落,对逃跑路线的规划以及隐藏踪迹的方法也逐渐细致。
1996 年 5 月 19 日,晚上 7 点,赵志红带刀闯入一间宿舍,威胁女主人交出钱财,并捅伤女主人。
1996 年 8 月某日,赵志红在路边,撞见宋某和男性约会,并以此要挟宋某发生性关系。
1996 年冬季,在呼和浩特城区的一家理发店,赵志红将独自在店的女店长强奸,随后杀害。
随后,他有 2 年时间没有犯案。
1998 年 9 月,他再次作案,他以小孩为要挟,强奸了一位年轻的母亲。
……
但是,所有案件中,最丧心病狂,最让人反胃,最让人毛骨悚然的,是这件——
2000 年 5 月 20 日,上午 10 点,百无聊赖的赵志红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的一个偏僻村庄里闲逛,一户院子里的声音吸引了他。
那是一个小女孩唱歌的声音,嘹亮清脆,带着童真。
正常人听见这样的歌声,心里升起的第一个念头应该是:呵护、关爱。
但已经心理变态的赵志红不这么想。
他蹲在角落看了很久,发现这家大人都不在,门缝里小女孩红扑扑的脸蛋让他无比兴奋:
「我还没尝过未成年人的滋味,我得想想办法。」
很快,他伪装好自己,以讨水喝为由,敲开了小女孩的院门。
小女孩哪里禁得住精心伪装的「善意和求救」。
小女孩打开院门,给了他一杯水。
谁知,赵志红立刻关好院门,假装和小女孩聊天。
趁小女孩不注意,迅速卡住对方的脖子,拖拽进屋,强奸了年仅 10 岁的女孩。
事后,他看着害怕求饶的小女孩沉思了一会儿,利落地把女孩倒插进水缸溺死了。
05
2005 年 10 月 23 日,因为几起案件现场留下的指纹,与赵志红犯盗窃案留下的指纹一致,警方在呼和浩特市将他逮捕。
很难想象,这个身高 164cm,体型瘦弱不超过 100 斤的男子,居然是个背了多条人命的杀人犯。
在看守所里,赵志红很冷静,甚至可以用「轻松」来形容。
他笑呵呵地讲述自己的犯案过程,每一桩他都记得清清楚楚,仿佛那些不是罪恶,而是他的奖章。
就在所有人以为一切就要尘埃落定的时候,赵志红在看守所里用卫生纸写下了几行字。
就是这几行字,不仅让内蒙古公安震动,也让全国人民咋舌。
纸上写着「1996 年的公厕 4.09 奸杀案」,他在庭审上抓住时机供认自己还有一桩悬案未破,那起案件也是他做的,请求法院查明事实。
没想到,他的」自首「,居然让庭审突然中断,法官和律师听完沉默了几秒钟,然后默契地相继收拾东西走人,而赵志红也因此中断了死刑。
究竟是什么案件,让一向严肃的司法机关当庭「撤退」?
其实,这个「公厕 4.09 奸杀案」并非悬案,而是一桩实打实的已结案!
