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迷恋制服。
不仅仅是像军装、警服、消防服、医护服这类穿起来很有英雄感的制服,还包括环卫服、病号服、囚服、手术服,甚至是道袍、僧衣、寿衣,我都为之痴迷。
制服,代表着规则和束缚。
穿上它,人就拥有了必须要履行的职责、和禁止去做的事。
这种束缚所带来的禁欲气息,美得勾人心魄。
1.
出于对制服的迷恋,我毕业后来到了一个专门生产劳保服的制衣厂,成为一名工服设计师。
制衣厂位于一个偏远小镇,但规模不小。
单是车间的工人,就有上千人,几乎吸纳了四里八乡所有的年轻人。
小镇四周群山环绕,只有一条公路通往县城,这也是通往外界的唯一出口。
除了制服,我再无其它爱好,也不喜欢社交,全天大部分时间都待在厂区东侧的设计部大楼。
大楼共六层,打版、做样衣、拍摄、办公室和单人宿舍,都在这里。
我见隔壁的宿舍一直空着,便从后勤借来钥匙,改成了私人作品收藏间,摆满了穿着制服的塑料衣模。
它们没有五官,不会呼吸,不会说话,没有体味,没有夸张的肌肉,更不会突然露出多余的器官。
我亲手裁制的各式制服,紧紧地包裹着它们,勾勒出修长的线条。
夜深人静时,我喜欢拥抱它们,指腹慢慢抚过衣服的纹理,感受皮肤与布料摩挲所带来的粗糙触感,沉浸在布料特有的淡香里。
有时候,我会细细吻过衣领、纽扣、拉链、衣兜还有肩膀上摩擦条……
这些冰冷的假人,被制服赋予了脉搏,光秃秃的脸上,闪动着奇妙的光泽,将我拽入旖旎缱绻的梦里。
2.
显而易见,我是个怪人。
在周围人眼中,我就是个瓷娃娃,美则美矣,但碰不得。
稍稍摸一下,就会碎出一地眼泪来。
我确实太爱哭了,就像无法控制小便的婴儿,我也完全没办法控制自己的眼泪。
普通的磕磕碰碰就不说了,就连被笔尖划到手背、或者朋友稍微用力拍了我的肩膀,明明没有任何身体损伤,眼泪也会扑簌扑簌落下来。
久而久之,大家就都对我避之不及。
我一直以为是我太娇弱,或者是泪腺发育不良。
直到 19 岁那年,我长了智齿,去医院拔牙。
当时明明打了麻药,但我还是疼得五官扭曲,脑袋炸成无数坚硬的颗粒。
后来医生帮我做了痛感测试,才发现我触感比常人敏锐,痛觉也是普通人的十几倍,而且对大部分麻醉剂免疫。
在别人看来仿若针尖滑过的微痛,落在我身上,就是剜肉锯骨一样的酷刑。
哭,可以缓解我的疼痛。
在那之后,我主动避开所有人,每天低着头写写画画,沉浸在制服的世界里。
这家制衣厂,就是我理想的避世之所。
在远离尘嚣的深山之中,每个人都被固定在流水线上,只关注眼前这一道工序,无暇顾及其它,自然也不关心谁爱哭谁爱笑。
这里民风质朴,有很多古老的传说和禁忌,甚至还保留着土葬的风俗。
厂区东侧的密林坡,就是一块风水宝地。
那里古树参天,墓碑林立。
一些本地的女工说,在不见天日的密林里,有一座神秘的无字墓碑,找到它,就能召唤出勾魂鬼。
鬼是男的,专吸少女的魂魄。
在以往的传说里,从来都是女鬼百般色诱勾取男人魂魄,这里的传说反着来,倒也有意思。
3.
勾魂鬼,当然很勾魂。
女工们说,它没有本相。
你的梦中情人是谁,它就是谁的模样。
某然某凯某棣某坤某昀……
你为之痴迷的爱豆、暗恋已久的竹马,甚至魂牵梦萦的二次元美少年……
它都可以!
只要你对着「无字墓碑」说出梦中情人的名字,它就会幻化成那人的模样,与你夜夜销魂,缠绵不休。
直到第七夜。
第七夜,你会沉迷在勾魂鬼的温柔乡里,在难以想象的极乐之中,自杀身亡。
——死就死,能逍遥快活七天,死也值了呀!
——对的嘛,人生在世几十年,可能一辈子也遇不到梦中人、得不到像样的爱情。
——能在至死不渝的缠绵里死去,也不算白活!
女孩子们坐在流水线上,踩着机器,重复着手中枯燥的工作,常常陷入对勾魂鬼的幻想里。
可惜,没有人知道无字墓碑在哪里,或许它并不存在。
每到夜晚,当我站在宿舍的阳台上,望向密林坡,夜风穿林而过,发出低沉的幽鸣。我总觉得,在那片摇曳的黑暗中,似乎有什么东西,正凝视着我。
有一天半夜,我被山间的寒气冻醒,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
阳台的门开着,落地纱帘被风微微掀起,外面影影绰绰站着一个修长的身影,肩宽,腰细,没有头发。
难道是我把隔壁的塑料衣模误放到自己的阳台了?
我迷迷糊糊起身,却见那影子也转过身,慢慢向我走来。
月光下,它没有五官,皮肤苍白,全身光溜溜的,没有任何凸点,俨然是塑料衣模的样子,但却有了呼吸。
它的手抚上我的脸,触感微凉,似乎还带着腐朽的泥土气息。
只不过,那只手,也像衣模一样,只有轮廓但五指却不能分开。
它光秃秃的脸凑过来,轻轻抵上我的鼻尖,似乎在等我做出回应。
但我只是僵硬地站在床边,一动也不敢动。
不知过了多久,它似乎有些失望,快速退到阳台上,一跃而下,消失在窗外的密林里。
从那一夜起,我就相信,勾魂鬼是存在的,只不过业务还不太熟练。
它幻化成塑料衣模的样子来引诱我,却不知道,我所痴迷的,只是衣服而已。
4.
后来,出于好奇,我去过几次密林坡,都是在烈阳高照的白天。
山坡并不陡峭,种满了巨大的香樟树,枝叶层层叠叠纵横交错,将阳光隔绝在外,留下一大片墨绿色的阴影。
无数新坟旧冢,看似毫无规则地散在林间,实则哪一块区域是谁家的祖坟,都有严格的划分。
别说无名墓碑,就连碑文破损的坟墓都没有。
蔡惜惜得知我去了密林坡,凑在我身上闻了闻,皱眉道:「你没去密林深处吧?」
「去了啊。」
「有没有抬头向上看?」
「上面有什么?」
「死人呗!镇上夭折的小孩、或者死于非命的人,都是树葬的!」蔡惜惜压低了声音,「他们的尸体被特制的树皮裹住,横挂在古树的枝桠上,有时候,会有尸油滴滴答答地落下来。本地人从来不去密林深处的,你以后也不要去了,知道吗?」
啊,难怪!
当时确实有什么东西掉在头顶上,奇臭无比,我还以为是鸟屎。
5.
蔡惜惜是我人生里唯一一个,可以称之为闺蜜的人。
她是工厂食堂的杂工,本地人,刚满 18 岁,性格耿直,脾气火爆,受不得一点冤屈。
如果有人污蔑她吃了两碗粉,她真的会剖开肚子自证清白。
有一次,她在档口打饭时,不小心洒了些蛋汤在我的手背上。
这种温度对于别人而言可能没什么,但我却觉得手背像在滚油里炸了一遭,巨痛无比。
我拧着眉,眼泪啪嗒啪嗒地掉下来。
蔡惜惜一下子就急了:「这、这就哭了?又不烫!」
「是我自己怕疼,不怪你,不好意思。」
谁知,我一道歉,她更不干了:「是我洒了汤,你抢着道歉干吗?还哭唧唧的……好像我欺负了你一样!」
她用力拽过我的手擦了擦,「你看!红都没红!不烫的!」
她力气很大,拽得我更疼,泪如雨下。
她急躁地说:「你、你、你别哭了!
我也不想哭的。
在众目睽睽下流泪,丢脸的是我。
可是!
我哭,她恼。
我道歉,她更恼。
我想走,她又非拉着我,要我说清楚。
我解释自己皮肤敏感怕疼,她又固执地说汤不烫。
简直就是鸡同鸭讲,根本无解。
正值打饭高峰,食堂的人越来越多,大家也不问黑白,反正「谁哭谁有理」,所有人都帮我指责蔡惜惜。
蔡惜惜解释汤不烫,但没人信。
她气得把汤勺摔在地上,鼓起腮帮子钻回橱窗里,提起汤桶浇在自己脑袋上,顶着一头沥沥拉拉的汤汁,固执地大叫:「你们看!根!本!不!烫!」
吼完了,还舔了舔嘴边的蛋花,又刚烈又可爱。
我有点喜欢她,于是努力止住眼泪,向大家解释,是我自己洒了汤,和她完全没关系。
「怎么没关系了?!」蔡惜惜简直气炸了,指着我,咬牙切齿:「汤是我洒的!对不起!窦小晚!你装什么好人啊?我不领这个人情!你、你就是个绿茶!白莲花!嘤嘤怪!」
唉,我理解她的感受。
毕竟,我这么多年「瓷娃娃」的绰号也不是白得来的。
瓷,是碰瓷的瓷。
谁碰谁膈应,我懂的。
后来,我俩在工厂的澡堂子里又遇到过一次,她为了弥补上次洒汤的事,非要帮我搓背,吓得我……
只好认认真真和她解释,我的痛感异于常人,搓背我会哭的。
「怪不得呢,我就说汤不烫的吧!」她一下子开心起来,「你怎么不早说!」
「我不想被当作异类。」
「怕什么!以后你想哭就大大方方的,自己哭痛快了就好,管别人怎么看呢!」
真好。
大学时,我也有幸遇到过一个不错的人,她不嫌弃我是个爱哭鬼,每次都努力哄我。
为了不辜负她的善意,我拼命想止住眼泪,但总是无济于事。
就这样,她努力想哄好我,我也努力想被她哄好,时间久了,两个人都很累,也就渐行渐远。
蔡惜惜从不哄我。
她总是说,既然哭哭就舒服了,那就哭吧!
对于我遇到勾魂鬼的事,她也深信不疑,还认认真真问了种种细节。
末了,她问:「你想不想逮住它?」
「逮住干吗?」
「关进笼子里,养起来!」她嘿嘿一笑,「你觉得怎么样?」
6.
可惜,关于鬼怪的各种神奇传说,也只有在传说里,才会觉得好玩。
以人类为食物的怪物,就算貌若天神,只要露出獠牙,也会变得毛骨悚然起来。
在阳台遇见勾魂鬼之后不久,厂里就出了事。
八个年轻的女工,在密林坡吊颈而亡。
巡山人发现她们的时候,天色将明未明。
八个人身穿睡裙,高低不同地挂在同一棵香樟树上,四肢苍白浮肿,像塞满棉絮的洋娃娃。
晦暗的晨风里,尸体们轻轻摇荡,相互碰撞,发出奇怪的「吧嗒」声。
巡山人走近了之后才发现,她们的皮肤里渗出胶水一样的粘液,像蜂蜜一样慢慢汇聚成一滴,伴随着身体的晃动,被甩落在枯叶上,散发出令人窒息的浓郁腥甜。
据说,尸体的表情相当诡异,她们紧紧咬着嘴唇,牙齿嵌入唇瓣,仿佛在死亡的那一刻,极力忍耐着什么。
八个女孩,都不到 20 岁,住同一间寝室,做同一条流水线,粉着同一个男明星。
她们一起上班、下班、吃饭、睡觉,一起给爱豆打榜。
她们最大的梦想,就是攒钱,走出大山,去看他一眼。
只一眼,看到了就回来。
可惜,上个月,这个男明星出车祸死了。
女孩们失魂落魄,曾几次深入密林坡去寻找无字墓碑,至于找没找到,没人知道。
不过,住她们隔壁寝室的小妹说,出事前那一个星期,她们的嘴唇都肿得高高的,像是被虫子蛰了一样。
别人问是怎么回事儿,她们都红着脸,什么也不说。
而且,每到后半夜,她们寝室里就会传出「咕唧咕唧」的怪声,也不知在搞什么名堂。
自杀女孩们的家属都是本地人,思想保守。
自家女儿为了男明星殉情,本来就够丢人的了,再加上又有人添油加醋,说她们自己不检点,才会被勾魂鬼引诱,这更是奇耻大辱。
他们草草将女孩们的尸体裹紧树皮,挂进密林深处。
工厂对这件事特别重视,上报了总部,申请安保支援。
就在女孩们下葬的当晚,当我洗漱完毕准备去欣赏我的制服时,发现隔壁寝室的门开着。
勾魂鬼又来了。
它一袭深蓝色连体工装,斜靠在阳台门边,腿长腰瘦,身材比例很好,和我的塑料衣模一样,穿出了工装的硬朗和帅气。
简直是完美的衣架子!
它戴着耳机,低头捧着手机,似乎在玩什么游戏。
只见它手指疯狂滑动,还不时用余光瞟我一眼,分明是在暗示——
快看!我有手指!快看!我厉不厉害?
显然,这一次勾魂,它是认真的。
7.
我站在寝室门口,想逃,但又有点舍不得。
为了勾引我,它不但有了手指,竟然还按照我的喜好,幻化出了五官和头发。
月光下,它脸颊清瘦,眉骨微隆,五官挺立有致,有一种冷硬的骨相之美。
我突然有些心慌,第一次对制服之外的东西动了心。
不不不,是因为它穿着制服,我才会有了动心的错觉。
嗯,一定是这样。
我慢慢地靠近它,想摸摸工装的布料,手量一下腰带的宽长,捏一捏它胸前的纽扣。
纽扣是金属材质的,应该有点凉,散发着铁腥味。
想到这里,我嗓子有些干涩。
月光下,它看了我一眼,又迅速将注意力转回屏幕。
它竟然在玩俄罗斯方块,四连块,经典版。
见我靠近,它的目光却并未离开屏幕,只是微微皱眉,故意拿捏出冰冷的气势来。
我轻轻吸了一口气,小心翼翼伸出食指,摸了摸它的脸。
紧致,冰凉,指腹滑过下巴时,微微的胡茬所带来的粗糙感,刺得皮肤麻麻的,真够逼真的!
手指顺着下巴落到衣领,衣领挺括,触感柔绒,应是用了上好的浆料。
最上面两颗纽扣开着,漂亮的锁骨和线条流畅的肌肉,一直延伸到衣服里。
它向后退了一步,目光和手指仍不离屏幕。
难道是在欲擒故纵?
屏幕上,俄罗斯方块飞速落下,严丝合缝,在炫目的光芒中消失。
想不到,它玩得这么好,为了勾魂,竟然这么努力!
我如果再不为所动,也太不近人情了,对吧。
只一次,我心想,不是说七天才会死吗?
只这一次应该没关系吧?
我轻轻解开它胸前的纽扣。
它一动不动。
除了屏幕上快速飞落的方块,似乎全世界都与它无关。
再解一颗。
它这次确实下了功夫,连腹肌和肚脐这样的小细节,都幻化得恰到好处。
可是……不行。
我缩回手指,停了停,快速将解开的扣子扣好,连原本最上方的两颗也系好。
明知道一旦上瘾就会死,这种事,一次也不要尝试。
身为人类,要时刻明白,意志对身体没有绝对的操控权。
这时,它手机屏幕上强光一闪,应该是完成了某个关卡。
它收起手机,皱眉看着我,「窦小晚?」
「啊?!」
竟然连我的名字都知道?