而当年犯案的人叫做呼格吉勒图,早在 1996 年就已经被执行了死刑。
06
1996 年 4 月的某一天,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一位穿着高跟鞋刚好路过平方家属区的女性突然肚子不舒服。
她急忙转身走进了靠近马路边的公共女厕,当时女厕所里没人,光线也十分昏暗。
为了怕路边的人看到,她急忙走到最里面的一个蹲坑。
她没有看到的是,厕所背光角落的第一个蹲坑,埋伏着一个男人。
那男人就是呼格吉勒图,呼格刚刚和厂子里的同事喝完酒,路上醉醺醺的,酒精激发了他压抑的欲望,只想试试平时敢想但不敢做的事,于是他趁着夜色溜进了女厕,蹲在第一个坑位上假装上厕所。
藏在角落,暗中窥视的呼吉看准时机,当刚刚的女人脱下裤子准备蹲下时,一个箭步冲了过去。
女人发现后立马提起裤子大声质问他:「你要干什么?」
慌张的呼格只好用一只胳膊勒住女人的脖颈,低声说:「别喊」。
怕女人尖叫又用另一只手掐住她的咽喉,快速脱下她的裤子,他趁着酒精尽情发泄,结束的那一刻才惊讶地发现女人早已断气。
慌张之下,呼格吉勒图立马跑出厕所,中途酒意清醒了一些,他立马联系了同厂的闫峰帮他证明自己在上班,为了转移警察的注意,谎称是偶然发现的女尸。
接到报案的内蒙古公安立刻审问了呼格和闫峰,根据丰富的办案经验警方认定呼格吉勒图为该案凶手。
61 天后,1996 年 6 月 10 日,法院宣判年仅 18 岁的呼格吉勒图因流氓罪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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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死刑的呼格吉勒图)
陈年旧案居然被赵志红自首,这在内蒙古警方引起了轩然大波。
难不成是抓错了?
可人都已经死刑了!
那该怎么办?不论真相是否正确,案子已经结束了,就不能再调查了。
没错,和屏幕前的你一样,有人的心脏已经提到了嗓子眼,他拼命阻止翻案调查,并且,这个人用自己的权力牢牢的捂住了案件,连司法机关的审判开庭都能随意调配。
很明显,这个人心虚了。
他就是当年负责该案的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局长——冯志明。
将呼格吉勒图定罪为凶手这件事,是他一手操办的。
07
我们把时间调回案发当天,接到报案的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在拘留所里详细询问了呼格案发的情况。
也因此留下了一份长达 7000 字,15 页长的口供。
只不过,这份口供十分蹊跷,就像成功上访翻案的新华社内蒙古分社高级记者汤计所调查的那样:
这根本就是一起诱供!
而且是由局长直接指示的诱供!
呼格关押期间目睹了整个经过的隔壁警员,后来悄悄地和记者说:「你没见过呼格的口供吧,在那个黑灯瞎火的公厕,呼吉居然知道被害人穿的牛仔裤上的皮带扣是向左插的,皮带上还有两个金属扣子」
这不符合常理的口供,疑点多多,而呼吉本人也多次在口供里喊冤:「内蒙古公安局的人不让我解手,他们还说那个女人没有死,只要我按照他们的话说,就放我回家。」
为了让案子赶紧结束,冯志明还在办公室大吼,让警员去剪了呼吉的指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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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分局局长冯志明)
因为只有剪了指甲,才能死无对证,模糊现场的做案细节。
由当年现场勘察的民警透露,案发时并没有打斗痕迹,如果不剪指甲就无法统一作案口供。
看到这里很明显,呼格只是一个替罪羊罢了,内蒙古公安为何偏要让呼格顶罪?
其实早在案发第一时间,法医就提取了死者体内的精斑 DNA,但当时的技术无法进行 DNA 匹配,案发过程又简单直接,目击者又只有两人,于是冯志明自然而然就按常理定了结论以节约时间。
这起过于自信的案件,最终经由赵志红的翻供而引起中央的重视,历经了长达 6762 天的漫长等待后,迟到的正义终于来了。
呼格吉勒图被宣判无罪。
那么赵志红究竟是不是公厕案的凶手?
如果不是,他为什么会没来由的记得这起尘封的旧案?
08
呼格的故事被推翻,让我们用赵志红的视角还原的那一天的经过:
1996 年 4 月的某天夜里,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心情郁闷怀揣心事的赵志红准备寻找他人生中的第一支猎物,他一路闲逛,走到了附近的一处平方家属区。
很快,他发现了猎物。
那是个年轻的穿着高跟鞋的女人,个子不高但身条靓丽,他看到女人进了偏僻的公厕,赵志红觉得机会来了。
他利用夜色的伪装,快速闯入公厕,和刚准备提上裤子的女人迎面撞上,在女人呼救了几声后,二话不说把双手掐住对方的脖颈,几分钟后,看到女人断气他才满意的把女人放在低矮的隔断上尽情享受他的「成果」。
十几分钟后,发泄完的他神清气爽,心情简直欢快到要唱歌,赵志红提上裤子,把尸体留在原地钻进了夜色中。
而呼格从远处隐约听到了这几声呼救,犹豫了一会才和同伴闫峰赶到现场,那时一切都已经晚了。
赵志红原先与案件八竿子打不着,却能描述的有模有样,甚至带着民警七拐八拐找到了早已拆除完全认不出来的公厕地址。
除非是凶手本人,否则这一切该如何解释?
可偏偏,这个案件复查以后,也没有认定赵志红是真正的凶手,至于原因,我们文末再揭晓。
如果你以为,赵志红只是一个普通的连环杀人犯的话,那么接下来的事情,可能会颠覆你的认知。
赵志红身上,其实还有一个着更大的矛盾和让人难以置信的秘密。
反常理,且不可思议。
09
赵志红,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
为了性而不惜连环杀人,在我们的认知里,这样的人至少是极度缺女人,没有正常的发泄渠道才对。
可他从不缺女人,相反,他的女人缘好到爆炸。
这些女人自始至终都坚信赵志红是「完美的好男人」,即便证据确凿也不相信他会杀人。
因为她们,在赵志红身上看到了「男人身上最吸引人的地方」。
1996 年初,24 岁的赵志红凭借自己敦厚的老实人外表,和说话办事都笑眯眯的和蔼态度,在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的一所幼儿园里打了份零工。
身高不到 170cm,体重 100 斤上下的瘦弱体型,配上有点文质彬彬的清秀样貌,能迅速打消女人对他的防备和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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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的赵志红)
幼儿园园长的女友张丽是第一个被他吸引的女人,张丽的男友强势又大男子主义,她和她向往的浪漫恋爱背道而驰。
虽然赵志红只是一个不起眼的零工,可每次见面都对她关怀备至,不但能敏锐察觉到她的情绪,还尽可能用笑话哄她开心。
于是当赵志红表示出追求意愿时,张丽立刻决定瞒着男友答应了。
交往以后,赵志红十分大气,虽然工资不高,却大包大揽,能付的他一分都不让女友掏。
无论张丽如何闹脾气,他都打不还口骂不还手,永远微笑着轻声细语哄着女友,直到对方消气为止。
和赵志红交往的过程中,张丽彷佛回到了少女时期,可以肆无忌惮地发泄自己的小脾气,永远被人捧在手心里,恋爱中赵志红的姿态放得极低,让她有一种自己终于找到好男人的庆幸感。
于是张丽毅然和园长分手,决定嫁给眼前的这个难得的良人,他们暗暗商量着婚期……
张丽根本想不到,赵志红早已成家,甚至还有个几岁大的女儿。
与此同时,赵志红也盯上了幼儿园刚刚入职的 19 岁幼教霞飞,一样的套路,他用自己的和善的面孔与谦逊大度的性格迅速俘获了霞飞的芳心,很快他们就坠入热恋。
每一个女人的倾心,都像一个奖章给了他短暂的满足,让他的欲望更上一层台阶:「女人这东西,我永远不嫌多」。
幼儿园里有两位家长,在接送小孩放学的过程中被赵志红迅速吸引,和他长期保持着婚外情的关系。
即便是这样,赵志红也有失手的时候。
他暗恋幼儿园的闫老师许久,一向好用的追求方式无论如何也无法打动对方,被拒绝的挫折与不甘心就像骆驼压死的最后一根稻草,让他心态彻底崩溃,他急需一个让他可以完全掌控的发泄渠道。
于是在 1996 年 4 月的一天,他亲手掐死并强奸了公厕里的女人。
被捕之后,赵志红是这样形容自己杀人的:
「 那是一种漫长累积的愤怒,只有杀了她们,我才能从压力中解脱」
不缺女人,妻女双全,吃喝不愁,他哪里来的愤怒?