他抬手开了灯。
灯光刺眼,击碎了所有的暧昧和幻想。
我吓了一跳,退到寝室门口。
灯光下的它,皮肤略微苍白,脸部轮廓分明,眼睛明亮,神态之中有一种超然物外的距离感。
这显然不是一只「鬼」能有的气势。
「你、谁?」我慌了。
「把你的东西都搬出去,备用钥匙留下。」它语气疏淡。
「你是……」
「厂里新来的样衣组长,林长安。」
「有名有姓的……这么说,你是人?」
它似乎不屑于回答这么可笑的问题,转身走向阳台。
夜风拂动,它、哦不,是他。
他背对着我,身影融于夜色,轮廓挺拔。
「你刚才,怎么不、不……」我有些恼怒,也有些不甘心。
「在打比赛,不能分心。」他说。
8.
那晚之后,我一直尽量避免与林长安碰面,每每想起自己花痴犯蠢的一幕,都恨不能穿越回去,撕碎那一刻的自己。
幸好他待在宿舍里的时间很少,偶尔碰面,也是目不斜视地擦肩而过。
有时候,我会假装去阳台锻炼,趁着做扭转运动的机会窥视他的宿舍。
他大部分时间不在。
如果在,也是在低着头玩游戏。
有时,我怀疑他就是它。
比如,他异于普通人的体温。
比如,他苍白的皮肤。
比如,他好像从来不吃饭。
比如,样衣师傅们拉着他去洗浴中心,他也从来不去。
说不定他的身体上还存在着尚未幻化完成的部分。
可是,当我去样衣间沟通工作细节时,却发现他在制衣方面确实很专业,不但能指导样衣师傅们完成设计图上的小细节,就算亲自上机器做示范,操作也十分娴熟。
这手上的功夫,显然是多年练习而成。
刚刚分裂出五指的鬼怪,怎么可能模仿?
唉,原来他真的,只是一个普通的、有呼吸的男人。
那就没意思了。
我兴致全无,偶尔见了他,也没了最初那种既羞涩又尴尬的情绪。
长得再好看,身上也有着令人厌恶的累赘。
9.
林长安搬到我隔壁之后的第六天,裁剪车间又出了事。
由于集体自杀的事情闹得人心惶惶,工人取错了布料,导致一大批用于 A 款的布料,剪成了 B 款的版式。
厂里希望设计部和样衣组一起想想办法,看看能不能通过调整版式拯救一下。
车间大部分是全自动裁剪机,但也有些工序,需要手持电剪刀来完成。
我到样衣车间去找林长安,师傅们说他不在。
不知为什么,我总觉得他是在刻意避开吃饭时间,或者偷偷摸摸到别处「进食」去了。
没办法,我只好独自先到裁剪车间。
刚一进门,就听到里面惊呼一片,一股腥味扑面而来。
只见一个女工手持电剪刀,低头站在操作台边,专注地沿着版线裁布。
锋利的刀片锯到了她的手指,血肉飞溅,她竟浑然不觉,操作着机器转了方向,继续用刀锋擦着皮肉,利落地将案上的布匹裁开。
几个工人试图将她拽离案台,但她浑身湿粘,像涂满了透明的浆糊,滑溜溜的根本拽不住。
我跑到主控室拉了电闸,机器低鸣着停了下来。
女工直起身,眼神迷离,意识好像浸于幽深的梦境之中,无法抽离。
大约十几秒之后,她眼中终于有了一丝清明,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又看看四周。
「怎么会这样?」她一脸茫然地喃喃着,慢慢抬起头,喉咙深处隐隐发出奇怪的「咕唧」声。
许久,她深吸一口气,以不可思议的速度撞向车间的柱子,当即断颈而亡。
工人们尖叫着四散,有人不小心将我撞向操作台,疼得我涕泪横流。
泪眼模糊之中,我隐隐看到,死去女工的嘴里,慢慢爬出一条蛇状的东西。
它全身透明,看起来黏糊糊、软趴趴的,似乎可以任意拉拽成任何形状,也可以随便切割、揪扯、或揉进手心里捏一捏、掐一掐。
待它完全脱离她的身体,立即就变成一团透明的、不规则泡泡,「啪」地散开,又「嗖」地聚在一起,在一聚一散的反复中,越升越高。
我努力抹掉眼泪,想看得更清楚些,它却消失了。
这时,车间门口闹哄哄的,涌入一堵「人墙」。
三十多个安保人员,个个人高马大,将门口堵了个严严实实。
为首的那人没穿制服。
白皮鞋、深紫色休闲裤、白外套内搭粉衬衫。
这种咬人的配色,在他身后那排黑衣保安的衬托下,特别扎眼。
「真是意外之喜。」他握住我的手腕,用力捏了捏,见我痛得泪如雨下,他眉清目秀的脸上,露出赤裸裸的恶意。
「你还是这么爱哭啊,窦小晚。」他的眼神带着幼稚的傲气,像是幼儿园跑步赢了第一的小孩,满脸帅而自知的得意。
这种眼神,确实似曾相识。
「不记得我了?」他微微挑眉,「我是方智友呀!」
方、方智友!
我看着眼前这张颇为帅气的脸,怎么也无法将他与记忆中的小胖子联系在一起。
记忆里他,矮,胖,寸头,无框眼镜,恶魔。
我慌乱地想要挣脱他的手,手掌不小心戳到了操作台上的剪刀,划破了一道浅浅的口子。
「本来我还觉得,被发配到这穷乡僻壤做『保安』,实在太过无聊。但你在的话,就不一样了。」说罢,他沉默地看着我的伤口,眼睛里渐渐燃起炽热的……
爱意?欲望?
不,是兴奋。
就像一个顽童,抓到了曾经从指尖飞走的蝴蝶。
10.
方智友是我的初中同学,霸凌了我三年的坏小孩。
他在班里为所欲为,连老师也不放在眼里,因为他家里的长辈为学校建了图书馆和操场。
他因为我爱哭而讨厌我,但又以把我弄哭为乐。
每当我痛得泪流满面,他和他的跟班们,就会发出开心地怪叫。
后来,他的暴力逐渐升级,只是因为他是个好奇心很强的男孩子。
他想知道,人类哭泣的极限是什么?
默默流泪、小声啜泣、嚎啕大哭,或抽噎到发抖……
一个人,到底可以哭出多少种花样?
有一次,他故意在晚自习结束前把我拽进男厕所的隔间里,将我按在墙上,堵住我的嘴不让我出声。
等晚自习结束,男生们涌进厕所,四周充斥着吵闹声和令人尴尬的如厕声,我只恨不能闭上耳朵。
「你有没有见过男生上厕所?」方智友一脸恶笑,猛地将我推了出去。
我捂着脸,尖叫着跌倒在地,闭着眼睛想爬起来,却又不知撞到谁的腿。
周围的男生们和我一样慌乱。
方智友嘎嘎怪笑着,故意在拥挤的厕所里胡拉乱扯,几个来不及整理衣衫的同学跌倒在我身上,厕所里乱做一团。
那是……我人生里第一次,因为疼痛之外的事哭泣。
也就是从那时起,我对异性的某部分身体,产生了厌恶和恐惧。
直到今天,我才知道,他竟然是若采集团总裁的小儿子。
若采集团版图宏大,旗下公司涉及医院、服装、功能饮料、零食等多个行业。
这家小小的制衣厂,只是集团辖下最底端的一层。
高层能派他来「主持大局」,可见对于「勾魂鬼」十分重视。
11.
摆脱方智友之后,我回到宿舍,当即写了辞职信,快速收拾好行李。
可拉着行李箱刚出门,才知道出山的公路已经被封了。
除非穿过密林坡,翻越坡后的无名山,否则,我只能被困在这里了。
算了,不逃了。
我不再是当初坐在男厕所里捂着脸嚎哭的小女生了。
就像蔡惜惜常说的那样——
我的眼泪,就只是眼泪而已,既不丢人,也不代表脆弱。
「要走?」林长安不知何时出现在走廊,厂里最普通的重磅帆布工装,被他穿出了「工装风」的粗狂和性感。
这么好的衣架子,可惜了。
见我不答,他也没再问,径直走向自己的宿舍。
擦肩而过时,他又停下来,微微吸了一口气,「你流血了?」
我摇摇头,轻轻蜷起手指,护住掌心的伤口。
刚才在车间时,方智友发现我划伤了手掌,兴奋得两眼放光。
他当即让保镖拿出医药箱,把酒精棉签用力按进我的伤口里,每一次都使足了力气,甚至把棉签按断了,将整个棉球都按揉进了伤口里,让那小小的伤口变得更大了些。
想到当时钻心的疼痛,我眼中忍不住漾出泪花来。
林长安的嘴唇微微抖了抖,垂下眼,看着我那只受伤手,原本清亮的眼睛里,似乎蒙上了一层晦暗不明的阴影。
哎?!
这种眼神,我在偶像剧里看到过呀!
是不是对我的血有反应?
难道……他其实还是它?
我试着伸出手,露出伤口。
伤口的血已经止住了,被割裂的皮肉微微外翻,露出新鲜诱人的血痕。
我也不知道自己在期盼什么,将手掌慢慢送到他唇边,轻轻蹭了蹭。
他的嘴唇凉凉的,碰触到伤口时,微微颤抖着,就像手掌紧紧捂住了一只蝴蝶,双翅在狭小的空间里慌乱地挣扎着。
他似乎被吓到了,瞪大了眼睛望着我,有一点点期待,但更多的是……恐惧。
他猛地别过头,后退一步,暗暗呼出一口气,很快又恢复了惯有了疏离感。
「收起你的怪念头,不管你在想什么。」他语气平淡。
12.
没一会儿,蔡惜惜就火急火燎地跑到我的宿舍,手里拿着一片红色敷贴,不由分说就糊到了我的伤口上。
我皱起鼻子:「什么啊,这么腥!」
「别揭别揭!冰鲜黑鹅血,管用!」
「鹅血还能止痛?」
「镇上的土方子。」蔡惜惜一手托起我受伤的手,另一手轻轻覆上的我的掌心,小心翼翼地将那鲜红的面巾向下压了压,一股微凉的触感沁入伤口,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真的没那么疼了。
幸好。
幸好我没有不辞而别。
幸好我没有因为恐惧和懦弱,放弃这么合拍的朋友。
「哎。」我晃晃她的手臂。
「嗯?」
「你有没有想过离开大山,去外面看看?」
「没有啊,外面有什么好,乱糟糟的。」她理所当然地说。
「如果我要走,你要不要一起?」
蔡惜惜摇摇头:「我什么都不会,靠什么活啊?」
「我养着你,饿不死。」
蔡惜惜微微一愣,皱起眉头,似乎在认真思考「我养她」的种种细节,许久之后,她忐忑地问:「是关在笼子里养吗?」
「一提到『养』就联想到『笼子』,是不是病娇文看多了?嗯?」我一边调侃她,一边脑补出她穿着制服、绑着锁链,被关在笼子里的模样。
这很奇怪。
与她相处这么久,我从来没有冒出过这么怪异的想法。
更可怕的是,起了这个念头之后,我竟不由自住用看「衣模」的眼光,丈量起她的尺寸来。
与我的娇弱不同,蔡惜惜属于那种浑身是劲儿的女孩子,健壮匀称,充满朝气,无论是甜美的 JK 风,还是英气逼人的军装风,她都撑得住。
完蛋了!
我完蛋了!
她穿着制服时的诱人模样,一旦出现在我脑海里,就再也挥之不去了。
难道我对制服的痴恋已经到了这种地步?
只要是能呈现制服之美「衣架子」,我都会想入非非?
这不对劲!
我努力去想些别的可以穿制服的东西,以便转移注意力。
啊,对了,狗!
警犬、救援犬,每次见到也会觉得好帅气!
我对穿着制服的狗也有喜欢的感觉哎!
这说明,我是正常的。
我只是单纯的喜欢制服,只是制服而已!
太好了太好了。
「窦小晚,你怎么了?还是很疼吗?」蔡惜惜的声音将我拉回现实。
我慌忙摇摇头。
「你刚才看我的眼神有点可怕……」她小心翼翼地看着我,「好像真的很想把我关进笼子里,只能吃你给的食物,穿你做的衣服……」
「你脑补得也太详细了吧!怎么可能的嘛!」我大笑,以掩饰内心的慌乱。
蔡惜惜好像松了一口气。
她轻轻掀开掌心的敷贴,那道伤口,竟然完全愈合了,只留下一条小小红痕。
「窦小晚,你有没有想过,你为什么会这么怕疼?」
「天生的吧。」
「我看纪录片里说,人类的痛觉其实一种保护机制,你这么怕疼,你的身体一定在保护着某种特别珍贵的东西吧?」
「蔡惜惜,你今天很怪哎!」我故意用很夸张的表情盯着她的眼睛,「现在的你……该不会是勾魂鬼变的吧?」
我边说边闹着去挠她胳肢窝,她那里最怕痒。
「我家蔡惜惜胳肢窝有痣,让我看看,你这勾魂鬼变得像不像?」
蔡惜惜「咯咯」笑着躲开,却又没有认真躲,不一会儿就被我向上压住手臂——
「你好像真的长了一颗痣?」我惊讶。
「以前没有的吗?」蔡惜惜微微一愣,摸了摸胳肢窝,捏出一只小蚂蚁。
「讨厌,山里的蚂蚁就是凶!」她把蚂蚁扔到窗外,见我还是皱着眉头,有些忐忑地问:「有什么问题吗?」
「我想想哈,上次咱俩一起洗澡,你胳肢窝好像确实有痣的,怎么变蚂蚁啦……」
蔡惜惜有点慌了:「所以我到底有没有痣?」
「有没有痣你自己不知道呀,我看你就是勾魂鬼变的!」我哈哈大笑。
其实我并不确定她到底是不是有痣,「看看有没有痣」只是我俩打闹挠痒的借口,她是知道的。
只是今天,她对此好像格外认真。
「窦小晚,你才是勾魂鬼呢,厂里姐妹都在传,说总裁公子一来,就被豌豆白莲花勾了魂呢!」话音一落,她见我收起笑容,小心翼翼地问:「又怎么啦?」
我叹口气,认真地说:「蔡惜惜,咱们离开这里吧。」
说实话,我心里很纠结。
一会儿觉得没必要害怕方智友,一会儿又觉得与他纠缠也好、对抗也好,都是一件很麻烦、很浪费时间的事。
我只想安安静静做制服。
13.
裁剪车间撞柱自杀的女工,也是本地人。
她的父母兄弟,也坚决不同意解剖尸体,但方智友不管那么多,直接拉走尸体,交给了他自己带来的医学专家团队。
虽然并没有对外公布尸检结果,但厂里早已谣言四起。
那女工失血过多,血管和汗腺分泌物中,都有大量成瘾性致幻物质。
她真正的死因并不是断颈,而是心脏骤停。
准确说,也不是骤停,是缺失。
除了电剪刀和撞柱所造成的创伤之外,女工身上再没有其它伤口,但奇怪的是,她的心脏和心脏下的第一根肋骨,都消失了。
更诡异的是,从胸腔内的伤口看,她的心脏,应该在七天之前,就已经没有了。
那么,这七天,女工到底是靠什么活着的呢?
我想起那日看到的蛇状软趴趴,不寒而栗。
或许,那团不可名状的东西,才是真正的「勾魂鬼」。
14.