10
这要从赵志红的幼年经历说起。
1972 年,赵志红出生在内蒙古自治区凉城县永兴村,一家五口,他排行老二,还有一个哥哥和妹妹。
在外人看来,赵志红这样既有哥哥又有妹妹的孩子童年应该是幸福美好的。
可是被夹在中间的赵志红一点都不开心:
「大哥是长子全家瞩目,妹妹又最小受尽疼爱。而我从小就不受重视,一点存在感都没有,整个家里只有我是多余的呗」
父母没有文化,家里全靠种地和外出打工维持,村子里又是比较传统的习俗,在赵志红的父母看来,养孩子只管粗养,能吃饱穿暖就万事大吉了,至于孩子们怎么想根本不重要。
从几岁开始,无论赵志红说什么,父母都不放在心上,只是偶尔应付两句作为回答,做什么都没办法引起父母的关注。
家人越对他这样,他就越希望证明点什么,只要出人头地就能替自己出口恶气,最初他也有自己的梦想:
「我曾经也一度想过把乡政府承包下来,就像华西村那样,给家乡也来个翻天覆地的变化。」
可现实往往是残酷的,一没学历,二没背景,赵志红出来闯荡举步维艰。
不仅家境贫寒,还要绞尽脑汁想办法去找一份尽量稳定点的工作来养家糊口。
从 1996 年开始,他跟着父亲打了不到一个月的零工,后来自己单干,先是在工地卖苦力,后来又接了工地上的木工活。
但这样的生活状况,并没有获得别人的认可,甚至他感受到自己生活里方方面面被人瞧不起。
「我是从农村出来的…在城市没少遭人白眼,我面对着经济和精神上的双重压力。可是…我是既要面子又要强的人,我..真的…特别希望能活得体面一点…」
体面一点,是赵志红内心最渴望的东西。
为了生存,他逐渐隐藏起了真实的自己,学会放低姿态,压抑内心来迎合外部世界,尽一切可能让别人接纳他。
从不跟人吵架,脾气极好,连一句顶嘴都不会有,妥协的结果居然让他尝到了巨大的甜头。
女人们都爱他的这副面具,只要他想,就能轻松获得女人跟他上床的机会。
此时的赵志红,恰好卡在亦正亦邪的边缘,但凡有一点点刺激,都能让他彻底倒戈。
决定他往好人还是坏人的方向走的,是接下来这件让他进一步对生活失望透顶的事……
1995 年底,23 岁单身的赵志红,在父母的介绍下他认识了一位漂亮姑娘。
姑娘一见面就表示对他很满意,双方简单吃了顿饭后,第二天就领证结婚了。
原本以为婚姻能拯救自己的赵志红,绝望的发现妻子是个文盲,更是二婚还生过孩子,这让他心里怎么也过不去。
赵志红虽然是小学文凭,但特爱看书,《婚姻与家庭》《知音》《读者》,当时很火的时髦杂志他一期也不落,心气比平常人要高,他认为自己的女人肯定可以更好。
妻子没办法跟他交流思想,每晚躺在一起赵志红又嫌弃妻子不干净,这种矛盾和压抑几乎让他抓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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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无法掌控自己的人生,既然工作和家庭都不合心意,那么唯一的发泄途径就是女人。
「征服不了生活,就征服女人呗,女人是当之无愧的弱者。」
强迫受害者满足自己的性冲动,掌控受害者的生死,任意的杀戮她们,在他看来这才是操控人生的感觉。
「反正那群女人都是表面动物,她们永远都看不出我的真实样子」
10 年间,与他保持恋爱与婚姻关系的女人至少有 5 位,并且他可以多线程操作,一边爱上多个女人,前脚和她们谈情,后脚就去奸杀陌生女性。
和妻子的婚姻也只维持了 5 年,随着手上的鲜血越来越多,他也越来越不安,于是故意让妻子知道自己出轨提出离婚,让她带着女儿安静的生活,每个月他都雷打不动给前妻足够的赡养费。
可当记者问到他是否孝顺过父母时,他微笑着说:一次也没有。
另一件让他骄傲的善事,是给重病的霞飞父母打了 1000 元钱。
赵志红这样形容自己的人生:
「魔鬼有多可怕,我就有多可怕」
「既然我没办法做成一个好的,那我就当个坏的,能让人深深记住的坏人。」
11
2019 年 7 月 2 日,这个涉及多起恶性事件的大案终于迎来了最终审判。
最高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维持内蒙古自治区高企人民法院的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对赵志红宣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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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上被宣判死刑的赵志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负责人的表述,第一、二审裁判认定被告人赵志红实施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犯罪事实 21 起。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对其中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的 17 起犯罪事实予以确认;对其中 4 起犯罪事实不予确定。