方智友又从外面调派了一批专业的安保人员,组成了一支上百人的队伍,实际接管了工厂。
不仅如此,他似乎觉得只是「封路」不够过瘾,干脆炸毁了公路上的钻山隧道,小镇四周进山的各处小路,也都全部毁掉。
唯一可以离开小镇的办法,就是方智友的直升机。
这座深山中的小镇,俨然成为他的独裁之地,就连对外的网络,也全部切断。
所有的工人,上班、下班、吃饭,都有人监督,美其名曰「保护」,实际上是「囚禁」。
最近几天,我不断地回想起小时候的可怕经历。
他用书脊砸我的脑袋,把钢笔尖戳进我的指甲缝,或者一边折磨我、一边用碗接下我的眼泪,只是为了测试我哭多久才可以哭满一碗。
每每想到这些,我都忍不住浑身战栗。
我暗暗发誓,就算逃不掉,我也不会像小时候一样,一味哭泣求饶。
就算是蚂蚁,也有锋利的上颚和有毒的尾刺。
没想到,他改变了霸凌的方式。
他专门派了两个胸肌可怕的保镖,24 小时「保护」我。
我上班,他们守在办公室;我去车间,他们就紧紧跟着;我回宿舍,他们就是「门神」。
简直是 24 小时人形监控。
有一天,我正在板房核对设计细节,方智友突然大摇大摆地走进来,一身明黄色西装搭配亮闪闪的领带,把他那张原本有几分清秀的脸毁得明明白白。
「窦小晚,今天在整烫车间,是不是他把你惹哭了?」他高高抬着下巴,向外招了招手,两个保安把一个熨烫师傅推进来。
「只是被机器熏……」我本想说,只是不小心被机器熏了一下而已,没什么事。但转念一想,就算师傅真的烫到了我,关他方智友什么事?
「你干吗啊?放开他!」我怒由心生。
「干吗?!」他撇撇嘴,向门外使了个眼色。
几个人抬进来一个烧得通红的铁板,不由分说地压住熨烫师傅的肩膀,攥住他的手腕,将手掌按到了铁板上。
我冲上去将他们推开,但为时已晚。
熨烫师傅惨叫着,手掌被烫掉了一层皮。
板房的师傅们纷纷冲过来打抱不平,却被门外装备精良的保安们逼到车间一角。
方智友慢慢走到我身边,用力捏住我的下巴:「一碰就哭?很好!我就喜欢看你梨花带雨的模样。不过,以后,你只能为我一个人掉眼泪。如果还有别人,这就是下场!」
他瞥了一眼熨烫师傅,眼中满是嫉恨。
「你看不顺眼的人是我,和别人有什么关系?」
他凑到我耳边,低声问:「谁说我看你不顺眼?我一直都很喜欢你,从小就喜欢。只不过,那时候的我,总担心自己喜欢的东西被别人毁掉,每天都烦得要死。没办法,我只好全部亲手毁掉!这样一来,就没人再能毁掉它们了。」
怕被别人毁掉,所以自己先毁掉?
原来,他才是真正的弱者和懦夫。
「现在我长大了,变强了,可以守住你了。」说到这时,他脸色一变,揪住我的头发,用力向后一扯,迫使我仰头与他对视,「所有让你哭的人,我一个都不会放过,包括是那个蔡惜惜!」
「你别动她!她是我朋友!」
「朋友?」方智友眼中燃烧着怒意,「凭什么她欺负你,你就把她当朋友?我明明也欺负过你,你却把我当仇人!」
这是什么逻辑?!
算了,方智友经常没有逻辑。
他喜怒无常,经常陷入莫名的暴怒之中。
他更加用力地扯着我的头发,像是要把脑髓都揪扯出来。
不知是不是因为眼泪糊了眼,朦胧之中,我看到板房吊顶上,飘着无数颗透明的黏珠,它们迅速融成一团,猛地冲下来,就像无数个像素点,渐渐汇聚成不规则的形状。
「怪、怪物!」
「你竟然说我是怪物?」方智友怒吼。
他和周围的人,好像都看不到它。
我抬手抹掉眼泪,想看得更清楚一点,但它却消失了。
泪水再次盈满眼眶时,它又出现了!
如此试了几次后,我明白了!
传说,抹上牛的眼泪就可以看见鬼。
我的眼泪大概也有这种奇效?
这时,那团黏液「啪嗒啪嗒」摔落在我的脚边,像一滩摔碎的透明果冻。
很快,它又重振旗鼓,自下而上,一坨一坨的,一边层层叠罗而上,一边「啪嗒啪嗒」地修补着自己的形状,也不知它到底想变成什么模样。
方智友猛然松开我,似乎终于从癫狂的状态剥离出来,恢复了一丝神智。
「我现在不想看见你!」
它瞬间消失了。
「还有你!」他将我推开,「走!走得越远越好!」
还有我?
这么说,他能看到它?
而且还认识?
15.
晚上,我本打算去找蔡惜惜,向她借两片黑鹅血敷贴,给熨烫车间的师傅送过去。当然,更重要的是提醒她收一收莽撞的性子,不要招惹方智友,最好请个长假,回家躲一阵子。
但我的宿舍门外守着两尊壮硕的「门神」。
没有方智友的允许,我哪也去不了。
这个人的想法一向左右不定,上一秒还让我走得越远越好,这一秒却又将我软禁起来。
网络和电话信号都被切断了。
也不知道方智友有没有找蔡惜惜的麻烦。
我越想越不安,决定厚起脸皮请林长安帮忙。
设计楼是最普通的板楼,阳台露天,平列铺开,跨过去并不难。
我走到阳台,探着身看了看。
隔壁黑着灯,阳台的门关着,窗户半敞,夜风吹起窗帘,里面漆黑一片。
「林长安,你在吗?」
我小声喊了几遍,隔壁悄无声息。
他不在。
我跨过阳台的间隙,轻轻落在他的阳台上,推开窗户。
这间宿舍的格局我熟,床就在窗下。
我怕踩脏,于是脱下外鞋,先扔到地上,然后才轻轻踩上去。
谁知脚刚落下,就踩到了什么东西,脚下一滑,跪爬在床上。
身下,一个人直挺挺地躺在床上,皮肤冰凉,略微有一点清冽的淡香。
是林长安,原来他在啊!
我吓了一跳,慌慌张张地下床,不知怎么使错了劲,腰扭了!
一阵抽骨吸髓般的剧痛从腰部蔓延开来,直冲大脑!
我疼得两眼发黑,一头栽在林长安身上,泪如泉涌,瞬间就湿了他的前襟。
他抬起手,似乎想将我推下去。
「别、别、你别动,我自己来!」我几乎泣不成声,真是……社死!
扭伤的人,最怕别人胡乱挪动,得自己摸索着找到寸劲儿才行。
我按住腰,慢慢向外挪。
突然,他的手落在我的腰间,冷硬有力,指腹冰凉。
他轻轻向下推压,竟然有一股暖流慢慢渗入到痛处。原本如腰斩一样的剧痛,在他的手掌下,慢慢融化。
「好了吗?」他问。
「还是很疼。」我贪恋他手掌所带来的舒服的感觉,舍不得动也舍不得离开。
由于痛感异于常人,表面上看,我似乎是很怕痛的。
其实恰恰相反,我的耐痛能力很强。
冷风、冰水、辣椒、不够舒适的鞋子、牙刷戳到牙龈、肠胃微微的不适、嗓子或鼻腔的轻微刺激……这些普通人在日常生活中完全可以忽略的微小痛感,我也有。
而且,是倍数级的。
因此,我几乎每天都处于各种疼痛状态,只要没那么剧烈,我就可以忍耐,不会流泪。
可是,就在林长安的手掌放在我腰部的那一瞬间,所有的疼痛都消失了。
人生第一次,我体验到了身体不痛的感觉。
原来,不痛,是这么美妙,就好像熨烫得平平整整的制服,一点点褶皱都没有,舒舒坦坦的。
我侧脸贴在他胸前,衣料软软的,散发着某种植物天然的香郁。
咦?
我的耳朵贴在他的胸口——他怎么没有心跳啊?
我想仔细听听,又向上蹭了蹭,膝盖不小心碰到他两腿之间,平平坦坦没有任何赘物!
啊,这!
我面红耳赤。
这、这也太、太、太……
太完美了吧!
「不要胡思乱想!」林长安呼吸微微有些急促。
「想、什么?」
「想要占有我、囚禁我、甚至吃掉我……」他声音低低的,按在我腰上的手,也加大了力度,「你是不是正在想这些怪东西!」
「怎么可能?」
他怎么会对我有这种误解?
该不会是在「以己度人」吧?
占有你,囚禁你,吃掉你?
不不不,我只是想让你规规矩矩地做我的衣架子。
腰部已经完全不痛了,虽然万般不舍,我还从挣扎着从他身上爬起来,慌乱地穿起鞋子。
常驻于身体的疼痛又回来了,好像身体的每个细胞,重新进入了警觉状态,敏感地应对着来自外界的任何微小刺激。
疼痛会让身体规避风险,太舒服,说不定会死。
黑暗中,林长安侧过身,注视着我,低声问:「你是不是发现了?」
「什么?」
「我不是人。」
「嗯,你没有心跳。那……你是什么?」
林长安没答。
「你来这里,为了什么?」我换了个问题。
「为了你。」
「你想要我做什么?」
「我能抽你一根骨头吗?」他语气平淡,就好像只是要揪走我一根头发。
「不能!!」我系好鞋带,夺门而出。
16.
蔡惜惜不在宿舍。
她的工友说,她下班后,听说熨烫车间的师傅因为我而受了伤,就拿着两块敷贴,去男工的宿舍去了。
我心中一暖,这家伙还有这份心?
「那她什么时候回来啊?」我问。
「她不回宿舍了呀,最近她每晚都回家住。」
不对吧。
这件事她一次也没跟我提过。
而且,方智友早就封锁了工厂,非必要不可以随便出入。
她每日出入的「必要」理由又是什么?
我当即又去男工宿舍楼问了问,熨烫师傅激动地伸出手,下午被烫得血淋淋的手掌,虽然没有完全康复,但已经开始长出红嫩的新肉。
「小蔡的敷贴太管用了!你这朋友真不错!」熨烫师傅说。
「想不到黑鹅血敷贴这么神奇。」我皱起眉头。
我手掌上的小伤口也就罢了,师傅这么大面积的烫伤,短短几个小时就几近康复,这也太不可思议了。
「黑鹅血?」熨烫师傅惊叹,「我还是第一次听说。」
「这不是你们小镇的土方吗?」
熨烫师傅摇头,他的舍友也都是本地人,但却没人听过什么黑鹅血。
蔡惜惜,你不对劲!
17.
夜更深了。
我不敢回宿舍,但也没有更好的去处,就一边胡思乱想着,一边漫无目的地在厂区溜达,不知不觉,就绕到厂区的东墙。
东墙外,就是密林坡。
穿越密林坡,翻过无名山,就能去往灯火通明的人间。
而这个小镇,仅仅是封了一条路,限制了通讯,就好像彻底与世隔绝,即便妖魔横行,也发不出任何声音。
「窦……小……晚……」
「窦、小、小、小晚……」
呼啸而起的风声里,似乎有人叫我的名字。
那人像是被卡住了喉咙,又像是幽魂凄厉地叫魂。
我循着声音向前走了几步,隐约看到一个娇小的身影,踮起脚尖,微微仰着头,张着嘴巴,喉咙里「咕唧咕唧」,断断续续地在叫我的名字。
「小晚。」
「窦、小、晚、晚……」
借着不远处昏黄的路灯,我隐约看清那人穿着食堂的工作制服,小立领双排扣、及膝小围裙,头发有些散乱。
蔡惜惜?
她在做什么啊?
和空气接吻?
不!不是!
我咬了咬舌尖,立即痛得泪眼汪汪,视线透过眼泪,果然,我看到了它!
此刻的它,竟然是我的模样!
透明的、黏哒哒的「我」,正深深拥吻着蔡惜惜。
而蔡惜惜目光迷离,完全没发现它的异样,一边低低叫着我的名字,一边将它越抱越紧。
「果然,你想吃掉我。」她低喃着。
「蔡惜惜!那不是我!」我大叫。
蔡惜惜完全听不到,而它也沉浸其中,已经被她吻得不成人形,渐渐融成一条条状的东西,试图钻进她的嘴里。
我顾不得许多,冲上去,抓住它的末端,用力一拽!
它、它断了!
断掉的部分滴滴答答掉落在地上,另一部分似乎还在努力往蔡惜惜嘴里爬!
「蔡惜惜!你快醒醒啊!你快吐出来啊吐出来啊!」
我将手指伸进她的嘴里,抠出一坨来,但还是有一部分钻进了她的喉咙。
我又急忙一边怕打她的背,一边把手伸进她的嘴里按压舌板。
「快吐出来啊!吐出来吐出来!」
终于,蔡惜惜猛地「呕」了一声,吐出一些透明的东西来。
那些东西在地上蠕动着,很快就和其它部分融为一体。
蔡惜惜有些清醒过来,大口喘着气,说:「我知道它是假的,可是今晚我们刚刚……它变的是你……是你……」
是我就可以吗?
「黏嗒嗒的你也下得去嘴!」
「不粘,像真的你……」蔡惜惜大口喘着气,又吐出一些来。
原来如此。
那些黏液本身就有致幻作用,只不过,是我的眼泪,让我看到了它的本相。
趁它还没有重新汇聚成型,我将蔡惜惜的手臂搭在肩上,拖着她,正要离开。
「窦小晚。」身后传来一声清爽平淡的声音。
我转身,是林长安。
肩宽腰窄,一袭黑色特战训练服,肤色比往日黑了些,更显得英气逼人。
他大步向我走来,轻轻捧起我的脸,低头便要亲上来。
太直接了!
不像!
「蔡惜惜,你先跑!」我将她推到身后。
蔡惜惜愣愣地站着,竟然还有闲心问:「你看到的是谁?男的女的?什么样子?」
「反正不是你。你快走!」我咬破舌尖,鲜血融于口腔,剧痛之中,泪水不断涌出,遮挡住视线,却让我更加清楚地看清楚了它的样子。
它一坨坨地堆叠着,努力维持着林长安的模样,但失去了致幻作用之后,不管它怎么努力,在我眼中也只是一堆颤动着的大果冻而已。
见我不为所动,它似乎有些疑惑。
很快,它放弃了「魔法攻击」,将软趴趴的身体迅速分裂成无数个微小的黏珠,小黏珠再次分裂、分裂……直到肉眼不可见。
黑暗之中,细细密密的尘雾,带着巨大的风压,向我袭来,无处可躲。
这时,一双骨节分明的大手将我揽在身后。
我扭头一看,身后的蔡惜惜突然长高了很多,手臂也变长变壮,就像老版西游记里孙悟空的变身,虽然很真实,但特效最多八毛。
她变成了林长安。
不不不,她从很早之前就已经不对劲了,应该是……
林长安变成了她!
果然啊!林长安就是勾魂鬼!
食堂制服被他撑得破破烂烂,露出苍白的皮肤。
骨肉匀称,肌肉线条流畅自然,果然是我看上的衣模,每一处都恰到好处。
那、那坨软趴趴又是什么鬼?!
我脑中一片混乱,只见林长安猛地一振手臂,飞击而来的黏液劈劈啪啪落在地上。
与之前不同,这次落地的黏液并没有回到主体,而是滋滋啦啦地跳跃着,瞬间就失去了剔透的颜色,变得死气沉沉。
他转过身,抬手捂住我的嘴,「别说话。你舌尖流血了。」
连我舌尖流血都知道?
不愧是勾魂鬼!