其中呼吉案就被认定为非赵志红所为。
中华人民最高法院审查认为,被告人赵志红虽然主动供述该事实,供述的作案地点、主要手段等内容,与在案证据大致印证。
但关于作案的具体时间、案发前是否到过现场、被害人衣着、是否从被害人身上搜取财物、奸淫时是否射精等作案细节,前后供述不一致,对部分重要情节的供述与证人证言、尸体鉴定意见、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等证据不一致。
比如对作案时间,有 1996 年 3 月至 7 月、在 20 时至 22 时之间多种供述;在侦查阶段多次供述奸淫被害人时射精,与杨某某的阴道分泌物中未检见精斑、现场勘验检查和尸体鉴定均未发现精斑相矛盾;供述被害人穿得不多、未系皮带等衣着情况与杨某某穿得多、系皮带的实际情况明显不符;供述作案时揪下被害人耳环,与杨某某双耳未见损伤的情况不吻合。证人证言、尸体鉴定意见、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等在案证据,主要证明现场情况、被害人死亡原因及赵志红有作案条件等,均不能证明赵志红与本起犯罪事实的直接关联。
指向赵志红作案的证据仅有供述,其供述的证明力不强。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判处案件要重证据,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被告人的供述只是证据体系的一部分,只有对案件全部证据进行综合审查,确定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才能判定被告人有罪。
对伸冤成功的呼吉案,有关部门迅速成立了调查组,揪出了内蒙古公安系统里的绊脚石,依法依规对呼格错案以冯志明为首的 27 人进行了追责。
2016 年 10 月 18 日,内蒙古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冯志明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非法持有枪支、弹药,贪污案,对被告人冯志明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以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一十万元。
—
赵志红的案子前前后后经过了 20 多个年头,作案时他自始至终都表现的十分淡定,就连被抓后警方和记者在与他交谈时都自始至终在「微笑」。
但这微笑更多是在他扭曲的「自尊心」驱使下,故作镇定来掩盖他内心彻骨的绝望。
从小就被家里人忽视的赵志红内心埋下了自卑与冷血的」种子「,之后的他在理想与现实的残酷落差面前无法调和的心理失衡,又经历了具有被欺骗感、失败的婚姻两性生活,长期沉溺于色情暴力,加之想要被人重视与铭记的强烈欲望,让他内心这颗」种子「在不断吸收了负能量后最终萌芽长成了罪恶的源头。
赵志红想证明自己的存在感,想被别人重视,这本身听上去也没什么错。但可惜他选错了方法,用强奸杀人的方开启了他罪恶的一生,并最终用刑场上的一声清脆枪响为他的生命画上了句号。
那些直到事实摆在眼前,也无法相信自己深爱的好男人居然是杀人恶魔的女人们,一直活在赵志红精心策划的骗局下。
究竟什么才算是「好男人」?一个面善又爱笑的人值不值得信任?
在防备和笃定之间,究竟要保留多少理智才能让自己不受伤害?
赵志红的案件只是茫茫人海中的一个极端化的典型,真相也许就是那句电影中的台词:
「你所看到的,只是别人精心伪装后的表演」
我们永远无法猜到每一个嬉笑怒骂的人心中藏着怎样的灵魂。
——绿亦歌 《岁月忽已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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