我仰起头,用力抿住嘴唇,唇珠轻轻摩擦到他的手心时,他忽地蜷了蜷手指,将脸凑过来,眼中像着了火。
他闭上眼睛,深深吸了一口气,咬破自己的食指,塞进我的嘴里,将指尖的血轻轻按入我的舌尖。
腥凉的气息瞬间充满了口腔,舌尖不疼了,伤口在迅速愈合。
我忍不住咽了口唾沫,不小心轻吮了下他的指尖。
他猛地缩回手,有些生气地说:「不要随便流血,它会发现。」
那滩黏液在林长安这里没占到便宜,迅速渗入泥土中,不见了踪影。
嘴里还有他的血味,身体上的疼痛再次短暂地消失了。
「蔡惜惜呢?你把她怎么样了?」
「放心,她好着呢。」他淡淡地说,「我只不过花了点钱,让他们一家中了豪华游轮三月游,立即出发的那种。」
「也就是说,在小镇封锁之前……以蔡惜惜身份和我在一起的,就是你?」
林长安点头。
「那天晚上偷偷钻到我宿舍里的没有脸的家伙,也是你?!」
「那天啊,我带了点墓土帮你掩盖气息,怕你被那恶心东西发现。」他很自然地承认,好像这些都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变成假衣模也是一时兴起。」
想起这些日子以来相处的点点滴滴,我觉得这个人很有意思。
而且,他的身体,是绝对完美的衣模。
突然,几道强光照过来。
方智友带着一群保安围过来,幽黑的夜色中,他穿着纯白色呢绒大衣,还是那么耀眼。
「窦小晚!你快过来!」他气急败坏地大步走来,指着林长安:「这人是谁!」
待他稍微站定,看清了林长安的模样,不禁大惊失色道:「你、你是、是……我在父亲办公室的墙壁上,看到过你的画像……」
「画像?看来你的父亲是方若采。几百年前,我们是有过一段短暂的友情。」林长安叹口气,「可惜后来,他一直想吃掉我,太遗憾了,本来我还以为我终于有了朋友。」
方智友惊惧地后退几步:「你、你怎么会在这里?」
「学了三十年缝纫,找个地方露露手艺。」林长安随口说。
「撒谎!你肯定是来抢骨器的!」方智友看了看我,焦急地招招手:「窦小晚,你快过来!到我身边来!我说过,我长大了!我会保护你的!」
我向林长安身边挪了挪,摇了摇头。
方智友又急又气:「你身边的那个……他不是人,他是吸血鬼!和他在一起,迟早把你吃干抹净!」
林长安傲然而立,并没有否认。
方智友好像又陷入了之前的躁狂状态:「窦小晚!你快醒醒!别想着电影里那些美事!吸血鬼不可能爱上人类,人类也不可能转化成吸血鬼!和他在一起不会有好结果的!何况……他还是个太监吸血鬼,你不会幸福的!」
太监吸血鬼?正合我意。
反正那种累赘的东西,我讨厌得很。
林长安低头看了看我:「看来今晚不能睡宿舍了,要不要跟我走?」
我点点头,看了看一旁的高墙。
我原以为,他会抱起我,跃过高墙,脚尖踩着树梢的叶子,飞过密林坡……
谁知,他只是轻轻握住我的手,慢慢走向工厂的大门。
周围的保安们,只敢远远跟着,谁也没有勇气上前阻拦。
「你不会轻功吗?」
「不会。」
「读心术或者预知未来?」
「不会。」
「那你会什么?」
「拟态,治愈。」
「别的呢?」我不甘心,既然是吸血鬼,总会有点什么必杀技之类的吧,「你什么都不会,他们为什么不敢拦你?」
林长安停下来,很认真地说:「因为我活得久,而且足够自律。搏击、拳道、或者别的什么攻防技能,普通人类坚持不懈地练习三十、四十年,可能就达到了极限,而我练习的时间,一百年起。」
坚持一件事,一百年起。
厉害啊!
这才是永生者的典范吧!
看到我露出钦佩的眼神,林长安颇为自豪地抬了抬下巴,「俄罗斯方块,我练了三十多年了,现在没人能打得过我。」
说罢,他看了看身后。
保安们亦步亦趋地跟着,既不敢打过来,也不敢散了去。
「窦小晚!你回来!」方智友陷入了狂躁的歇斯底里状态,像个要不到糖果的小孩,一直聒噪地吼着:「你给我回来!回来回来回来回来!!」
林长安皱着眉,大概是觉得烦。
他从工装兜里掏出一把弹弓,又抓出一把金属纽扣。
「打弹弓,我练了三百多年。」他稍稍侧身,手臂伸直,啪啪啪!
十几颗纽扣瞬间飞射出去,稳,狠,准。
纽扣们击中最前排保安们的额头,规规整整地嵌入皮肉,就像车间里钉扣机一样干净利落。
只有方智友毫发未伤。
我定睛一看,才发现有一团黏液包裹住了射向他的纽扣,啪嗒一声落在他脚边。
18.
天色将明,雾霭幽蓝。
密林坡深处,一棵棵香樟古树高耸入云,繁茂粗壮的枝桠上,挂满了由树皮裹着的尸体。
啪嗒,啪嗒,啪嗒。
晶莹剔透的黏液,像露珠一样,从树皮棺的缝隙里快速渗出,落在腐烂的枯叶上,颤悠悠地蠕动着,彼此相融,汇聚成更大的一颗。
一阵晨风吹过,树皮棺们微微晃动,越来越多的黏珠落下来。
终于,树皮棺彻底裂开,透明的黏液哗啦啦泼洒下来,落地后又迅速弹起来,快速汇聚成一堵透明的液墙。
「看来,它已经发现了,」他抬起手,轻轻落在我的肩膀上,「一定是在你咬破舌尖的时候,它闻到了骨器的味道。」
「到底什么是骨器?」
「你就是骨器,千百年才能随机诞生的人类女孩。」林长安的手轻轻按到我的肋下,说:「这个世界唯一能杀死吸血鬼的武器,就是你心脏下方的第一根肋骨。」
「啊?!」我仰头看着他,工装衬衫的领子微微束缚着他的脖子,愈加显得颈线颀长,喉结微微耸动时,令人心里慌慌的。
心里明明想从他手中挣脱,可身体却又贪恋起他掌心的……止痛能力。
他抬手,轻轻覆上我的唇角,「那坨黏糊糊的怪东西,就是在寻找你的骨头。我先它一步找到你,用墓土的气味掩盖了你的气息,没想到,还是被它发现了……」
他拇指轻轻压住我的嘴唇,继续说道:「它会钻进你的嘴里,分泌出大量致幻液体,麻醉你的身体、神经,欺骗你的大脑。但是,你对致幻物和麻醉剂免疫,因此在它戳入你的胸腔时,你还是会痛,痛不欲生的痛。」
我吓得一抖,不小心咬住他的拇指,又急忙松开,慌乱地别开头去,问:「戳入胸腔,然后就抽走我的骨头?」
「不,它会吞掉你的心脏,拟态成你心脏的模样,卖力地工作,维持你的生命,同时分泌出更多的致幻液体,让你的身体一直处于亢奋的状态。」
「然后抽走我的骨头?」
「不。拟态成心脏的它,会长出无数小小的触手,轻轻缠绕住你心脏下的第一根肋骨,花七天时间,用你的鲜活的血肉,把它打磨成锋利的匕首。」
「最后它会抽走我的骨头匕首?」
「还不到最后。」林长安说,「最后,你的身体,会像这些女孩一样,化作黏液,紧紧包裹住骨器,慢慢凝固,成为刀鞘。」
我完全被震撼到了。
我敏锐的触感、我的痛觉、我的眼泪,甚至我对麻醉剂的免疫,我所遭受的一切痛苦,都是为了保护我,让我保持清醒,以避免在无知无觉地状态下,变成一把武器。
按照林长安的说法,吸血鬼并不是鬼,不是死人,不是尸体,只是生物进化中极为隐秘的一支。
在大部分生物的进化中,有性打败了无性,死亡打败了永生。
而吸血鬼,无性,永生,治愈能力很强,繁殖能力很低。
他们以人类的鲜血为食,但并没有像传说中那样,处于「食物链的顶端」。
因为,吸血鬼的血肉,对于人类来说,是可治百病、长命百岁的良药。
在过去的千百年里,人类曾无数次疯狂猎杀吸血鬼,令他们几近灭族。
渐渐的,为了生存,吸血鬼之中,又衍生出新的分支,拟态吸血鬼。
拟态吸血鬼,能够按照需要变化自己身体的形态,能够好地隐藏自己,在人类社会自由地生活。
但是,命运向来是公平的,从来不偏爱谁。
每一个拟态吸血鬼,都有自己天生的诅咒。
比如,林长安的诅咒是——他很招变态喜欢。
这种喜欢不仅限于男女之爱,也包括普通的友情、甚至是欣赏或好感,反正他能交到的朋友,不知怎么的,都很变态。
当然,那些没有拟态能力的吸血鬼,过得也好不到哪去。他们因为长相怪异,经常被人类发现、猎捕,做成延年益寿的「仙丹」,渐渐走向消亡。
截止目前,只有一个没有拟态能力的吸血鬼,凭着聪明的头脑,创建了商业帝国。
他不但将自己很好地保护了起来,还利用资本,做起了饲养人类的生意。
他所创造的功能饮料、保健品、预制菜、各种日消品,物美价廉,备受欢迎,但这些东西,都不过是为了「腌制」出更符合他口味地人类。
他就是若采集团的幕后创始人,方若采。
虽然日子过得无比滋润,但他也并不满足。
他最大的爱好,就是毁掉自己喜欢的东西。
他很喜欢林长安,尤其喜欢他的拟态能力。
他一直想囚禁他好好研究拟态的原理,或者干脆把他杀掉吃掉。
千百年来他一直在暗中寻找「骨器」,就是为了杀死林长安——他实在太喜欢这个朋友了。
后来,一直抓不到林长安的他,内心也发生了改变。
他开始渴望变成一只拟态吸血鬼,像林长安一样,随心所欲地变化自己的身体,更加恣意的享受生命。
因此,方若采这些年一直在秘密猎捕拟态吸血鬼,在密林坡的地下建造了秘密实验室,研究拥有拟态能力的方法。
所谓无字墓碑,不过是秘密实验室的入口。
现在小镇里这些黏黏怪,就是他的研究出来的半成品——他的心脏,可以拟态的心脏。他的身体里,只有心脏勉强可以拟态,而且还是以这么恶心的方式。
「那个黏糊糊的东西,杀的人越多,会越强大,只有你的骨头能杀死它,毕竟,它也是吸血鬼的一部分。」林长安低下头,凑近我的脸,「所以,我能抽走你一根骨头吗?让我进入你的身体,变成你的心脏,紧紧缠绕住你的肋骨……如是我的话,起码你不会疼,我的治愈能力很强,可以瞬间抚平你身体上每一处疼痛……」
他轻轻吻住我。
顷刻间,身上的痛觉渐渐消失了,每一处器官都舒舒服服地放松下来。
我不禁在脑中慢慢勾勒出自己化作骨器的画面:入口、吞心、拟态、缠骨、打磨、融化、凝鞘……
如此残忍的过程,只因是林长安,我竟然感受到了一丝匠心之美。
切、磋、琢、磨,精巧规矩,就像亲手裁制一件制服,有着异曲同工的妙处。
也好,就让我化作一把匕首,成为他的武器吧。
小镇里隐约传来尖叫声,黏液从泥土中滋滋冒出,滚动着粘稠的珠粒,自下而上,涌上密林坡,将我和林长安团团围住,一坨坨堆起,逐渐凝成一个厚重的、透明的大液泡,将我们密密实实地包裹其中。
「囚禁你,融化你,吃掉你!」液泡低吼,明明是没有嘴巴东西。
林长安一边深深吻着我,一边抬手,指尖扎破自己的手指,将血珠抛洒向高处。
血珠碰触到液泡的顶部,大泡泡剧烈地颤动,散落无数凝珠,像红色的雪花一样,慢慢飘落。
如果有人在外面,一定会看到如此诡丽的一幕——晶莹剔透的巨大「水晶球」,两个人忘情地拥吻,红雪如梅瓣一般慢慢飘落……
哎?
外面真的有个人,是方智友!
他带着大批保安围上山来,看到液泡里的我和林长安,气得脸色发白,大叫道:「快把他们分开!她是我的!窦小晚是我的!」
几个保安试着靠近,刚刚碰触到液泡,就被它吸进了厚厚的液壁里,瞬间化作黏液,连皮带骨,成为它的一部分。
周围的保安们吓得惊慌丝错,四散而逃。
液泡刚刚吸食了人类,厚度快速增加,向内收紧,留给我们的空间越来越少。
方智友从腰间抽出一把刀,猛地冲向液泡,对它又戳又刺,嘴里大叫着:「为什么?为什么我喜欢的你都要毁掉!放她出来!放她出来!」
腰刀被液泡弹了回去。
据林长安说,方若采收养了几十个儿子,方智友是最不得宠的。
看来所言不虚。
因为得宠的,都被他杀掉了。
此刻的方智友,用手疯狂拍打着液泡:「从小到大,我喜欢的,你都讨厌!我所珍视的,你都要毁掉!就这一次!不要毁掉她!求求你!」
但它并不为所动。
不知过了多久,林长安轻轻松开我,说:「好了。」
「我以为要七天。」我轻轻抿抿嘴,有些意犹未尽,随即意识到,我还有嘴,我还活着,「我、我以为我会成为你的剑。」
「没错。你会成为我的剑。」
他用力向前弯起右臂,只见右手手腕上皮肤慢慢凸起,渐渐长出一截白骨。
他左手紧紧攥住那截白骨,猛地一拔,抽出一根类似尺骨的骨头,毫不犹豫地劈向液泡。
液泡「砰」地碎裂,一坨坨散落在地,瞬间化作滋滋作响的白雾。
方智友捧起一坨黏块,小心到捂住,一脸慌乱:「怎么办?父亲的心碎了,怎么办?父亲的心碎了……」
林长安轻轻抚了抚骨剑,冷冷说道:「把手张开!你不是说,你已经长大了吗?你不是说,你可以摆脱他的控制,保护自己想保护的人了吗?那就把手张开!就算是留一块在,他也会死而复生的!」
方智友闻言,转头看了我一眼,又看看林长安,猛地吞掉手中的黏块。
他仰起头,用力吞咽下去,说:「我记得,我父亲曾经说过,你从不杀人。」
他起身,大口喘着气:「我、我是人,你不会杀我,对吧?」
林长安不说话。
「我长大了,我会保护我想保护的人。」方智友一边后退,一边深深看了我一眼,捂着心口,脸色越来越苍白,豆大的汗珠从额头滚落。
他转身,猛地向山下狂奔。
「不追吗?」我问。
「不用。骨剑不纯,想要彻底杀死它,也难。」林长安轻叹一声:「方智友此刻最想保护的人,是他养父的心脏吧……就算方若采再怎么铁石心肠,也会被他感动的,他会喜欢上这个养子的。」
想起方若采的癖好,我心中悚然。
19.
处理完小镇的善后事宜后,我问林长安:「为什么你长出来的骨头,也能杀死吸血鬼?」
「不,这是我们的骨头。」林长安说。
「我们的?」
「嗯。你忘了,我们曾经……」他比划了个拥吻的姿势,「我很满足。满足了,就有力气繁殖了,就生了一根我们的骨头。」
「什么?!生了一根,我们的骨头?!你、你……」
「出芽繁殖,也可以用拟态能力来实现。如果你想的话,我们也可以生生别的,你别担心,我来生。」
「你、你、你到底是什么鬼!」这种功能已经超出生物课本的考试范围了,「我不理解,太可怕太可怕了!」
「可怕吗?」他想了想,认真地说:「有性繁殖我也会。」
「不要不要!」
「行。」林长安脸色淡然,「我身体的每一部分,五官、头发、心脏……你不想要的,都可以消失。你想要的,都可以长出来。你喜欢我什么样,我就是什么样。」
他语气平淡地说着如此怪异变态的话……但我却……
好喜欢!
「你?你有没有那个想法?」林长安紧张地问。
「哪个?」
「占有我囚禁我吃掉我。」
「没有啊!」怎么可能每个人都像方家人那么变态!
林长安长长地松了一口气,说:「我还以为,这次喜欢我的,又是一个变态。」
没错啊。
这次喜欢你的,又是一个变态。
– 完 –
□ 小妖 UU